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7、作者公告 ...
-
抱歉这个公告稍嫌迟,这几天光顾着改文章BUG没有注意到这个读者的质疑,现在放上一个公告。
在1.28的时候这位网友提到的涉嫌GJM的情节以及我的回复,特此放在公告里。
————————————————————————————————————————
[-收起]№1 网友:103 评论: 《幼稚小孩的情事》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8 22:53:48 所评章节:42
作者你自己写文章行吗?为什么要抄别人的东西?床单那个梗,是顾漫的《何以笙箫默 》里的,你以为人看不出来吗?
[1楼] 作者回复发表时间:2011-01-31 23:18:39
关于这个问题我先要跟这位读者朋友说声抱歉。如果伤害了你的感觉我觉得你的负分我能够接受。
1、我也是顾漫的书迷,我在别的文里也坦白了这点,床单的情节我承认我是看过的;
2、我写的时候有想过会不会有抄袭之嫌,但是比对了一下觉得虽然仿照了但是因为重点在小攻跟店家的对白上,所以还是放上来了。如果有心的读者可以去比较一下看看是不是真的抄袭;
3、我不是GJM,因为我的文这些都是自己写的,你看见床单情节角儿熟悉,是因为我确实写的时候联想到那儿去了,这个情景是顾漫作者的很出色的一笔,我这个算是照猫画虎,但是不是照搬她的;
4、这文写了那么多的字,我想说这应该算是我自己写吧,请不要因为一个桥段的相类否定掉整篇文。
5、除了这个回复的话我会自觉加一个公告,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或者不满的话请在此文下给我留言。
附上顾漫作者的关于床单的番外
圣诞节,A市很热闹,以琛很郁闷。
前几天以琛恰好去了外地,今天刚回家,却被默笙拉到了超市。星期六晚上,明天是星期天,明明是消耗某些体力的好时间,为什么偏偏要来逛超市?
嗯,虽然逛街也很消耗体力……
以琛推车,默笙往里面扔东西。路过床上用品区的时候,默笙想起自己家的床单似乎应该更新换代了。
于是弯腰选床单。
以琛向来不过问这些小事,所以默笙完全以自己的喜好为主。
天蓝色浅白花图案。
就这个了。
正准备扔进购物车,以琛发言,“这个颜色不好。”
难得他有意见,默笙惊讶的看了看他,立刻换了一个颜色。“这个呢?”
继续摇头。
连换三四种花色后默笙郁闷了。“哪里不好了,颜色图案都很大方。”
“嗯,不衬你肤色。”
身边恰好有一对女生走过,闻言嘻笑着回头看他们,眼神里都是暧昧。
迟钝的默笙一如往常没有觉得自家LG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这话有什么意思,嘀咕着说:“只要舒服就好了呀。”
……
咳,何以琛先生,你逛超市的时候,脑子里是什么画面啊?
本文中关于床单的情节如下:
3、买床单
家里的床单坏了,线都抽出来了,所以言微鱼就找了个周末去买。秦思虞有事就没跟着去。
挑好之后准备回来,结果下雨了。因为出门的时候完全没有征兆,天气预报也没说有雨,言微鱼就被困在了卖场。想着等雨停了就回去。
秦思虞电话打过来说来接他,很快就到了。
停好车之后过来,看见言微鱼手里的床单,皱皱眉:“回去换。”
“这个颜色不好吗?”浅绿色的床单,颜色淡淡的,他觉得看着很舒服,“质量还不错,你摸摸看。”
秦思虞摇摇头,在他耳边说:“深色的床单比较好。”
言兔子完全没有听懂。
回去换的时候,店家觉得很奇怪,看他们的眼神就有些异样。
秦思虞说:“我夫人眼光不行。”
言微鱼说:“可是我觉得这个颜色看着满舒服的。”
秦思虞说:“你没有话语权。”
店家内心OS:就是就是,人家小两口的事情,你个外人掺和什么。
店家说:“那这个海蓝色的怎样?”
秦思虞满意地说:“就这个了。”
言微鱼说:“可是会不会太暗了?”
秦思虞说:“我夫人应该听我的。”
店家拍拍秦思虞的肩:“没错,做男人就应该要强势一些。”睨了言微鱼一眼,“不懂夫妻之乐的就不要多嘴。”
两个完全鸡同鸭讲的人愉快地完成了交易。
交易结束后言微鱼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其中的角色定位……
——————————————————————————————————
顾漫是我所喜欢并尊重的作者,各位读者亦然是我的良师益友,我不是一个出色的作者,只是一个很普通写着文天马行空YY的人。没想着用文字混饭吃,所以我不签约,我不喜欢很少真读者到处都是回访的QD,所以我留在了JJ。
我从来都没想着GJM,但是或许这个情节在我脑海跳出来的时候,无论如何,顾漫是原创者,而我虽然沿袭了这个构思并且做了改动,但或许在记忆深刻的读者心里,我就是一个可耻的GJM。
这是很无力也很无从辩白的事情。至少在这个情节上,我承认我真的是受到了顾漫的影响,说实话我也如我回复103所言那样斟酌过这个问题却最终选择放上来。不过我想请各位读者朋友自己判断这篇文的属性。也随时欢迎你们检阅我的其他的文,看看还有没有类似的情况。
各位读者是我的审阅者,也算是我的航标,这个ID不换,文也会继续写下去。
其实我自己看到某些相似情节的时候,自己也会心理性厌恶,只要产生了联想都会,所以我能理解103网友的情绪,也在此再次跟他\她表示歉意,同时也对各位如果也看过《何以笙箫默》这个情节并也对本书此处处理不满的各位读者致歉,也向本情节的原创者顾漫表示衷心的歉意。
好吧公告弄的很官方,刚一看读者留言微感讶异,倒并没有BLX,审视了一下过往,这些天也坚持检查过全部JJ口口掉的每一章进行修补,印象里应该除了这个桥段再没有别的有什么印象是写的时候涉嫌GJM的==|||如果有希望大家监督指出,通过留言站短联络我。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