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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楔子
      “樱,雪国之王,今日我以天帝之尊封你为神,生生世世守护天界神树。”天帝端坐在天宫神殿之上,摆出一副庄严神圣的样子,我却听得出他的声音在颤抖。
      “是。”我抬起头,直视天帝的目光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野性与挑逗。
      或许是没见过这种大胆放浪的眼神,天帝有些神不守舍,好一会儿,才定下心神:“凌波女神,你带樱女神去神树吧。”
      听到天帝刻意地叫我“樱女神”,我在心中冷笑,想用□□号来禁锢我吗?望着神殿四周面无表情的众天神,几乎跟人间庙宇里供奉的蜡像一模一样,我可不要有一天也变成这样的活蜡像。
      但当我秋波流转的眼眸接触到凌波女神脸上掩饰不住的嫉妒时,妖冶妩媚的微笑又回到了我的脸上。
      “谢天帝。”我微微屈膝算是谢恩,晶莹的雪花从我的白裙上抖落。我扬起手,小小的雪花旋转起来,舞遍了天宫的每一个角落。
      我转过身,漫天的雪花里,我看不清天帝的表情,但我相信,透过层层雪幕,他一定在努力地向我张望。
      一
      我叫樱,是一个雪女。在来天界之前,我住在飞雪谷,跟我同住的是我的几个姐妹。由于我的御雪幻术是飞雪谷里最好的,所以,人们就说,我是雪国之王。
      其实,很久以前我也是人,就是那种凡世里没有任何法力的人,后来不知怎么的在飞雪谷里死了,死后魂灵居然也没有去地府,而是留在飞雪谷,成了雪女。
      听凡世的人说,每一个雪女背后,都有一个凄艳的传说。他们为我编派的,大都也是被负心郎抛弃的青楼名伶之类,还有人说我是被继母陷害的公主,想象力很丰富,故事也很动人,只不过那些往事实在太久远,连我自己都记不起来。
      当然,我还是要吃人。我总会在风雪之夜四处游走,扒开雪堆,找到那些已经冻得失去知觉的凡人,咬开他们的血管喝血。其实我们雪女是不袭击普通路人的,我们只喝必死之人的血,因为温热的血液可以增进我们的幻术功力。
      这样说起来,我们雪女一族,倒也算心肠不错的妖灵了。
      当然,天帝并不会因此而让我晋级神位,毕竟,蜀山那么多道士都眼巴巴要修仙成神,论资历排行,再等一万年也排不到我这个妖灵。
      天帝看中的,是我的幻术。最近一阵子,魔界一直在侵扰神界,而神界的命脉神树距离神魔领地交界处——神魔之井不远,天帝一直很担心魔尊率兵攻打到此,毁坏神树。而我,虽然只是一个卑微的雪女,我的御雪幻术却能让神树的踪影隐没在茫茫飞雪中,避过魔尊的耳目。
      想着,传说中的神树已经呈现在我面前。
      这是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绿色的枝叶上,点缀着鲜艳夺目的圣花,点点阳光从大树的缝隙里落下,散发着温暖的气息。
      我深深呼吸,仿佛希望这温暖的阳光能驱散我身上的寒气,但我知道这不可能的,因为我的心,很早以前就被冰雪凉透。
      “别看了,反正以后你就呆在这里,天天守着这棵树。看个千年万年的,到那时候,估计你看着这棵树就想吐。”凌波女神的冷言嘲讽把我从遐思中拉了回来,“作为守护神树的女神,你的任务就是每天给神树换水,在魔族侵扰神界的时候,用御雪幻术把它遮掩起来。还有,神树万年会结一颗圣果,你要把它呈献给天帝,不能私吞,否则……”
      “否则就跟上个守护神树的女神夕瑶一样,被贬下凡间做人?”我突然笑得尖锐。
      猛然听到我提到“夕瑶”,凌波女神心中一惊,不过,她很快定下神来,眼中依然是冷漠的蔑视:“这是我们神界的事情,与你无关。不过我提醒你,若是神树出了什么差错,你可不是被贬下凡间就能完事的……”
      凌波女神仍然在嘀嘀咕咕地嘱咐着,我却不耐烦地低下头去。被神树枝叶剪碎的阳光落到地上,映着神界仙草的银枝金叶,流光溢彩,璀璨生辉。
      二
      我留在神树的三百年间,没有人来看过我。神界的确是一个很孤单的地方,不过,我却不觉得寂寞。或许,只要能伴着她曾经沐浴过的阳光,我便心满意足,尽管每一次看那温暖的阳光,我的心都会像刀割般剧痛。
      有时候,我想,那位端坐在天宫正殿上年轻英俊的天帝无聊的时候会不会想到我这个有着一副妖冶笑容的神树女神。当然,我知道他不敢来找我的,神界的人都很胆小,千万年来一成不变的生活,让他们根本没有勇气改变。
      她……也曾是这样的吧?只是,她最终选择了面对自己的情感,不惜偷藏神树之果,犯下触怒天帝的重罪,放弃万人羡慕的神籍,投胎做人。
      “夕瑶。”我一遍遍地念着她的名字,朦胧的泪眼望着青碧如故的神树。神树依旧,而曾经的人,却已面目全非。
      夕瑶,也许你已经不记得我,但我却始终不能脱离你的梦魇。于是,我选择了来到神界,来到你曾经守护万年的地方,等待那个机会,来结束我们纠缠千年的宿命。
      我等待的机会,在我来神界的第三百年里到来。
      其实,从我来到神界以来,魔族也有过几次小规模的入侵,不过一般刚到南天门就被天兵挡了回去。每次听到天界的示警,我都会唤出飘然飞雪,让整个神树隐没在翩翩白雪之中,看不见身影。渐渐的,天界众神也开始信任我,就连那位冷漠唠叨的凌波女神,到神树来传话时言语也客气了许多。
      但是,第三百年这次,则是一次真正的神魔大战。七大魔尊悉数而出,蜀山剑阵失守,魔军占领了蜀山,接着直冲向神界!
      天兵天将都聚集南天门,拼死抵御着魔尊的军队,坚决不让他们接近天宫神殿一步。但他们没有想到,另外一队魔军正通过神魔之井挺进神树,妄图从背后偷袭,毁掉神界的基石。
      我不明白为什么天神们都说神树是神界的命脉,但我知道一点,天神若是受伤,人间药石是没有作用的,只能靠神树疗伤,若是神树被毁,那些受伤的天兵就完全丧失了战斗力,与魔族的这场战争也绝对是凶多吉少了。
      但是,这次我没有使用御雪幻术。没有飘飞的雪花,没有皑皑的雪地,只有一棵青翠的大树,还有静静地站在神树上等候着魔族军队的降临的我。
      夕瑶,这棵神树曾经禁锢了你千万年,今日,我就用它和整个神界来殉你。
      想着,我微笑起来,我已经仿佛看到了魔族的屠刀砍到这棵神界的命脉上面,我仿佛看到它枝枯叶落,成为一桩腐败的朽木。
      我也知道,由于我神树守护者的身份,魔族的屠刀同样会砍到我的身上,那个时候,我就可以微笑着迎接我的宿命,结束永无止境的苦痛。
      我死的时候,我会再一次唤起飞雪,让翩然的雪花飘落在我渐渐失去生命的躯体上,看到那茫茫飞雪,夕瑶,大概你会记起我吧。
      因为,我们相识的时候,你给我取过另外一个名字。是的,那个时候,你叫我飞雪。
      三
      “樱,为什么你要这样做。”我没有想到,我等来的,不是魔军,而是天帝。
      他一身白衣,没有戴天帝的金冠,少了几分威严,浓浓的眉宇间,似乎透着对战事的忧心,也带着几分莫名其妙的怜悯。
      他是不应该怜悯我的。即算他已经看清楚我的意图,到了这一步,他也无计可施。
      当然,他可以马上杀了我,但是,杀掉我并不能掩盖魔军的突袭。就算他是天帝,以他一人之力,又如何能阻止一整队有备而来的魔军?
      现在,唯一可能拯救神树的,便是我的御雪幻术,但是我却早已打定主意不再用我的灵力来唤出那缤纷的飞雪。
      “你的事情,夕瑶曾经跟我说过一点。我一直以为,你是承受夕瑶之恩,才自愿来守护神树的,飞雪。”但是,当那个只属于我和夕瑶之间的名字从天帝口中吐出,我的脸色就再也无法保持平静。
      天帝静静地望着我,看着他的言辞在我的脸上发生的变化,他黑亮的眸子如阳光下深不见底的碧潭,深邃,澄静而清明。
      我讨厌这样的眼神,那种自以为洞彻一切,居高临下悲天悯人的眼神。
      我不需要他的怜悯,不管他知道多少我的往事,他都不会明白我内心真正的感受,不会明白我曾经经历过的那些锥心的刺痛和透骨的凄凉。
      是的,虽然现在的我已经记不起我在凡世里的故事,但我知道,在我初为雪女的一千年里,我是痛苦的。每日每夜,我都在仇恨的煎熬中挣扎着,我所有的心思都在想向害死我的人复仇,我会狠狠地扑向每一个误入飞雪谷的凡人,从背后勒住他们的脖子,冷冷地看着他们挣扎,悄无声息地倒下。然后,我就撕开他们的喉管,用他们温热的鲜血温暖我在仇恨和悲苦中浸得冰凉的心。
      我就这样痛苦着,直到认识夕瑶。我还记得,那年,夕瑶奉天帝之命将神树圣果汁水洒到人间大地,旅行之中,也来到了飞雪谷。
      我还记得那时的夕瑶,飘然的紫衫,温暖的笑容,仿佛给终年飘雪的飞雪谷带来了阳光的暖意。她轻轻地把圣水洒到我们每一个雪女身上,走到我身边时,她的微笑里带上了一丝困惑:“姑娘,你戾气很重呢。”
      我低着头,勉强按捺住心中的不屑,阴悒冷漠地回答道:“谢神女关心。”
      她却摇着头:“姑娘,你不能这样下去的,仇恨再这样淤积在心中,迟早会把你吞噬。”说着,她抚摸着我的长发,我发丝里晶莹的雪花凝结到她的掌心,她想抓在手里,雪花却突然飞舞起来,向空中飘去。看到这一幕,我的姐妹们都惊呆了,虽然只是我用御雪幻术控制的一个小小玩笑,但如此亵渎神女,对妖灵来说可能是灭族的重罪。
      但我不怕,我倒想知道遭到天谴是种什么感觉,也许,神形俱灭以后,倒不用每日沉浸在痛苦的回忆中不能自拔。
      她却调皮地笑了,笑得那样地灿烂纯净,仿佛一朵盛开的鲜花:“真是淘气的孩子。既然你这么喜欢玩雪,我就叫你飞雪吧。”
      说着,她手中神器一挥:“今日我便用神力助你封印人间的记忆,使你不会继续在复仇的渴望中痛苦。飞雪,从今以后,你就自由地在阳光和冰雪里奔跑吧,我想,你会比我幸福。”
      突然之间,我觉得曾经的记忆,连带着蚀心刺骨的痛苦从我身体脱出,唯一留下的,便是那位端庄美丽的女神澄静的目光以及她如阳光般温暖的笑容。
      从那日开始,我就开始喜欢阳光。虽然飞雪谷里终年大雪纷飞,我却会在每年等待那几个阳光普照的日子,走到雪地上,伸出手向空中挥舞,仿佛夕瑶在太阳的方向对我微笑。
      只是,那日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我也发现,这位总是把温暖和阳光带给别人的夕瑶女神,她自己却似乎很寂寞。
      但有一点我是清楚的,无论我活上千万年,我都不会忘记,曾经有一个寂寞的美丽女子,她告诉我世界上除了仇恨和冰雪,还有阳光和温暖。
      四
      “飞雪,夕瑶不会希望你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天帝望着我的眼睛里依然带着怜悯,“夕瑶曾经告诉我,她封印你的记忆,就是希望你能忘记惨痛的过去,幸福而自由地生活。”
      “别用那样的眼光看着我!别以为你是天帝,就能用那种居高临下的慈悲来怜悯我!你口口声声说要我幸福,你扪心自问,你们众神自己又幸福吗?万年守着一棵树的夕瑶幸福吗?天天跑来跑去传话的凌波女神幸福吗?还有你,虽然身为神界至高无上的天帝,天天端坐在金碧辉煌的天宫神殿里像一尊泥塑,你又幸福吗?”大概是被那目光中的怜悯激怒,我突然歇斯底里地叫起来,“还有,你们天神不是说凡人的命运都是在你们的命运丝线的掌控下的吗?既然要我幸福,又为何要把夕瑶贬下凡间,又为什么要让她的转世冻僵在飞雪谷的雪地里!”
      “为什么是我……为什么是我找到了那个已经奄奄一息的女孩,为什么我没有认出她,没错,是我,是我喝了她的血,我用夕瑶的血来增加我的功力……”我惨然一笑,声音也渐渐低了下去,“我伤害了我最在意的人,你说,我还怎么能够自由而幸福地生活。”
      说到这里,我的目光已经游离了面前白衣飘扬的天帝,落到了飞雪谷,落到了那个命中注定的深夜,那夜,我抹着嘴唇上残留的鲜血抬起头来,我看见飘雪的夜空里,一个白色的魂灵从我怀里女孩的躯壳中升起,恍然间,我认清楚了魂灵的相貌,她就是那个在我一生中,唯一给过我真正温暖的女子。
      在那一刻,我心中的天平完全崩裂。
      在未认识夕瑶之前,我曾经用了一千年去仇恨;认识夕瑶之后,我用了一千年去追寻自由和幸福;但从我杀死夕瑶那一刻起,我的心里,就只剩下了毁灭。
      夕瑶,对不起,我还是辜负了你的期望,我最终没有能比你幸福。
      五
      “你说得对,我并不幸福。”天帝微微一笑,有些尴尬,却更多的是坦然,“神并不是像凡人想象中的那样,能够真正自由自在,为所欲为。事实上,神的生活才是真正的枯燥寂寞,不能爱,也不能恨,只能本着公平博爱之心来善待世间万物。也难怪,夕瑶宁愿舍弃神籍下凡为人。”
      说着,他话音一转:“但我选择坚持。飞雪,夕瑶曾对你说,要忘记痛苦,去追求自己的自由快乐。夕瑶是对的,但对我来说,有件东西比个人的自由快乐更重要,那就是责任。”
      天帝不再看我,他的目光转向脚下,云层之下,是人间大陆的片片新绿,大概,现在的人间又是一个春天了。
      “我是天帝,所以我有责任守护这个天界,更有责任守护那些信仰我们众神的凡间苍生,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能让他们遭到魔族的侵害。”他说话的语气镇定坦然,哪怕耳边已传来魔族进攻的兵刃声,“飞雪,若是你不愿助我,我也不强迫你,你可以就此离开天界,追求你自由幸福的生活——这也是夕瑶的愿望吧。”
      我的脑海里一团乱麻。
      我应该离开吗?夕瑶希望我自由幸福,但我离开以后,就能真正地自由幸福了吗?我伤害了夕瑶,无论我逃到天涯海角,这都将会是我心中不可磨灭之痛。
      不容我多想,此时几个打先锋的魔军已经攻到了我和天帝面前。
      是几个牛头怪,手里握着黑色的魔刀,气势汹汹地冲杀过来。天帝俯身,手中白袖挥舞,一道白光从袖中吞吐而出,直向那几个牛头怪射去。
      霎那间,却有一股蓝色,挡在了白光面前。
      那是一个英俊的男子,除了一头诡异的淡蓝长发,长相几乎与凡人无异。
      “蓝逸魔尊!”这次,一直恬淡平静的天帝也不禁惊呼出来,“没想到,身为七大魔尊之首的你,居然没有进攻天门,而是带着部属偷袭神树。”
      蓝发男子没有回答,只是全神贯注地注视着自己向前摊开的手掌,五指张开之处,形成了一道蓝色光墙,天帝发出的白光便渐渐停顿在光墙闪耀之处,消融不见。
      深吸了一口气,蓝发男子方才开口。看来,要化解天帝的攻击,对魔尊来说也绝非易事:“我听说天界为了保护神树,不惜让妖灵雪女晋身神籍,想利用雪女之幻力蒙蔽我们魔族,让我们无从寻找神树的所在。但你们忘了,在整个魔族里,还有一个成员具有识别幻术的能力,那就是同样使用幻术的我——蓝逸魔尊。”抬头看到没有被风雪遮蔽的神树和静静站立在神树上的我,蓝逸魔尊也有些吃惊。不过他很快意识到了什么:“雪女,你并非神族,若是你不与我为敌,等我们魔族踏平天界之后,我便让你回到飞雪谷,绝不为难你。”
      蓝逸魔尊果然是魔族里最强大也最聪明的一个,他早已计算好如何对付我的幻术,而且,现在他大概也已经猜到了我和神界的嫌隙,他更明白,面对他没有十足胜算的天帝,如果能拉拢我,对他绝对是大有好处。
      见我依旧沉吟不语,蓝逸魔尊的脸上也浮现了一丝得意的笑容。他朝树下的那几个牛头怪挥了挥手:“砍树吧,天帝这边交给我应付。”
      正说着,天帝已经飞身跃下,翩然白衣如闪亮的剑光直冲向那几个挥舞魔刀的牛头怪。
      而蓝逸魔尊也扬起了手中的黑色魔枪,浓郁的黑色阻止着白光的前行。
      看着眼前黑白交错,我不禁有些恍惚。此时,耳边也开始传来兵刃与树干碰撞的声音了。
      我依然没有动作。我知道,以这几个牛头怪的魔力,一时半刻奈何不了神树。犹疑间,我突然发现那抹白光之间有了些许红色——天帝受伤了!其实我看得明白,本来以天帝的神力对付蓝逸魔尊绝对是占上风的,但是他一心系着神树安危,分神受伤也是情理之中。
      只是,树下那袭带血的白衣仍然在空中飞舞,天帝的眼神,也依旧是那样的恬淡、安静和悲天悯人。
      天帝说,责任对他来说,要比个人的自由幸福更重要,为了保护神界和人间,他今日就是战死于此,也决不会退后半分。
      蓝逸魔尊脸上却是毫无感情的冷峻狠辣,我不敢想象,如果真的让他取代了天帝,整个神界和人间会变成什么样子。
      真正到了那个时候,甚至再次转生到人界的夕瑶也不见得能逃过魔族的屠刀。
      我是守护神树的女神,保护神树的安危也是我的责任。我不能为自己苟活而逃避。我若是逃避,我只能重新落入痛苦与悔恨的深渊,生生世世不得幸福自由。
      而且,也只有勇敢地承担起属于我的责任,我才有可能真正解脱。也许我仍然不可能得到幸福自由,至少,我能问心无愧。
      想到这里,我双手交叉举过头顶。
      一阵凛冽的狂风,把那些砍树的牛头怪刮出了数十米远,就连正在交战的天帝和蓝逸魔尊,也不由得趔趄了几步,侧身用灵力抵住狂风的侵袭。
      狂风减弱之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没有神树,没有仙草,甚至不见了天门和天宫。千里万里都只有白雪皑皑。缤纷的雪花从我的身体里逸出,飞扬到神界的每个角落。
      我看到那些在风雪之中彷徨无措的牛头怪们焦急地寻找着神树的踪影;我看到蓝逸魔尊的愕然,他不敢相信擅用幻术的自己,居然破解不了一个妖灵的法术;我也看到白衣的天帝站在雪地里,肩上落满了新雪,眼中噙着泪水。
      我看到了天门正在奋勇搏击的天兵天将们,他们在飞雪的笼罩下越战越勇;我也看到了凡世人间,看到了重新转世的夕瑶,她惊奇地瞪大了双眼,看着春天里落到她手心的飞雪。
      我还是选择了毁灭。我使用了御雪幻术中最至上的一招,这一招,不再只是普通能以假乱真的幻术,而是将把自己的身体化成片片飞雪,飞洒到每一个角落。只是,飞雪落尽的时候,生命也不复存在。
      我知道,也只有这样的一招,才可能蒙蔽擅用幻术的蓝逸魔尊,真正保护好神树。
      但是,我却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自由幸福。因为我知道,我用尽我的生命,能够确保许多凡世中人免遭魔族的涂炭,也许,其中还有夕瑶,曾经给我过温暖,也被我伤害过的夕瑶。
      这是我最后的选择,夕瑶,你选择了去凡间追寻你的自由幸福;而我,选择留在神树,完成你神树守护者的责任。
      夕瑶,我已经很幸福,希望你在人间,也能同样自由幸福。
      只是以后你要珍重,因为我的身体已经灰飞烟灭,再也不能守护你。
      尾声
      那年的天魔之战,由于神界突降大雪,打乱了魔军的既定部署,天兵天将经过苦战将魔族赶回魔界,神界与人间终于又恢复了往日的和平。
      只是,大雪过后,神界清点神灵身份时,发现独独不见了神树女神樱。司缘之神问,是否要查看神界的命运丝线来寻找樱,天帝却只是淡淡地摇了摇头。
      后来,有人说,那场突降的大雪其实是樱女神用法术变出来的,为了召唤这场雪,她用尽了灵力,衰竭而死。这个说法,天帝没有确认,也未加否认。
      于是,为了纪念樱女神在那场天魔之战中的功绩,人间便有了供奉她的庙宇。在庙宇里,人们叫她——神树女神樱飞雪。

  • 作者有话要说:  后记:
    终于改完了……现在居然养成改文的习惯了。不过总比等编辑命令你改好,上次的《碧月》不肯听读者的意见,后来总编责令修改害我在出行的最后一个下午坐在电脑前傻子似的改……
    本来呢,前一阵子看我以前的文,还是喜欢那篇动漫味道很重的《笑.泪》,所以这个故事也打算写一个比较激烈的女主角,《幻城》似的动漫风格,但写着写着,总觉得我是回不到从前了,无论是人物性格还是情节张弛,都有类似后期写故事的笔法。当然,由于是第一人称,心理和抒情都会相对多一点,老实说,在我正统的玄幻(比如《曜》系列)里我个人是比较排斥第一人称的,总觉得抒情抒得跟傻子似的,不过这种风格女孩子一般比较喜欢,笑(所以我以前的几个女读者都比较喜欢《朱雀》而不是《青龙》,虽然是人都看得出《碧月》的语言比较好)。
    OK,修改到此为止,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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