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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十三 好奇 ...


  •   站在屋顶往下看,混乱的场面基本已经被控制住了,社学的几个杂役帮着一个少年将那几头撒手没的羊给按住,主人匆匆忙忙地跑过来,一边向周围的人道歉,一边向杂役们道谢。

      金玉露则以一种担心和艳羡混杂的分裂表情仰头看向竺晨风,身体语言突然变得端庄,交握在胸前的手有根食指翘起来,偷偷摸摸、意意思思地往旁边指了指,像是在提醒她注意旁边的那个人。

      竺晨风刚才被帅了个睁不开眼,没敢多看,这会儿又小心翼翼地偏过头去打量。

      那青年男子一身绫罗绸缎,宝蓝色的外袍,离得近了能真切地看得见上边所绣的精致花纹,头顶发髻上戴了个银色的发扣,显然正是方才被她当成纨绔子弟的明县令本人。

      难怪金玉露说他长得好,看来古今审美还是一致的,古人还更喜欢玉面小生,什么“鸢肩公子二十馀,齿编贝,唇激朱”,什么“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注)。

      这位明县令目测身高至少185,身形高挑挺拔如白杨,仪态极佳,侧脸看过去,鼻梁高挺,驼峰微凸,眼窝有一点点深陷,下颌线清晰凌厉,肉眼可见是一副好骨相。

      此刻他正负手而立,目光关切地看着下方情况,睫毛纤长浓密,堪比睫毛精,薄唇轻抿,喉结轻轻一晃,十足一副禁欲的霸总模样。

      竺晨风心道,这不妥妥的古装美男?

      不知道眼睛长什么样,那可是心灵的窗户,刚才一瞥没看仔细——

      “姑娘。”古装美男突然转过身来看她,一双桃花眼潋滟多情,含着淡淡笑意,“下边已经清理好了,我带你下去,还要再冒犯一下,请见谅。”

      能跟美男贴贴,竺晨风心里乐开了花,但她毕竟不算花痴,面上还是波澜不惊,轻轻点了点头。

      明杨看过太多这种欲说还休又强行掩饰的表情,早就见怪不怪,长臂一伸,箍着她的腰从屋顶轻轻落下,将人放稳后便立刻退到一边。

      竺晨风还得屈膝行个礼:“多谢明公子。”

      明杨听她这一答话,就明白她其实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又顾及自己想掩盖身份,才如此称呼。

      倒是个机灵聪明的女子,上次遇到这样的人,还是上次。

      咳咳,就前几天,棺材里爬出来那位,给人留下的印象挺深刻。

      被她这么一喊,金玉露也反应过来,把险些要喊出口的“大人”二字咽了回去,行礼道:“谢谢公子。”

      长信在旁边,凑到明杨耳边轻声道:“少爷,这位姑娘是咱们社学后厨的杂役,名叫金玉露,我见过她。”

      明杨没去过社学后厨,不过光凭制服也猜出了她的身份,现下一听,心中了然,点了点头,看向没有制服可穿的竺晨风:“姑娘也是社学之人?”

      竺晨风刚把猪头还给摊主,闻言不卑不亢道:“是,我是后厨刚来的厨娘,名叫竺晨风。”

      还没等明杨吭声,旁边的长信先激动了起来:“原来你就是那位神厨娘子啊!我昨天就听人说了!还想找个时间去蹭顿饭尝尝呢!”

      明杨:“……”

      “欢迎公子来试菜。”竺晨风浅笑道。

      长信一脸跃跃欲试:“不用叫我公子,叫我长信就行,有空我一定去。”

      竺晨风点头:“好啊,长信。”

      眼前这位少年不过十六七岁,长得虎头虎脑,眼睛圆圆的很可爱,这嘴馋的模样颇像——诶,怎么这么像那天在义庄遇见的那主仆二人?!

      想到这里,她不禁抬头看过去,眼前的这两人分明与那天模样不同,但隐隐有一种熟悉感,尤其这少年清脆的嗓音和天真的说话方式,着实似曾相识。

      那天的少年三句不离县太爷,而这位明公子正巧又是本县县令,根本不用什么推理,答案呼之欲出。

      看来那天他俩不光遮了脸,还易了容,真够小心的。竺晨风心中窃笑。

      也对,堂堂县太爷偷摸进义庄找人,传出去不好解释,可不得做好防备!

      “好了,既然是一家人,那便改日得空再聊。”明杨对竺晨风和金玉露微微颔首,笑容温和,“告辞。”

      面对他,金玉露一直是小迷妹星星眼状态,等人走远了才拉起竺晨风的手,兴奋地问:“被明大人抱着什么感觉?!他身上是不是特别香?听说他每天都会用熏香熏衣服!是什么味道的香,能闻出来吗?快跟我说说!”

      “能有什么感觉,我都还没反应过来一切就结束了。”竺晨风无奈地说,“怀里还抱着个猪头,全是血腥味,只怕大人嫌我臭!”她一转眼,看见有人去到猪肉摊子指着猪头问价钱,立刻一个箭步冲过去,冲人笑笑,“不好意思,这个猪头我要了。”

      前边走远的明杨和长信也在进行亲切友好的交流,长信已经絮絮叨叨地把昨天听来的故事说了一遍:“我听杂役们说,这位竺姑娘就是前来解救他们的观世音菩萨,让他们从此不用再吃姜老三做的猪食,他们身份虽然低贱,但罪不至此!”

      “有这么夸张?”明杨哑然失笑。

      姜老三做饭难吃他是知道的,但周管事没提说要换厨子,尽管他是县令,不好越俎代庖替对方做决定,便没有多管闲事。

      长信撇了撇嘴:“听说以前还行,今年越来越难吃了,好像他心思不在做饭上。孩子们念书辛苦,杂役们干活辛苦,唯一指望就是一天这三顿,要是吃不好,真是让人觉得人生无望。现在就好啦,有神厨娘子在,大家都不用受苦了。”

      “这竺姑娘是哪里人?”明杨却琢磨起了另一件事,“听口音有点怪,但又怪得有点熟悉。”

      长信摇摇头:“不知道啊,我没问那么多,管事肯定要来跟你报备的,到时你问他吧。”

      明杨沉吟,说话和举止不似本地人,擅长做饭,又是刚来,会不会那么巧……

      “少爷,视察得差不多,又快到饭点儿了,咱们往回走吧!”长信突然道。

      明杨多少有点无语:“这才刚过巳时中没多久,怎么就到饭点儿了?”

      长信嘿嘿直乐,满怀憧憬地说:“昨天街口那家客栈突然出了一道新菜,大家都说好吃,中午人试得还不多,下午就人满为患了,我想去尝尝!”

      “哪家客栈?什么菜?”

      “归园客栈,菜名好像叫……黄金鸡?”

      “他家饭食不是出了名的难吃么?”明杨连连摇头,“我不去!”

      长信拉着他的胳膊,迫不及待道:“说是有高人传授了几道菜,属这黄金鸡最好吃。少爷,咱们去试试吧,晚了就得排座了!”

      明杨从小吃饭挑剔,来到这儿之后就没吃过什么合心意的饭菜,每天吃饭如同吃药,眼下已经不求美味,只求填饱肚子。

      起初家里还说要送个厨子和他一起过来,方便伺候餐饭,但他新官刚上任,怕被人说太娇贵,便没有带人来,吃了半年多无味的饭菜,感觉舌头都已经死了。

      馆子也不好总下,打牙祭的时候便让长信帮他买回来吃,整个蓬云县的好馆子他都尝了个遍,就算口碑最好的醉兴楼,他也觉得不过尔尔,早就死了寻找美食的心。

      他不情不愿地被长信拖着走:“你吃什么都说好吃,我信不过你。”

      “信不过就亲自去尝尝呗!”长信兴致勃勃,“冷烟昨晚溜去吃了一顿,回来说不错,可把我馋坏了!”

      这下明杨来了些兴趣:“连她也说好?看来确实有尝尝的必要,那走吧。”

      归园客栈正是竺晨风此前下榻的那家,她写下菜谱的第二天,厨子就按捺不住地复制出来,作为推广菜品到路上随机拉人试吃,接着一炮而红,下午很多人便闻讯而来。

      “整盘精炒,只用鸡腿骨切块的,五十文;混合有其他部位的,三十五文;半份十八文,肉少配菜多的十文,没有肉、只给肉汤泡饭的,五文。”

      午饭时间还没到,店里人不多,明杨和长信寻了大堂一角的位置坐下,店小二立刻就迎过来,兴致勃勃地报价。

      看他们两人衣着华丽,他便推荐道:“最贵的肯定最好吃,二位客官不妨尝尝精炒,还有醋溜白菜和豆角烧茄子,现在也是本店的招牌。”

      “这两道招牌,也是那位高人指点过的?”明杨睨着他问。

      店小二面露得意:“正是!别看只是素菜,味道好得很,保您二位各下三碗饭!”

      明杨才不信他吹牛,扬了扬下巴,示意长信点菜。

      长信那可就不含糊了,精炒黄金鸡一份,面片和米饭个来两碗,俩素菜也点上,再配壶好茶。

      大概一盏茶的功夫,热腾腾的菜就端了上来,三大盘子几乎占满了整个桌面,香气扑鼻,看着很是豪横。

      长信闭上眼深深吸了口气,咽了咽口水,惊喜地说:“少爷,这鸡闻起来可真香!你先尝尝看。”

      表面上看去,三盘菜色和香确实俱佳,尤其这“黄金鸡”,鸡腿块剁得匀称,表面挂了浓汁,酱香扑鼻,看起来肉质鲜嫩多汁,配上黄色的土豆块、黑色的香菇片,还有红绿彩椒,端的是色彩缤纷,看着甚是可口。

      但明杨很谨慎:“你先来。”

      那长信可就不客气了,夹了一块不带骨头的肉就送进了嘴里,嚼了两下就惊声低呼,眼睛瞪得像鸡蛋:“好吃!真的好吃!少爷你快尝一口!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肉!”

      “上次在义庄,你尝那女子做的菜时,也是这么说的。”明杨揶揄地说。

      “各有各的好吃!”长信又夹了块土豆送进嘴里,才抿了一口,就惊呼道,“土豆炖得好烂,吸足了肉汤,入口即化,好香!少爷,你一点都不馋吗?真能沉得住气!”

      明杨吃过的珍馐佳肴数不胜数,当然能沉得住气,但来都来了,肯定要尝一尝的。他对着那三盘菜观察片刻,才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带脆骨的鸡肉。

      带骨肉比较香,虽然吃起来略有一些麻烦,但好美食者不怕麻烦。

      舌尖一尝到味道,他便感觉出来这菜的确与平日里吃到的不同,咸鲜为主,后味微甜,外加淡淡辣味,层次分明,的确很能刺激人的食欲。

      但对于嘴刁的明少爷而言,还是差了些。

      这菜应是后厨提前备好的,不然这种焖菜不可能这么快就端上来,因此鸡肉口重了些,汁也过于厚重了,鸡块斩得大小不一,显然厨子在技艺方面对自己要求不高,只是照着高人指点,对着葫芦画瓢,并未领会到其中精髓。

      在他细细品尝之际,长信已经迫不及待地“宠幸”了醋溜白菜和豆角烧茄子,简直赞不绝口,接着便升级吃法,把面片拌进黄金鸡的汤汁,把素菜拌进米饭,左一口右一口,双管齐下,吃得大呼过瘾。

      差不多把主食吃了一半,他才艰难从碗中抬起头来,咨询明杨的意见:“少爷,你觉得怎么样?”

      明杨早就放下了筷子,脸上没什么表情,淡淡道:“黄金鸡,鸡肉略老,口重,不该放土豆,有喧宾夺主之嫌;醋溜白菜,刀工赶客,用的也不是好醋,芡勾得厚了,粘舌头,口感不佳;豆角烧茄子,刀工不提了,茄子过油不够,豆角炖得过头,调味也偏重。总而言之,都很一般。”

      “但听你评价,比其他馆子的菜挑的毛病少,看来算是不错了。”长信丝毫没有被打击到,还有点高兴。

      在他们吃饭这会儿,周围的座位已经全员满座,吃饭的都是普通百姓,大多是贩夫走卒,他们吃不起全是鸡腿块炖的黄金鸡,最多只吃半份,或者是肉少配菜多的那种,更有些只吃肉汤拌饭,全都吃得津津有味。

      明杨绷着的脸上现出淡淡笑容:“毕竟这是给普通百姓吃的菜,关键在于实惠,黄金鸡里有土豆,可以弥补主食不足,更有饱腹感,吃盐长力,口重的菜肴更适合这些劳作者。一道菜到底好吃不好吃,不由我一人说了算,大家喜欢就好。”

      话是这么说,他心里琢磨,如果有机会能吃到那位高人亲自做的就好了。

      长信腮帮子撑得圆圆的,听着不住点头,还竖起大拇指冲他比了比,好不容易咽下嘴里的饭,又满怀期待地问:“那咱们什么时候去尝社学的菜?”

      兵荒马乱的午饭时段过去,姜老三早就跑了,还说晚上有事不过来,杂役们在里边收拾,竺晨风瘫坐在厨房门口的台阶上,闭着眼,仰头晒着暖融融的太阳,偷享片刻安宁。

      突然有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一个人跑进了院子,她一睁眼,眼前站着个身穿制服的衙役。

      那人对她抱拳道:“传明大人的口信,请问厨娘竺晨风在不在?大人问她今晚是否有空,为他烹饪一桌饭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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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十三 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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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预收文《边陲有座美食城》(新灵感哟~)《天坑开局,和亲逆袭》《死遁后大师兄追过来了》《男主们都疯了吗》欢迎收藏~ 完结文:《驸马今天打脸了吗》、《穿越后我靠跳水扬名》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