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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四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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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来。”
叶欢生一撇嘴,反而向后退了一大步。
看到某人黑下去的脸色,还没来得及得意,刺骨的冷意便顺着背脊蔓延而开,打了个哆嗦再回头,只见虹光耀目,一时华灿晕了叶欢生的眼。
抬手想遮一下眼前过于刺目的光芒,却觉手上缠来一股寒气,密密麻麻地,霸道得紧。
“灵珠!”
跟着曾太乙后面来的一票神仙中传来几声惊叫,叶欢生皱了下眉,什么灵珠?
她往后退了退,又是几道白光闪过,她这才看清刚才她背对着,此时距离她不过一步之遥的东西是什么。
俗话说,人要倒霉起来喝口水都塞牙缝,她叶欢生是跑个路都能跑到最危险的地方来。死老二竟敢诓她,什么破烂遁逃术,分明是送命术!
瞪着琉璃金台上悬空着一颗手掌大小的玉珠,咬紧后牙,叶欢生小心翼翼地挪着步子朝后退。
竟然遁逃到轮回台来了,眼前这颗吞吐着层层耀眼光晕的暖黄色玉珠,应该就是传说中的定灵珠了?
没有注意到玉珠收放光芒的异常,叶欢生定定的看了会儿,心想她一辈子大概就只有这么一次机会能离这种传说中的东西如此之近,不摸一下实在太对不起自己了。
于是鬼使神差的,她干了件她日后每每想起来都恨不得剁掉自己这双手的蠢事。
“欢欢!”
“欢儿!”
“啊!”
此起彼伏的各道声音,表情迥异的各路神仙,绝对比刚才仙宫里的清歌曼舞还要好听好看。
当她的指尖穿过冰冷的光层,触到玉珠的一瞬,天地间仿佛升起了万丈光芒,光晕如丝线紧密,刺得人睁不开眼。
待光芒稍弱,叶欢生只觉呼吸一滞,窜进骨子里的寒意将她直直的钉在原地动弹不得,感受到身上的血脉被一根一根的冻结,叶欢生眨眨眼,用力吸了口气,同时伸手将整颗珠子握在了手中,一股更为凌寒的冰冷跟着冲撞而来,极尽蛮横,几乎要将她的手掌割开。
温雅的一双眼中爆出一抹凶狠,她叶欢生的一条命虽不值钱,却也不是随便能要得的,就算这定灵珠是传说中的神物,但死在一颗破珠子手里算什么名堂?
心念即动,手上的力道也跟着紧了起来。
“咯啦”一声细微的轻响,在众目睽睽之下,叶欢生极其剽悍的将传说中的神物握成了一团碎末渣子。
冷光散去,空旷的轮回台上浸沐在一片诡异的沉默中。
“何方妖孽,胆敢毁我神物!”
叶欢生怔怔地看着手里的碎末,听到声音有些恍惚。
叹口气,再转过来已换成了一张嘻皮笑脸,只是这张脸不知何时青了一半,左边半张脸的眉梢和眼角耸拉而下,嘴角又以一种怪异的弧度向外拉开,颇为骇人。
之前由于浓雾弥漫,再加上晕人炫目的光亮,后面一票以西王母为首的神仙站的又远,压根就没怎么看清叶欢生,所以对她前后两张面孔竟也没觉得有异。
“欢……”
看出不对的曾太乙刚说了一个字,就被他的弟子把后面的疑问给瞪了回去。
“欢你个鬼!”
叶欢生有个优点,她每次闯了祸,不管祸大祸小都保持了一个优良传统,那就是危急时刻要懂得栽赃嫁祸!
“本姑娘的闺中小名也是尔等宵小能三番两次挂在嘴边消遣的?”
曾太乙被堵得一愣,接着亮起他那双圆圆的大眼。
“乖徒儿,这次该谁倒霉了?”
堂堂天青教掌门,年岁过百却生了张极没威信可言的脸,矮矮小小的个头,圆脸圆眼圆鼻子,就连嘴唇都要比一般人生的圆润,整一个童颜,居然还是一教之长,说出去都没人信。
而且此时压着声问的没心没肺,明显帮衬着自己人,还不忘幸灾乐祸。
不过这掌门师叔倒是很对叶欢生的胃口,你看,连问出来的话都那么上道,比某些人不知道强了多少倍了。
“哼,我顾暇月做什么还需要向你们报备不成?”
刚报出名字,就听到抽气的声音,叶欢生满意地笑笑,双手负在身后不动声色的掏出一道符咒。
提到顾暇月而色变是多数人会有的第一反应,顾暇月又称“千面月”,是一条有千年修行的蛇妖,喜欢扒人皮拆人骨,据说此妖行事乖张,每张面具都是用活生生的人皮制作而成,十分的残忍。
“大胆妖物,休得狂妄!”
随着一声爆呵,一个青灰色身影挥着长剑飞踏而来。
曾太乙笑眯眯地侧步上前,暗里手一翻朝后打了道真气。
急冲过来的身影在半空中虚晃一下便落了下来,收剑不及还被剑气反噬了一口。
“哎呀,林掌门?”
曾太乙装模作样地回头惊叫,再转过来的一张脸明明笑的比谁都乐。
“妖物看招!”曾太乙突地一跳,伸手抓住了叶欢生的前襟,“小徒弟快跑,你这次祸可闯大了,晋元定不会放过你,记住有多远跑多远啊!”
叶欢生忽觉肩上一痛,身子便向后直直飞了出去,恍惚间看到她师父幽深如潭的眼眸,那样的冷厉比之前触到的寒光还要冰冷。
不及感受那份料峭的寒意,急速下坠的身子直接滤过恐惧跳到愤怒,该死的曾太乙,想活活摔死她不成?这算救人还是杀人啊!
算了,求人不如求己,想捏个手决好歹弄些云出来,才抬手肩膀处就传来钻心的痛,哦!该死的曾太乙居然搞趁机报复!这一掌她一定会记着的!
险险落至山脚,已是一身的虚汗。
三月初春的天气,风吹过来还是有些冷,叶欢生撑着树干,眯眼望向高耸入云的山顶。
小八,你自求多福吧,师姐先开溜了!
舒展了下筋骨,叶欢生甩开袖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出了雍州过洛水往西到豫州,叶欢生顶着一张半青半白的脸一路转折到了鹊山。
原本按照计划她的目的地应该是徐州,结果拉马车的车夫说什么都不肯拉她过山,鹊山脚下方圆百里只要有人的地方,不管她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还是胁之以威,一听说她要去徐州,个个跑得比兔子还快。
“姑娘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啊?别说彭城了,马车还没过徐州的地界说不定就连人带车的被万妖分尸了,那群妖怪连木屑渣子都不给你吐出来的!”
笑话,她怎么会不知道徐州是什么地方?就是知道了才来的。
雍州一带是仙家的地盘,豫州之界多是普通凡人,而这徐州之内有座万妖城,是各路妖怪齐聚的地方,不管有事没事基本上没正常人愿意过来。
但事实证明,有些人根本就不知道“正常”这两个字怎么写的。
叶欢生啃了口手上的苹果,皱着眉,露出貌似是惋惜的表情,“我还以为生在鹊山脚下的男人个个都是真汉子,想不到也是些贪生怕死之徒,唉,实在叫人失望。”
被叶欢生半路拦截住的车夫嘿嘿一笑,“姑娘犯不着拿话激我,这摆明了送命的勾当咱可不干。我劝姑娘也不要太冲动,不就是脸上生了一块青胎嘛,右边半张脸还是很秀气的嘛,你这样就想不开那我家幺妹真不要活了,她小时候可被刚煮开的滚水烫伤了整张脸呢!”
她只是不小心用大了药水的量,脸上这块青斑估计还得挂个三五天。叶欢生嚼着苹果想想不对,去徐州跟脸有什么关系?
“呸,本姑娘才不会去干送死的事!得了,一两银子留下马车!”
“一两银子?!”车夫立马变了脸,“我这辆马车虽然破旧,市价也要五两三钱才买的到……不对,这是我们一家老小吃饭的家当,不卖不卖!”
那车夫拉紧缰绳,直觉不赶快溜他这吃饭的家当就要不保,忙起了鞭子掉头便跑。
叶欢生吞下口中的果肉,慢悠悠地又咬了一口苹果,站直身看着一溜烟跑掉的肥羊眨了眨眼。
直到啃完一只苹果,叶欢生才侧了身,面朝通向徐州的一条幽径。
“自力更生,丰衣足食。”
拍了拍手,整了下灰白色已看不出原貌的袍子,壮怀激烈的向那狼坛虎穴步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