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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戏剧与美少年 ...

  •   “嗯……”我艰难的睁开眼睛,头剧烈的疼痛着,迷蒙的看着天空发了会呆。
      天空?天空!
      我兀的坐起来,这里是……荒郊野外?原始丛林?入眼的是棵棵高大的树木,不是那种公园里算是十几二十年的野树,起码有几十几百年,特别是我背靠的这棵,有几千年了吧,大的都看得有点惊恐。
      清澈的溪流,潺潺的从脚边流淌,身周开满了不知名的淡紫色小花,微风徐徐,鸟语花香,童话般的世界啊。
      如果能忽视阴暗处隐隐约约野兽的低吼声,还有头顶树上挂下来的五彩斑斓的,蛇……
      迅速捡起地上的枯木枝,使劲打在七寸上,“啪”,一条鲜活的生命就此断送在午后温暖的阳光中。
      为什么知道是午后?因为我一向奉行晚睡晚起的懒人模式,凡是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就是中午十二点刚过的时候。
      说道中午,肚子好饿啊,这里是哪里啊?
      话说不管是谁把我绑架的,有什么企图,那些都不重要,但绝对不能虐待人质的说啊,这是很不人道的。
      本人么的梦游症,更何况,要梦游也游不到起码几千里外的原始丛林深处——东南沿海的小城镇里出生,从没有出过远门,但我可以很负责任的肯定,省内甚至附近几个省份都没有原始的这么彻底的森林,所以我,本姑娘,绝对是被绑架了,至于理由,哼哼哼,虽然不名一文,怎么说也是花容月貌么……
      综上所述,歹徒绝对不会就这么把我丢在这里,那么,真相只有一个,这是个恶趣味扮演游戏,由我,花容月貌的本姑娘扮演柔弱无力的误入森林的美少女,在极其惊险的一刻,哦,王子殿下出现了,他英姿勃发,潇洒的拯救了少女,然后?当然是相爱结婚生子,一起过着幸福甜蜜的生活。
      还有另一种可能,把我带来这里的,是个中年怪叔叔……这种情况当然会被我理所当然的忽略不计了。
      我的王子SAMA……什么情况下才叫险象环生?
      我环视了一下四周,风和日丽,一派祥和。
      除了一具尸体——蛇尸。
      蛇?
      我幸福的眯了眯迷人的小眼睛……怎么感觉眼睑和眼眶的距离拉大了?心理作用吧,我华丽丽的忽视了。
      然后,双膝跪地,微斜身体,一手撑地,一手抚胸,顺手拉了拉不知啥料子的蓝袍,露出香肩,一边感慨,现在的绑匪就是敬业啊,瞧着明显贵族长袍的剧服,那叫一个专业。
      仰头四十五度,楚楚可怜的眼睛,泪水将滴未滴,紧抿的唇,然后只剩下最关键的一步。
      我轻启樱桃小口,放声:“啊!有蛇!”柔润的嗓音带着些微惊恐,远远传出去。
      等,等一下,柔润的嗓音?
      一晚上没听,我的声音,我甜美的声音,怎么粗成这样了?那叫一个低沉,一个中性!
      难道是我昨晚没刷牙?
      还是说感冒了?
      虽然依旧很好听,但明显,貌似,不像我的声音的塞。
      没等我想明白其中的问题,身后传来沙沙的脚步声。
      我下意识的回头,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幕,一个传说中的美少年就这样从阴影中走出来,走进了我的视线,也走进了我的生命。
      一身深蓝色的长袍裹着他纤细却有力的腰身,精致的轮廓,雪白的肌肤,齐肩的长发是燃烧的火红,露出一只冰蓝的眼睛,冰冷和热情泾渭分明却和谐的交融在一起。
      无疑他是美丽的,虽然阅人无数——娱乐圈,有如此丰厚的外貌条件,像一刀一凿雕刻出来精致的挑不出瑕疵的,却几乎绝无仅有。
      但,吸引别人最重要的却是气质,没有气质的人即便再完美也只是一个漂亮的瓷娃娃,空洞没有灵魂,近看觉得美,放在柜子上,不注意,你甚至会忘记了他的存在。
      话说起来笼统,但也简单,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你睁开眼第一眼注意到那个人就是有气质的人,无论是什么样气质,他拥有吸引众人目光的潜质,那种与生俱来的特质。
      我呆呆的看着他快速走来,那扬起的发丝,那紧抿的唇角,那坚定的眼神,那笔直的脊背,恍惚中看到一抹浅灰色的身影,又仿佛还在孤寂的路灯中缓缓往回走……
      那一支支离弦的箭,那破空的声音还在耳边回响。
      “发生什么事了?”少年青涩沉稳的声音传来,惊醒了我。
      眨巴了下眼才想起来现在的境况,貌似王子已经出场了,演员各就各位,我迅速的轻言唇角:“有蛇,好害怕啊。”还配合的轻耸肩膀,像是在无声的抽噎。
      还没等对面的美少年作出反应,我惊恐的捏住自己的喉咙,我的声音,我的声音,不是幻觉,真的,真的变的好粗好粗啊,难道,为了防止我逃脱,歹徒残忍的给我下了毒药,伤了了我的声带?
      啊啊啊!我温柔甜美的声音啊!我抬起头,悲愤的盯着那个美少年:“你,你好残忍!我明明都那么配合了,你居然,居然如此狠毒!”
      对面的少年一愣,冰冷的眸子愕然的看着我。
      还装,你装啊,小小年纪不学好,学人家绑什么架,绑架那也就算了,还有角色扮演的喜好,戏剧爱好也无所谓了,就是哈姆雷特本姑娘也都奉陪假死了,但是,你怎么可以下毒呢?伤了我甜美的嗓音,你用什么赔我?
      没看石榴都喊:上吧,只要别杀么?
      这是一个素质问题,原则问题,职业操守问题!
      我用双眼控诉着还在假装纯洁的美少年,别以为你是美少年我就不会计较了,我可不是花痴,那招对我没用,虽然近看真的很美型的说。
      “我叫落塔,是一个冒险者,前日坐船时从海里救了奄奄一息的你,你一直昏迷了两天。”少年解释。
      什么,我溺海了?这简直不是信口雌黄,而叫天方夜谭了,本姑娘虽然住在沿海城市,但是并不靠海,所以二十年来从没有看过大海的模样,就算溺了,那也是你丢进海里的,话说我怎么声音粗了的塞,感情是给海水呛得。
      我迅速给了自己一个圆满的解释,更加愤慨的盯着他,居然把昏迷的本姑娘丢进海里,你丫是不是男人,懂不懂怜香惜玉的说?
      少年见我不信,也不再说什么,径自用捡来的木头在地上搭了个火堆,然后,伸出修长的手指,“啪”,打了个响指。
      奇迹就这样出现了,指尖出现一小撮红艳的火苗,瞬间点燃了火堆。
      我瞪大了眼睛,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魔术?用来伪装魔法?
      好神奇啊,还是第一次近距离的看到这种传奇的魔术呢,虽然他的衣服袖子不短,但袖口扎的紧紧的,而且他用的是右手,掌心朝我,我可以清楚的看到白皙的指尖空无一物,没有打火机,没有火柴,连伪装成戒指什么的点火工具的饰物都没有,空空荡荡,空无一物。
      美少年没有看到我晶晶亮透心凉的眼睛,或者说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拾起脚边的貌似什么鸟的猎物就要到河边清洗。
      但是,我会让他如愿以偿么?当然不会,我会抢过来清理,理由?第一,我是个厨房爱好者,独自居住的我最大的爱好就是做出一道道精致的菜肴犒劳自己,我绝对不能容许我将要吃的东西不是我亲手做的这一事实,那会是多么的难以下咽啊,虽然美少年看上去对此类活计并不陌生,但是我几乎可以肯定绝对不会是很擅长;第二,现在我在他的手里,猎物是他的,如果烧的也是他,那么,很有可能他不会将食物分点给我,有胃病的我绝对不能忍受饥饿,更何况还要逃跑,饥肠辘辘可绝对走不出这貌似凶险万分的原始丛林;至于第三么,讨好他,对于人质的我总是有好处的。
      我坚定的点点头,绝对不承认看上了人家的美貌,我是二十一世纪八十年代有理想有文化有素质有气质的四有美少女,绝对不是一个花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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