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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丛林狙击 ...

  •   第九章,丛林狙击
      不一会,一声高亢嘹亮的马鸣声划过天际,好像是从背后传过来的。我忙回头看去,胡亥正牵着一匹马向这里走来。因为那匹马一场高大魁梧,反而显得胡亥有些瘦小单薄,远远看去,不是人牵马,倒有点像马拉人。滑稽的场面让我忍不住发笑。
      “老大,这是给你准备的一匹马,路途遥远艰辛,还是骑马好,省的太过劳累。”
      我仔细打量着这匹马,纯白色的长毛,干净的没有一丝杂色。矫健的四条腿上肌肉发达,想必一定有极强的跳跃能力和奔跑能力。从这些方面看,完全是一匹训练有素的战马。只是当我看到它的脸时,却爆笑了出来。——长而窄的马脸居然像极了囧这个字。哈哈,这恐怕是史上最牛B的马了。
      “老大你别笑,虽然这马长的是丑点,但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好马。他曾经跟随父王和蒙恬叔叔出生入死,参加的战斗比一般武将都多呢。父王亲自赐名白闪电,意思说它跑得快如闪电。”
      原来这么厉害啊,可一看到它的囧脸,我就无法把英勇作战的姿态与它相联系。看来不止是人不可貌相,连马都不能“貌相”
      太阳逐渐西移,明媚的阳光也变成斜斜的夕阳,太阳快下山了,我想我也该出发了。于是我跨上白闪电,头也不会的向北边奔去。跑出去很远了,依然可以听到空气里传来扶苏和胡亥阵阵呼喊
      “老大,保重啊—— ——保重—— ——”
      直到神庙变成了一个小黑点,我才放慢速度。此时的我心里有些失落,因为分别总是使人难过,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生相逢多少人,又会与多少人离别,我们谁也说不明白。我只能在心里默默许愿:好兄弟,一定要等我回来看你们啊(何平现在还不知道,他之所以能完成任务,创造新纪元,与他这一路上所交这些的朋友,兄弟是分不开的,其中就包括扶苏和胡亥)
      伤感过后就要打起精神了,我骑在白闪电的背上继续向北行进。路过了秦国统治范围内的那些农舍,还是如来时那样歪歪斜斜的随意矗立在路旁,像随时就要倒塌的危房(本来就是危房)不同的是,来时空无一人,连田地都荒芜的长满了野草,整个村庄没有一点生气,而现在我零零散散的看到一些包着白头巾,农民模样的人正在除草插秧,嫩绿色的小庄家苗覆盖了大半片土地,黄色和绿色在田野中交织成一片和谐的自然交响曲,让人看了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偶尔一两个黄齿小儿在田里追逐打闹,耕地的老牛一边悠闲的甩着小拖把般的牛尾驱赶蚊蝇,一边拖着沉重的铁犁努力的耕地,牛哞声与嬉戏声又为原本宁静的小村增添了些许活力。
      发了这番感慨之后才发现自己太过文学,有点像那些酸溜溜,文绉绉的散文家和诗人。奇怪了,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我每节语文课必睡,语文老师柔声细语的讲课声,念课文声,讲题声在我这统统转化成最好的催眠曲,让我不睡都不行。以至于我语文成绩至今在及格线徘徊,作文更是写的恶心的让人反胃。用我们语文老师的话来说,别人的文章是久经陈酿的酒,越喝越有味道,越读越有韵味,而我的文章就是过了期的方便面,发了霉的面包,不仅没营养没价值,吃多了还会中毒。同样是经过时间的检验,差距就在这里。我到现在也没明白老师的比喻是什么意思,不过看到她紧蹙的眉头和厌恶的眼神,大概是说我写的不好吧。不过也只是我的猜测而已。真正得到证实是老妈的一句话,她在看了我的文章之后直接说了一句话“小平,你看你还是别写作文了,我觉得日记起步都比你写得好。”这么通俗易懂的贬低我要是在听不懂的话就该遭天谴了。切,居然说我没小学生写得好,我不服气的重新拿起作文又看了一遍,结果那一整天都没吃下饭。
      可就在刚才,我在心里还有那么优美的描写,起码如果让语文老师知道那是我写的的话,第一个反映就是翻日历看今天是否是愚人节。哈哈,看来我并不是没有文学天赋,只是缺少对生活的观察嘛。高中生涯天天“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习模式怎么可能写出什么出色的文章啊。不过换句话说,现在秦国的发展还是如此生机勃勃,没有一点衰败下滑的迹象,也没有史书上记载的人们食不果腹,穷困潦倒,还需要“道路以目”来防治秦始皇的严密思想控制。
      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胜者为王,败者为寇这两句话再次证明是对的。
      逐渐接近村落聚集地的边缘,农舍也变的稀稀拉拉。展现在我面前的居然是一片广袤的大草原。白闪电好像一下子变得兴奋无比,撒欢似的向前方狂奔。时不时的展现一下它惊人的跳跃能力,我的妈呀,在它奋力一跃的一瞬间,我觉得我都可以摘一朵天上的飘忽的白云。我本来就不太擅长骑马,还是在高二暑假的时候跟几个哥们去过骑马场。当时骑上马完全是一派自豪的感觉,飒爽英姿的豪迈大男子是我一直想塑造的形象,而那种满足感在骑马场完全被我拾获了。
      阳光消失的异常飞快,挣扎在遥远天边的最后一丝光线被墨色的黑夜吞噬。我令白闪电停下,找了一片还算平坦的草地坐了下来。白闪电就窝在距我不到一米的地方,此时它正安静的闭目养神,以应对明天奔波的旅途。我平躺在草地上仰望天空。今天是一个明朗的夜晚,又大又圆的月亮悬挂在我的头顶,静静的流淌出纯净的月华,洒在草原上的银白色是如此的圣洁,偌大的空间延伸出一大片静谧的落寞。
      今天是元宵节吗?为什么月儿那么圆润晶莹?夜里的草原竟没有一丝风,周围寂静的可以听到自己的有力心跳。
      一下,两下,三下。。。。。
      来这个世界多长时间了?一天,两天,十天,半个月,一个月还是。。。更久?
      我还会思念家吗?还会常常在梦里看到老爸老妈的亲切的脸庞吗?
      望着明月,我突然响起唐代诗人李白那句脍炙人口的诗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原来一直不理解其中浓浓的思乡之情,可是今天我却深刻的感受到这一点。连李白那样行走四方,风流倜傥的“酒鬼”诗仙在面对明月时都无法释怀思乡之苦,何况我这个从未离开过家的高中生呢。还有苏轼那首著名的《水调歌头》__________“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淡淡的伤感围绕在词中,使人心中也充满了欲罢不能的无限感慨。我想苏轼一定也是在流落他乡的时候看着天上的满月而作出这首流芳千古的思乡词的。
      “把酒问青天”现在若有酒,我一定痛饮几杯,让所有的感怀都抒发到迷情乱意的酒精里,享受大丈夫醉倒在草原夜空下,明月里的爽快
      第二天我又骑着白闪电上路了。昨晚睡的很香,所以今天精神及其不错,一边拍动着马屁股,一边吆喝着“驾——驾——”的大踏步前进。
      颠簸的马背上,我一侧身就可以看到白闪电那张非常囧的脸,于是我忽然有了一个有趣的想法,不再称白闪电为白闪电了,给它另外起了一个名字,叫“囧囧”哈哈,我有才吧,这才符合这匹马的特征嘛
      “囧囧—— ——”一路上我一直试叫它的新名字,刚开始的时候它还没什么反应,后来可能听我叫的多了,也就默认了。之后我只要一叫“囧囧”它就会跑到我身边用粉红色的舌头舔舔我的脸颊,或者扬起前蹄表示回应。
      我们一人一马持续走了好多个白天和黑夜,我甚至已经习惯了这种日夜交替的生活方式,白天赶路,晚上露宿,饿了找野果和野菜充饥,渴了喝些泉水。不紧不慢,不急不躁,就像是野游一般。自从走出草原,我们又进入了一大片平原。这里与秦国所在的地方没什么不同,只是更加崎岖一些,道路有些坑坑洼洼的,像是被认为的铲过似的。
      我骑着 “囧囧”来到这里已经数十天了,可是依然没有发现有人在。
      郁闷啊,为什么我每到一个地方都没人呢?我第一次进秦国的时候就因为百姓都被征去修筑宫殿而未找到人,现在是怎么回事啊?
      我回头望望,一望无际的平原,连人们居住的房子都看不到。这里不属于秦国地盘了吧。那这里是?我从衣服里拿出地图看了一下,发现自己正处在两国的边界附近,但还位于秦国境内。而我所处位置的前方一千米处有一片丛林,那里才是真正的边界线。对,就去那个“未知的国度”反正只要脱离了秦国的统治范围,那秦始皇还能直接侵略过去抓我不成?最起码总要给邻国一些面子吧。就像美国同时实行两部法律——联邦法律和各州的法律。一个人在这个州犯了法跑到别的州去,要想抓回来判刑还真不容易。因为各个州的法律都不一样,同一个行为在不同的州可能就有犯法与不犯法的区别。现在我就属于这个情况,在秦国是罪犯,在别国嘛,嘿嘿,贵宾不敢说,但起码是一清白之身。
      打定主意后我俯身贴在“囧囧”长长的耳朵边上,对它说:
      “囧囧,我们到前面那片丛林里去”
      我的“囧囧”就是聪明,能明白我的意思,在我吩咐后,迈开矫健的马腿向前方飞奔。
      不一会,我就看到了那片丛林,比想象中要小得多,与其说是一片丛林,不如说是一条林荫小道,透过入口,仿佛能看到出口那头有隐隐约约的光线在跳动。与来时落入的大森林不可同日而语。丛林里树木还算茂盛,阳光透过叶片,撒下斑驳的剪影。像破碎的玻璃镜片,或者说,更像不小心散落一地的砖石。
      离开地牢和神庙已经十几天了,每日的奔波让我感到异常的疲惫。现在看到如此美景,不禁有些陶醉。
      “囧囧,我们慢些走吧。”
      囧囧很欢愉的放慢了脚步,鼻子里还时不时的打着响鼻。看来它也累坏了。说老实话,囧囧真是一匹上上等的好马,不仅拥有出色的战马所必备的素质外,还能了解主人的心思,听懂主人的话语。聪慧程度简直不亚于高级灵长类动物。这些天相处下来,我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而且一看到囧囧,胡亥那张调皮的笑脸就会浮现在我的眼前。
      O()︿︶)o 唉,那小子现在怎么样了啊
      “站住,前面的人不准再往前走了。”一个粗犷的吼声斩断了我的思念,从身后传了过来。妈呀,不会是遇上劫道的了吧?我的寒毛一下子全都立了起来,心脏直接蹦到嗓子眼堵着,我觉得呼吸都有些困难了。我甚至下意识的用手握住了绑在马腹上的金币袋子。
      “前面的,快下马,乖乖站在那里不要动。把手举起来”
      干什么举手啊,难道他们看到我的手抓金币袋子,怕我掏出武器反击吗?哥哥啊,我可没那么傻,我还想多活几年呢。要钱你们就拿去,饶我一命就行。
      我正准备转过身去与土匪讨价还价,一阵阵脚步声传了过来。
      完了,听来人好像还真不少。但让我疑惑的是,那声音虽然多,但一点也不杂乱,像是受过专业训练似的。怎么,这匪寇之流什么时候也变的有组织纪律性了?
      “前面的,快下马,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我一看,自己吓得还没下马呢,那帮土匪在我和囧囧身后,我也没敢回头看他们一眼。那么多人在那里虎视眈眈,而我也就一袋金币,若是他们之中谁没有分到,肯定要找我要,可我哪有啊?谁知道他们一急会干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来,万一。。。。。。。
      我还是跑吧。
      于是我双腿紧紧夹住囧囧的肚子,狠拍了一下马屁股,大喝一声就向前冲去。后面的人显然没料到我这煮熟的鸭子还能长翅膀飞了,一阵小的骚动之后,我听到自弹发射的“砰砰”声。
      不,不可能的,这到底怎么回事啊?古代为什么会出现枪?太不合历史发展规律了,难道与秦朝接壤的邻国是明朝或者清朝?到那时候枪才出现的,但无论如何,枪不会落到土匪的手里啊?
      很难想像,一支组织纪律严密,训练有素,并且还配备着枪的一队人马居然是古代某一朝代的土匪帮子。要真有这么先进,中国也不会经历异常屈辱的近代史了,列强还敢随便来侵华吗?那肯定不敢,一支土匪就能灭了你,你来不早死啊。
      不过现在可不是想这些的时候,此时我正骑着囧囧,冒着枪林弹雨,拼死向丛林外冲去。
      妈的,老子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一颗子弹“嗖”的一声擦着我的脸飞了我去,划出了一道宽大的口子,鲜血喷涌而出,一股生疼生疼的感觉在伤口出蔓延开来。
      坚持,坚持,马上就快跑出丛林了,我已经看到出口就在不远处。
      十米,九米,八米,七米。。。。。
      快了快了,囧囧,加油跑啊
      突然我身子向后翻去,栽倒在一棵树后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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