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说一下这两章if线的灵感来源。
先前或许提到过,灵感来源是一部电影(我不记得电影的名字)
故事里,主人公被绑架扔进棺材里活埋,身边能使用的工具只有一部手机。主人公通过手机拨打电话联系外界,但是不知道自己的具体位置。
然后警察们到埋主角的山里挖人,花了很长时间终于把棺材给挖了出来。
就在缺氧的主角以为自己能得救大松口气时,警察们充满歉意的告诉他:很抱歉,我们打开了棺材,但里面躺着的不是你。
原定的计划是写得更绝望一些,但手很显然有自己的想法,于是追加了一篇if线的视角2。当然,主线里的红发杰森还活着,将来说不定还会出场。
*来源于百度搜索结果,美国对14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是:美国大部分州遵循一般法,即7岁以下完全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7-14岁无充分证据证明下无刑事责任能力,视罪行严重程度决定是教育后通知监护人领走或拘留。罪行严重,则进入司法程序,首先由少年法庭收容。如果法官认为罪行极其严重,可能移交成人法庭进入一般刑事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