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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挖角 ...
沐盛其人若说他的成功是一种侥幸,那是很不靠谱的。
世界上一切的偶然都是必然,那些偶然的事情都是组成必然的必然因素。那么对沐盛来说最偶然的事情便是投对了胎。
而这个偶然造成的必然便是,因为他的出身他所接触的人和事,都成为了他以后事业发展的成功因素。
他父亲沐儒林是将门之后,年轻时留学归来碰上了改革开放,是最早一批投身地产事业的商人。良好的政治背景让他的经营时时刻刻紧跟着国家政策,并且能够拿到很多重量级的项目,跟着XX党有肉吃这个真理在沐儒林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
但沐盛成功的关键并不是他的父亲,而是他出身官宦世家的母亲,良好的修养和丰富的学识让这个女人身上永远散发着高雅的气质,但她不愿意像父辈一般走上仕途,倒是很热爱文艺,早期也曾在演艺圈玩票的演过几部电影,之后嫁给他父亲便再也没有踏足这个圈子。
虽然退出了圈子,但是人脉还在。沐盛便是靠这些人脉将公司开的顺风顺水。
傲人的身世,鼎盛的事业,再加上还算有型的外表和出色的品位,将他称为天之骄子也不为过。
但凡这样的人,要不就是比普通人还要低调,要不就是飞扬跋扈、目中无人。
如果硬要给他分类,他应该是属于前者。但是那并不代表什么,低调不代表低能。低调对沐盛来说只是伪装。在长辈的眼里,乖孩子才值得培养。
中国的商人最重要的不是头脑,而是人脉,在这点上沐盛占领了先天优势。
于是他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对一个28岁的年轻人来说,他拥有的太多。
因此他认为,只要是他想要的他就能得到。
而他此刻产生了一种非常强烈的占有欲望,言有志,他站在舞台上的时候散发的光芒,简直让沐盛着迷。
扎实的音乐基础,出众的外表,傲人的嗓音,全中国外表出众唱作俱佳的人多如牛毛,这些都不是他吸引沐盛的原因。
言有志这个人身上有一种沐盛不了解的气质,他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却深深为之倾倒。
尽管他只穿着一件廉价的大T恤和牛仔裤,尽管他沉默时的站在舞台上毫不显眼,但当他弹响吉他开口唱歌的那一瞬间,从他身上爆发出耀眼而独特的光芒,足够让他自万人之中脱颖而出。
行内人喜欢说这个人很有明日之星的风采。
但沐盛知道,并不是那么简单。
他必须得到这个人。
言有志对着麦克风唱着自己钟爱的Coldplay ,极具爆发力的摇滚曲风掀起了舞池里一阵热潮。
他非常喜欢这种感觉,音乐响起的那一刻舞台便成为了他的地盘,由他全盘掌握,他游走在音符之间,沉浸在这种气氛里,全身的毛孔仿佛跟着一起颤动。
他知道一切都游刃有余,他知道他就应该属于舞台。
从很小的时候他便喜欢音乐,一年级的某一天,他放学经过小卖部,放在小卖部玻璃柜台上的一架半导体里正放着The Beatles 的yes ter day,像被使了定身术,他呆呆的站在那里将这首歌完整的听完。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最后一个和弦结束,台下响起了一阵欢呼和口哨声。几个人今天晚上的表演算是顺利结束了。
各自收好乐器,下了台其他几个人在酒吧里等着,言有志独自去了经理室。
经理室位于酒吧二楼环形包厢的其中一间,他找到挂着经理室牌子的房门,敲了敲门不等回答便走了进去。并不是他没礼貌,而是在这种环境里想听见里面的回答不太可能。
推门进去,里面有两个人,都坐在沙发上,一个中等个头,穿着一件黑底紫条纹的衬衫,打着银色细领带。
另一个即使坐着也能看出身材十分高大,目测至少也有180以上,穿着双色领修身衬衫和窄腿裤,半长的头发没怎么打理,很随意的覆盖在额上。
他站在门口一时不知道到底谁才是经理,便对两个人都点头微笑了一下。
“哦,你是乐队的主唱是吧?”
那个打着银色细领带的开口了,言有志立马走上前,点头笑道:
“是,这不演出结束了,我来拿演出费的。”
“行,先坐会。”
言有志没想到经理会叫他坐,迟疑了一会说道:
“您看,哥几个还在下面等着呢,不太合适啊。”
“没事儿,你让他们在下面玩会儿,费用我包了。”
言有志傻了,玩会儿?
黄家骏要赶着回家,廖强还有别的场子要赶,都等着拿了钱就走。就剩林凡(黄毛)一个人玩什么?
“这个......”
“行了,你就别逗他了,赶紧把钱给他吧。”
这时坐在一边的高个男人说话了,言有志感激的看了他一眼,男人朝他露出一个笑容。
“行,拿着吧。”
经理说着站起身从办公桌上拿过一个纸袋丢给了言有志。
言有志接过来打开口袋数了数,发现数目不对。
“经理,不对啊,我们说好了一场半小时,500块。这里面怎么多了300?”
经理瞪大眼睛看着他:
“嘿,这小子,多给你还不好啊?”
言有志一愣,
“啊?为什么要多给我?”
“得,那你还我吧。”
经理说完伸手去要,言有志又不答应了,把钱袋往自己兜里一揣。
“那我就谢谢您了,再见。”
说完一溜烟跑了。
关上门之后经理对高个子说:
“沐总,看见了?满意了吧?”
沐盛靠在沙发上点了支烟,眯着眼睛抽了一口。
“嗯,非常满意。”
“那你怎么打算?”
“明天找经纪人和他谈。”
“直接让经纪人来谈,那不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吗。”
沐盛看了他一眼。
“我都亲自来了,还有什么疑问。”
“不敢不敢,我这刚弄着一个好点的乐队,还没捞着好处呢您就来挖来了。我这经理还要亲自陪同外加双手奉上,哪敢有什么疑问。”
沐盛把烟往烟灰缸里一掐。
“行,就这么着吧,我走了。”
第二天上午,言有志还蒙头睡觉呢,寝室的门就被敲响了。
Vice在门口等了很久也没人来开门,他不禁怀疑刚才言有志同学告诉自己情报的准确性。不过随即从房里传出的声音让他推翻了自己的想法。
“林凡,你丫离门近开门去。”
惺忪的声音没有得到任何回应,Vice又等了会,听见了里面汲着拖鞋踢踢踏踏走路的声音。“谁呀?”
言有志一边问一边打开了房门,眯着眼睛看了半天,这个男人穿着白衬衫打着黑领带,还戴着副金丝眼镜,脸上挂着适度而有礼的笑容。
他很确定,他和林凡不认识这样的人。
“对不起,你找错了。”
说着便要把门关上,Vice赶忙伸手阻止。
“你是言有志同学吧?你好,我是恒星传媒的经纪人Vice。”
“恒星?哪个恒星?不会是那个巨牛B的娱乐公司恒星吧?”
“正是。”
沉默了三秒。
“你逗我玩儿呢?”
言有志再次关门,Vice再次阻止。
“这是我的名片,不信你可以打电话核实。”
言有志接过名片,再看看Vice的中文名,他信了。
林凡和言有志终于清醒了,两人坐在脏衣服成堆的寝室里一齐看着Vice。
“你真是恒星的那个大牌经纪人Vice?”
言有志再次不确定的问,林凡慢慢凑过去对他说:
“好像真是,我在电视上看过他。”
言有志和林凡对视一眼,再将视线调回Vice身上。
“你找我干嘛?”
“我们公司想签你。”
言有志瞪大了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说真的?”
“我不拿工作开玩笑。”
“欧也!”
言有志和林凡对视了一眼,欢呼出声。然后林凡掏出手机,激动的说:
“不行,要赶紧告诉廖强和家骏这个好消息,我们竟然要被恒星签了。”
“对,要赶紧告诉他们,廖强肯定还在睡觉呢,吓死他丫的。”
“等一下。”
就在言有志和林凡喜不自胜的时候,Vice出声打断了他们。
“你们可能误会了,我们只打算签下言有志一个人。”
“喂,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什么!?为什么?”
“好,我明白了。”
沐盛挂了电话,刚才听见的消息还让他有些不能消化。
他竟然拒绝了?
恒星主动派经纪人上门签人,这可是破天荒的事情,而且派去的还是王牌Vice,在他手下的艺人基本上想不红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而那个言有志竟然拒绝了?
原因很简单,不能拆散他的乐团。
沐盛很不开心,虽然他很想签下言有志,虽然他觉得言有志身上的光芒让人难以忽略。但归根究底他还是一个商人。
他考虑问题从根上来讲,还是要权衡一下他所选择的人能不能适应市场经济。
而那个乐团,除了言有志,其他几个都毫无特色。签回来必然要耗费公司的人力物力财力,而最后能不能成功还不一定。
如果因为这几个人把言有志的水准一起拉低,那这个赔本买卖沐盛是不会做的。
但是沐盛并不是一个善罢甘休的人,他知道几个年轻人聚在一起搞乐团,很大程度上来说都是热血青春的一时冲动,其目的很大一部分都是为了赚取日常的生活费用。这样的团体想要摧毁,对他来说是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而做到这些,他只打了一个电话。
修改了一个很重要的错别字,伪更了,大家多多包涵。今天我会更新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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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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