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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长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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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真不愧是N朝古都,尚在几里之外,我立在马车轩辕之上,遥望那巍峨的城墙,内心被深深震撼:难道我真的是在这里,度过人生的前九个年华吗?
虽朝代更迭,然这里从未遭受战火,特别是梁朝开国皇帝朱子域定都于此后,大兴土木,筑壕垒墙,几百年下来,又经历代逐步完善,长乐城已成为大齐当仁不让最最繁华的城市。碦原、甚至第二大城市汴京,都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和我所熟悉的紫禁城不同,长乐城分为内城、中城和外城两部分。内城就是皇宫,位于正中央;中城紧挨着内城,是各部衙门以及各达官贵族的宅邸;外城则是居民区和商业区了。整个城市呈正方形,东西南北各有十二条宽敞的大道,将城市划分成如同棋盘格子一般,其间还分布着无数小街巷道和广场。高达三十余米的坚固城墙将整个城市包纳其间,外面还有宽阔的护城河绕城而过,禁军和护城军安营扎寨,层层设防,果然自有一派大都城的风范!
我落榻在中城的郁秀苑,差不多是各地赴京秀女中最后一个到达的。因得身世背景不一样,秀女入选的品级自然也不一样,有玉坤、金翎、银篪、铜瑚和镶蓝五级之分。最高的自然是有着显赫家世的郡主、长公主,依次往下是官宦小姐、大家闺秀等,镶蓝则多为才貌双全的民间女子,被当地官吏当作媚主邀功的工具,送来参选。
“西平玉坤,您看这盆水杨柳放在西窗可好?”一个满脸谄媚的老妈子恭恭敬敬的说着,打断了我临窗欣赏美景的思绪。
我哭笑不得,一下子还真不习惯这个新的称呼——西平玉坤。当下转过身,扬扬手,五福心领神会,赶紧塞上银两,打发走了一堆不知是特意安排还是自告奋勇前来接风、招待的老妈子,淑仪斋顿时清静下来。
淑仪斋是我在郁秀苑的住处,虽共有一百位、从各地上万名的女子中挑选出来的秀女住在这郁秀苑,但能享受独栋小楼待遇的不过三名玉坤。难怪老妈子们巴巴的赶过来!这次选秀共有三名玉坤、十八名金翎、多少银篪、铜瑚、镶蓝我记不清了,真是规模宏大,劳民又伤财。
从碦原来我就带了五福一个丫头。润福公公原本也要过来,但因为郭舜司死活不愿护送我来长乐,愣是把自个儿往冰潭里泡、整出伤寒这样的法子都想了出来,所以不得以,我只能请润福公公留在碦原,代我照顾哥哥。
为了打消润福公公的顾虑,我将自己的计划详细说了出来:就是选秀时收敛锋芒,低调平庸,待得嫁与某个纨绔子弟、离开长乐之后,我再人间蒸发,将责任推在那个倒霉的新郎身上。润福公公知道我的天魔变已经练到八层,天魔步足以独步天下,倒也不担心我的安危,只得点头答应。
五福真是个好丫头,勤快贴心,质朴淳厚。去年她奶奶过世,我命人厚敛之后,她更待我如亲人一般。吃罢晚饭,我见得五福丫头一路上鞍前马后、累的乏了劲,命她自去休息,自己则踱出淑仪斋,闲庭信步。
郁秀苑能一下住进百名秀女,还有一干丫环婆子,自是规模不可小觑。一路走来,到处回廊曲折,阁楼掩映,芳草萋萋,绿树环抱,景色倒不出奇,却胜在雅致清幽,特别是一路上总能碰到三三两两打扮齐整、年轻美貌的女子,或可爱、或娇媚、或冷艳,想必都是参选秀女了。
我一身素淡的衣裙,不着脂粉,每每和这些个秀女们擦肩而过时,彼此都会含笑点头……点得累了,见得一处亭子僻静无人,红花环绕,干脆一纵身跃上亭盖,躺下仰望天空,感受微风送来傍晚静谧的花香,倒也惬意。
闻得一群人往这边走来,细碎的脚步声中夹杂着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好不聒噪,依稀是七八个秀女。我不禁皱眉,好不容易偷来的半会闲适啊!
人群走的近了,我不便展露武功跳下来,索性躺着不动,还好旁边一棵老榕树,亭亭华盖,掩了我的身形,不至于让人发现后大惊小怪——西平玉坤喜欢上凉亭顶上纳凉。
“这次选秀所有的达官显贵、皇亲国戚都会到场呢。”一个娇脆的女声响起,“听说所有的藩王都来了呢,不是本人亲临,就是宗室子弟代为前来。”
“是吗?是吗?”
“怎么会?都来了吗?”
……
一阵夹杂着喜悦的惊讶声之后,另一个女子的声音,“难不成淮兴王和东安王也派人来了?”
“当然了,淮兴王的大公子韩清风和二公子韩清扬都来了呢。就连东安王也派了他的表兄前来。”还是最初那个娇脆的女声,只是声音中有着掩饰不住的激动。
“啊”又是一阵惊呼。
“威震天下的天将军韩、韩清扬也、也来了?”这次出声的女子竟然开始结巴。
“哼,香兰铜瑚,听得天将军的名头,舌头都伸不直了。”娇脆女声中带着一丝鄙夷,“也不看看自己的身份。”
“锦云金翎,话可不能这么说,前一届选秀的头名还是镶蓝呢,现已是龙恩正宠的蝶妃娘娘。”一个冷冷的女声说到,“再说了,天将军此次来长乐并非为选秀一事,只是漠北大捷之后前来交释兵权,真正来选秀的是淮兴王的大公子韩清风。”
“天将军不参加选秀宴啊。”那个叫香兰铜瑚的女子叹息道,“他可是我等心目中顶天立地英雄呢。佳定姐姐,天将军可是二十有五了吧,为何尚未娶妻?难不成真如传言所说,好,好男风?”
我暗自好笑,二十五没娶妻就是gay的话,那二十一世纪满大街都是gay了。不过这天将军的赫赫威名,就算我如此深居简出,也是有所耳闻:十五岁即三试夺魁、高中状元,不料未派官职,便逢司徒篡权,遂毅然投笔从戎、征战沙场。趁天下未定之时,不断蚕食四方紧邻封地,荡平东部所有郡县,剿灭淮河流域匪首,使得淮兴王从一个小小的郡王,一举成为大齐最强盛的藩王,隐隐显出霸业之势,就连司徒翼也只能施加笼络,不敢动其分毫。
特别是三年前,他居然公然抗旨、拒绝与漠北突厥的和亲,引发大齐和突厥的冲突。突厥兵强马壮,屡次欺凌大齐,烧杀抢掠,胡作非为。而大齐因内政不稳,一直处于劣势。他一不做二不休,干脆请旨赴漠北抗击突厥,自带兵马,驻守边关,击退突厥百余次进犯,极壮军威。最后在冰河决战中,亲率千名铁骑,定妙计,奇袭敌后,烧尽粮草辎重,以一人之力杀敌过千。突厥遭此重创,又受大军迎面痛击,溃退千里。他趁势招揽已有降意的西突厥,使一招离间计,逼得东西突厥反目,最终围困负隅顽抗的□□王室于古通木莰城,破城后决然屠城,□□至此灭亡,无一生还。大齐则收复了朔碣以北七十二座城池、六百多里失地。
司徒翼在漠北大胜之后,封了韩清扬“天将军”的名号,一下子天下皆知天将军的声威!当然,虽名义上是大齐赢了这场战争,但真正的受益者却是淮兴王,因为大部分城池是控制在淮兴王的手中的。韩清扬此次来长乐既是为了复旨,也是为了打消司徒翼的疑虑——大战之后首先是稳定局势,休养生息,而不是祸起萧墙,同室操戈。所谓的交释兵权只不过是一个名头,就算交了封印,淮兴军和降了的突厥虎狼之师也只会唯天将军马首是瞻。
我暗自揣测:这样的文武全才,又岂是会一直甘居人下?好一个天将军——不知究竟是家国之幸,还是苍生之苦。
一阵哗然笑声将我的思绪打断,只听一个女声笑骂道,“香兰你真没出息,天将军如果真好男风你也愿意跟人家啊。单想是那风华绝代的草原月亮,你的天将军都毫不迟疑的一口回绝,你真是为了那荣华富贵,就不怕深居寂寥?长夜漫漫?嘻嘻。”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我也不禁莞尔。那个唤作香兰的女子急切切的分辨到,“才不是呢,我是敬重天将军真英雄,要仅是为了荣华富贵,那应得嫁到江东去。”
“那倒也是,东安王富可敌国,江东一带可是出了名的钱袋子呢。可惜东安王此次没来,只派了他的表兄前来。”
“东安王不过而立之年,就能雄踞一方。虽然是世承祖业,但风头丝毫不让天将军,更是天下闻名的寒玉公子,位列四公子之首。那可是传承了多少代的侯王啊,血统高贵着呢。”
“对对对,传言说东安王生得那叫一个美,他的所有侍妾、内宠都不如他生得好呢,”
“我也听过这么一说,好想看看真人啊。”
“还有还有,这次天下四大公子来了两位,烟玉腓玉公子都会在呢。大齐四绝得见其一,今生无憾:寒玉古琴、暖玉对弈,烟玉诗赋、腓玉丹青!哎,真让人遐想联翩,神往已久……”
“听说暖玉公子的妹妹西平郡主来了,今天刚到的。”
“传闻她身体孱弱,相貌平平,性格孤僻,也无甚才艺,肯定是年幼遭遇大变……”
“锦云金翎,不要乱说,我倒听说西平郡主性子和善,待下人极是仁义,长相也是清丽无双。”
“哼,佳定金翎,你倒是谁都护着,事事针对妹妹我呢。” 锦云金翎一听就知道不是个好惹的主,言辞尖酸,“西平玉坤还不是仗着身世显贵,可以直接进入最后的殿秀,不像我们,只能靠自己苦苦争取。要是没个玉坤的名头,她肯定连郁秀苑都进不来。”
果然有女人的地方就有是非!
我心里哀叹一声,我避之如同蛇蝎的郁秀苑,在某些女子的心中,竟然还是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地方。锦云金翎口中所说的殿秀就是最终的选秀宴,只有二十个名额,玉坤可以不用比试直接参加,其他的则要经过再次的选拔,所以只有真正才艺出众者才能获得殿秀的资格。
接下来的八卦,听得我百无聊赖,反反复复全是权贵子弟、皇亲国戚的名字家世,逼得我冒险也要从老榕树后边爬走……
一早,我就迫不及待的将五福拍醒,“起来了,还想不想去护国寺?”
五福原本还睡眼惺忪,迷迷登登,听得护国寺三个字,一骨碌就坐了起来,“想。”
“我让你准备的男装准备好了吗?立领的?”我笑嘻嘻的看着她尚且迷糊的大眼,打趣,“晚一点人就多了,上不了头香,佛祖不高兴,五福就嫁不了好人家咯。”今天是八月十五中秋佳节,她早就心心念念的要去护国寺上香、求佛,晚些还要去逛灯市,只把她盼的眼睛都直了。
五福脸一红,撅着嘴道,“郡主别瞎说,五福不是给自己求。”
很久没着男装了,捆裹胸布的时候很是让我难受了一番。三年来,我身量长了些许,虽看着比寻常女子人纤弱,但较之以往,稍加丰盈。五福手脚麻利的给我穿衣、梳头,嘴里也没闲着,“郡主长的越发好了,福儿都移不开眼睛呢。平日福儿怎么劝都不肯梳妆打扮,现在穿上男装,都能把什么天下四公子羞死。”
“呵呵,福丫头现在也会拍马屁了。待我回去告诉哥哥,说五福嘲笑他暖玉公子的名头。”我微笑的看着她喜庆的小圆脸。
谁知她一撇嘴,“郡主就是长得好,天下就郡主长得最好。
“行了行了,我怎样你都说好,一点是非观都没有,”我整装完毕,扔给五福一袋银子,“拿着,一会给你买串糖葫芦,给小嘴再抹点蜜。”
我带着五福,轻松的越过郁秀苑的围墙——这种围墙连一般采花贼都拦不住,更何况我呢?
护国寺位于长乐外城的东北角,得穿过北城的市集。我和五福走在长乐的大街上,兴致勃勃的打量着四周:各种商品的作坊、仓库、集散市场,以及各个行业的行会,许多大商号的总部或分部,大都集中于此;商业店铺鳞次栉比,银楼、钱庄、酒楼、旅店、风月场所、赌场、当铺等无一不少,各条大街小巷车来人往,来自各地的商人和旅客随处可见。
果真小觑了这长乐城,我俩足足走了两个多时辰,累得腰酸背痛才来到护国寺。已经日头高照,寺里寺外熙熙攘攘全是人了。我眯着眼睛打量着这座香火鼎盛、阵势极大的寺庙:真不愧是天朝第一寺庙,受历朝敕封过的,有着皇家的威仪。
我笑着扭过头对身后的五福说,“早知道就买匹马骑了,头香早让别人上去了,这下我的小福儿可怎么嫁好人家啊?”
五福没有像往常一样飞快的否定,只是惊恐的看着左边的人群,嘴里重复的说着一个字,“马、马……”
我奇怪,怎么这么快就惦记上马啦?顺着五福的目光看过去,只见左侧禁军营中一匹毛色油亮的大黑马,好似突然发了疯,挣脱开缰绳,撒开蹄子朝人群冲去,掀翻了不少小商贩的摊子,众人四散逃开,逃得慢的已经被撞在地上。大黑马见撞倒了人,更加暴躁,速度不但不减,反而加快了……
不好!!!我眼尖,看到大黑马的前方不远站着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已经吓呆住了,不晓得动弹,旁边也没有大人。这撞上了肯定活不了。我身子的反应远比我的思维快,还没等我考虑好要不要出手、被人识破身份怎么办、我能不能制住大黑马等一系列问题,我惊愕的发现——我已经在黑马背上了。
看来天魔步练太好还是有副作用的,不然怎么脑子转速向郭靖靠拢了?我疾伸手抓过马髻头,一用力,硬生生将马勒的直立了起来……
大黑马被我一带,虽不再往前冲,但越发暴怒,在原地拼了命似的乱撅蹄子,上下掀动,想把我甩下来。我哪里见过这阵势,虽然骑过马,但从不知道骑马和驯马的差别会这么大,吓得我呆若木鸡、束手无策。我又不能就此飞身躲开不管,怕它再次伤人,只能紧紧贴在马背上,浑身使上了壁虎功,才勉强没有被甩下去。内心不停哀叹:英雄真不好当啊,我现在的这幅模样怕是狗熊都不如了!
大黑马见甩我不下,也不管我还拉着它髻头,猛地喘着气、颠簸着、狂暴的往另一边的人群冲过去,我见势不妙,一时更慌了手脚,除了将缰绳拉得更紧,将马肚夹的更紧之外,头脑一片空白,却不知这样做只会更刺激烈马的狂性……突然我眼前一花,一条人影从后掠至马前,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一股大力击在马颈,震得我手臂一阵发麻,只觉身下的大黑马前蹄一软,我身子顿时失去平衡,下意识的腾空而起,几个空翻,落在五丈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