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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 ...

  •   那是一个秋天的傍晚,繁忙的街头只见来来往往的人群,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方向,不曾驻足,不曾回眸,行色匆匆,只因,在城市的另一处,总有一盏灯为他们而亮,照亮他们回家的路。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
      戚少商是个例外,他喜欢秋天的夕阳,也喜欢热闹,于是,秋天傍晚的大街是他经常驻足的地方。霞光一点点地消失,人潮一点点地涌动,五光十色的人生最绚烂也莫过于此,更何况,他喜欢看到人们为幸福奔走的表情,那是一种急切,一种期盼的表情,连看得人都能从心底升起一丝丝的温馨。
      还有一个例外,那个人叫做顾惜朝,他在散步,用一种淡漠到近乎茫然的表情。在夕阳的映衬下,他的背影被镀上了一圈金光,炫目却冷傲,自动地将人群隔离到方圆一米开外,或许,他那个身影有个更适合的名字,叫做“孤独”。
      于是,在2009年的一个秋天的傍晚,在连云市的某一条繁忙的大街上,喜欢热闹的他遇到了孤离的他,两个人同样选择在这样一个时刻这样一个地点来赴一场演练了无数次的重逢。
      一个人怎可以寂寞如斯?而这个寂寞如斯的人怎么可以是他?
      这是戚少商再次看到顾惜朝时,心中直接闪过的念头。
      交错的眸光相遇了,什么也没说,他拉他的手,走进咖啡馆。
      “好久不见了,你最近过得好吗?”
      冷淡的人,冷淡的问候,你我,陌生人吗?
      五年,不短的日子,日日相思,夜夜入梦,习惯了寻找,习惯了等待,等到的只是这样一句话?
      戚少商很痛,很怒,很不甘心,他紧紧盯住对面那个人,期望从他的眼中读到一丝丝的掩饰,但是,没有。
      顾惜朝从来如此,他冷漠,他强硬,即使脆弱着,也掩饰得很好。
      四年朝夕的相处,戚少商以为自己已经触摸到他,没想之后五年的分别只是让彼此的距离更远。还是,惜朝,我从来不曾靠近?后面那个猜测让他不敢再想。
      “你希望我过的好吗?”
      “当然,同学一场,自然希望你好。”
      同学一场?顾惜朝,你果然够狠!
      戚少商真怒了,他随手握段了咖啡勺,淋漓的鲜血在白色的瓷器上,鲜艳,夺目,唯独没有心痛,他不注意,而,他不在乎。
      他不在乎?他居然不在乎!
      原来,他们从来如此,他从来一厢情愿,戚少商很想笑,也很想哭,伤心到极处,感情都不是自己的,哭不出,更笑不出。
      他很想揪住那人的衣领,问他为什么,但是,他要他怎么答,因为,爱,还不曾说出口。
      惜朝,你不懂吗?还是,愿意装作不懂?
      感情极度的起伏让他没有看到那人颤动的睫毛。

      “惜朝,今后的苦,我和你一起扛,我们一起。”
      那天,他的笑像三月的桃花,像醉人的醇酒,默默点头。
      这不算承诺?
      原来,在他心底,这不算。
      戚少商对后来发生的事没有丝毫的印象,他应该是无比落魄地走出了咖啡馆吧。够丢脸,他九现神龙从来没有这样丢脸过,可是,在他面前,他从来不愿掩饰,看到又如何?他不会放在心上的,因为,他没有追出来,他任由他那样离开,离开他的生命。
      几天来,他魂不守舍,他茶饭不思,他昼夜未眠,很好,顾惜朝,你的影响果然很大。
      “少董,傅氏派人来谈洽谈计划了,昨天约好的。”
      秘书怯生生地询问惊扰了戚少商的沉思。
      生活,还是要继续的,工作,或许能让自己好过一点。
      可是,命运就是爱开玩笑,当他看到那个一身青色风衣,傲骨天成的人走进办公室的时候,戚少商唯有无奈地笑笑。
      “顾惜朝,傅氏企划部负责人。”
      “戚少商,连云少董。”
      陌生人,顾惜朝,你愿如此,我奉陪到底。
      “这是我们公司的方案,按令尊的要求做的,麻烦戚董看一下,若有什么需要改进的地方,请你的秘书和我联系,若符合要求,就把合同签了吧。”
      公事公办,你会,我怎么不会。
      一小时,两小时,三小时,他认真地看着手中的资料,时而眉头紧锁,时而神情舒缓,一支笔不停地圈圈画画,就是不曾抬头。
      顾惜朝坐着,很安静地做着,安静只是表象,他的手紧握着,指甲刺痛了手心。
      “好了,这些地方需要改一下,具体怎么改,我们慢慢谈吧!中午了,去吃饭。”不是询问,是肯定,顾惜朝,你要合作不是,看你怎么拒绝。
      顾惜朝很气,三个小时,他等,吃饭,还强迫他去,当他什么!
      但是,戚少商那挑衅的眼神分明说着,你不去就是没诚意,合作免谈,这样,他怎能不去。原来,不光戚少商拿他没办法,他也拿这样的戚少商没办法。

      “一份海鲜焗饭,一份土豆沙律,烤鱼,蘑菇汤,蒜香土司,一杯威士忌。顾先生,你吃什么,算我请客吧。”他一把推过菜单,礼貌地询问。
      “一杯清咖,谢谢。”
      别扭的人啊,还是不知道善待自己的胃,戚少商自顾自摇了摇头:“再一份朗姆布朗宁。”
      顾惜朝震动了,这个世上能让他震动的东西实在不多,他,居然还记得。
      戚少商倒是一脸的无所谓,拿出了公文包里的文件递了过去,“等下看,我不喜欢在吃饭时做其他的事,胃是自己的,要善待。”

      “惜朝,起来吧,你再不吃饭,胃病又要犯了,胃是自己的,要好好对待啊。”
      热腾腾的小笼包和鸭血粉丝汤,那个呆子又跑了好久条街去买,他只是说过味道不错而已。

      朗姆布朗宁,淡淡的酒味,浓郁的巧克力味,很自然地推到他面前,熟悉的味道很容易勾起回忆。
      他爱酒味却不是天生的酒鬼,很有趣,爱酒的人那么容易醉,每次喝啤酒都能醉眼朦胧的,他也爱巧克力的香甜,那是他不曾拥有的人生,所以,他在第一次吃到朗姆布朗宁的时候就沉醉于它的味道,一次,一次,像吸食鸦片的人,不可自拔。而,他总陪着他一起吃。
      “老板,两块朗姆布朗宁!”
      “只剩一块了。”
      一块,足矣,分食的滋味显然更好,那是,他与他吃过的最香甜的蛋糕,在一个下雪的冬天,在学校外最近的西饼店。

      “你点的,你吃。”
      回忆固然美好,现实却只能是现实。
      “太甜,掩了酒味,我不爱吃。”戚少商仍旧把蛋糕推回去。
      原来,如此,你不爱吃,那过去的千百块蛋糕算什么,陪我一起吗?戚少商果然是戚少商,迁就别人是一种本能,知交遍天下本该这般不是。
      五年来,顾惜朝强迫自己不去吃那个对他来说如同罂粟般的东西五年,是怕太过想念吗?是怕忍不住回头吗?还是怕从此软弱,失了坚持?他从不向任何东西低头,一块蛋糕也不可以。
      推来推去未免矫情,顾惜朝开始慢条斯理地吃着,熟悉而陌生的味道。
      戚少商也埋头于他面前的一桌食物,几天不曾好好吃饭的他吃得很用心,大概是真饿了,他吃得很满足,满足到露出深深的酒涡,他笑了。
      惜朝吃蛋糕的样子应该很有趣吧!
      天知道他忍得多辛苦才强迫自己不抬头看他。
      顾惜朝很执着,但一个从来对吃毫无要求,饱一顿饿一顿的人居然会对食物产生那样的热情,不应该奇怪?他吃蛋糕的样子很投入,像是一个小孩对着心仪已久的玩具,那份专注曾经让戚少商很诧异。
      回忆真实可怕的东西,一块小小的蛋糕就可以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过去的一切像是潮水一样向他涌来,不光是和戚少商那段美好的回忆,还有五年来他遭遇的种种,白眼,嘲笑,蔑视,一件一件。难道是我选错了路?我该后悔吗?顾惜朝被自己想法吓了一跳。不行,不可以再想了,从来没什么后悔路可走。
      “吃完了,谈合同,”顾惜朝抓起一边的文件指着上面被戚少商圈出来的地方,皱着眉头细细看,“我明白你要改哪些地方了,明天我让助手把改好的拿去给你,若是没问题的话,就联系傅宗书把合同签了吧。谢谢戚董的招待,我先走了。”
      戚少商叹了口气,还真是倔强的人,从此后不再见是吗,我偏不教你如愿。 “明天我等你,什么时候,什么地点都可以,但只能是你,听清楚了?”
      其实,戚少商一直是霸道的,只是,以前的他在顾惜朝的面前从来是温柔的,样样依着他,没有强迫过。所以,这样的戚少商让顾惜朝很不习惯。
      “你威胁我?”微眯着的眼说明顾惜朝很愤怒,这也是他的习惯,生气时眼光凌厉地像两把刀。
      “算是吧!怎么,不敢?”惹怒那人确实不好受,但无论如何总比彻底无视要好些,既然这是老天给的机会,不好好利用对不起自己。
      “明见,”戚少商丢下这句话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顾惜朝,等着接招吧。
      转身离开的他没看到那人眼底漫过的微微笑意。

      五年前,他们是同学,是室友,更是一对古怪的朋友,至少在别人眼中是这样。
      顾惜朝冷面冷心,是出了名的不好招惹,方圆一米外没有活生物,偏偏对那个影子似的戚少商没有办法。而戚少商虽然习惯和谁都打成一片,但也是个有脾气的主儿,却老喜欢厚着脸皮“惜朝长,惜朝短”的。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了看到这两人并肩的身影。
      同读经管系的戚顾算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一个是因为自己的侠义心肠和灿烂到天神公愤的笑容,一个是因为常人难以企及的成绩和俊朗的外表,到哪里都是光彩夺目啊!
      戚少商有息红泪,谁都知道,N大的第一美女,标准的门当户对,再合适不过的金童玉女,尽管踩碎了一干追慕着的心,依旧是大家公认的最佳情侣,没有人相信这两人分道扬镳。顾惜朝却一直挂着生人勿近的牌子,暗地里的仰慕者自也不少,但就是没有任何传言说他交女朋友,连身世也是扑朔迷离的。
      其实,这只是表面,深层的东西只有当事人才知晓,但一直到四年的同窗结束,窗户纸也不曾捅破。他有他的骄傲,有他的不能放弃,而他亦有他的顾虑,有他的不能开口,更有他离开的理由。

      五年了,惜朝你到底去了哪里?
      你敢说你不知道,五年前的毕业典礼上,我是打算要摊牌的?

      一天了,顾惜朝还没来,戚少商等在办公室里看似平静,实则心里忐忑不安。要是那人如五年前那般一走了之该如何是好?越想越是着急,到后来居然连连催促秘书打电话去傅氏询问,而那边的人只是说顾惜朝在家研究那个企划方案,今天请假。
      太正常的答案,戚少商揣测不出那人的想法,其实,算来他也从来不曾真正了解过那人的想法,却也不知道他的住址,唯一能做的只是等,他最恨等。
      五年了,还不够吗?惜朝,你到底要把我置于何地!
      就在戚少商快要憋不住发狂时,电话铃响了,他心中猛地一阵狂跳。
      早就吩咐过秘书凭谁也不要来打扰他,除了那人。
      是他!
      “戚少商,我去见你,不在连云,在你家里,两个小时后。告诉我地址。”顾惜朝的口气听起来不甚疲惫,是累的吗?
      “你知道的,我等你。”戚少商的回答更简单。
      你知道的,因为我从来没有离开,就是怕你回来找不到。
      我等你,我等了你整整五年,而且会一直等下去。
      两句最简单的话,却说尽了我的肺腑,千言万语,也不过如此,如是知音,你便会懂。
      果然,顾惜朝愣住了,半天才吐出的一个“好”字,却是说不出的苦涩,不堪重负。

      两个小时,只有两个小时,戚少商一路飙车,却不是回家,他先去了城市另一头的饭馆,好不是高峰时间,来得及。
      炮打灯,杜鹃醉鱼。
      顾惜朝看着桌上摆放得最显眼的两样东西,眉梢上挑。
      戚少商,你想要什么?你真的决心要吗?

      “惜朝,难得出来一次,开心点嘛。据说这家饭馆的菜还错,酒更是好。”戚少商讨好地看着面前一言不发的俊秀书生。
      但无论说什么,那个人仍旧在魂游天外。
      最烈的酒,他点的,唤作炮打灯。
      一贯的好酒量,连千杯不倒的戚少商在喝下一口后也免不了吐吐舌头,好辣,却也好爽,满头的烟霞烈火,直觉得冒出阵阵凉风。快哉!快哉!
      待戚少商从美酒的沉醉中醒过来时,才发现他对面那人已经一杯接一杯地灌着,眉不皱,头不摇。若非越来越红的脸,越来越晶亮的眸子,戚少商还以为顾惜朝的酒量狂长到已经超过他了,那是个两瓶啤酒就醉的人啊!
      他是故意的,他一心要醉。
      片刻的愣神已经够顾惜朝从坐着变成趴着了,那晚,戚少商是背着他回学校的。
      一路上,星星很亮,周围很安静,却没有什么比得上那人的心跳,近在咫尺的距离啊,居然让戚少商生出了想要永恒的期盼。
      惜朝,你有什么苦不能说出来,硬要折磨自己,同时也为难我。
      宿醉是一件很糟糕的事,顾惜朝第二天就尝到了放纵自己的恶果,不过,还好,有人无微不至地照顾,以为已经冷去的心竟慢慢找回了跳动的感觉,很奇妙的事呵。
      然后就是那个承诺,承诺他今后有什么苦都要一起扛,自己居然就这么答应了,答应了那个自己认识还不到一年的陌生人,直到现在想起来还是觉得不可思议。

      旗亭的炮打灯和杜鹃醉鱼,惜朝你想起来了吗?你和我的承诺,还有我们一起度过的那段美好时光。戚少商显然看到了顾惜朝的惊诧,不禁笑出来。
      太熟悉的味道啊,只属于他们两人的牵绊,五年了,自己都不曾尝过,怕思念更难熬。
      戚少商的笑容易晃花眼,两个酒涡太深了,也太刺目了。
      你既然想知道答案,我给你又如何!事已至此还有什么可说,当断不断从来不是他顾惜朝的作风,打定主意后倒反而安然了,他自顾自地坐下,拿起筷子,举起酒杯,静静地吃喝起来。
      戚少商显然被他过于自然的举动惊到了,但也很快反映过来,坐下来陪他一起,还是不是为对面那人布菜,而顾惜朝也来者不拒,全全吃了下去,毕竟都是他爱吃的菜,又有什么可挑剔的那!
      酒过三巡,静谧到诡异的气氛让戚少商再也忍不住了。
      “惜朝,你知道我要的是什么,你的答案?” 尽管是五年来一直想讲的话,但出口时还是不由地有些紧张。
      “戚少商,这鱼冷了。”放下筷子示意自己已经吃好的顾惜朝只是简单地评价了桌上那道菜。
      戚少商看着他脸上漠然的表情就火了。他怎么可以如此践踏他的感情!他怎么可以!
      “顾惜朝,你还想躲吗?看着我!回答我!不要说自己不懂!”他猛地站起来,一把拉过对面那个无心之人,脸贴着脸,呼吸可闻。
      顾惜朝有一种被看破后的恼羞成怒,“戚少商,我从来没逃避过,我为什么要逃!你说的我也都懂,可惜,我的回答只有两个字,晚了。”
      晚了?晚了!顾惜朝,你何意?
      戚少商慌了,一盆冷水从头浇下,仿佛一切都是自己一个人无力的挣扎,而行为总是胜过语言,他的身体下意识地做出了反应。
      如此的近距离,还有什么比亲吻更合适。
      渴望多年的呼吸,戚少商就像沙漠里缺水多时的旅人一样,疯狂地索取着,再多也不够。
      顾惜朝没有反抗。其实在那刻,他是困惑的,他不知道自己该做出何种反映,是拒绝,还是配合,甚至是回应,脑子彻底断档了。
      直到发现他快要窒息的时候,戚少商才慢慢放开了他,离开时,还不忘轻轻地舔舐,比想象中更甜美。
      那泛着水光的菱形嘴唇简直是致命的诱惑,异样的红润有着被蹂躏后的美感。该死!戚少商强迫自己不去想,但现实中的人还是渐渐和自己绮梦里的景象重合起来了。天知道他要多隐忍才能克制自己不要继续。因为,现在,还不是时候。
      顾惜朝低下头,用手指轻轻触碰嘴角,那上面还有他残留的温度。
      “戚少商,我结婚了。”
      这句话出口,他与他同时愣住了。
      四个字,于他戚少商,就是天堂与地狱的距离。不愿认输,从来都不会认输的他这次却输得干干净净。他知道,顾惜朝是个比谁都认死理的人,感情,对他而言,是一辈子的事。
      戚少商呆呆地坐着,他没有看到那人离开时踉跄的脚步,简直是靠一路扶着墙才走了出去。

      其实,他根本不知道顾惜朝这会儿并没有走远,一门之隔,他静静地瘫坐在地上,甚至比戚少商好不到哪里,若说好,也就是掩饰得好些罢了。
      因为那个吻,一切都乱了套,他不想这样的,天知道他为什么会说出那番话来,鬼附身吗?也许吧!
      把头深深埋进臂弯里,第一次感到这么茫然。我到底在坚持些什么?

      他的妻子叫傅晚晴,傅氏总裁的独生女,所有人都说那是高攀,眼光也多是不屑嘲讽,或是带着点酸味。
      认识晚晴是在四年前,一个凄清的下着小雨的夜晚,也算是他人生中最为失意的日子之一。
      不是没有忍受过白眼,不是没有听到过谩骂,毕业以来,自视甚高的他一个人默默离去,以为凭着自己的才华,可以闯出一番天地,谁想那众人梦寐以求的一纸文凭远远抵不过“关系”两字,无钱无名无人可依仗的他在社会上根本就没有施展的机会。
      一年或许就是他的极限,他买醉在街头,以自己曾经最不屑的方式放纵自己内心的苦闷。早知如此,当初何必来着。硬是要离开当初那个愿意给他一片天地的人,到头来还不是要折了傲气做个普普通通的小职员,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而他,大概早已美人在怀,事业有成,至于那段青春岁月,风过无痕。
      远处走来一个少女,婉转的眉目写满了失意。一看便是个大户人家的孩子,那一身华贵的装束倒像是从某个酒会偷跑出来的公主,十厘米高的水晶鞋踩在夜晚寂静的街道踏出了破碎的音节,荡起了一地的涟漪,生来富贵之人伤心处也就一情字而已!
      情,是他顾惜朝曾经最不信的东西,生来无亲情的庇护,儿时无友情的陪伴,到现在还没经历的爱情,你叫他如何相信,本来终此一生他认为自己都会如此,谁想他会碰到戚少商那个异数。那个人教会他什么是相知相依,靠近的温暖,友情,抑或是其他,从来不敢想的其他。
      以为忘却,在这个下雨的夜晚抑制不住地想到他,他灿烂的笑容,颊边深深的酒涡,关切的眼神,以及那一句又一句温柔的呼唤“惜朝”。戚少商,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天知道我要有多大的勇气才舍得离开。你简直要把我逼疯了。
      那个少女在街口被几个流氓拦住了,没有恐慌,只有一种快要解脱的淡然,她竟然笑了。顾惜朝却什么都没想就冲了上去,没有那人打架的好身手,却有不要命的拼劲。后来想到这件事还会不由地笑自己太傻,若非他赤红的双眼,不要命的架势吓到了那些人,或许那时就死在街头了,没有人知道,包括他。
      少女被救后居然一脸茫然,抬手就打了顾惜朝一巴掌,说了一句:“你为什么要救我。”
      她就是晚晴,傅晚晴,他后来的妻子。
      算起来那段婚姻也是荒唐之极的。傅晚晴和他是朋友,他喜欢她,喜欢和她聊天,喜欢和她散步,在她面前,他是用不着伪装的,可以很失落,可以很幼稚,她从不会嘲笑他,那不是一种富人对穷人的怜悯,而是一种了解后的体谅。直到那天,晚晴说要他娶她。
      晚晴喜欢铁游夏,一个他也觉得很好的男人,青梅竹马,甚至门当户对。但美好的爱情却往往走不到最后,晚晴病了,绝症。那个相逢的雨夜恰好是她拿到化验单的日子,一个对于未来有无尽幻想的女孩来说,没什么比命不久远更可拍了。她要离开宠爱她的父亲,看着她风光得意的老夫忍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她要离开深爱的未婚夫,却忍受不了让他也尝试绝望的痛楚,所以,她决定离开。
      “我喜欢铁游夏,你也知道。因为喜欢,我见不得他难过。我要离开,不是以死亡的方式,而是彻底淡出他的生命。惜朝,我要你帮我。娶我,和我演一场背叛的戏,很老套,但却一直是最管用的。”
      “当然,我不会让你白白帮忙,你娶我后,自然是傅氏的乘龙快婿。虽然你一直不屑这样的关系,但你想过没,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可以蹉跎,我不希望你的才华浪费,有时,暂时的妥协是必要的,就当是自己要付出的代价好啦。当然,我也是有私心的,我希望父亲身边有个能干的人为他分担。”
      “惜朝,我知道你心里一直有一个人,虽然你从不和我说。所以,你要拒绝也是可以的,我依然会把你当朋友。”
      我心里的人,戚少商吗?
      晚晴,你可知,我若是肯低头,当初也就低了,何必等到现在!
      可他最终还是答应了她,为那个女孩纯净的眼中露出的渴求,也为她许下的机会,傅氏,确实是个好机会,也许,他日,他就可以站在他的身边,是并肩,而非依靠。只是到了那天,戚少商,你是否还会记得顾惜朝?

      那天傍晚的重逢确实是偶然,虽然他从没放弃过要再见他一面的冲动。那是一种怎样矛盾的心理啊,想见,怕见,他就像是一个赌徒,那个赌约从五年前就开始,他赌他在他心里到底有多重。
      戚少商,你会念着我整整五年吗?其实,说到底,他也是不信自己会赢的,感情,实在是太脆弱,更何况还是一份从来没说出口的爱。但有时,他又忍不住心存窃想,那人毕竟是戚少商啊,或许,他是可以的。
      他知道自己这样很傻,但骄傲如他,若非坚定的爱,他是不屑要的。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会从惊梦中醒来,他执着别人的手已经远去,只留自己还在原地空想,说不清是自嘲,还是愤恨,甚至是恐惧,他已经不是那个一文不名受人脸色的顾惜朝,但若到头来还是不能和他并肩,他要这些又有什么意义。
      戚少商,你千万不要在让我知道什么是爱后,再硬生生的把它打破,否则,我要你好看!
      但事到临头,他还是退却了。
      第一次,他不知道他那时是把他当做普通的故人还是其他。
      第二次,他明白了他的心意,却又有些弄不懂,明显的故意接触,偏偏又是那么的漫不经心,他把他当做追逐的猎物吗?而且,他知道他和息红泪还是惹人艳羡的一对,至少,是名义上的。
      第三次,也就是今天,他得到了他要的答案,那个赌他居然赢了,多年来未曾说出口的爱就以这样的方式说了出来,他怕了,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哪知道到最后居然真怕了,或许真的是猜测太久,期盼太久了,那一霎那他的脑海中空空如也,第一个念头是:他不信,准确来说是他不敢相信。
      一个穷人在大街上捡到一张彩票,而且发现那张彩票中的是五百万后,你指望他做出怎样的反映?
      于是,他失常了,他居然说出了那样的话,就这样斩断了他们之间一切的可能。其实,戚少商不知道他的手一直拽着桌布,微微颤抖着。
      我傻了,我到底干了什么。待认真思考了自己说出的那番话到底代表什么后,脸颊已经湿润了。
      没可能了吗?不知道是自己太习惯于伪装,还是他戚少商太过于迟钝,他居然一点也没发现自己的不同寻常,难道要自己现在回去对他说一切只是一场误会?和他解释晚晴的事?说晚晴早就死了?他会怎么看自己,觉得自己不可理喻,觉得自己欺骗了他的感情,还是根本就不相信?他低低的笑出声,合着淡淡的哽咽,捂在手臂间,发出闷闷的声音,古怪之极。
      回头路,顾惜朝从来不走,尽管和当初一样的犹豫,他还是离开了。
      也许就该好好想清楚,若是真的不想放弃,赌上一辈子又何妨。但在这之前,他确实要仔仔细细地弄明白自己要的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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