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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文第一章 ...

  •   好在学校有东西南北四个门,而雷霆三人又惯走南门,所以识趣的大家,都知道要避着南门走的。
      樊一沙是大三的学生,而且学的是法律专业,和雷霆等人不同届又不同专业,而且她有事出校园都是走北门,所以彼此之间并无交集,他们的教学楼就在隔壁栋,也没有见过面。
      即便樊一沙偶然远远见到他们,也早早避而远之了。
      “不惹事,会躲事”是她信奉的唯一准则。因为拿到A大的毕业证对她而言实在太重要了。有了A大的毕业证,再加上导师的推荐信,她只要再通过司法考试,就可以顺利的入职到事业单位,做一名公职律师了。
      像她这样的孤家寡人,能入职到事业单位这样的养老企业,是这辈子最大的福分和保障了。
      所以她一步都不能错。她可不想得罪泥石流们,最终落得个被开除的下场。
      而且这时候的她已经身无分文了,根本也没有闲情去惹事的。

      2000年左右,血是可以买卖的,血是捐的,那个证是可以卖的,一次抽400cc,得200块钱。
      樊一沙在学校里不能暴露自己缺钱花的事,不常去食堂的她,对舍友们说的是,嫌弃食堂的饭菜不卫生。这除了自尊心作祟之外,还因为一旦同学们知道她没有任何背景和经济能力的话,就会忍不住的往死了欺负她。
      这是人性。
      之前可是有活生生的例子出现过的。有一个男孩就是因为家里穷,常常被这群同学们拿来调侃,一开始的时候,大家还只是言语上的攻击,从那个男孩的帽子到袜子的反复点评嘲弄,后来直接发展成了抢男孩的帽子来玩闹,最后甚至直接当着全专业同学们的面,开玩笑说要捐款给那个男孩。
      穷男孩由一开始的乐观开朗,到后来唯唯诺诺、缩手缩脚,躲躲藏藏,再到最后的自杀,不过用了区区三个月。
      也就因为是自杀,父母也无法提告,最后事件也不得已不了了之。
      老师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知道情况的同学们又不敢说,最后这件事也就那么过去了。
      可怕吗?一个花样年华,就那么没了,明明是被“谋杀”的,却没有引起任何不平,没有引起任何水花,命贱到不如一块路边的小石子儿,因为小石子扔到水里,还能听到个响呢。

      所以,虽然这时候的樊一沙是靠着每仨月卖一次血活着呢,她却不敢漏出分毫的“捉襟见肘”。
      而且,这时候的她偏偏还看上了一块价值2000的手表。
      人越是没什么,就越想展示什么给别人看。
      她之所以看到那块劳力士,是因为她高中就辍学的朋友-李敏。李敏现在是新世纪大商城的售货员,而且售卖的正是高档手表劳力士。
      那日她去商城找李敏玩,正好就看到了。
      李敏每次都让她看好久,并不催她。也知道她8岁时妈妈去世之后,爸爸再续弦就不再管她了,是个可怜人,所以对她总是格外亲切的。
      这也是两人成为朋友的原因。

      李敏知道,樊一沙的性格很难交到多少朋友。
      因为樊一沙的性格里有她自己都不知道的独立和冷漠。她觉得樊一沙学法律是对的,因为情绪稳定的樊一沙,最适合当个理智的律师了。

      回归正题,樊一沙之所以看上那块表,并不只是虚荣心作祟,而是另有隐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正文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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