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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第 42 章 ...
“这是我的好友……”
封亦给旁边的花如介绍,但是还没有说完对方就已经开口。
“你好,花之烟老师,我叫花如海。”
他说着还走了过来,把手伸了过来,很是绅士。
其实他是知道封亦曾经挺迷《倾城绝恋》的,对其中的男女主角都十分在意,所以这声老师,其实也不是不尊重,但是绝对没有封亦那样,能够如信仰一样虔诚就对了。
花如海跟刘羌城认识,将自己的爱宠给了刘导,但是接到对方的电话才知道,他把这蛇待到了剧组,还阴差阳错,再次咬了封亦。
自己这小宠物,给封亦来了好几口啊!
“你好?”见到花之烟不说话,他歪着头,毫不遮掩的打量着她,“花之烟老师……”
“咳咳!”
封亦打断,实在不想听到他叫老师了。
“哦哦,您好!”花之烟赶紧回过神来,接受现实,这个是他的亲叔叔,可是她现在的身份……
这是三十年前,她是明星花之烟。
这是他们第一次认识。
“花……花先生,初次见面,您好。”花之间把手伸了过去,同时又弯腰鞠了一躬。
看着十分的标准。
她这是什么意思?
花如海搞不懂。
“这……”花如海一挑眉,回过头看着封亦,不知道花之烟这么有礼貌。
“你好,你好!”他也跟着鞠了一躬,还似乎要比花之烟刚刚的深。
花之烟哪会让自己的小叔叔给自己鞠躬,所以就又鞠了一躬。
花如海彻底有些懵了,眼神询问封亦该如何办。
她这是什么意思?
传闻中的花之烟,这么礼貌啊?
礼貌的有些太过了。
不适应。
封亦赶紧扶起花之烟,“他是我的好哥们,不用这样客气的,你继续吃饭吧。”
花之烟也露出尴尬的笑,抬头认真的审视这自己的小叔叔,没想到三十年前的他,依旧是帅气如当年啊不过这语气风格,还真的没有怎么变。
恍如隔世。
再次见面,已经是相隔了三十年。
她还记得,自己离世的最后一年,也就是在自己生日的时候,小叔叔送了礼物给自己,是一个手镯,他说自己早就打算送给她了,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
他喜欢赌石,这块石头里,有一缕红烟,延续不断很是漂亮有意境。当时还有算命的说,这是好的寓意,可以接连不失去,但是她那次生日,只是收到了手镯,遗憾没有见到叔叔。
飘红翡翠,如烟一般,带着整个人的气色都好了很多。小叔叔活的潇洒爱自由,后面拍戏忙,花之烟都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小叔叔在家排行老四,喜欢收集一些老玩意,身边就不缺美女,看着似乎很花心,而且喜欢赌石。自己前世那块玉,就他在早年间得到的,一直没有开。
“花……花先生吃过饭了吗?”花之烟是实在叫不出他的名字,索性就叫了先生。但是实际上,他要比花之烟还小上一岁。
花如海今年是二十二,封亦比他小一岁,眼前的花之烟,年龄上比他还要大一岁。
“没有。”他看着一大桌子的早餐,肚子咕噜一叫,有些饿。
花之烟:“……”
封亦:“……”
花之烟:我只是随口一问。
封亦:我问都没问。
**
就这样,一个人吃饭,就变成了两个人吃饭。原本的两个人坐在桌子前,就变成了三个人坐在桌子前。
和谐中,透露这一丝丝尴尬。
气氛莫名有几分诡异,又有几分融洽。
餐桌前,就只有刀叉碰触的声音。
三个人都很安静。
“封亦你昨天没有发烧吧?”花如海突然开口。
封亦把看着花之烟的眼神收了回来。
“有,不过多亏了花之烟老师的照顾。”他又补充,“吃了些她给的药,就好多了。”
花如海用餐纸擦了擦嘴,带着小疑惑问道:“哦?什么药?”
花之烟本来还打算如常回复他的话呢,可是提到药。
她大惊失色。
“是普通的发烧药,治疗退烧以及其他症状的。”花之烟回了一个微笑。
“哦。”花如海没有继续问,餐桌上又恢复了平静。
半晌。
他突然抬头:“这盒子挺好看。”
其实他想问装的什么,搞得这么精致又复古,但是又怕是封亦送给花之烟的礼物。可是这盒子,他进来吃饭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所以应该不是。
他还以为是醋,亦或者是调料。
所以就随口问了句,没有多想。
封亦:“是吃的药。”
花如海有点不理解:“啊?”
这药是她上辈子,家里给的配方。这辈子,虽然是自己去医院抓药配置,放在身边留着备用的,可是她又不是花家的人,怎么就能有这个药呢?
花之烟有些慌乱。
想要拦的话,堵在嘴边,花如海已经从封亦的手里拿过了小木盒,打开了。
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噗!”花如海竟然爽朗一笑,“这么复古的盒子,里面竟然装着这么……”
这么的搞笑。
像古代的丹/药。
大力丸一样。
封亦大概料到了他想要说什么,于是先发制人:“这可是能解你家宠物的解药。”
花如海笑不出来了:“那~那确实是挺有用的,谢谢你哦~花小小姐。”
“应该的,封亦他也有帮过我。”花之烟松了一口气,他不认得。
不认得就好。
等等!
这药可是家里给的方子,尤其是自己的叔叔——花如海,他叮嘱花之烟一定要备着这两种药丸,可以解毒消除疼痛的。
其中一个颜色的药丸,她痛经的时候都很有用。
这也是这辈子,即便是来到了三十年前,她也要去医院抓了药配置回来的原因。
他怎么能不认识。
难道……三十年前,这药不是这个外形?
这也有可能。
“花小姐是哪里人。”花如海喝了一口都豆浆,有些惬意,还歪头跟封亦眨眼,意思就是他的豆浆榨的不错。
封亦给了他一个标准微笑,示意他喝就默默的喝就好了,不用言谢。
实际上,花如海之所以没有吃饭就来这里,主要还是因为刘导告诉他,封亦被蛇咬了晕倒了。他害怕封亦如果一个人在家,万一有什么事情,就危险了。所以就急匆匆赶来了,虽然他总是说自己的环银蛇很温尔,没有什么毒,但是他知道,这蛇一旦咬了人,还是有危险的,刘导放在玻璃箱里,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谁能知道,他竟然拿出来演戏。
演戏干嘛不用道具啊!
这不,还把封亦给咬晕了。
关心则乱。
他之所以早上来的晚,一是堵车,二是跑错了两次地方,封亦手机在楼上,也没有接电话,所以才这个时候到,又没有吃早饭的。
话说,不愧是封亦,病刚刚好,还做了这么一大桌子早餐,得亏自己来了。
“邺城人。”
"也是邺城人?"
花如海只是为了缓解一下,随意问的,但是,花之烟这个随便回答,却是不小心出口的。
糟糕,她不应该这样说。
“嗯。”她像是有些惊讶的问道,“您也是南方人。”
“我不是那边长大的,真该带你见见我家老头,他是土生土长的邺城人,怪不得我一看到你,就觉得其亲切。”
花之烟内心一个咯噔。
那是她的……爷爷。
她的家人。
叔叔还是那么的随意,说话没什么遮拦,爷爷的四个儿子,大家都说他最无法无天,可是花之烟觉得他最幸福,活的最为自由,也就只有他一个,敢叫爷爷‘我家那老头’了,但是实际上,家中也就只有他是最得宠的。
吃完饭,三人将碗碟在水龙头里冲了冲,就放进了洗碗柜里。
“我去倒水,封亦你休息着吧!”他起身,极其娴熟的去了茶柜那里。
花之烟本来是打算今早封亦醒来没事,她就要回去的。后来就又吃了早餐,又打算吃了早餐就回去,可是又遇到了花如海。
她现在是可以回去,毕竟她也就住在可以步行到家的地方。
可是这个人是花如海啊!
是她叔!
药的事情已经过去了,她和花如海算是第一次见面,虽然是看着年纪跟自己差不多的叔叔,可是,他的说话语气,还有行为举止……都把花之烟的回忆拉到了前世。
上辈子,拿到了叔叔的礼物
她都没有来得及谢谢叔叔。
现在,自己的亲人就在面前。
是看着她长大的亲叔叔啊!
她不想走。
还想再呆一会儿,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
花之烟情绪正浓,花如海已经端着木托盘走了过来,路过封亦面前,放下了一杯热茶。
“谢谢。”封亦把茶杯接了过来。
到了花之烟这里时,被子刚刚从托盘里拿出来,放到花之烟面前。
就听到花之烟认真有真诚满满的道谢词语:
“谢谢叔叔。”
花如海,听到这,脚下一滑,差点摔倒。
幸好扶住了旁边的柱子:“这可不兴乱认亲啊!虽然咱们都姓花,我可没有你这么大的侄女~”
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花之烟只是用微笑掩饰,这笑里,藏不住的尴尬。
“阿海,开玩笑你都听不出来。”封亦似乎察觉到了一些不对劲,但是还是地一时间过来解释。
花之烟只顾喝水,就是默认。
那就是玩笑。
花如海拜拜手,“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我看起开来真的有真么老呢!”他端着茶水喝着,“我家有棵百年茶树,改天给你送点茶叶,”又看向花之烟,“其实花小姐,你该叫他叔叔的,哪有这个年纪这么爱喝茶叶的。”
“那叔叔你喝什么?”封亦也跟着调侃起来。
花之烟这次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叫花如海一声叔叔了:“对啊!还不知道年轻的叔叔现在喜欢喝什么呢!让我猜猜……是可乐跟香槟吗?”
他挑眉看着花之烟跟封亦在调侃自己,于是叹了口气:“哎!侄子侄女真乖,我啊!就爱喝茶,喝着喝着就是叔叔的样子了。”
其实他爱喝什么。
还真的让花之烟给猜对了。
是可乐跟香槟。
从冰箱拿出来,冰着的,还冒着一层水雾的可乐,以及倒在酒杯里颜色艳丽的香氛。
总之,不可能是茶叶。
**
“嗡嗡嗡~”
花之烟看了眼手机,随即跟二人解释后,去接了电话。
“之烟,万菲找我们和解,想让你出面声明,说是误会。”她停顿一下,“不过让我给拒绝了,虽然他们出了八十万。”
文姐还记得万菲耍他们的事情,自然会跟他们没完,还让花之烟出面。想的太美。
“我知道了文姐,我也不去妥协。”
首先这是原则性问题,今天妥协了,明天就会有无数个万菲一而再,再而三的欺负她,其次是这八十几万,她真的不在意。
虽然她此刻可能身上一共都没有个八十万,但是她起码还欠一千万呢!
谁没有见过大钱似得。
而且这种没有原则,背地里使坏,又欺软怕硬的主,她不会让步。
“行。”文姐很满意,其实她打电话过来,还有一个事情,就是花之烟前几天的接到的几个合作。
不仅仅没有受到昨晚的事情影响,反而没有签合同定下来的,都有在谈了。
其中一个,就是综艺《金围裙》这个综艺,条件都很不错,让她考虑看看,这个节目比较轻松,还有俩个综艺,一个是《梦幻名媛》,另一个是《异国情缘》,这三个是酬金比较高,同时又轻松且值得的综艺节目了。
今天正好没事情,到时候贺助理会给她发几个综艺节目的口碑,流量,难度,以及节目效果的数据,她可以根据对比去选择来演,主要会有一大笔费用。
也许是因祸得福,昨晚的热搜,让她顿时多了一些节目跟角色可以演。因为花之烟看似是全网都认识,但是,实际上,她也是最神秘。
她什么也没有暴露,观众也特别好奇。
可是这些合作者们除了好奇,更多的是担心。
这最大的担心就是花之烟会不会吸D,昨晚的事情,全网扒,又全网见证。花之烟自己不仅仅愿意检测,还放话自己几乎每天都在忙,出了通告一览表。甚至还@了禁/毒大队来检查,这可不是闹的。禁/毒大队可谓是火眼金睛,就是上辈子吸/过一次毒,他们审讯+调查,都可以出来。
再加上花之烟助理的证据,确实是造谣诬告。已经证明她最大的危机没有了,许多明星,查都不敢查呢!
又因为花之烟的热度跟知名度,还有全网对她的讨论,现在花之烟的合作通告,简直越来越多。
不减反增。
关乎这几个综艺,花之烟本来也只说是要以演戏为主,但是她目前的情况是,《如烟记》待播出,而《赤魂》也只是在拍摄阶段,只有一个综艺节目,还是播出了上期,下期这两天才会播出。
那么自己就相当于,并没有作品在大众面前。
比起综艺节目,她更想要拍戏,可是事实就摆在面前。她没有作品,就没有人找自己拍戏。
比起演戏,她的现状是,几乎都是综艺来找她。
哦,当然还有几个小广告。
虽然酬金不高,但是麻雀虽小也是肉。
而她,真的很需要肉。
如果不接综艺,她就没有钱。
花之烟看过自己的银行卡,结果跟她想的一样,是很干净的。
她不能像前世一样,有花家护体,可以安心拍戏。她需要累计人脉,甚至要让各位导演看看自己的人品。
没有综艺,自己怎么进入大家的视野,没有综艺,自己也没有钱。所以这几个综艺,花之烟就没有拒绝的那么彻底,而是对于经纪人文姐说,先趁着《赤魂》中间空档的时期,帮她接一个,后面几个,就根据档期来,以演戏为主。
综艺是进入大众视野,提高观众缘、知名度的最好方式。
而演戏,也是。
她需要兼顾。
最近还有一件事,比综艺还需要提上日程的事情,那就是:了解花之烟。
弄清楚原身的身份。
……
“封亦!封亦!这是……”大厅里,传来了花如海的声音。
花之烟已经挂了电话,一边往这里走,一边想:还有原身的家庭。她好像穿越来这么久,都没有见过对方的家人。
看了花如海真的像封亦说的那样,是他的好友,两人的关系是不错。不过,刘导昨天曾经说过,那条蛇是他的一个朋友的。
按照花如海的年龄,怎么会跟刘羌城认识?
上辈子她怎么不知道?
不过,花之烟想起来了,上辈子,自己在演戏的时候,刘羌城也已经退圈了,他跟自己实在是没有交集,也完全不怎么熟识。
“花小姐这药真的挺有用的,哎!”花如海双手插兜,摆弄着封亦家一面墙上的摆件,道,“这方子给我行不行?”
“你不是说你的蛇不咬人吗?”光他,都已经咬了三次了。
而且他还没有故意去招惹这条小蛇呢,所以花如海这个温柔二字,实在是没有什么意义。
“有备无患嘛~”
他凑了过来,拿起封亦看的书,“我给她说行不行?她都是你偶像……”
封亦抬了一下眼皮,看了过来:“不行。”
“哎~我说封亦……”
“花先生想要的话,”花之烟已经走了过来,显然刚刚的话她早已经听到了,“当然可以了。”
两人齐刷刷的看了过来。
花如海有些不好意思,他以为花之烟还在打电话,所以就趁着她不在,把自己想要药方的目的说了出来。实际上,是封亦做的对,因为这药方是人家花之烟家里人给她配的,一般都是家庭私人医生写的方子,这样的还好,可是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人家的祖传秘方。
祖传秘方的话,就不合适开口了。
给他也不能要啊。也……也能。
花大钱呗~
没有想到花之烟会这么爽快,花如海有那么一瞬间的不自然转瞬即逝。
“花小姐一定要开个价,其实……我是因为自己养着的宠物环银蛇,闯了不少祸。家里那位已经要找我麻烦了,我这都搬出来很久了,为的就是那个小家伙……不然也不会开这个口,不过你放心,这个方子我只一个人用,然后配上一箱子的药,谁要是被小家伙咬了,我自当会给上一丸。”
感情他这是在撒网施救呢。
集体解毒吧这是!
他也不是贪图人家方子,只是这一红一黑两种药丸,实在是太配自己家蛇了,一个是被咬时保命的,一个是咬了以后缓解疼痛,消炎的。
封亦从他手里拿了书,也接话道:“直接向花老师买药不也行吗?”
他是担心花之烟不好拒绝,如果是祖传的方子,确实不好给外人的。要是买药的话,现在可以把这一盒给他,后面就不问花之烟要了,就完美的解决了这件事,也没有让花之烟尴尬。
至今为止,他听到养环银蛇的,就花如海一个。哦,不,好像花之烟有朋友也在往,他也就听到过这么两个人。
“可以可以可以!”花如海也瞬间了然,他怎么就没有想到呢?自己倒不是很想要方子,买几盒药也可以,“不用劳烦花小姐给方子了。”
花之走到落地窗前的书桌旁,站在大木桌前,“方子只是家里人随便配的,也是为了救人,谁用都一样,就当是感谢昨天封亦的信任了,”她抬头看了看感到的藏书架,“有没有纸笔?”
……
花如海去书房拿纸笔,封亦跟花之烟在大厅等着。
三十年前的顶流是真的有实力啊!不仅仅是作曲还是作词,还有编舞,都有自己的元素跟想法,完全是亲力亲为,这个时候的流量男明星,真的是凭本事有粉丝,当然这粉丝的粘性也就很大了。
花之烟是上辈子挣了钱,有了一笔不小的积蓄,才买了这里的豪宅,都还没有怎么布置,而穿到三十年后,家里的布置,算得上豪华,但是更多的应该是原身的喜好。
封亦这套房子,就更符合她三十年后的眼光。
不是装修好看与否的问题,而是设局布局,她很喜欢,可是如今,以原身这样的状况,就是住进这套豪宅,她也无法去弹琴,画画、练字……
每一处布局都到了她的心坎里去了。
封亦这套房子,也不经常住,所以会有专门的保洁来定期打理。而无论是钢琴架上,乐器房里甚至是书桌上,都有他最近住过的痕迹。
“这是你写得歌词吗?”花之烟看到一旁纸张上,潇洒飘逸的字体排成的词语后问道。
她上辈子只是知道封亦是当时红极一时的男明星,知道他是唱跳歌手,开过自己的演唱会,就是三十年后,依旧有许多人听他的歌,还保留着他的照片。但是花之烟很少去关注这些,她可以说是拍戏前后,完全的与外界脱轨一般,专注至极。
有颜值。
自己作曲作词。
自己编舞。
没有黑料,不说多余的话。
从不作妖。
这样的人物,不仅仅粉丝喜欢吧。
是可以当做信仰的人。
“是随便写的,还没有曲子。”封亦将盖着一半的用来练字的纸拿开,上面随笔写的歌词显露。
“……”
“写的很好,大家把你当经典,是有原因的。”花之烟评价。
上辈子,花之烟只是看到有粉丝屏保是他,还说是花之烟的事业粉,也是封亦的颜值粉。
“封亦就是经典。”
她当时就一直以为,封亦在他的粉丝那里,经典的主要原因是颜值呢。
没想到会来到三十年前,见到封亦。
诗词歌赋,看来他都是有能力,有才华的。
“谢谢您的评价。”封亦笑着回复,没有扭扭捏捏,也没有什么不好意思。
他就这样大方自然的微笑,就让人觉得很阳光。
其实,封亦是一个阳光且很于情商的人,他很少会有不好意思的时候,也会谦虚待人,但是面对自己青春时候的执念,说话做事,总是会有些不好意思。
花如海走了过来。
他手里还拿着一个竹木笔筒,里面放了很多笔,可以供给花之烟选择。
其中还有两只笔头不太一样的毛笔。
“这么多!”花之烟笑了,其实一个普通的签字笔就可以。
花如海把笔筒放在了木桌上,“花小姐提点条件吧,不然我家小家伙咬了封亦一口,最后还沾了封亦的光,实在是不好意思,你放心……我有钱。”
他那句有钱,虽然带着开玩笑的语气,但是自己好歹也算得上是个富二代,是真的不差钱。
“有了!”他像是突然想到什么一样,“我请花小姐给我的一个品牌代言吧~”
花之烟一个家里的药方,得到了一个合作代言。
稳赚不赔啊!
但是她却不是这样想的。
小叔叔这个时候的代言……她大概知道是什么了。
百分之百得倒闭……
现在,花之烟还只是被网友们骂,帮叔叔代言以后,出现了一个大窟窿,她还要加上一个罪名,叔叔也应该那个时候没有少被爷爷训斥吧?他自己有没有受到打击花之烟不知道,但是她也不希望叔叔继续项目。
“嗯……我现在的身份,其实花先生也是知道的,”她得赶紧拒绝,“就算了吧。”她现在的名声并不好,恐怕会越代言越无人问津,这是婉拒的意思。
哪知道花如海以为她是对自己身份的否定,“就这么决定了,正好我还想宣传呢!”
花之烟只得陪笑:“呵呵呵……”
内心有些想哭,自己本就是人人喊打的程度,如今再加上小叔叔这个‘倒霉’的项目。她估计又会被骂上一阵子。
“她没有时间跟着你瞎闹。”
封亦从笔筒里掏出其中一只软细笔头的毛笔,递给花之烟,“用这个试试吧。”
花之烟猝不及防接过笔,“啊?”了一声,有些蒙。
原来,封亦见她看着那笔看了很久,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用这种娟细的毛笔写字也是有的,但是写药方的话,可能只有古代有了。
她确实是在看那两根毛笔,倒不是因为她经常用毛笔练字,她上辈子是喜欢练字,但是最主要还是因为,这两根笔本身。
这两根本下方刻有一个“周”字,是一个小品牌,叫“周氏文书”的一家店铺,三十年后早就已经没有几十年了,这还是爷爷跟她讲的。因为爷爷有几个是那里制作的,宝贝的很,她小时候练字,只有在正是提字的时候,爷爷才会她用,后来,自己的字体练成了,爷爷也就给了她一根周氏笔。
已经绝迹,只有珍藏。
所以就多看了几眼。
这个时候,周氏文书这个牌子,是不是还没有停产?他们家的每一根笔,从笔杆到毛刷,都是精选,纯手工制作。
“我来研墨。”
花如海已经开始动手了,花之烟带着回忆接过封亦给的笔,最后沾了水墨,娟秀字体显现出来,一共是两份,一份是红色药丸的配方,一份是黑色的。
花如海拿着花之烟写好的字,手微抖了一下。
“有什么问题吗?”
封亦问道。
“就是觉得……有些熟悉。”他将药方放好,而后感谢道,“多谢花小姐了,您的字真好看。”
起初,花如海觉得奇怪的时候,她有些担心。
担心自己的字体。
但是转念又一想,自己的毛笔字,虽然是爷爷盯着练习的,写了那么多年,自然是好看的,但是绝对不是爷爷的风格字体,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花如海认出来。
小时候,家里很注重教育,自己这字体,是爷爷专门请了老师教的,那个‘老师’,倒没有爷爷严厉,他很温柔,还会奖励花之烟糖果,那个时候家里不让她吃太多甜食,花之烟很喜欢自己的这位笔法老师。
她的字体跟风格,也是完美的传承了那位老师。
跟爷爷的字体没有相像的地方,他当然不知道了。
"谢谢您的夸奖,自小家里逼着练习的,是整洁了些。"花之烟谦虚道。
只是——
花之烟不知道的是……
花如海跟她也是出自一师。
他们两个的毛笔字风格,一模一样。
而那位“老师”,并没开设班级,去专门教人练字,这还是花之烟爷爷的人情罢了,且这种字体,也不是字帖可以练习出来的,基本上是个人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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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本文明年会有第二部!原女主穿越三十年后的,男主是良渚。男女主相差12岁。小甜文,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