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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v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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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至意的记忆是从孤儿院开始的。
听其他小孩的话说,他是被一个环卫工在医院门口发现的,襁褓里面小小的一个,环卫工实在不忍心,便把他送来了孤儿院。
在孤儿院里,他是个不起眼的小孩,瘦瘦矮矮,排队排在最后一个毫无存在感的小孩,也因此经常被其他大点的孩子们抢饭吃。
王至意在孤儿院的日子过得并不好,程生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小时候的程生性子野,爬山翻墙样样在行,无意间翻进那所孤儿院的破烂围墙,她就看见可怜巴巴的王至意在干嚼馒头--看见她还畏惧的缩了缩肩膀。
程生侠肝义胆,见不得人畏畏缩缩,态度强硬地把手里的饼干塞给王至意,留下不久后会来看他的承诺之后,程生翻墙而出。
就这样,两个小孩逐渐成为了好朋友。
小王至意还没学会如何掩藏自己,每次吃饭时总是会眼巴巴的盯着程生。这另程生感到很满足--她在小王至意身上感受到了被需要感,这让她觉得她无所不能,她喜欢这样。
王至意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也没什么具象的概念,他只知道他想和程生待在一块,他不能离开她。
有一次程生来的时候,腿脚肉眼可见的不灵活。
是被她那个赌鬼爹打的。
小时候的程生对那个混账还心存幻想,终于在他酗酒的时候鼓起勇气夺下酒瓶,结果暴怒的酒鬼将桌子掀翻,大片碎玻璃全溅进程生腿里。
王至意头一次和院长打交道便是此时,为了程生,他鼓起勇气与人交流。
十五岁的时候,王至意就去打工了,他像为程生提供价值。
他在奶茶店打工,一个月到手一千二,当时的他穷得不得了,浑身上下只有一部七十块的按键机最值钱。
为程生买了一条手链后,剩下的钱刚好够他下一个月的生活开销。
程生心疼他,强制性的让他存钱,还鼓励他读书,为他创造最安心的环境。
十六岁,十七岁,十八岁,十九岁,二十岁的王至意半工半读有了一定的积蓄后,和程生同居了。
在王至意对程生显露出惊人的占有欲之后,程生以外出旅游的借口过去了自己的肆意人生。
四处漂泊不定。
但无论怎样,王至意是属于程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