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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拳头与大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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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那是一个算不上吻的吻,只能算是两片嘴唇的相互碰触,宛如蜻蜓点水一般,轻柔、而又迅速。
雷克斯瞪大着眼睛,愣愣地看着汪大东的脸慢慢地离开。
心脏跳动的频率似乎有点过高,脸部的温度似乎有点过热,这是怎么回事?天气太热了吗?
雷克斯低下头,长长的刘海遮住他的眼,让人看不清他的表情。
“东、东东东东……”周围的一众小孩个个都张大着嘴巴,金宝三更是指着两个人半天“东”不出个所以然来。
“东什么东啦!”汪大东倒是一脸坦然,微蹲下身子跳下石头,抬起头又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我是在跟你们示范,男生和男生之间亲亲也没什么!大家都是麻吉,亲亲就像平时大家搂搂肩膀一样嘛!一会排练的时候,不要大惊小怪哟!”
“那、那我可不可以也亲亲雷克斯……”金宝三腆着一张脸,一副色色的模样。可话还没有说完,一个拳头就准确无比地砸到他的鼻子上。
“呜,东哥你干嘛?”小胖子捂着流鼻血的鼻子,委屈地哭诉道。
“现在谁是王子啊?哈!?”汪大东摩拳擦掌地瞪着他,“再说小雷是男生耶,无缘无故让你亲什么亲?”
“东哥你不公平……”金宝三还想控诉,但看到汪大东再次抬起的拳头,立刻就被吓得噤声。
雷克斯望着汪大东的背影,混乱不堪的脑袋里终于得到了一丝清明,也开始迅速地运转起来:
这家伙,是个白痴,而且还只是一个十岁的小屁孩。也就是说,他是一个十岁的白痴小屁孩!这样的白痴小屁孩,根本是不可能知道吻的意义的,更加不可能知道什么叫做爱情!所以,刚刚的行为,对他来说,的确只是一个类似搂肩膀的动作,根本不可能存在任何有关爱情或者其他感情的因素在。
而我,是个男生,他也是个男生,只不过我是比他聪明太多的男生!我这么聪明的男生,在看清事情的本质之后,是根本不需要在意刚刚那个傻瓜的行为的。就算刚刚那个吻算是我人生的初吻,但是一般在意初吻这种东西的,不都是女生吗?我是聪明并且大度的男生,根本不需要像女孩子那样在意这些东西的!
而且我这么聪明的男生,必须对那个傻瓜容忍一些才是的,毕竟他只是个头脑简单的傻瓜嘛!所以,就算刚刚他是有点吓到我,但是雷克斯,你也不应该怪他的,因为他只是个傻瓜啊!
如此这般理论分析完毕,雷克斯小朋友顿时觉得自己释然了不少。所以当汪大东小朋友再次转过头看向他的时候,他抬起头,脸上还是挂着向来的淡然笑意。
“好啦,雷,我们来玩吧来玩吧!”汪大东抓着他的手,尽量把眼睛睁得大大的、努力让目光中透出陈恳的光芒,像一只大狗般一脸期待地望着雷克斯,只差没摇尾巴了。
雷克斯又如以往般在心里默默地叹了一口气,他知道他这个看起来四肢很发达的朋友,其实内心居然也有着少女般梦幻的心灵,特别喜欢童话啊神话啊之类的故事,还恨不得自己能变成故事里的角色,因此也并不奇怪他为什么会这么期待玩这样的游戏了。
雷克斯苦笑着点了点头,心里不免还是有点郁闷:为什么每次他都要自己陪着玩这些幼稚的游戏,而为什么自己每次都会受不了他的哀求而妥协呢?
只是他没有料到,自己的这次妥协,居然要长达数年之久。
十岁那年,雷克斯一时心软,答应成为汪大东的小雷公主,陪着他玩幼稚无聊的“睡美人”角色扮演游戏。那一年,他前前后后做了N次睡美人,以致于到最后他真的将被汪大东啵啵这样的事情看得和男生之间搂搂肩膀一般稀松平常……
十一岁那年,汪大东对“睡美人”的热情似乎逐渐减弱,而是把目标逐渐转移到打野战上面。因此雷克斯虽然幸免于经常躺下来被啃得满脸口水,但却经常被汪大东拉着满山跑,弄得浑身都是泥巴……
十二岁那年,雷克斯已经基本忘却了“睡美人”这个游戏,不料某天放学后,他们一帮人打完野战坐在空地里休息的时候,汪大东却突发奇想,又是一脸兴奋地对他说道:
“雷,我们好久没玩‘睡美人’了,不如来玩吧!?”
当下在场的所有人包括雷克斯都吓了一跳,但都还是在心里默默地叹了一口气之后就点点头答应了。毕竟大家都很清楚,只要他们的这位老大兴头一起,那么任何反抗都是徒劳的。
但是正当雷克斯像以前一样躺到大石头上扮演着沉睡的公主、等着被汪大东啵得一脸口水的时候,却听到了一个讥笑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不是吧?男孩子也在玩什么睡美人游戏啊?还真够娘的哟!”
雷克斯睁开眼睛,看见几个高年级的男孩子从树丛里钻了出来,对着他们不怀好意地笑着。
“关你们什么事情?”汪大东转过头,冷冷地瞪视着他们。当时他才国小四年级,虽然长得比雷克斯他们都高了,但比起那几个大孩子,却还是矮了一截。
带头的那个大孩子不理他,别过头看了一眼他身后的雷克斯,讥笑道:“哟,看看后面那个,是做‘公主’的吧?的确长得很娘,很适合呢!”
其余那几个大孩子听完,都哄笑了起来。
雷克斯低下头,默不作声地推了推眼镜,眼里看不清有任何情绪。他的长相比起一般男孩子来的确秀美了许多,而且皮肤白皙,有时甚至还会被误认为是女孩子。关于这一点其实他一直都有点介意的,毕竟身为一个男孩子,谁都不愿意被人看做是柔弱的小女生吧!?
“你给我闭嘴!”汪大东大吼一声,便朝那个带头的孩子扑了过去。
金宝三鲨鱼等见状,也都跟着扑了过去,顿时几个人打成了一团。
雷克斯愣住了,呆呆地坐在大石头上不知所措。他不会打架,也从没见过别人打架。虽然他知道汪大东是靠武力成为这一片的孩子王的,但却从没见过汪大东打过人,因为汪大东打架的时候,从来都不会带上他。
汪大东的确很会打架。他自小就不是很聪明,功课也不好,但是却天生有着一股蛮力,身体的柔韧性又好,对打架这种东西倒是能无师自通。因此从很小的时候,他便制服了附近的所有跟他同龄的小孩子,成为了当之无愧的“孩子王”。
其实他的那帮“手下”,根本就只是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屁孩,也根本没什么战斗力。所以在跟外人打架的时候,往往都是汪大东一个人独力面对的。
但不管汪大东怎么厉害,毕竟他还只是一个小学生,所以这次在面对好几个看起来像是中学生的孩子的时候,势单力薄的他终于还是感到力不从心了。
汪大东这边很快便败下阵来,几个人被那群大孩子围着揍了起来。雷克斯急了,刚想跳下来跑去帮忙,那个带头的大孩子却突然挡在了他的前面。
“怎么?你这个娘娘腔也想去帮忙吗?滚一边去吧你!”说着,一个拳头朝他挥了过去。
这是雷克斯生平第一次挨揍。他还没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很狼狈地揍趴到地上,眼镜也掉了,之后脸颊上便传来一阵阵火辣辣的痛感。
“可恶!”汪大东见状,竟然像发疯了一般挣开那些钳制着他的孩子,飞扑过去一把把那个带头的孩子推开。
那个孩子被他猛地一推,狼狈地栽到地上,啃了一嘴的泥巴。抬起头来自然是气得面部都扭曲了,对着他的同伴大吼:“把那小子还有那个娘娘腔都给我揍死!”
“雷,快走!”汪大东一把拉起雷克斯,不管不顾地拼命往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