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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立立飞奔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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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立飞奔下山,耳边风声呼呼作响,泪水刚涌出眼眶就干了。
想这些年来,她一直暗恋的那个人,其实深深爱着别人,每每想起刚才那一幕,她便觉得撕心裂肺的痛。虽然未曾有过情深似海的承诺,但她就是那么认定了,认定了会有一生一世的挚爱。
突然,立立停下脚步,两行滚烫的泪立刻滑下脸庞,灼伤了她的心。
“为什么?为什么离开的是我?”她一边擦干眼泪一边想着,于是一个计谋浮现在脑海,她咧了咧嘴冷笑一下,轻轻一跃,再几个轻纵,向山上折回。
花圃旁的林逸和云氏并没有发现这些瞬间即逝的变化,只陶醉在他们的甜蜜之中。黑夜里峰顶上风呼呼作响,林逸担心娘子受凉,忙掺着她往流莎亭走。
“咿,多了个杯子。”素来喜欢杯子、鞋子等物件儿的云氏见酒杯旁多了一个紫色的水杯,高兴地挣脱了林逸握着的手,双手小心翼翼地捧起水杯,被迷住了。
那是一口貌似寻常的水杯,而杯壁薄得几乎透明,但壁体是墨紫色的,透着月光看着有几缕似有还无的细烟般的缭绕白色,细看是一株兰花儿。这杯子喝桂花蜜最好,于是云氏携了林逸的手,向流莎亭走去。
此时流莎亭众人喝酒已经东倒西歪了,除了阿曼,都睡得沉沉的,个人嘴角都挂着笑意。云氏见了觉得心暖,在亭中加了大炭炉给大家取暖,又取了陶壶倒了些桂花蜜放在炭炉上微微热了热,再与林逸你一口我一口地伍着点心吃着,一时间便觉得微憨。
阿曼是那种和一点点酒就会借题发挥的,虽然众人均已睡下,他还在喋喋不休自己说着什么,一脸的疑惑和茫然。
“要做红牌不容易的。”阿曼吃一口酒,对着酒杯痴痴地说。
林逸和云氏听不懂,也不知该如何对,于是保持沉默。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阿曼又吃了一口酒。
林云二人还是只得静默,无法劝。
突然间,阿曼摇摇晃晃朝林逸他们走过来,自己从炭火上取了温酒满了一杯,扔了一块绿豆糕,嚼了几口,咽下,又继续:“在这一行做,真是身不由己,明明爱人在身边,却开不得口。”
云氏发现阿曼说完眼睛朝熟睡的几个人迅速地扫了一眼,不过因为光线暗,她看不到他的目光聚焦在哪里。不过,平日里阿曼大大咧咧惯了,他们二人很不习惯眼前这个细细腻腻的阿曼,却又很替他惋惜,一生的好时光就这么耗尽。
“我曾爱过,爱得很深很热烈,只是我不能告诉那个人我是多么多么地沉迷于他。”阿曼找了石凳坐下,继续,“可是,我也知道他心里迷恋着其他人。于是我只能假装透明,只是远远地看着他,就够了。”
林逸听到这里,突然想起了《心恋》
我想偷偷望呀望一望他
假装欣赏欣赏一瓶花
只能偷偷看呀看一看他
就好象要浏览一幅画
只怕给他知道笑我傻
我的眼光只好回避他
虽然也想和他说一句话
怎奈他的身旁有个她
这歌这词,如此应景,特别是阿曼眼底那一抹无奈和彷徨。
“你们,想知道么?”阿曼一仰头又吃了一杯酒,仿佛做了极大的决定似的,看着林云二人,“这段情在我心底藏了若干年了,憋着真难受。”
林逸和云氏看着阿曼深沉的双眼,不觉为他心痛,好好一男子,就被这夜郎事业误了终身。虽然林逸是老板,他从不逼迫任何人,或来或去,全由他们自己。这是第一次阿曼吐露心声,林逸也万分感兴趣,云氏更是紧张地靠在夫君身上,侧耳倾听。
阿曼突然站起来,林逸等一眼看去,他身高1.78M,有一圈中年人特有的肥肚腩,算不上大腹便便,也绝不苗条。阿曼为了做这份事业,他把头发烫卷、挑染几缕浅黄色,略显得轻浮。他脸上从来看不到青须,每每都是打理得很干净的。今晚可能多喝了几杯,有些胡茬子冒出来,更增加他几分男人味。阿曼浓眉大眼,笑起来双颊有浅浅的酒窝,与胡茬子有些不称。但无论他五官多么显嫩,却始终遮挡不住岁月在他眼角踩下的鱼尾纹。
“年轻的时候,我对生活是充满信心的。”阿曼缓缓道来,“当年,我在学校里也是个响当当的风云人物,喜欢我的女孩子排成长龙。我们西北春秋季风沙大,于是她们总觉得在狂沙中的我特别伟岸,想出很多出神入化的故事来。”
听到这里,云氏心里微微一震,阿曼描述的景象出现在脑海里。
“那时,我爱的那个她,正值妙龄,长发垂肩,身材曼妙。她最爱穿的是白色连衣纱裙,每每风一吹,她就像朵轻雾中随风起舞的莲花,更像一个仙子。”阿曼声音开始发堵,他仰头又吃了口桂花蜜,继续,“可,奇怪的是,不论我成天怎么在她眼前晃,似乎永远都不能引起她的注意。”
云氏听得越发觉得这情景很熟悉,心跳得非常快,手心开始冒汗。她担心林逸发现这些细微的变化,忙把林逸握着的她的手抽回,把陶罐的桂花蜜甄到自己的杯里,再换了些清水,阿曼不宜再喝。
果不其然,阿曼又取陶罐倒了些“酒”,一仰头又吞了一杯。略觉味道不同,皱了皱眉,继续说:“后来,她跟化学系的一个小子好上了,我左看右看都不觉得自己差,却也无奈。于是沉迷网络若干年,直到毕业。”
“可是,你怎么会走上夜郎这条路呢?”林逸终于忍不住了。
“哎,这就是一失足成千古恨了。”阿曼懊恼地踩了踩地,“后来我在一家电脑公司找到了很好的工作,正值IT最旺盛的90年代末最热门的行业,又是不小心做得风风火火。”
“那时,我遇到了事业上的贵人,是老板娘。她是北方人,非常热情,对我们像对自己的兄弟姐妹一般,我们叫她沙大姐。”阿曼双眼又开始迷离,根本无法聚焦,让人担心,“沙大姐虽然年长于我们,却风韵犹存,不仅浓眉大眼,而且身材凹凸有致,跟当下那些只一味求瘦的风气截然不同。沙大姐,很令人着迷。特别是在商场上,她总是那么淡定、沉着,后来,我爱上了她。”
“可是,那时她是有夫之妇!”云氏有些愠怒。
“是,我也知道。”阿曼听了云氏的话,不仅不觉得懊悔,反倒回来深深看进云氏的眼底,仿佛再说,当年如果你曾考虑过我,咱现在早就很甜蜜的过日子了,这一层,你又岂能怪我?
林逸仿佛看懂了阿曼的眼神,忙抓过妻子的手紧紧握在手心,心想,丫要是敢破坏老子的幸福,一定太了他!
阿曼不是雏儿,自然明白不能破坏林家的幸福,况且自己这一路已经走错,又怪得了谁?
阿曼继续讲故事:“沙大姐在‘事业’上给了我很多帮助,刚开始我们只是地下情,那时候我总天真地认为,总有一天会守得云开见日出,于是对什么事都忍。直到后来,沙大姐她老公—也就是那时我的老板—发现了我们的地下情。于是,在行业里,不论我多么努力去做、争取,都被他狙击,直到无法生存。”
“那,你跟沙大姐就这么完了?她对你们这段感情,就没有后续?”林逸又忍不住问了一句。
“那时候我才22岁,哪知道人世间有很多虚情假意呢?”阿曼的头垂得很低,他好像很冷似的,浑身发抖,云氏又添了些木柴,把火挑旺了些。阿曼向云氏点点头,以示谢谢,“沙大姐对我确实是好的,帮我付房租、添置家电,甚至请阿姨帮我收拾屋子、一日三餐照顾得无微不至。等我离开后,我尝试过很多次去找她,都被拒之门外。”
“若不是被老公发现你们的感情,对她进行封锁?”云氏想,这夫妻之间的事,真的很难说。感情好的时候可以海枯石烂,一旦变了,不排除变成死敌。
“不,沙大姐控制公司财产的,她老公不过是颗棋子。”阿曼看向远方,“不过她倒是用了这个为借口不见我,后来断了曾经的经济上的支持,遣走了那个阿姨,让我自生自灭。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难以在IT行业里再找到合适的工作,他们都不愿意得罪那个大姐头。”
“后来,在我24岁的时候,我不得不换了行业。”阿曼顿一顿,“哎,总而言之,我的感情是很坎坷的,就是个爱情的苦瓜。”
“不能因为沙大姐就这么否定了爱情吧,爱情,是存在的。”林逸忍不住给阿曼倒了点酒,他觉着阿曼不清醒的时候,更可爱,“我相信爱情的神话,确实也可能我比较幸运,有卷儿陪我。”说毕,林逸忍不住把着云氏的肩头,将其紧紧拦在怀里。
“是,我彼时、此时依然相信爱情,只是,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一来就找到自己的真爱并与其携手同老。”阿曼看了看那群睡得横七竖八的人,暗暗叹了口气,“沙大姐之后,我开始堕落。有人护着,有人养着,日子过得简单很多。唯一要做的,就是别想太多。”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愁,看来是真的。
“于是,我一脚就踩入夜郎这一行。”阿曼笑笑着拍拍肚子上的肥肉,“那时才入行,外形颇有吸引力,总是很受欢迎的。”
“外界对‘夜郎’有很多误解,均以为什么都陪,特别是陪睡,你怎么看?”就算是老板,林逸并没有身在其中,对他,作为一个男人,总是很难理解的。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就有社会。只要有人,不管做生意也好,做事也好,无非就是挣扎在无穷无尽的人际关系里。”阿曼有他自己的一套理论,“也就是说,天下哪怕有无数种人,我们总没办法脱离其中,只能改变自己去适应社会。”
“你强词夺理,给自己找借口开脱。”云氏有些受不了,她总也理解不了,为什么有夜郎?
“卷儿,这个行业的男或女,都是存在的。在人类社会,就算有法律、有舆论,却总也避免不了思想的出轨。”林逸却颇理解这些,也许也是他在这行很久,见多识广吧,“这是唯一的发泄感情的途径。面对一个人,几十年的一生一世,还不许脑子里、心里装着其他人?”
“可是,这怎么对得起另外的一半?”云氏始终难接受。
“那是男人和女人不同的地方,”阿曼把话接了过去,“这一点,我尊重你,也很理解。但,总有些女人,骨子里跟男人似的,总尝试着去征服。”
“你们别争了,让我把故事讲完吧。”阿曼很想把憋闷已久的话说完,“在夜郎这一行,只靠青春是不可以的。一定要抓个把重点客户。”
“小日子的出现,让我在这个行业里的事业在一夜之间突飞猛进,到达高峰。”阿曼说,“别人抓的是Key客户,我则死拽着小日子。管别人怎么想呢,她给得起钱买我的青春,我就给得起。不过还是商业交换的形式。”
说到这,林逸和云氏觉得食而无味了,满脑子都是小日子的“倩影”。小日子是西南方人士,据说跟当下里红得发紫的芙蓉有得一比。好在,她确实比芙蓉要好无数倍。林逸还记得小日子第一次出现在临云阁的时候,她大约1.55,身材比丰满更甚,或者说有些偏饱满,一身紫墨色的晚装把身体裹得紧紧的,显现出打底衣服的线条。别的不说,从身材来说,上半身的丰满让人遐想到九重天外。小日子的五官不算太美,也不太坏,只是在化妆品、衣服等方面来说,颜色和样式搭配得有些差强人意。
“如果对着一个你不太喜欢的人,心里不觉得堵么?”云氏终于问出了藏在林逸心底很久很久的问题。
“最开始会觉得不太习惯,毕竟是性情中人,”阿曼还算老实,“但后来会麻木的。我们这一行,无非是陪客人上街、吃饭、看电影,感情非常好的才包场出去,也不算对不起自己。”
“对于小日子,我不知道她哪里来那么多钱,但每次都可以包断我最热的时段,让我从中获利不少,”阿曼心里还是感谢小日子的,“没有她,我现在的车子、房子都无从来。”
“所以你增肥10公斤,也是为了她?”林逸问到,他听说小日子讨厌竹竿。
“是,她讨厌人瘦不拉几的。”阿曼这会开始洋溢着骄傲的神情,“所以她从不找安安。”
“不过,小日子对我很好,从不做过分的要求,又肯为我花钱。”说毕阿曼亮了亮手腕上的劳力士,“这些表、包、衣服什么的,她从不眨眼地就买给我。对于那事,她也不强求,倒是我,有时会对她依赖。”
“或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你是爱小日子的?”云氏很好奇,难道真的有日久生情?
“我不知道,没有年轻时那种渴望天长地久的激情。”阿曼淡淡回答着,“反正,我不特别珍惜那些时间,也不抗拒,顺其自然罢了。而且,小日子有家庭,破坏家庭的事我绝对不做,这是我的底线。”
“可是,你说你爱着某个人的?”云氏突然发现自己简单的思维有些跟不上潮流了,她很难理解,人怎么可以一心二用?
“爱上他,我无怨无悔,”阿曼突然摸出一根雪茄,夹了块碳慢慢点上,那烟袅袅上升,让阿曼的脸浮在不真实的空中似的,“我说过,我在爱情里,是苦瓜。所以,对于他,我一直都是只付出,从不要求回报。他快乐,所以我快乐。”
这话让人感动,爱情里,谁能做到真正地无私?尤其是男人,大多以占有的姿态出现,在爱情的“战场”里杀得你死我活。
“这种感情为世人所不容,但我觉得,只要认真去爱,又能怎样?”阿曼转头看着睡着的某人,这一次,林逸和云氏看到了他双眼的聚焦点,突然觉得心惊,就在身边的人,他两人居然一直没发现。
“以前遇到的女人,要么始乱终弃,要么挥霍金钱买夜夜笙歌。当他出现的时候,我才知道,什么是一见钟情”阿曼双眼深处闪过一些怨恨。
“可是,他那么年轻,你跟他谈过?”云氏轻呼。
“不,我不想打扰他的生活,就这样远远看着他,只要他快乐,我愿意为他如此沉默一世。”阿曼淡淡地回答,仿佛这答案在心里积了若干年。
云氏突然觉得有些失落,那个曾经是雾里莲花的她,已然不再在他心里有任何痕迹,已是往事不能再提。
“也许吧,某天他能感觉到我的感情,就无憾了。”阿曼再吸一口雪茄,吐出浓浓的烟,却挡不住他眼角的晶莹。
“我何尝不是一直悄悄的爱着你?为何你从不对我提起?”突然间冷风里飘来一句话,阿曼、林逸、云氏打了个寒颤,心想,难道这峰上有不干净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