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区有几个话题楼说陈河不该死的,说法律论迹不论心,他只是摸了几下,根本没害死小女孩,结果女主反而害死了他。
实在是太多人帮陈河说话了,我不想每条都回,所以在作话回一下——“论迹不论心”对陈河根本不成立。文中说得很明白了,本文开篇模特小女孩“晓晓”就是死于陈河之手,女主是陈河害死人后的第二个观察对象,而第三章的小女孩“枝枝”是他第三个犯罪对象。
普通的窥视欲女主根本不在乎,谁不想和美女贴贴呢?但文章说过了,陈河的欲望是“极端恶劣的猥亵欲”,“没有长期的【上手实操】根本不会如此鲜红”,所以女主灭掉了他的猥亵欲。这个举动的结果就是:当陈河生起猥亵女孩欲望的同时,身体就会剧痛,直到他这类欲望停止,他身体的疼痛感才会消失。
所以,陈河为什么没有从那么浅的池塘里爬起来?是因为他哪怕掉水里了,心底都一直有抚摸猥亵枝枝的欲望,也就是“我得赶紧起来,趁着没人再摸几下,甚至做更多”的欲望。
话再说回来,陈河的死与姜厌的关联性大吗?可大可小。女主的能力只是让人疼痛而不是杀人,谁让陈河选择在池塘边犯罪呢?陈河被淹死不是女主能预料到的,而是陈河冥冥之中遭受的天谴——因为被他猥亵追逐坠河的女孩“晓晓”就是死于冰冷的水里。
(以上都是从文章可以得出来的,但有些读者没看出来陈河与模特死亡案的联系,也误解了女主的能力本质,因此做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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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说向晴偏袒猥亵犯,什么都不做,丝毫不爱自己女儿的。认真看文了吗,向晴是一来就知道女儿被猥亵了吗?麻烦不要颠倒事件的逻辑顺序。向晴的处理模式是我社会心理学老师讲解过好几遍的,周围群众都在拍照,她和她的女儿已经处于社会网络舆论下了,这种和死了人的案子扯上边的,事件随时面临升级,键盘敲起来才不会管对方是不是小孩。向晴一来到现场就迅速捂住女儿的耳朵,彻底隔绝开指责的声音,不断安抚女儿,循循善诱地引导女儿说出真相,发现事实后立刻报警,要求严查并追责,这些是“什么都不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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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还有人说现实中根本不会有人忍心指责二年级可爱小女孩,即使面对死人事件大家也会冷静,保护女孩,去指责在浅水区溺亡的死者。救命,我是真的无助。说这句话前,不如看看评论区对“枝枝”的恶意,指责她这么大了都不会好好说话,只会哭,看看有的评论对陈河的善意,说他只是摸了几下,竟然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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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跳着看文的阅读模式不适合这本书,小说副本,尤其是中后期副本推理里很多是一句话线索,埋在各种章节,所以请斟酌往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