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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初到人间 听惯 ...

  •   听惯了鬼哭狼嚎,见惯了支离破碎;什么冷酷无情,残忍血腥······一切黑暗的腐朽的在这里都是那么的理所应当。

      地狱----唯一给我安心,舒适的地方。放眼望去彼岸的曼珠沙华依然那么的妖媚艳丽,那是只属于死亡的极致之美!不知道地狱之外会是什么样子?能不能看见这样让人痴迷又伤神的风景。

      记得母亲达芙妮曾告诉我有个地方比地狱更阴森冷酷,那里虽听不见鬼哭狼嚎但能听见撕裂灵魂的声音,那里虽看不见支离破碎但给于你的震撼却让你永生难忘。残忍,冷冽······那本就是地狱的产物,让身处地狱的我们习以为常。而那里却到处盛开着绚丽的希望之花,但只有身处地狱的我们才能清楚的看见它嗜血的土壤与贪婪的妖媚!那里就是----人间!

      也许我在那里可以找到真正的自己。也许那里才是适合我---地狱接班人游戏的地方。我的母亲微笑着告诉我,她会在这里等我回来,她告诉我,也许我找不到真正的自己但我可以找到地狱所没有的温度。我问达芙妮“温度是什么”?(也许你会觉得我对母亲的称呼很冷漠,但那是属于地狱的生活方式。)打从娘胎里出来我就没有听到过,感到过这个词语--“温度”!达芙妮说“那是因为我们天生冷血所以很难体会。更重要的就是我的父亲,地狱的统领LUCIFER最憎恶那虚无飘渺的东西。他告诉我,那些东西是弱者的外衣,强者的致命毒药。作为地狱继承者的我不需要也不可以接近这些空洞的物质。现在达芙妮却告诉我,盛产这些垃圾的地方可以找到地狱里所没有的东西,甚至可以使我变的更为完整。
      “完整”?我轻笑,打我睁开血红双眼的那刻起,LUCIFER就告诉我,在这冷酷的地狱里我是最完美无缺的。冰冷,嗜血,无情······一切的一切都完美的继承着他的血统。但达芙妮似乎更喜爱人间,那个披着绚丽外衣的地方。我想那里应该很有趣,至少不用整天对着冷酷的LUCIFER。

      我带着猎奇的心离开了家,我唯一熟悉的地方------地狱!

      初到人间,透过我血红的双眼发现这里很复杂很多变,一切都让我蠢蠢欲动。我收起尖尖的小角,藏起长长的尾巴,唯一无法改变的是那血红的双眼和冰冷的体温。

      达芙妮再三吩咐到了人间第一件事就是要学会伪装。虽不明白堂堂地狱统治者的我为何需要用低级的伪装来掩饰自己,但能让少言寡语的达芙妮再三叮咛的事一定有其特别的地方。看来人间会是个令我难忘的地方。我可以在这里肆意玩乐,伪装。

      说到“伪装”,我不得不想到我冷酷的父亲。他曾告诉我“伪装就是面带善意的微笑,收起嗜血的气息。让贪婪的人类靠近你,让魅惑的气息诱导着他们慢慢堕入地狱。看到他们痛苦的表情,听到他们哀嚎的声音,那就说明他们已与我们同在。”

      看着倒影中的自己,纯净而又疏离的眼神,干净而又冰冷的容颜,游戏的帷幕已经静静的拉开。

      为了能尽快融入人类,我选择降临在一个平凡的家庭。

      “你看,你看这孩子长的简直跟我一模一样。刚刚护士小姐抱出三个孩子,我一眼就知道这个就是我的宝贝。”一个男人正怀抱着我兴奋的炫耀着。“让我看看,抱过来让我再看看。”我被送到了一个女人的手上。她长的很清秀,眼神很干净。我正观察的起劲时,那个女人眼里流出了不知名的物质滴到我的脸上。这让我很恼火,这是什么东西?湿湿的,冰冰的。我扬起小手表示自己的不满,可这一举动反而使她眼里的东西越来越多的滴落在我脸上。我无奈的收回双手,人类就是这么的莫名其妙。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逐渐的成长。后来我知道了那个在医院抱着我炫耀的男人是我人间的父亲,为了区别于我伟大的父王。我称呼其为爸爸。那个弄的我满脸湿湿的女人是我的妈妈。虽然开始她给我的印象很差,但随后的表现让我慢慢接纳并有点喜欢她了。

      本以为人类生活是充满新奇,趣味的。谁知接下来我会经历漫长而又枯燥无味的读书生涯。

      我可是LUCIFER的女儿,黑夜女神哎。我怎么会给幼稚的人类俯首称臣。我发挥着来自地狱的恶趣味,给自己枯燥的生活添油加醋。

      又是一个无聊的学习日,我悠闲的迈着碎花小步来到教室。正当我刚要跨进教室的时侯,一阵刺耳的铃声叫嚣了起来。那个早已看不管我的欧巴桑兴奋的大声叫住我,“你这是本周第几次迟到啦?”“老师,我想您记错了吧,我只是后到不是迟到。”“你这孩子看着文文静静的怎么那么会狡辩啊!”无数的小数点洒落在我光滑的脸颊,我无奈拿出手绢“老师别太激动,我可是一直牢记您的教导,立志做个循规蹈矩的三好学生啊!”“你还狡辩,我让你迟到的吗啊?"“您不是一直教育我们做人要"后"到吗?所以我每天虽早已来到学校,仍会算好时间立志做到您说的"后"到之人。”“你,你······”“哎!做个厚道的人真的好难嘛!”

      翻看笔记本为自己记上,今天我与欧巴桑交锋又以其口吐白沫绚丽结束。

      又到我喜欢的语文课了,不知为啥来到人间后我与同性就是水火不容,相反和异性就十分合拍。血红的眼睛告诉我那些可怕的欧巴桑,表面柔弱的女同学看我的眼里都充满了妒忌与憎恶。既然你们那么厌恶我,我就不必对你们手下留情了。

      “今天我们继续上节课的内容,先请两位同学分角色把课文阅读下。”“张均,刘燕你们读下。”

      张钧:“这件事都是你妈逼得。”

      刘燕:“都是你妈逼得。”

      张钧:“你妈逼得。”

      刘燕:“你妈逼的。”

      张钧:“靠!你丫的欠揍啊!”

      刘燕:“哇········是书上写的”

      在大家的哄笑声和刘燕的嚎哭声中,放学回家的时间到了。这就是我为何喜欢语文的原因。

      回到家妈妈拉住我“宝贝今天在学校学到什么新知识啊?”“两个至理名言:做人要‘后'到;剧本源于生活。”“你看我们的女儿多乖巧,多聪明啊。”爸爸摸摸我的头。

      是啊!生活就是这样啊!欣赏着别人的杯具,创造着自己的洗具,给可恶的人递上准备好的餐具!

      虽说我是地狱未来的统治者,但对于这陌生的地方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过客。我热切的追随着好奇,人间冷漠的观察着我。(值得一提的是,虽说我们恶魔可以无所不能,但天地间还是有着它的定律。就像人类常说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是一个道理。人类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人间是天地为其准备的特殊空间。所以无论是天使还是恶魔都无法运用自己的法力直接作用于人类,大概是因为人类相对于我们是脆弱的生物吧。天使只能感化人类,净化他们的心灵,让其靠近天界。恶魔只能诱惑人类堕入地狱,最终毁灭掉这个腐朽的灵魂。这一切只为证明卡俄斯的决定是多么的幼稚可笑,真正的主宰者应该是属于地狱!)(提示:卡俄斯---混沌之神。宇宙之初,只有卡俄斯,他是一个无边无际、一无所有的空间。是他运用自己的神力创造了三界,也就在那时我尊敬的父亲LUCIFER建立了伟大的黑暗帝国----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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