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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ACT。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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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还早,世界显得异常寂静。我拖着一身白色睡裙站在阳台上,往下看。院墙上爬满了成片的壁山虎,与墙根的牵牛花正在呈不同的方向各自延伸着。
刚住进这个家时,院子里很干净也很单调,只有几株盆栽和环墙的常青滕。但第二天放学回来时,所有的盆栽和常青滕却都已不知所踪。偌大的空间里只剩一院的孤寂。
当时的明熙只及我的鼻尖高。他扔开书包,扬脸,指着我的鼻子就吼,「怎么不把她也处理掉?」众星捧月的小王子瞬间变成一只炸毛的小狮子。
我害怕地看着明耀,拉着自己的衣角小心翼翼地走向他。
他的表情一如既往的冷酷,怔怔地看了会儿空白的院墙,之后转身离开。而我的手,只差半公分的距离就拉到了他的衣摆。
明熙上前推了我一把,我的额头磕在了石阶上。他横眉竖眼地冲我尖叫,「他们都死了!你怎么不跟着去死?」然后踢了我一脚,冲出大门。
摸上额头,指间有种黏湿感。我没有起身,坐在空荡荡的院子里。最后,伤口被风吹干,在十年的时光流逝里,不情不愿地拖着抹疤印躲在发里。
用指腹磨着,它的存在感并不明显。我理好刘海,下意识地再看了眼院里的牵牛花,突然想给那些花朵搭个棚架。当第一缕阳光照向大地时,我仿佛看到了院子中央搭着一个镶满成片的粉红小喇叭的棚架。记得妈妈说过,自己在乎的东西如果自己都不去关心,更别指望它能在别人那儿得到关怀。简单浅显,就象要得到别人的尊重之前一定要先学会尊重他人一样。
十年了,我以为过去的终将过去,不曾怀念的都已被遗忘,但事实却不尽然。我深谙小学生准则,并妄图以二十岁的成年身体去遵守,毕竟与妈妈的记忆仅停留在十岁之前。那些总觉得不在乎了的,往往又在不经意的一个举动里暴露出苍白的想念。
女孩轻轻敲着门,声音也是轻轻的,「丁丁姐,该吃饭了。」
我拉开门,笑了笑,「你叫什么?」一边往楼下走,余光瞥到了女孩微红的脸颊。
「小囡。」女孩稚嫩的脸孔上少了些小心翼翼。
「你是上海人?」
「丁丁姐怎么这么问?不过听我爸说,我妈是。」小囡的神色有点落寞。
我眨眼一笑,「囡是上海人对女娃特有的叫法哦。」
小囡发怔地看着我,脸颊越发泛红,「丁丁姐,你笑起来真漂亮。」
「傻丫头!」捏了捏小囡的脸,我跑到餐桌上坐好。
阳光透过落地窗打在明熙身上,仿佛他整个人都镀上了金光,灿烂得耀眼。他动作优雅地拿了片土司,抹上了他最喜欢的果酱再递给我。
冲他眨眨眼,我张口大咬,果酱黏得一嘴都是。隔着张桌子,他拿了餐巾纸很用力地擦着我的嘴。嘴上火辣辣的疼,仿佛破了皮。我抬头冲他笑,他的动作仍是不紧不慢的,保持着特有的优雅风度,脸上带着王子般无懈可击的笑。小囡羞红了脸。
她会习惯的,这是每个早晨都必然上演的剧目。
明熙出门后,我躲在厕所里把刚刚吃下去的吐司催吐出来。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噩梦。我的噩梦比较多,而每天早晨必吃的草莓酱就是一个。确切点说,只要是草莓都博取不了我的好感。我背离了一般女孩的选择,并将之固执成习。这样可怕的病态执著,恰恰就象明熙对草莓的那种深入骨髓的狂爱。吃土司一定得抹草莓酱,买饼干糖果只选草莓味,水果篮里也是草莓四季不断,甚至还养过一只名叫strawberry的雄性哈士奇。
「丁丁姐,你快迟到了。」小囡怯怯的声音隔着扇门。
「嗯。」含糊应着,我抬头看着镜子里的人,她的眼眶红红的。很正常,催吐本来就是带眼泪的事。器官的本能反应总不是想改就能改的,强求不来的事我都懂。
灌了杯水,喉咙才好些。我随手捞起沙发上的书包,冲小囡挥了挥飞奔出门。
记得明耀曾经郑重地向人介绍过我是他的女儿,但仅此一次,而当时正好是明熙的十一岁生日。对着一大厅陌生的脸孔,我怯怯地抬头自我介绍,「我,我叫布丁……」正好,一个装着手工草莓布丁的白瓷杯迎面砸来。圆润的杯柄擦过我的脸颊,整个杯子砸在了身后的印花水洗墙上,四溅的瓷片打在脖上,不是很疼,我没哭。但当低头看到一块块的红色印迹时,大颗大颗的泪珠从我的眼里滑落下来。
生日会出现了暂时性的小混乱,明耀第一次抱住我,象个真正的爸爸那样拍着我的背。尽管他只字未吐,但我就是满足了。埋在他的肩膀窝里时,我最多的表情是无声的笑。
经过这件事之后,明熙对我的厌恶可谓与日俱增。唯一改变的是,他的手法越来越高明,深谙进退之术。而常言道,知子莫若父,只是明耀独爱凡事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我,相应的,只能够在恰当的时机老老实实地抬起我的脸迎接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