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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NO.3 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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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档案Ι
《我眼中的神迹》
NO.3 序
灯火辉煌的大都市,不是被黑暗笼罩着,而是被一片柔美的淡紫色薄雾笼罩,弥散出梦魇似的光晕。
星星透过城市上空梦幻般的烟云,也同样闪烁出暗淡的、梦魇似的光。
从高处往下俯瞰,霓虹灯就像星星映在水面上的倒影。人、车,全成了一个个移动着的小黑点,比夜色还要深沉些。夜的声音、夜饱含着的声音,汇集成肉眼看不见的波,飞快地从耳边流过。
一个刀削脸、戴墨镜、穿皮衣的年轻人,站在一幢大厦的顶沿,眺望着城市中的一点,聆听夜、与之饱含着的一切声音,似乎要从这繁杂中辨认出什么。
大都市在他的脚下,谦恭地无限延展。
“目标锁定!”
他对广袤的夜空咕哝了一声。
夜空没有回答他。
他却像从夜空那里听到了某种声音,点了一下头,转身跳入夜色,踏着清冷冷的空气远去,慢慢融进穹宇的影子。
王府井北京饭店,一层牛排西餐厅里,灯火辉煌。
靠窗的一个座位上,一家三口享受着豪华昂贵的晚餐。
对于窗外那些工薪阶层的路人偶尔投来的羡慕、嫉妒的眼光,三人早就习以为常。他们的眼里,只有彼此,根本不会在乎外人怎么看待他们,而他们——尤其是他们的孩子,恐怕永远不会想知道、不会知道,生活在社会最边缘的人,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尝一尝牛肉汁的滋味。
时代的紧张,令一些不到二十五岁的男人早早谢了顶,但这男人没有。他快三十五岁了,瘦瘦的,一符自信满满的样子,短发浓密、清爽利落;他看着他老婆和女儿的神情,永远满怀着喜悦;他和她们说话时,唇角永远挂着笑意。无论家庭,还是事业,凡看过他一眼的人,马上就知道,他对二者很满足,而且相信他自己的这种满足状态会永久地持续下去,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会持续下去。
至于他老婆,留着沙宣广告中女模特那样的时尚短发,面妆浓艳。短短的红呢子大衣紧包着她纤瘦的腰身,如果不看到她领着女儿出门,不认识她的人肯定以为她还是单身。而事实上,她已经三十一岁。
她那双戴了强生美瞳的眸子,闪烁着同她丈夫一样欢快幸福的光芒。她知道她丈夫是一位有地位、有财富的法律人士,满足于他给她带来的一切:爱情、家庭、金钱、名誉。她不需要学历,不需要工作,只要跟他好好混日子,一些女人为之奋斗一生的东西,她在短短的几年里就会全部拥有。但她不知道,丈夫迟早有一天,会不声不响地离开她和女儿,因为她始终不知道,她的丈夫,是一名神迹。
此时此刻,她正帮她六岁的女儿把牛排切成整齐的一小块一小块,并且耐心地指导着女儿使用刀叉的技巧,还告诉孩子,这种先切后吃的方法,叫“美国式”。
“我去一下洗手间。”丈夫在她耳边小声说,然后吻了吻女儿的额头,推开椅子,向店内深处的洗手间快步走去。
这时候,一个身穿皮夹克、戴墨镜的刀削脸年轻人推开街面大门,气势汹汹地晃了进来。
“请问您有预定吗?”
马上有服务生迎上去招呼。
年轻人不说话,搡开服务生,竟自走进洗手间。不一会儿,他出来了,徜徉而去。就在他离去不到一分钟,男洗手间里传出一声嘶哑的惨叫。
店内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过去。几个男服务员率先冲进去,便跌跌撞撞地陆续退了出来:“快报警!报警!”有人大喊。还有人喊道:“打幺二零!”
“死人啦!”
在洗手间里惨叫的家伙,半提着裤子,叫喊着闯出来,根本顾不上同伴的召唤,惊慌失措地逃出了门店。
店里所有人,还有些从街上偶然看到这场混乱的人,全都拥到男洗手间门口,好奇地向里面张望。
没几分钟,120救护人员和一队警察同时赶到。他们驱散围观者,拥入洗手间。
不多时,救护人员用担架抬着一具男性尸体出来了。尸体胸口上没着一把小刀的刀柄,伤口血涌不止。
“沈飞!”一名警察拿着死者的证件,大声念出上面的名字。他向着被驱散了的围观者冷静地扫视了一眼,问:“这里谁跟沈飞一块儿的?”
半分钟后,响起一个颤巍巍的女人的声音:“请、请问,他……他怎么了?”是那个穿红呢子短大衣的时髦女人。她怎么都不能想象,才面带笑容走进洗手间的丈夫,怎么就被人横着抬出来了。
“让人捅了两刀,节哀吧。”警察很冷淡地说,“一会儿您跟我们上趟局里,协助一下调查。这孩子也一块儿的吧?一块儿去。”
女人愣住了,没说话。
她旁边的群众反而被警察的冷漠态度激怒,叫喊起来:“你们丫的还有没有人性?人家死人了,你们不安抚安抚情绪,还让人家上局里呀?大人先甭说,你们丫的想没想过孩子怎么办?”
七岁的小女孩只是抬头看着妈妈,一脸困惑不解。她从投胎到妈妈肚子里那一刻,就生活在富裕和充满爱的环境里,对死亡、疾病、贫穷、不公正,一无所知,甚至从没有从父母嘴里听到过“下岗”、“停薪留职”、“廉租房”这类词语;但她知道什么是“大学私人赞助费”和“自费留学”。
警察不理会乱嚷的人群,向一名看到凶手的服务生询问情况。
店内吵闹到了极点,服务生只能大嗓门地嚷嚷:“当时,一个戴墨镜的男的,穿短皮夹克、黑皮裤,挺西皮,二十来岁,走进来——我还问他有没有预订,他没理我,进厕所了。我以为他只想借用一下厕所,也没理会,看着他走了。谁能想到他是杀人犯呀!”
女人已经清醒过来,放声大哭。她用的化妆品一定价格不菲,凭泪水肆意、鼻涕肆意,妆容一点不花。她拽着女儿,几步跨到警察旁边,叫嚣着:“我也看到了!我看到那个人了!可我不认识他!我相信我丈夫也不认识他!”
“好吧好吧,回局里再说。”这名警察见负责勘测现场的同事收了工,请目击者和受害人家属上了警车。
凶手躲在街对面车站牌子的后面,眼看着警察们匆匆来了又走。他乘上一辆了104快车,坐到总站下车。
他在街上快步地行进,两手抄着兜,紧绷绷的皮衣皮裤让他看起来细瘦极了。
他赶上了前面一个只身行走、肩背公文包的男人,从背后一拍对方的肩。对方转过了脸来。
“你是刘大庆?”他问。
公文包男人警觉而惊讶地打量与他搭讪的墨镜年轻人,显然是不认识对方。还不等说什么,他忽然觉得下腹部一阵绞痛,接着,他整个儿人不受控制地向前方载去。跟他搭讪的年轻人马上用肩膀支撑住他,在他耳边轻声笑着说了声:“再见。”
他张大双眼,瞪着装扮古怪的年轻人,动了动唇,想对年轻人说什么,终于什么都没能出口。支住他的年轻只往后退去半步,他便倒在一片血泊中。
然后凶手看也不看他一眼,快速融进夜色,消失得无踪无影。
街上,传来一名路人的惨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