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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生何处不相逢!” ...


  •   我刚要下地,右脚突然一抽筋儿。“嘶”一声倒吸口冷气躺回床上。滚来滚去。

      顾恬森以为我又在搞什么洋相,可能是我面目太过扭曲,他居然笑了,“阮思冰,你在干嘛?”

      我气得眼泪都要飙出来了,“我脚抽筋了!”

      然后下一秒,他就把我横抱起来,从卧室的床上移到了大厅的沙发上。

      用他的手,不知道按在了我的脚上的什么穴位。我再一活动,发现居然一点也不痛了。

      我乐得“啪”一声拍在他大腿上,心想着这就是顾医生的魅力吗。

      就抬头看见他嫌弃般得看看我的脚,又瞅瞅自己的手,开口道:

      “你自己慢慢玩吧。哥去洗手了。”

      ——久别重逢是我们最好的相遇。

      (一)“人生何处不相逢!”
      我设想过我和顾恬森重逢的一百八十个场景,却从来没有想过我们以如此突然的方式碰面了。

      乐乐下班硬拽我过来吧的KTV联谊,美名其曰“单身男女happy—party”,听着就不太正经。

      一进门就撞见顾恬森幽深的目光,我忍住自己一见他就腿软的怂病,向在场所有人挤出一个微笑。许多年不见,这货还是那么英俊潇洒,风流骚包。

      乐乐这丫头不知道咋想的,居然把我安排坐在他身边。晕。

      他一直盯着我看,给我紧张得脚趾直抠地。我心想我内衣也没外穿啊真的是。

      我有点尴尬地搭话,小声bb:“嗨,好久不见!”

      他许久不作答。当我想这哥不会经历什么变成哑巴的时候,看见他十分别扭地别过头去,“嗯”了一声。

      我这心里那叫一个五味陈杂,他还是这么讨人厌呢。

      说起顾恬森,那是我的一整个青春呀。

      高中三年我都暗恋他,我们还是同桌的;其实我觉得他对我也有意思,同桌那点暧昧的小动作他都对我做过,老臭不要脸了。高三毕业后填志愿吧,我俩都考得不错,他叫我考上海和他一块。当时前一天同学聚会班花刚对他表白,我一赌气直接把北京一心仪的学校报前面,第一志愿顺利录取。后来我俩就跟心照不宣似的再没联系过不。这一晃,我俩都二十四了。六年啊六年,五味陈杂啊五味陈杂。

      他这一臭脸我也不知道该干嘛了,像歌词说的“那就让我们彼此沉默”。

      旁边有多high,我俩就有多静。SOS!(救命!)

      幸好有一美女来拯救我们,说要一起玩游戏;老规矩了转酒瓶真心话大冒险。

      我兴奋地搓搓手,盼望着转到顾恬森大冒险去偷个内裤啥的。

      转到了一个小姑娘。选了“真心话”。主持人问她在场有心动嘉宾吗。

      我心想这什么破问题吧,要我就得问“上次拉裤兜是啥时候”,“吃鼻屎和耳屎必须选一个选哪个”,就望着小姑娘小脸红扑地往顾恬森那儿瞟。我突然又觉得这个问题未免问得太过犀利。

      然后第二轮转到了我们隔壁部门一个帅哥靳程,众人期待下他选了“大冒险”。

      “噢哟吼吼吼”,乐乐猥琐地笑,“心动棉花糖。选个女嘉宾吧。”

      心动棉花糖。男女双方共吃一个棉花糖,直到从两边把它全部吃掉。哇!哦!

      刺激啊哈哈哈哈,我内心的小人猖狂地奸笑。“那,我选思冰吧。”

      我抬头看过去吧,正对上靳程的眼,眉眼弯弯,满是笑意。我慌忙躲开他的视线。

      猛地一下站起来,幅度之大让周围人以为我过于兴奋激动。其实我是打算借口窜稀赶快逃跑。挠挠头正打算开口。乐乐在一旁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哦哦~我们公司财务部和市场部要联姻了嘛!”

      几乎是话刚落,“哐”一声旁边顾恬森的酒杯重重落在桌子上,全场人的视线瞬间集中在他身上。“不好意思手滑了。今晚我们有点事,先失陪了。”说完拉着我就走出了屋。那叫一个措手不及。我傻了。在座的全傻了。

      无数次想象中他牵着我奔跑,像偶像剧中的男女主一样浪漫美妙。

      但现实是他像拎小鸡崽一样把我拎飞,让我想高歌一首“你是风儿我是沙,缠缠绵绵像傻瓜~~”……

      一拎就拎到大厅,他看着我,面若冰霜。

      我看着他……惊魂未定……

      我们深情对视,相顾无言,一秒,两秒,三秒……数到第八秒,正对着大门一阵冷风吹过来,直往我脖子里灌风,我一缩脖子忽然意识到什么,撒丫子就要往回跑。

      下一秒就被他拎回来,他怒道:“你还想回去玩游戏!”

      我冷不丁被他一说,缩了下头,随后心里冷笑爷怕你?哼哼。士可杀不可辱!我也怒了:“你有病吧!现在是大冬天下雪天儿,你不穿外衣就往外跑啊!”

      他被我吼愣了:“……外衣?”

      看他那棱角分明的脸一幅傻呆呆的表情,我咬牙切齿。哼,跟老娘装什么傻。

      然而他很快就恢复了正常表情。装×似地冷声道:“你在这儿原地等着我。我回去拿衣服。”

      于是乎我等啊等,等啊等,等到了他带着臭脸回来。想必回到包厢又是一场“受热”。

      我伸手等他将大衣递给我。

      他却绕到我身后,用他的黑色大羽绒服罩住了我。我瞬间被一种熟悉的气味包裹住。

      心理学上有个概念叫“普鲁斯特效应”,指一旦闻到曾熟悉的味道,就会唤醒从前相应的那段记忆,甚至比其他方式带来的回忆要更生动和沉浸;我们的嗅觉系统比其他器官更要忠诚于我们的记忆,如普鲁斯特本人所说:“即使人亡物毁,久往的事情了无陈迹,唯独气味和滋味虽说更脆弱却更有生命力;虽说更虚幻却更经久不散,更忠贞不矢,它们仍然对依稀往事寄托着回忆、期待和希望,它们以几乎无从辨认的蛛丝马迹,坚强不屈地支撑起整座回忆的巨厦。”

      于是这一刹,仿佛回到六七年前的每一次午后,每一场雪;穿着红白校服的他靠近我,或笑或冷,或静或闹,他身上独有的淡淡的香味,是储存在我青春每一个黄昏偷偷追忆的影子。想起那时灭绝师太的课上我俩自顾自开小差,他问我,“嘿,傻蛋,你知道余光中吗?”,我摇头,阳光下白齿红唇的少年肆意笑着,“他有一句很有名的情话”,我困顿地打了个哈欠,“啊——什么……”,他一敲我额头,

      “别问我心里有没有你,我余光中都是你。”

      细碎的雾霭,喧闹的虫语,枯燥的讲书声在耳边附于一层静谧;宛如凌晨的暴雨,那一刻,我的世界只剩下他和自己迫不及待宣誓着存在的心跳声。

      如今,不同于年少的是,现在他身上还存有一点点烟草味;不晓得是不是这些年学会了抽烟。

      胡思乱想着,太久太久的回忆汹涌而至,我的眼眶居然有些湿润。

      顾恬森已经穿上了我的黑色大衣,见我许久不言,疑惑道:“阮思冰?”

      我回过神,问他:“你怎么……怎么穿着我大衣?”

      他神色有些不不自然,又用恶狠狠的语气说:“我太热了。你先穿我的吧。”

      我默默地看向门外的大雪,心想他不是怕我冷吧。

      “快走吧。我送你回家。”

      然后。他又牵着我的手,向雪中走去。

      有些别扭,思考着要不要把手抽回来;但还是有一点点不舍。毕竟,他是顾恬森啊。那个惊艳了我一整个青春的男孩。

      北京的雪簌簌而下,绵绵地落在他头上,肩上,臂上,还有牵着我的手上。

      要是能一直走下去就好了。我默默地想。

      他朝若是同淋雪,此生也算共白头。

      纵使心中多少不舍,我还是轻声打破了这份宁静。

      “顾恬森,我自己打车吧回去吧。:

      我内心还是很清晰的。我们现在依然什么关系也不是啊。

      他却握得更紧了。我仿佛触碰到他掌心的温热。

      “我送你回家。”语气很坚定。

      “……不然不安全。太晚了。”他又别别扭扭地补充道。
      好吧。我温柔地叹气,小声“嗯”了一声。
      阮思冰啊,就当是给你一个放纵。

      上了车,他打开空调。不一会儿车里就暖和了。

      他不说话,我也不好意思开口。

      气温实在是刚刚好。我本来打算趁机不要脸地问问他为什么要牵我手的,但抵抗不住眼皮子一个劲儿打架……

      我渐渐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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