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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我 ...

  •   我瘸着一条腿,钟鸣风又酒醉身沉,我试图将他拖进门来,结果力有不逮,反而自己站立不稳摔了下去。
      倒下时碰到伤腿,痛得我大叫一声。
      叫声未落,只觉身体一轻,纪闻雨已将我打横抱起,又将我轻轻放在沙发上。又单膝着地仔细检视了一番我的伤处,确认没有大碍后,拿了个靠垫放在我腰后。
      我尚未回神,他已经干净利落地把钟鸣风也安置到客房去了。
      我望着他因袖口翻卷而露出的古铜色小臂,不禁想起他流畅的手臂肌肉线条,曾经我吻遍上面每一寸。我们真正相处的时日屈指可数,所以沉迷在彼此原始的欲望中不能自拔。
      闻雨,你可知,有一句话我一直想对你说。
      你还好吗?
      但我什么也没有说。这句话一旦出口,便是冬雷震震夏雨雪。
      而我,已经离开你了。
      纪闻雨斜靠在客房门口,似乎正在踌躇如何开口。我见惯他运筹帷幄说一不二的样子,此番看到他面露难色,只觉一片酸楚。
      他的手机响了,我心里一松。他看一看屏幕显示的来电方,扫了我一眼,便又走进客房去听电话。只有断断续续的隐隐人声传出,说了几句就挂了。
      出了客房,他也没看我,只说:“我今天还有事,先走了,改日再来。待会我打发吴妈来帮手,有什么需要尽管同她说。”说完,就穿上西装外套转身离开。
      我到此刻终于说了一句:“闻雨,别再来了。我们之间,再见面还有什么意思呢?”
      我自觉声音都在发抖。
      “闻雨”这两个字于我,犹如伏地魔于食死徒,是我的信仰,是我的心魔。
      他动作明显僵硬了一下,不过到底还是没有回头,开门走了。

      过了不久,吴妈就来了,带了一个保温桶,里面是给钟鸣风准备的醒酒汤。还带了材料,给我做了一锅蛋花酒酿糯米小丸子。
      我最爱吃这个。在外面吃饭,只要菜单上有这道点心,我总是不错过。
      我吃了一口,便觉得软糯香甜,便向吴妈道谢。国外可吃不到这么正宗的。
      吴妈摸摸我的头说:“傻孩子,好吃就多吃点。还想吃什么,吴妈都给你做。”
      吴妈是纪闻雨的奶妈。纪闻雨母亲早逝,自幼是由她照顾长大,两人虽然名义上是主仆,其实感情深厚。
      我同纪闻雨一起的时候,最馋她的手艺。其实她在纪家年资很高,轻易是不下厨的,都是沾着纪闻雨的光我每每才能大快朵颐。虽然我身份尴尬,但她一直也对我很好,有几次为了护我还同纪闻雨起了争执。
      思及过往,目光突然落在那瓶马蹄莲上,我突然就搂住吴妈的腰,痛哭起来。吴妈也不拦我,只是一下一下轻轻拍着我的背,嘴里不断重复说:“两个傻孩子啊……”

      我最初认识纪闻雨的时候,他刚刚结婚大约半年。
      后来,我一直想,如果我们能早半年认识,是不是一切就会有所不同。
      可惜人生不容假设,我们不够幸运,没能在对的时间相遇。
      那天是学校的答谢酒会,感谢各界人士对大学各项工作的支持。说白一点,就是人家出钱赞助了,你正式点表达下感谢,赞助费最高的前三名还得上台致辞,喊喊口号,表达下明年我还乐意掏腰包。
      我当天的角色是Bar-tender,英文说得比较优雅,中文就是酒保。大家其实都是来社交的,对酒水要求也不高,所以我的职责履行起来还挺轻松的。
      我注意到他,是因为他连着跟我要了三杯Tequila。龙舌兰酒烈度很高,我自己的话,一杯下肚就会有点站不稳,他却跟喝白水那样直接灌了下去。所以尽管他看上去仍然是面不改色,不过当他来问我要第四杯的时候,我还是说:“先生,不如先吃点东西再喝?”
      他像是对我拒绝他有点惊讶,不过只是扬了扬眉毛,打量了我一下,神色间有点怅惘,然后他从桌上直接拿了杯香槟,没说什么就走了。
      后来表彰赞助人的时候,我听见司仪介绍:“下面有请东城建筑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纪闻雨先生为我们说两句”,然后就看见他走上台去。
      他讲话的时候,神情完全不同,自信十足甚至有点霸气。然而口气舒缓,让人听了又不会觉得不快。人又幽默,即使是那样的官样发言,也能让人会心一笑。长度也恰到好处,既不会让人觉得对主办方不够尊重,又不至于让听众觉得厌烦。
      总之,看不出来是刚灌了三杯龙舌兰的人。
      表彰结束后不久,酒会就进入尾声,只等校领导讲话结束,大家就准备告退。我闲来无事,就用最后剩下的龙舌兰酒调了一杯Tequila Sunrise准备自己享用。刚调好,就听见有人说:“我也要一杯”。
      我抬头一看正是纪闻雨。客人为尊,我只好忍痛割爱,心里直犯嘀咕,一个男人为什么喜欢色彩这么缤纷的鸡尾酒。
      他似乎也不怎么中意那杯酒,只同我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内容实在太琐碎,以至于我后来根本想不起来聊了什么。
      我们专业大相径庭,年龄又有些差距,确实没有什么表面上的共同语言。
      但我知道自己喜欢他。
      喜欢一个人,是没有原因的。因为喜欢这件事只需要感觉,不需要理性。
      我才大学一年级,二十岁不到,人生最美的年华,又衣食无忧。看到一个长得好、有才华、没有铜臭味、酒量和气质同样不俗的成功男人,想多认识认识他,看看有没有发展的可能性,又有什么不对呢。
      所以那天待他喝完要离开的时候,我在吧台摆着的杯垫上写下自己的姓名和手机号码,递给他说:“有空给我打电话。”
      他没有接,看了我一会说:“我已经结婚了。”
      我心里一震,嘴上却逞强:“那有怎么样?纪先生,难道社会上的已婚男性都不同未婚女性做朋友的吗?”
      他听后淡淡一笑,不打算与我在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缠,伸手将杯垫接了过去,并给了我一张他的名片:“是我言重了。这是我的名片,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
      语气非常客套,但是笑得真好看,是我见过的笑得最好看的男人。
      我冲他眨眨眼:“那么,改日一定打扰。”
      他又冲我扬扬眉,接着哈哈一笑,离开了。

      纪闻雨的阅历和经验,使他在一开始就察觉到我的动机,并预感到危险的气息。于是他直截了当的告诉我他已经结婚了,想让我知难而退。
      然而他低估了一个少女的反叛精神和好胜心。
      在我递给他杯垫的那一刻,我只是单纯的对他有好感,好奇心超过了一切。
      只是有句老话说的好——好奇心杀死猫,那便是整个悲剧的开始。我一点点满足自己好奇心的同时,也亲手将自己推进了感情的深渊里。
      纪闻雨做错了什么呢?
      他不过是那天心情不好,在我目光所及之处多喝了两杯,就被我紧紧拽住共同沦陷。他警告过我,不止一次,但是我宁愿饮鸩止渴也要铤而走险。
      他唯一的错就是中途没有甩开我的手,直到一切已经太迟。
      所以,在我们的这段关系中,我才是那个背负着更多罪孽的人。命运给我惩罚,一点错也没有。
      然而我总是自欺欺人,觉得他才是一切不幸的罪魁祸首,于是摆出一副受害者的样子,虐己虐人。

      我哭着哭着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吴妈也已经走了,桌上留了许多菜,有我爱吃的外婆红烧头和鱼香茄子。
      我起来洗了把脸,就蹦着去客房看钟鸣风。进去的时候发现他已经醒了,双眼怔怔的看着窗外的夜色。
      我刚要开灯叫他起来吃饭,却听见他说:“乔梓宁,你什么时候能好?你快点好起来,我们回美国吧。”
      他的眼睛并没有看我,嗓音有种干涩的沙哑,我的手指停在电灯开关上,不知所措。
      只有客厅的光线渗进房间里,恍惚间我觉得这是在另外一个空间,周围都是暗暗的一片,让人产生倾诉的欲望。
      有一瞬间,我以为他是在说我,后来才明白,他是在说他自己。
      钟鸣风的魔幻声音再度响起:“我们五年没见了,连她的声音我都没听到过。这次,我是鼓足勇气打电话告诉她我回来了。她飞来看我,我特别高兴。能够与她见面,我兴奋得一个晚上没有睡,看着天一寸寸亮起来。没想到,她来这里只是为了劝我回家。回家,每天都能看到她,但却不能拥有她,每个夜晚都想着她躺在别人身旁,多么残忍。我无数次在梦里手刃情敌,将她夺取过来。我开心得大笑,她却恨恨的看着我,说我手弑亲父,禽兽不如。”
      我鼻头一酸,呵,钟鸣风,原来你比我还要绝望,你竟然爱上了自己的继母。
      我的爱情只是违反道德,你的爱情却违反天伦,永无翻身可能。
      所以你和我一样无法振作,只能逃得远远的,借助远隔重洋的力量,克制住自己占有对方的欲望,克制住燃烧自己的欲望。
      我蹒跚到床边,在钟鸣风身侧躺下,伸出双手紧紧得搂住他,恨不得将我全身力量都经由肌肤的接触传递给他。
      他将头埋在我的胸前,渐渐呜咽起来,继而嚎啕大哭,我的胸前很快就感觉到一大片潮湿。有一股刺鼻的酒腥味冲进我的鼻子里,但我不在乎。
      我和钟鸣风就是两只被拔光了刺的刺猬,世人看我们皆如怪兽。于是我们别无选择,唯有互相依偎,舔舐伤口。
      平时那么潇洒的一个人,此刻无助的不可自拔。我也像吴妈那样,轻轻的一下一下拍着他的背脊。
      过了一会,他渐渐平静,又睡着了。
      我看着窗外,轻轻的说:“钟鸣风,我不会好了。但是,我们回美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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