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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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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依旧在直线飙升的体重,我的高中一直都在平稳中前进。我说了,这三年我一直都很低调。
高一的时候,唯一的收获大概就是友谊。我收获了不少朋友,当然,范围仅限于我的座位附近。除了前面提到的小学同学黎珊以外,就是我另外的一个同桌,程初。我的生活里遗弃了太多东西,而与她们的友谊,却是我一直无法放下的。
那段日子,周围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开始恋爱了。经常能听到某某跟某某好上了的传言。虽然那时候依旧算是早恋,老师也一直明令禁止。但这似乎并没有遏制这些青春期的少年对所谓爱情的渴望。似乎越是禁止,早恋现象越严重。犹如雨后春笋,大有一发不可收拾的势头。也许,禁忌,反而显得刺激。
要好的异性也不是没有的,比如我前桌的两个男生。我一直记得每星期他们把省下来的生活费给我当路费时的那种动容。从初三开始,妈妈给我的生活费就已经严重跟不上我消费的速度了。他们给我的钱并不少,可是不知为何,不管给我多少,我永远不够用。我的高中三年是在无数次的借贷中度过的。那时候的孩子手边都不会有太多的零用钱,对于“富裕”这个词的概念,也仅限于某某家里有车。当我后来身边接触到那些花钱挥霍,背LV,Chanel的同学之后,我才发现,之前的那些,根本就是小巫见大巫。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至少当时,我对他们仍然感激。
唯一可惜的就是,随着位置的调换,我们渐渐疏远。即使只是不到五米,仍旧让我感觉到了距离这种东西产生的强大后果。他们的后面坐了新的女生,有了新的圈子,我,也慢慢开始融入到自己的新圈子。只是,我再也无法像对他们那样,去对待坐在我前面的男生了。我害怕那种感觉。也许对很多人来说,距离根本不是问题,何况才五米,可是,我却无法跨越。所以,在对待嘉默的那段感情上,也不能不说是个奇迹。不管是那时跨越半个中国,甚至后来隔着整个太平洋,我都没有选择遗忘。我不知道我的执着是为了什么,只是知道,我不想错过,也不想忘记,曾经那懵懂又义无反顾的爱情。
高二的时候我和黎珊选择了文科,却被分到了两个班级,而程初,则是留在了理科,也就是高一那个班级。我们学校是重理轻文的,所以理科班,大部分是不用拆掉的。
其实我的文理综合都差不多,只是那时候的我以为,不管平时多无所谓,在最后,我至少会为了考个好大学而努力下的。这样,选文科,就顺理成章了,因为理科,更需要的是上课时的全神贯注。
进入文科班,就意味着一个新的世界,重新认识不同的人,重新建立一个自己的圈子。所幸理科班几个关系还行的女生也跟我进了同一班,我们的关系慢慢也就近了。人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总是会下意识的去寻找那些熟悉的东西,哪怕是你曾经忽略的。
刚分科的时候,我偶尔还会去趟理科班,跟昔日比较好的同学叙叙旧。可是,我一直都是个别扭又敏感的人,我讨厌站在班级门口,或者进入那个班里,那让我觉得我是个异类,毕竟这个班级已经不再属于我,这已不是我的世界。慢慢的,我也就不在去了。不像黎珊,可以一直混得很好,开朗快乐,没心没肺。没多久,她就已经混熟了所有人,包括那些新插进来的同学。而我,对他们来说,只是个陌生人。唯一让我不失落的就是我们三个,依旧是好朋友。平时可以约出来逛逛街,聊聊天。不过,多少还是有些不同,毕竟,彼此的生活里加进了不同的人,那是永远无法触及的遥远。
文科并不让我感觉轻松很多,我的文综并不好,除了政治,其他都是徘徊在及格边缘,特别是历史,无数次悲惨地当掉。历史老师是我们的班主任,一个唠叨的三十岁男人。我无数次抵挡不住他的靡靡之音,在他的课堂上昏昏睡去。也无数次因此被叫到办公室喝咖啡。可惜他的口水依旧无法感化我这颗早已堕落的心灵。我的历史,一直无法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我们的高中是住校的,因此要出门都是要跟班主任拿通行证的。我们的班主任虽然麻烦了点,可无论如何,比起别班那些死活不给的老师来说,他已经算是很大度了。记得又一次黎珊让我帮忙拿,因为她们班实在太麻烦了。我跑到班主任办公室,撒了个小慌:“老师,我要去邮局那包裹。”
“你中午去邮局会不会关门?”我们伟大的班主任给我出了个难题。
我当场愣了。这还真是一个问题,我不是很清楚邮局的人中午是不是上班。
当我在那边绞尽脑汁想着怎样把这个谎圆下去的时候,班主任继续忘我的唠叨:“如果你中午去的话,我们11点半下课,到那估计关了。可是1点半要上课,之前你回得来吗?不知道邮局1点会不会开门。”
我彻底无语,不再抱期望。
谁知道班主任唠叨完后又开始搜通行证,然后拿出来龙飞凤舞地签了个名,教到我手上。我真是感激涕零。果然我们的班主任还是有优点的,他对我们,其实管得并不严。
高三后半学期,我就常凭着这点躲避晚自习。
那时候我跟程初一起在外面租了个房子。高三的日子不管我多不认真始终是压抑的。无数的作业,没完没了的晚自习。不过走读生是可以选择不晚自习的,当然大部分迫于压力还是来了。
那段时间,我每天晃到学校后门买一碗面,提到住的地方,然后对着大吹的电风扇吃得汗流浃背。这家店的面条特别好吃,特别是上面的鸡肉,我至今仍是想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