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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张胭脂契 ...

  •   (一)
      霍云珠是地主的女儿,林轻姻是她的佣人。
      可这并不影响两个姑娘之间的感情。
      活泼好动的林轻姻,还有温婉可人的霍云珠,她们是最懂彼此的人。
      这种友情,一日日的生根发芽,长出参天大树,等待着它开出花朵的一天。

      (二)
      林轻姻不爱读书,她爱玩枪,爱一切男孩子喜欢的东西。
      霍云珠喜欢读书,她在学堂里读书,家里虽然古板,但一直送她读书。她读的是女式学堂,时常带给林轻姻书看。
      虽然,林轻姻看不懂。

      (三)
      十六岁,林轻姻和霍云珠签了胭脂契。
      说是胭脂契,实际上只是一张牛皮纸,写了林轻姻和霍云珠的名字,写着“永生永世互为姐妹”。
      两人学着桃园结义,霍云珠还请来认识的老师替她俩作证。
      “小姻。”霍云珠带着手镯的手握着林轻姻,“我们是永远的姐妹。”

      (四)
      可惜,天不如人愿。
      霍云珠要嫁人了。
      林轻姻不是没有察觉,那越来越微薄的工资,还有家里越来越少的金丝碳,无不告诉这地主霍家大厦将倾。
      可是为什么会是霍云珠嫁人的结局?
      林轻姻想帮霍云珠,尤其是看到一向高贵的霍云珠,被她爹拖出书斋,塞进一辆老爷车里。
      可是她又能做些什么呢?林轻姻有些无措的想。

      (五)
      没了靠山,林轻姻就开始去那些洋学堂帮工,一来而去,那些公子小姐也都认识了她,也乐得告诉她今天学些什么。
      不过林轻姻倒不是为了大洋,而是想着攒钱去看看霍云珠。
      终于,她攒到了钱,雇了车夫送她去霍云珠的婆家。
      霍云珠嫁给了一个留过洋的公子,说姓陈。林轻姻打量着眼前穿着保守旗袍,温婉可人的霍云珠,虽然觉得有些怪怪的,还是说了好些祝福的话。
      她望着霍云珠婆家不错的宅邸,有些恍惚的想:“云珠,应该嫁了个不错的人家吧。”

      (六)
      霍云珠不明白,她不明白丈夫对自己的嫌弃。丈夫陈公子问她:“云珠,你读过什么书?有没有读过马克思?”
      “马克思是谁……”霍云珠有些怯懦的看着陈公子,“我,我读书的时候,倒是很喜欢韩愈的《马说》。”
      那陈公子顿时不说话了,他有些烦躁的挠了挠头,然后一脸嫌弃的看着霍云珠的妆容:“都什么年代了,还画这种妆?”陈公子不停的表示嫌弃,“还好你没裹小脚。”
      霍云珠立刻脸色变得煞白,她虽然没有裹脚,可是她因着家里的原因,脚也是很小的。想到这里,霍云珠害怕的把脚缩了进去。
      她想讨好丈夫,温顺地抬起头,想侍奉他。
      陈公子脸上郁结之色更弄,他直接起身走出了卧房,嚷嚷着要出去住。
      而这种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两次。

      (七)
      当霍云珠在和陈公子磨合的时候,林轻姻在新式学院和那些人聊天。
      林轻姻在这里虽然是打杂工,不过大家都对她非常好。尤其是得知林轻姻以前是小丫鬟,而是抱着同情时常帮助她。
      或许是被林轻姻的努力打动,学院的老师也忍不住松了口,说让林轻姻来旁听。
      “不过可没有课本啊。”
      老师笑着看着脏兮兮的林轻姻。
      “没关系,小姻,我借给你。”
      立刻有热心的同学围住了林轻姻。
      林轻姻没学过四书五经,也不懂什么三纲五常,她对这些知识接受度很快。况且,她还记得霍云珠老是劝她多学点。
      看着眼前的课本,林轻姻想,霍云珠会不会也学这个呢?

      (八)
      岁月蹉跎,转年,霍云珠嫁入陈家快一年。
      “娘,志方去哪了?你们,要去哪?”霍云珠有点颤抖的看着眼前拖着行李箱的陈夫人,小姑子。她瘦弱的身躯在风中摇晃。
      “哦,云珠啊。”陈夫人打量了霍云珠,“我们当初娶你呢,是看中你的温顺听话,可没想到志方并不感兴趣。也是,那孩子去西洋留学,那还喜欢你们这些小脚女人。”
      霍云珠死死的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哭出来。
      是,快一年了,陈志方都没和她握过手。
      “娘,可是我是志方的妻子。”霍云珠很着急的看着他们,“你们要去哪,也带上我吧。”
      “你屋子里已经有休书了。我哥写的。”陈小姐眼神里半是怜悯半是嫌恶,她也是留学过的,当初就不同意她哥娶小脚女人,“我们得去美国了,给你找了户爱小脚女人的人家,你自己好之为之吧。”
      霍云珠还想争辩什么,可陈夫人的一句话直接让她险些哭出来。
      陈夫人是这么说的:“不下蛋的母鸡,我们给你找了人家,供你这落魄户的女儿好吃好喝,你还要跟着我们去美国?”
      霍云珠不知道当时自己是有恍惚。
      她满脑子都是她的脚,她不下蛋,还有陈志方那厌恶的表情——直到周家的人把她塞进车子里,载着她去另一个地方,霍云珠才崩溃的想起自己没有拿书信,也没有告诉林轻姻自己要去哪。
      没关系,还能联系上的。霍云珠捂着砰砰直跳的心脏安慰自己。

      (九)
      这一头,林轻姻在革命。
      她聪慧,胆大,又恰好是底层人民的代表。她不屈,又充满了反抗精神,立刻被推举成了学生代表。
      校长还免费让她当学生,连课本都不花钱。
      而林轻姻,也很硬气,那走狗的枪都戳到她嗓子眼了,林轻姻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拿出自己看的话本骂的对方是狗血淋头。
      “小姻,你太棒了!我们都为你骄傲!”书社里的同学都很喜欢林轻姻,“快快,这期的报纸,就把小姻的作品放到最好的专栏里去。”
      “你不说,小姻的作品也值得啊。”同学们纷纷打趣道。
      而林轻姻,则是慢悠悠的给霍云珠写了一封信。她想知道霍云珠的境况如何了。
      如果霍云珠不幸福的话,她可以帮霍云珠出来。想到这里,林轻姻有些幸福的荡起笑容。

      (十)
      另一边,霍云珠嫁进了周家,嫁给了他们家的病秧子少爷周默。
      周默性格倒是不错,他不爱说话,吃的也少,还经常生病。霍云珠嫁进来没几天,他就病了好久,一直到四天后周默才知道自己娶了个妻子霍云珠。
      不过周默很温和。霍云珠许是有些自卑了,陈家一年多的蹉跎里,她早就将小脚和四书五经视为了耻辱,但周默却苍白着脸安慰她:“你是自然的脚,好看的。四书五经,人们现在不喜欢,以后也会有价值的。”
      霍云珠仿佛尝到了恋爱的滋味。
      她殷勤的扶着周默出去走走,喂他吃饭,替胃痛肠梗的他揉肚子,甚至是用手接着他的呕吐物。
      为了活着,也是为了幸福。
      而周默,他身体还不错的时候,便会写个一两幅字画送给霍云珠,霍云珠便喜笑颜开。
      周家的人,霍云珠不知道他们对自己的态度,不过或许是因着周默的缘故,他们对霍云珠不冷不热,不缺什么,也不会多什么。
      而霍云珠,她不敢再想起那些学院读书的过往,她想,侍奉夫君也是好的。
      闲暇时她也会给林轻姻写信,然后寄出去。
      就是不知道能不能收到。

      (十一)
      当霍云珠自以为尝到恋爱的滋味,和周默行了夫妻之礼的半年里,林轻姻已然是上海文学圈内闯出了名堂。
      林轻姻的特点是,她果断且大胆,恰好代表了新时代的女性。
      众人都曾看到过穿着学生装的林轻姻,撕下裙子狠狠地勒出走狗的脖子,吐了口唾沫到他脸上的模样。
      也拜读过林轻姻的文章。或许是打过工,受过苦,林轻姻的文章字字珠玑,写尽了劳动人民的血泪。
      于是,有很多大家都来接见过林轻姻,林轻姻不卑不亢的态度更是让她获得好评。
      校长于是问林轻姻:“小姻,你愿不愿意去美国留学呢?”
      林轻姻很欣喜,可是她有很纠结。她想起霍云珠,那脆弱的霍云珠,她怎么样了呢?虽然很激动,可是林轻姻并没有直接答应,而是踌躇抱歉的写了封信给霍云珠。
      而“霍云珠”回答道:美国很好。你去吧。我也很好。
      被喜悦冲昏了头脑的林轻姻,一边感叹霍云珠幸福自己也就放心了,一边便马不停蹄的准备去美国的手续。
      连“霍云珠”问她去哪读,林轻姻回复“剑桥大学”时,她都没有觉察出来不对。
      她想,霍云珠以前也是个知识分子,晓得这些很正常。
      却忘了,那是未嫁人的霍云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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