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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节 Part 1 ...

  •   三年后。
      三年的时间在城市的眼中短暂得几乎难以察觉,她总是那付看似忙忙碌碌,实则空虚无聊的慵懒模样,日复一日做着相同的事情,夜复一夜做着相同的梦。就连梦里那些躁动不安的小火花也还是按着一成不变的节拍跳跃着。
      迪斯科舞厅里一样的人头攒动,欲望也在蠢蠢欲动,舞池里的男男女女也一样地忙于比试着各自的亢奋程度。人们之所以这么的热爱迪斯科事业,是因为它可以让你抛弃所有的束缚,这种束缚不仅有过去的生活经历所形成的一种惯性,也有他人在自己身上套上的框架。摆脱它,成为本能的自己,去追求一种精神超越!人类历史上多少的神明设计出来花样繁多的启示远不及一首劲爆的舞曲来得彻底,他们曾经千方百计许诺要创建的精神乐土不就在这里实现了吗?实在难以想象,如果这个城市里不再存在迪斯科,夜晚会变得多么黯淡,世界还有什么前途。而且前面也说过,迪厅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废话,只要腰肢屁股扭得足够劲道就一切都OK。
      这不,林雪儿正扭得天花乱坠呢。她忘情地将自己火辣辣的性感毫不吝惜地抛向周围浑浊的空气里,惹得数名花花公子使尽浑身解数较着劲儿地往上贴。这反倒让林雪儿格外地满足,越发肆意地释放着自我。
      任何事情都有它的界限,你越过了线就很有可能吃到耳光。一个花花公子亲自验证了这一真理。他的咸猪手刚一碰到林雪儿的腰部,还没等他有心思去回味那软绵绵的触感,就立刻品尝到脸上一阵生疼,快得让他都来不及听清那一声美妙的脆响。好在耳根子里的那点残响悠扬得足够绕梁三日,这才让他知道发生了什么。
      下流坯有点恼,想要挺身而出证明自己实际上是个堂堂上流社会精英男,吧唧着嘴也不知道在说着什么贵族语言,然而他的蚊子叫早就被这里震天动地的鼓声碾得连灰都没剩下。周围那几个同类货色不是在瞎起哄,就是动手动脚地妄图讨还公道。
      林雪儿的怒火比这舞曲来得要猛。她瞪着眼毫无惧色地斥骂了几句,接着飞起一脚很慷慨地将高跟鞋尖锐的鞋尖赏给了对方的膝盖。趁着那哥们鞠躬致谢的当儿,林雪儿挤出了人群。
      舞厅外,三三两两的时尚男女们如沐春风,兴致盎然,这让林雪儿想起来自己耍单了。这种感觉实在有点不正常,想她林雪儿这样一个单身大美女又是出身江南大户人家,什么时候不是被各色人士前呼后拥的,难道是如今年龄渐长,眼瞅着青春将要随着绚丽多彩的夏季一同慢慢逝去,人们就纷纷将其视为明日黄花,敬而远之了?可她也不过刚刚三十再冒个小尖角,离那个“明日”还早着呢。她还从来没为这个难题烦扰过呢。算了吧,自己一个人又怎样,难道一个人就不能找乐子了?
      然而这会儿她还真的找不到一丝的快乐。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乐子找的太多了,当她稍稍感到了一丝疲惫,那种孤单的感觉就呼啦啦地一口气霸占了她的身体,一点都不顾忌她那脆弱的尤在颤抖中的恐惧感。太霸道了,林雪儿委屈地只想流泪。
      吹着夜里凉爽的风,林雪儿一个人走在街头,她迈着大步想要摆脱那些讨厌的人群,可偏偏就会有人这个时候故意刁难你。
      “妹妹,一个人呢?跟哥一起去喝酒吧。”街上总有人在执著地寻找着他们的姐姐或妹妹,无聊得只想教人当一会他们的老爸,爆揍他们一顿。
      “滚你他妈的老色鬼!”林雪儿一点儿都不淑女。
      “哟嗬,这果儿可够酸的。”
      林雪儿不再理会那些缺乏爹妈教养的人,快步走开了。可她不知道要去哪,这里的街区有不知多少家酒吧迪厅之类的夜店,就算在凌晨时分也依然的灯火通明。这里曾经一直都是她精神寄托的第二故乡,此时正在向她频频招手呢。而再往前走则是黑漆漆的街巷,那几盏没用的街灯只能显得那里更加的黑暗,让她心生畏惧。
      林雪儿感到自己被困在了这个无形的迷宫里。她记得有人说过城市就是一坐迷宫,一旦钻了进来就再也找不着出口了。这是哪个该死的家伙说的胡话啊?她可一点儿也想不起来。
      不过这么个说法似乎也没错。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感觉了。每当她逡巡在深夜的街头(不论是自己一个人还是有个没用的护花使者相跟随),她都会莫名地生出这样一种感觉。似乎这座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城市一下变成了个狰狞的巨型怪兽,正在吸走无数人们的灵魂,将之埋葬在它巨大的胃中慢慢腐烂。那些早已残破的灵魂就只能飘忽在城市的角落里,徒自幽怨着、哀伤着、悲泣着、叹息着,努力地想要将心中的执念倾诉给路过的人们,可除了将五颜六色的霓虹灯渲染得分外妖艳迷离之外,又有谁的心头曾经波动过一丝涟漪呢?
      林雪儿觉得她好像听到了什么。某个地方有个声音似乎是在对她说的,可又没有听到。都是因为那些刺耳的喧闹声总在耳边绕来绕去!于是她开始手足无措了,也觉得更加地疲惫了。终于她失去了力气,瘫倒在街边的一张长椅上。不知为什么,一种从来没有过的伤感袭上心头,林雪儿再也憋不住劲儿了,鼻子一酸就开始抽泣起来。
      为什么会如此伤心呢?也许是林雪儿总算明白了自己是多么的孤独。不管她曾经谈过多少次恋爱,有过多少有钱有势或者英俊潇洒的男人守候在她左右,最终她还是一个人徘徊在夜晚的街巷中。她需要的不是他们,她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或许是爱,不是吗?女人都需要这玩意儿。可这个字说说很轻松,当你开始找的时候就开始犯迷糊了,爱到底是个什么模样啊?林雪儿找了许久,见识够了华丽的排场,听恹了甜言蜜语,到头来才发现原来最爱自己的是这个叫作“孤独”的跟屁虫,越是想甩掉它,它跟的越紧。而且它现在已经不满足仅仅是步步跟随了,它想要的是吞噬你的灵魂。孤独是城市这个怪兽贪婪的舌头,黏糊糊地还有股恶心的怪味。
      被孤独啃噬的感觉真的很难受,林雪儿痛得哭得更起劲儿了。她需要有人帮助她,帮她赶走这个讨厌的家伙。不是那些无聊的男人,他们只会假惺惺地挥挥手,好像轰苍蝇一样。她要的是真正能够钻进她心里为她拼命的人,那就是朋友,真正的朋友!上天赐福可怜的林雪儿,她幸运地拥有一个这样的朋友——方雨霏,她们可是从大学时代起就好得不能再好的朋友了。如今的方雨霏已是广播电台一档夜间情感互动节目的一个主持人,也不知道她这会儿有没有在做节目呢。
      其实林雪儿根本就没考虑那么多,当她的眼泪刚一变得势不可挡之时,她就掏出了手机。
      听筒里的等待音响了许久,差点让林雪儿崩溃掉,好在那头总算有人说话了。
      “霏霏,你在哪儿啊?我好想你!”林雪儿说话带着浓重的哭腔。
      “在家睡觉。”那头的声音开始还有些迷迷糊糊的,突然发觉了这边不太对劲儿,一下就变得清醒了,“哎?你这是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我迷路了,我找不着家了。我好怕……”林雪儿不知所云地呜咽着。
      “教你这么大老晚还跑出去抽疯!告诉我你在哪儿,我这就来接你。”朋友就是朋友,果然仗义。
      “我在马路边坐着呢。这里是哪啊?有好多的酒吧……”
      “好了我知道了,马上就到。你先别动……”
      “我好累,好难受……”林雪儿还在诉苦。有个人可以诉苦怎么都不算一件很糟糕的事,所以林雪儿的心情稍稍平和了一些。
      “那你先随便找个什么小店等我,我快到了再和你联系。不许去酒吧,听到了没?”
      “哦。我知道了。”林雪儿乖得像个缠着妈妈要奶吃的小猫崽。
      可方雨霏还是在一家酒吧里找到的林雪儿,而且她已经醉得趴倒在桌子上了。旁边还有个嬉皮笑脸的猪头男,正自我陶醉在什么美事里呢。
      方雨霏二话不说,一把拽起林雪儿,又托又扶地往外就走。
      “哎,你谁啊?你这是想干吗?”猪头男眼瞅着被半路杀出来的女版程咬金坏了好事,大大地不乐意了。
      “没你事儿!一边儿喝你的酒去!”方雨霏对这个脸上泛着油光的猪头格外地恶心。
      “哦,敢情是串通好了耍我呢。这就想开溜啊,没那么容易!”猪头男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顿时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把拉住林雪儿的提包,非要讨个说法不成。
      “你再骚扰,信不信我报警!”方雨霏也火了,横眉冷对猪头男。
      猪头男果然是个色厉内荏的孬种,一想到威武的人民警察,立刻就软了下来。“不是我骚扰她啊,是她自个找上门来的,还喝了我好些酒呢……”看着方雨霏架着林雪儿出了门,才又愤愤不平地嘀咕起来,“操!今儿个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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