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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小时候的梦 ...
小时候的梦想是做一个恶少。家里有权有势或者有着良田千倾,整天无所事事、不学无术,飞鹰走狗,带着一帮恶奴到处肆意妄为,为害乡里。
说到梦想的时候阿勇如此说。
这个是阿勇在大学的时候说的,但是我还知道一些他的其他梦想。
比如小学的时候写的作文。《长大后我要做一名____》这是当时的作文题目。横线是让我们自己补上。
开始的时候,老师的题目给的是《我的理想》。
我问阿勇:“理想是什么?”
阿勇想了想说:“大概是一种吃的东西吧。”
“你确定吗?”我说。
“可能吧。”阿勇说,“昨天去我爸同学家吃饭的时候,在饭桌上听到叔叔说‘用理想下酒’之类的。”
“哦。”我听了才有所明白,看来理想这种东西不但是吃的,还是比较好的下酒菜。
我们开始为班里的其他同学解答疑难。
这样的解释无疑是不正确的,它导致我和阿勇被罚站在了教室的前面。
阿勇满不在乎,他每天都会迟到,罚站对于他来说已经是家常便饭。
几乎每天早晨,阿勇都会在第一次打铃之后的若干分钟内站在教室的门口。老师若是问起来,阿勇的理由总是睡过头。所以两三年之后,已经没有任何老师问起他迟到的原因了。阿勇也只是需要在迟到的时候,自己站在教室前面上完第一节课。
“你就不能早点起床吗?”我问阿勇。
“没办法。”阿勇说,“睡觉的诱惑显然比老师的诱惑要大得多。”
整个小学阶段,阿勇的早晨多是在教室的前面度过的。所以他的外号变成了“门神”。
和阿勇在教室前被罚站对我来说是个新的体验。老师在讲台上开始破题,讲解如何写那篇关于理想的作文。而我却感到这罚站是一种屈辱。
作为害我罚站的回报,阿勇把他的作文给我看。我到现在还记得阿勇那个时候的理想:超人。
对,你没有看错,是超人。那个时候,正是超人风靡的时期。那个带着黑框眼镜留着油头的男人用他的内裤征服了全世界。只要浅浅的一笑,这个叫做克拉克的四眼记者就成为了男人的偶像,女人的梦想。
阿勇的作文内容我是记不清了,大概内容无非是维护世界和平之类——毫无疑问,他是电视看多了。但是老师的评语我依然记的很清晰:“感情真挚,想象力丰富。”
能有这样的语文老师,在现在想来,也算是一种难得的经历。
其实这个想法,我是说阿勇想要成为超人的理想,很快就消失了。但是作为一个梦想,它却一直存在,甚至融化进了他的血液,成为了他的一部分。
刘伟强作为一个导演为人们所熟悉是因为那个神奇的《无间道》三部曲。但是在那之前有个更长的系列片不能不提,那些片子描述了一个江湖故事,以一些江湖少年的成长勾勒出了整个社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众生相。
哈哈,不胡扯了。没错,这个系列片就是《古惑仔》。
也许你会义正严词的说那个电影系列教坏了小孩子。但是我要说,这个系列片承载了我们的青春。
在很多人看来,那部片子描述了□□小流氓的生活。如果换个角度,我们就能看到很多不同的东西。比如可以看成主人公的成长经历,那么这是励志片;如果看到主人公对女友不舍的爱情,还有他和其他女人的纠缠,那么这是爱情片……
本质不在电影而在每个人心里。
所以,我们在这部片子里看到了爱情,看到了忠义,看到了个人努力……也看到了呼风唤雨的威风。
这个时期,《古惑仔》里的陈浩南是很多人的偶像。似乎成为了一个老大,所有的问题就能迎刃而解,阿勇在这个时期就是这么想的。
初中的一段时间里,阿勇靠着自己的努力确实在一些领域闯出了一些成绩。
这样的时期是一个不成熟的阶段,而度过这个阶段才能真正获得一些领悟。
高中之后,准确的说是初三到高一,阿勇的理想变成了从政。
“为什么是从政?”我问。
阿勇说:“因为只有足够强大才能改变现状。而现在,想要改变社会现状,只有从政。”
“那么,你想做什么样的官员呢?”
“总理。”阿勇说,“这样我就能对社会很多方面的弊端作出改变。”
“一开始就当总理,不太实际吧?”我说。
“实际上,我准备先从市长之类的活开始。”阿勇说,“这叫‘欲扫天下先扫一屋’。”
阿勇的从政理想很快就被他抛进了垃圾桶。高二开始,他的理想变得混乱起来。
有时候,他的梦想是成为富翁,让钞票多到可以用来贴墙纸。有的时候,他却又想要做贫困山区的志愿者,并通过这些获得一个诺贝尔□□。
这个时期,阿勇的梦想如此繁杂,与其说他的梦想太多,还不如说他没有了梦想。从某些方面来说,这是时代的产物。
阿勇是一个善良的人也是一个想要以自己的力量造福社会的人,这些从他的梦想就能看出来。
从超人到陈浩南然后到总理,这些其实都不过是超人的衍生。
从一个无所不能的神,到一个为所欲为的地下皇帝,最后到为国为民的人民公仆,可以看出来,阿勇的成长不仅让梦想越来越充满奉献感,而且越来越现实。
当然,仍然不怎么现实。
可以试着猜测,按照这样的速度,他的理想很快就会变成消防员之类的。很庸俗,但是很实际。
但是,时代没有给他这个机会。太多的价值观产生和冲突,被混乱的不光是社会,同样还有人的思想。
所以,阿勇丧失了梦想,让理想的成长迈向了另一个庸俗。
这样的迷惘直到大学都没有消失,从他照抄我的志愿表可以看出来,从大学后某次卧谈会也能看出来。
什么做一个恶少,飞鹰走狗、调戏良家姑娘,一听就知道是胡扯。
上次说到十一放假。
其实,在说放假之前还有件事没说完。那就是班干的选举。
那件事没什么悬念,就凭我那么与众不同的竞选宣言,班长肯定是我的囊中之物。但是,另一件事是个意外。
团委是阿勇。
意外吗?反正我当时看着黑板上的那堆“正”字是很意外的。
几乎所有人都冲着班长的职位去了,其他班干的竞争很小。
阿勇的发言很胡扯。站在台上,先亮了一下他的笑容,等到所有人都被他弄笑的时候,他才开始说话。
他说:“我叫‘阿勇’。当然,我爸妈喊我‘佳永’,不过要是校长问起来,我得说我叫‘彭佳永’。这说明我跟校长关系最远。本人身高一百八十三公分,体重一百六十二斤。我说的是毛重。因为老是在外面量体重,我也不好意思脱了衣服称,所以净重是多少我也不知道。
“以前上高中的时候,我干过一个学期的班长。大家都知道,班上大小事物班长都需要管,我发现不适合我,所以后来我就不干了。本人能力有限,不可能干好所有事。
“我最擅长的事除了吃饭就是玩了。所以如果我能做团委,肯定会大量组织班级集团活动。别担心班长什么的不同意,我到时候会以丰富课余文化生活……或者是增加班级凝聚力之类的理由逼迫他们就范。开玩笑啦。其实也用不着,真组织出去玩我估计班干也都是高兴的不得了。”
这些就是我看来比较胡扯的阿勇发言了。当然,他还有一些其他的话,但是那些相对比较起来还是比较冠冕堂皇的。比如,要努力让大家入党之类的。
阿勇发言期间,班上的反应还是不错的,一直会有人发出“嗤嗤”的笑声。但是我当时以为,也就是这样了。我以为,阿勇这样的发言不过只能博得大家一笑而已,至于当选,他是连边都碰不到的。
之后的投票很快证明了我想法的错误。阿勇名字下面的“正”字不但比其他团委候选人多,而且多的不是一星半点,其他几个人的票数加在一块也不到阿勇的。
看来大学真的有些不一样了。
选完班干的那天晚上,阿勇在宿舍里对我说:“从现在开始,你得听我的。”
“为什么?”
“因为我是团委。”
“那我还是班长呢!你应该听我的。”
“团委是什么?”
“团委不就是团委嘛。”我说。
“团委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委’。”阿勇一个字一个字重音的说。
“那又怎么样?”阿彬问。
“笨啊!”阿勇说,“我问你们,市长和□□哪个大?”
“□□大。”阿彬说。
“为什么啊?”阿勇说。
“党领导一切嘛。”阿彬接着说。
“对嘛。团委在班里就代表党了。”阿勇坐在床上伸了个懒腰,“阿辉,快!把水端给我。阿彬,把你桌上的饼干拿给我。”
我和阿彬互相看了一眼,然后一块爬上了阿彬的床。很快阿勇就在我和阿彬的身下求饶了。
“说!‘我是傻蛋。’”阿彬坐在阿勇的身上对他说。
“行、行、行!”阿勇说,“你是傻蛋。”
“靠!我看你是一点悔改的意思都没有啊!”阿彬和我开始剥阿勇的衣服了。
“别!我错了。我是傻蛋,我是傻蛋!”
“这还差不多!”阿彬说,“叫哥。”
“哥,放了我吧。”
我和阿彬又爬下来。阿彬说:“都打饿了。”
“你这么一说我也有点饿了。”我说。
“要不我怎么要饼干呢。”阿勇说,“快,把你桌上的饼干给我吃两块。”
阿彬把饼干递给阿勇:“你吃吧,我想下去买点吃的。”
“那我也不要饼干了。”阿勇说,“给我带点吃的吧。”
“你和我一块去?”阿彬说。
阿勇看着我说:“一块下去吧。”
“懒得动。”我说,“你们去吧,随便给我带点就行。”
“那我也不想去了。”阿勇对阿彬说,“你也给我随便带点就行。”
“靠!那我也不想动了。”阿彬说。
停了两秒,阿彬说:“要不来手心手背吧。抽到谁,谁去。”
我和阿勇都没有意见。手心手背,我和阿彬都是手心,阿勇是手背。
“你要什么?”阿勇问我。
“随便。”我说,“什么都行。”
阿勇“哦”了一声就往外走。
“你还没问我呢!”阿彬在床上喊。
“还用问你吗?”阿勇说,“煎饼卷油条嘛。”
“不要那个!”
“那你要什么?”阿勇站住了。
“我要煎饼夹薄脆!”
阿勇听了一边往外走一边用手点阿彬。“你!你这炊饼王的外号是丢不掉了。”
好了,现在把班干选举的事情说完了。可以说下大学的第一个十一长假了。
这个长假没有什么好说的,我的意思是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
同学聚会了一次。这些高中的同学,伴随我们度过黑色高考的战友们。我们认为自己跨过那道坎,就完成了成长,再见面时就有了成人的自豪。
特别像我和阿勇这样在外面上学的,更感到自豪,因为我们有着走南闯北的经历。走过不同的街道,看过不同的天空,呼吸过不同的空气……这是资本。
于是,在混乱的场面里,到处是嘘寒问暖的应酬,没有停过的是此起彼伏的碰杯声。我们现在已经开始改喝酒了。
不知是谁提议的,要我和阿菁喝个交杯。
我还没有来得及推辞,阿菁已经离开位子跑到我身边了,手里端着她的酒杯。
所有的同学都开始起哄。
我站起身端起酒杯。阿菁的胳膊环过我的胳膊,交杯酒就这么开始了。她比我矮了一截,为了迁就她,我弓着腰让我矮下来,但是喝酒又要抬起头,我的姿势一点都不舒服。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话:“结婚就是受罪。”看来交杯酒是婚姻的第一道考验。
从喝酒开始,起哄的声音就没停过。
“要不要我跟你换个座位?”坐在我边上的阿勇说。
“好啊!”阿菁说。
阿勇立刻就拿着他的碗筷酒杯什么的坐到桌子的另一端去了。
这次聚会一直就在这样的闹哄哄的气氛里进行,直到结束。几乎所有人在和我告别的时候都说了两句话。一句是“好好对叶菁”,另外一句是“都喝了不少,送叶菁回家”。
单听起来,好像两句话都没什么问题。但是随便一想,这话怎么着也是关照一对情侣的时候说的。
我有那么一瞬间想要辩解,想要再一次告诉他们,我和阿菁是普通朋友。不过,这些家伙一个个喝得路都不认识了,我说了也没用。而且,就算他们清醒我说了他们也不会相信。所以,我还是省省吧。
看上去阿菁喝的不多。
“走吧。”我说,“我送你回家。”
“嗯。”阿菁说,“我们走走吧。”
十月的天气还很热,只有晚上才有些凉意。我和阿菁走在微凉的夜色里。
“你喝了多少?”我问。
“没多少。”阿菁说,“四杯吧?”
“不少了,那杯子挺大的。”我说,“其实你完全可以不用喝酒。”
“我高兴嘛。”
我叹了口气,有些无奈的看着她。
“这么久没见到你们,今天看到你们我当然高兴了。”阿菁说。
“没很久,才……”我试着回忆上次和阿菁见面是什么时候。
“三十四天了。”阿菁说,“不是‘才’!这是一个很长的时间了。”
我笑了。
三十四天前,八月二十九号。阿菁约了我去买手机。实际是我和她都需要买手机。收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不仅仅意味着步入大学,附带着也意味着我们可以开始使用手机了。
没有什么需要挑选的,因为我和阿菁已经就手机种类挑选了半个月。
没有外置的天线、直板,然后就是一些功能上的选择了。我和阿菁都想要有照相功能的手机。我们的兴趣是如此的相近,我们都看上了同一款手机。
摩托罗拉,C550。直板、内置天线、三十万像素的摄像头。对于我们的要求,所有的配置都如此完美。
唯一不同的是,我看上的是碧水绿色,而阿菁想要的是烟霞粉。
我们买手机的过程是如此迅速,直奔主题,只是稍微还了会儿价,就将两部手机的交易完成。
坐在肯德基里吃东西的时候,我又一次打开盒子,查看那个碧水绿的手机。
“哦,这个是你的。”我说着把盒子里烟霞粉色的手机拿给阿菁看。然后我伸手想要拿过另一个盒子。
“唔!唔!”嘴里有东西,阿菁发出了这样的声音,同时用手护住了那个盒子。
“不要!这个是我的。”阿菁把嘴里的东西咽下去说。
“你不是要粉红的吗?”我说。
“不!这个是我的。”阿菁拿起那个盒子说,“现在。我把我的手机送给你。”
我接过那个盒子,拿起那个粉红手机。“那我也送你个手机吧。”
“谢谢你送我手机。”阿菁说。
“我也要谢谢你送的手机。”
我们都笑了。
“这个烤翅是我的!”
“你又准备送我个烤翅吗?”
“我只是要自己吃而已。那个圣代也是我的,汉堡归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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