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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有情终古似无情,别语悔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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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凭借记忆,沿着那日寻来的路向北驰去。虽然我料想云飞扬绝不可能继续留在那片灌木林子里,但为防万一,我还是特意去查看了一番。果然不出所料,在那片林子里,我只找到了一些残留的带血碎布和野果果核,连半个人影都没有瞧见。
我在一条小溪边停驻,溪水清澈见底,青天白云倒影其中,不时有几尾鱼儿欢畅地悠游而过,虾群在石缝间嬉戏玩耍。我将马儿系在一旁的大树上,自己喝足水,复洗了把脸。
我半跪在溪边,俯身凝视自己的倒影。三千青丝被紧紧束起,在头顶上绾作一个干净利落的发髻。那日穿去的衣衫在遭受鞭笞时就已经撕坏,现在身上穿着的,不知是从哪里弄来的男装。大小正是合身,我猜想这绝不是慕容清的衣服。一来我从未见过他穿月色长袍以外的衣服,二来他的衣服我是嫌大的。
呆坐半晌,我慢慢站起身,搓揉着微微发麻的双腿,将马儿牵过来喂它水喝。
父皇出生武将,我对马术剑术多少有些了解。这匹马毛色黑亮,漂亮的鬃毛简直可以说是油光可鉴。马身矫健流畅,马尾长而垂顺。一看就是千里挑一的战马。我轻柔地抚摸着它,让它吃饱喝足,才继续上路。
云飞扬伤重昏迷,不能远行。夏侯逊和于福带着伤兵败将,能藏哪里去呢?我茫然四顾,心里盘算着该往哪里去。思忖再三,我决定先去云中看看。明北离云中仍有一段距离,但对于云飞扬而言,我绝对想不出比那更好的去处。
在山野间行了大半日,我才到达一个不知名的小镇。此时,已然过了午时。一些店铺闭门午休,但大多数商家仍热情地吆喝着,期盼顾客的光临。路边的包子铺里传来诱人的香气,我伸手摸了摸肚子,强迫自己咽下口水,垂头丧气地牵着马在市集上转了一圈。
我生在皇家长在宫廷,自小便衣绫罗绸缎、品玉盘珍馐,富贵荣华享之不尽。从来就不曾知道金钱的重要性。如今身无分文,就连街边的包子都买不起,已同沿街乞讨的乞丐无异了。想到这里,我不禁自嘲地笑了起来。
我把马儿系在街角的一棵树上,轻轻地拍打着它的脖子,把身子靠在马背上,垂头丧气道:“我现在算是明白为什么一文钱能逼死好汉了。”
马儿哼哼地打了一个想响鼻,仿佛明白我在说什么似的。我望了望它,它也望了望我,马眼里好像也闪烁着无奈。我笑了笑,这匹马果真能通人性,即便不是千里马,但说是马中难得一见的良驹,也绝不为过。
这匹马年龄不大,若按人的岁数来算,应为而立之年。我抚摸着它柔顺漂亮的鬃毛,说:“我知道你是一匹好马,现在我没钱给你买上好的食料。如果你愿意屈就,我可以带你去吃郊外的青草。你是慕容清的马,我不会把你留在身边,等我到了云中就放你回去找你的主人。”
它立即高兴地甩了甩头,扬蹄催促我上马。我无奈地扯了扯嘴角,嗔道:“你真是个急性子。好吧好吧,反正也没钱吃饭,不如早点上路,兴许能赶在我饿死之前回到云中。”
我解开缰绳,正准备上马,背后忽然有人唤我。她唤的不是“绾风”,而是……“锦华姑娘”。
锦华,这个久远到几乎要被我遗忘的名字,此刻被人重新提起,让我蓦地生出一种恍如隔世之感。
我转过身,一个提篮的老妇人正慈祥地笑望着我。我吃了一惊,愣在当场,好半天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张……张大娘,你怎么在这里?”
张大娘走过来,和颜悦色道:“锦华姑娘,好久不见了呀。我娘家在这个镇上,前不久家里有点事,就回来住了两天。对了,你又怎么会在这里呢?”她颇为疑惑地打量我一圈,似是不明白我为什么又是一身男装。
我低头瞧了瞧自己的衣服,嘿嘿一笑,说:“我在赶路,穿着男装行事方便些。”
她了然地点点头,复问道:“哦,原来如此。清月公子呢?我好久都没见到他啦,他没有和你一起吗?”
刹那间笑容僵在了脸上,心口像是被什么抓住一般,骤然收缩起来。只一瞬的功夫,我连忙收拾好自己的情绪,装作若无其事地答道:“我与他只是萍水相逢,自三年前分别后就再没见过面。”
张大娘露出些许失望的神色:“哦,这几年我也没有见过他。上次他的朋友受伤在我家暂住,落下了一样东西,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还给他。”
“朋友?”我有些疑惑。
她思忖片刻,点头陈述:“是啊,要说起来……大约,就在你们去云中的第二天晌午吧。清月公子带回来一个伤重昏迷的人,说是他的朋友。那个人的伤呀,真是惨不忍睹,我这辈子都没见过伤成那样的人哟。要不是清月公子说有办法医他,我都要以为他是个死人啦。不过,说来也奇怪,第二天一清早,清月公子就带着他走了,说是要带他去一个地方疗伤。”
顿时,一片阴云掠过心头,我不由得攥紧了手上的缰绳。
我回到云府的第二天,不就是清月莫名其妙地消失的那一天吗?他曾经对我说,那是因为家里来了重要的客人,必须要回去一趟。他怎么又会带着一个伤成那样的人去张家村呢?难不成他又有什么阴谋?
心里百转千回,脑中亦是纷纷乱乱。我蹙眉思忖半晌,仍百思不得其解,心下的疑惑不禁更为强烈。
“啊,对了。”张大娘打断我的思绪,从提篮里取出一包东西递给我,笑说:“锦华姑娘,这是我娘家自家做的馅饼,你拿些去尝尝吧。”
我犹豫了一瞬,颇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过那包馅饼,说:“张大娘,不瞒你说,我正在赶路,身无分文,也没有钱吃饭。幸好遇见了你,否则我有没有命回云中,还说不好呢。真是很谢谢你啊。”
“傻姑娘,这有什么好谢的呀。从这里去云中不算很远,骑马的话,三四天就能到了。”张大娘握了握我的手,温和地注视着我,说:“好啦,我不耽误你赶路了,我们就此别过吧。记得路上多加小心。”
忽然觉得手上的饼万分沉重,我深深地舒了一口气,点点头,说:“嗯,我知道了。张大娘,你对我的恩情,我绝不会忘记,来日一定好生报答。”
她拍拍我的手,微笑着摇摇头:“你不必跟我客气,清月公子的朋友,就是我老太婆的贵客。如果你有机会见到他,记得跟他说一声,我们都很惦记他。”
本已渐趋平静的心海霎时掀起万丈波涛,我强忍着内心深处的疼痛,摆出一个恰到好处的笑容:“我会的。张大娘,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的儿子从军了,对吗?”她点道是。我竭力平复心神,继续问:“不知他拜在哪位将军麾下?”
张大娘想了想,说:“是一位叫徐离襄的将军。”
我沉默片刻,将馅饼包放在马鞍旁的布袋子里,麻利地跃上马,语气坚定地对她说:“他一定会有个好前途的。张大娘,我走了。你要保重,绾……锦华有机会会来看望你的。”
她朝我挥挥手:“锦华姑娘,走好。”
我勒紧缰绳,掉转马头,朝镇外奔驰而去。
一口气跑到了郊外,我才渐渐放缓速度。
春意浓,影长浣花溪畔。恰是春日好风光。
柔和的阳光懒洋洋地洒在绿油油的芳草地上,暖意融融。花红叶碧,一些不知名的野花竞相争妍,如同宝石一般,星星点点地镶嵌在翠绿的绒毯上。空气中有一股淡淡甜甜的清香,那是属于这片自由天的气息。
我特地挑了一片鲜草肥美的地方,把马儿系在树上,让它好好饱餐一顿,自己则盘坐在另一棵树底下。我打开包裹,仔细地盘算了以后几日的口粮,拿出一块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吃着吃着,忽然觉得吞咽不下了。鼻子蓦地酸起来。
绾风,不许哭!既然答应过母后要挥刀斩情丝,就要争气一些,不可以再想起他。努力地吃东西,好好生活下去。让他看看,没有他,照样可以活得很好。
笑,要笑。对,就这样笑。
我仰起脸,笑呵呵地继续啃着馅饼。
母后,你看我多坚强。我已经决然地跟过去告别,我会记着你的话。
葱茏的树冠遮挡住了阳光,洒下一片斑驳的阴影。看不见阳光,就不会觉得刺眼,就不会掉眼泪。
连赶了三天的路程,终于在第四日傍晚时分到了云中城。出乎意料,云中城戒卫森严,守城侍卫比往日多了一倍。我先是一惊,随后便安心了下来。看此情形,想必是云飞扬已经回到云中,云氏担心慕容氏趁乱来袭,才会这般警惕戒备的。
我细细打量着来回进出城的各色人物,翻身下马,轻轻地拍了拍马脖子,靠在它身上低声道:“好啦,我到了云中,你也该回去找你的主人了。你是你,你的主人是你的主人,咱们相识一场,我要对你说一声谢谢。我知道你是一匹上好的战马,但路上还是要小心山匪之流。快跑吧,咱们……后会无期。”说着,我将马鞭挂在马鞍上,用力打一下马臀。它回头看我一眼,像是在与我道别一般。我笑了笑,朝它挥挥手,它便撒蹄跑了起来。
进城之前,我故意抓了一些泥土抹在脸上身上,尽量把自己弄得脏兮兮的,扮成一个小乞丐的模样。母后用计将我送出宫,天下人只知道我重病在神医霜烟处调养。云氏的人有不少都认得我,我万万不能在此刻暴露身份。
我本就身材娇小,此刻猫着腰混在一群送菜的农夫中间,轻而易举地进了城。
云中城变化不算很大,凭借三年前的记忆,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了云府。夏侯逊和于福站在石狮旁说话,我一眼便认出了他们。
我抹了抹脸,加快脚下的步伐走过去:“夏侯将军,于先生,我回来了。”
夏侯逊愣了半晌,吃惊地上下打量了我一番:“公……小姐,你……”
我笑道:“认不出我了是不是?扮成这样便于行事。”
于福深深地盯我一瞬,如释重负地点点头,欣慰道:“小姐,您回来就好。我正和夏侯将军商量着,要不要直接去跟慕容清要人呢。”
我耸耸肩,从怀中掏出云佩扬了扬,投给他们俩一个宽慰的笑容,说:“我没事,我还把云氏虎符要回来了。对了,飞扬哥哥的伤怎么样了啊?”
“世子的身体底子好,恢复得很快,如今已经没什么大碍了。”夏侯逊指指大门内里,道:“他现在在院子里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