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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第十六章 ...

  •   一张椅子横亘在地上,四条腿已被打折了俩,椅子旁边,是半个碎了的碗,碗里还有一些琥珀色的液体,在昏暗的光线中闪着幽暗的光泽,而桌椅周围、墙上、地上,都洒着几滩零星的液体,甚至还来不及干涸来不及凝固,触目惊心地、如一个世界在我眼前砰然炸裂——而我宁愿相信它们仅是酒,不是血。

      在我于里屋苟且偷生之时,这里到底要经过多么漫长激烈的打斗,才会狼藉至此?

      我在桌脚找到了一副眼镜,金边的框架,让我认定它的所属者应该是陈书俊,不管它是自己掉落的,还是被打掉的,毫发无伤的镜片足以显示它的坚固质量,正好我的眼镜不见了,我就也顾不得什么,直接把它架上了鼻梁,以为能多少能增长一些视力,好方便我出去在昏暗的光线中寻人——

      可下一秒,我就忍不住想大骂陈书俊祖宗十八代,这副他一直不离身的眼镜,居、居然是平光的!亏我还以为他和我一样高度近视,原来,连这都是他装来骗人的!

      顿时我想把他撕碎的心都有。

      正好祝欢从里屋走出来,他也诧异了:“他们人呢?”

      “不见了,”我说:“我们去找找。”

      屋子不大,我和祝欢两人把几个房间找了个遍,一个人影都没有。

      我最后把目光投向屋外,屋外依旧是瓢泼大雨,雨线在视野里模糊,雨声却一直响彻灵魂深处,夏末的天,哗哗的大雨声竟让我心生寒意,我望着雨中模糊的青山绿黛,那些深深浅浅的原本赏心悦目的色彩,此刻却叫我手脚冰冷,头痛欲裂。

      陈信,你是谁。

      高望,你是谁。

      景深,你又是谁?……

      若只是素昧平生,又怎堪见血,怎堪精心的谎言?

      忽然脑中浮现一个声音,一个无比急切的男声,他说:“你快逃,再也别回来,永远别回来,别回来……”

      那似曾相识的沉喑声线,仿如我兄长,如我挚友,如我夜夜伴我入眠的潮水声,可我想不起来那是谁,他不是景深,不是祝欢,不是我所认识的任何一个男人,可我与他,又是那么的相熟。

      隔着无边的雨声,他在我的记忆深处梗咽,他说:“我妹妹,该和你一样年纪了……”

      ——砰!

      又是一声枪响,如倏然劈下的雷,直把我劈了个通身惊彻,发疼的耳膜告诉我,这声巨大的枪响并非来自记忆,它就在一秒、或者零点几秒前,确确实实、真真切切地响起过。

      就如打在我胸口一样,痛苦、窒息、惊恐,一瞬间各种情绪充斥我本就欲裂的脑子,而一抬眼,正好就是墙上惊心的血渍,我当时就跟中邪一样,不要命地跑出去冲进了雨里。

      景深……景深……我脑中只剩一个念头,就是一定要找到他,他一定要没事。

      要不然,我会疯。

      大雨当头淋下,我才跑几步,身子已尽数湿透,可我顾不上再多,我只能跑,跑进深山树林里面,趁祝欢还在屋里进行他第二遍的寻找,我不能让他发现,不然他一定拦住我,而我执意出来,他定然陪我一起,两个人……我不能再拖累他。

      就算我和陈书俊他们那些人有什么陈年旧怨,祝欢是无辜的,我俩相识在彼此最落魄的时候,五年来他已照顾我那么多,我却从来没为他做过什么事。

      原来,我竟是那么自私的一个人。

      我眼泪鼻涕涌在脸上,又很快被雨水冲走,好容易躲到一棵树底下,抹了抹眼神儿,才发现自己跑了好长一段路,那幢矮小的木屋已消失在视线里,周围仅是丛生的杂草和野树,确切地说,我压根不知道自己现在到了哪里,只记得是循着刚才枪声的方向过来的。

      这地方,别说大面积的空旷,连小路都没有,怎么看都不像开车来时的路。

      我……迷路了。

      天空中有沉闷的雷音,我记得科学常识说,打雷时,不能躲在树底下,可这满目竟是树,我也没有别的办法了,总不成那么准地就劈中我脑袋吧?老天长眼,要劈,也先劈坏人啊!

      我仔细回忆着刚才枪声传来的方向,一路摸索着树干,深一脚浅一脚走在泥泞里,又不知走了多久,也许是几个小时,也许只是几分钟,老人说大雨中的时间总会被无限拉长,那么记忆中的影像呢?为何我想忘的,偏偏忘不掉,我记住的,却作泡影消散了?

      又曾有多少个夏末,我也在雨中,像此刻一样惊恐、无助、不知所措?

      人生就像漫长的幻灯片,我们以为是命运的全新主宰,却不过是上一个陈年的悲情循环。

      脚下的路开始徒然变陡,我要使劲扣着两边的树皮才不至于从泥泞的山坡上滑下去,山坡下,依稀是一条河,没有村庄,没有人烟,我想起来时并不是这般风景,所以这也许是后山的路?

      就在我考虑景深和陈书俊高望他们来后山玩捉迷藏的可能性的时候,天空中一道剧烈的闪电划过,而伴随闪电的,是接连两声枪响!

      枪声似乎就在右前方不远处,如此近的距离,让我耳膜胀痛,身体也在巨响中下意识地一缩,这一缩,让我脚下重心一个不稳,两只鞋后跟在泥巴里吱溜一滑,屁股着地,就给溜溜地滑下去了。

      我慌了,情急之中抓住身边一束草,管它是大草小草还是长着倒齿的草,救命稻草这四个字在此刻显得如此美妙,可我才美妙没一会儿,连屁股都来不及坐稳,巨大的惯性加上泥土的松弛,让这一束草竟又被我连根拔起,手掌被锋利的草叶划出深深的口子,整个人又往山下滚去……

      最终,半山腰一棵树将我的身体挡住,这里地势已稍平稳,我全身是泥,好歹爬起来,还没站稳,脚下又一滑,整个人被倒着往后拖进了半人高的草丛里。“鬼啊!”我一声来不及尖叫出来,嘴已被一只大手严严实实地捂住。

      “夏洛。”

      那熟悉如亲人一样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回头一看是他,顿时喜极而泣。

      景深,是景深!我居然以这样的方式找到你!我高兴得一把抱住他,可是,他却眉头紧锁,只是用袖子胡乱拂去我脸上的泥巴,说:“祝欢去找你了,你没见着他么?”

      “见着了啊。”我激动地说,“这不,我又来找你了,谢天谢地,你没事。”

      而他却依旧用那种并不愉快的,甚至可以用寒冷来形容的目光打量我,我被他看得有种说不出来的心虚,见他紧锁的眉间,我伸手想去抚平,不料,被他冷冷地转开,只顾自己遥望着右手边的树丛深处。

      我视力差,除了雨水和树叶,什么都看不清楚,但估计陈书俊他们就是在那个方向躲着,景深一个人守这儿,既不能让他们打过来,也不能在警察来之前让他们溜掉,前山已被祝欢堵着,这后山约摸就是他们下山唯一的路了。

      我只好吐吐舌头,觉得这时候还是不给他惹麻烦比较好——虽然我已经给他添了一个很大的麻烦。

      我站在景深背后,看到他深灰色的衬衣上,满是血渍与泥泞被雨水冲刷后留下的黯色痕迹,连带他的裤脚也挂破了一大块,露出的皮肤,也尽是淤青和擦伤,那些鲜红鲜红的伤口,裸露在大雨中,光是看着都疼。

      我一个欺过他恨过他伤过他的人,他还为我,至此。

      我的胸口顿像是被撕开了一道贯穿心肺的口子,却不疼,只是钝钝地麻,麻到我几乎窒息。

      景深,如果我们能活着出去,我们还能重新开始么?

      我想这个时候只要他一句话,无论什么,我都一定会答应他,他要带我去哪里,我就和他去哪里,他要结婚,我就和他结婚,他要我,我也给他。

      可是他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要,他像是一棵菩提,无欲无求,无牵无挂,他说:“夏洛,我真同情你。”

      我张着嘴,不知该回答什么。

      他转过身,继续冷冷地说:“从今往后,我希望你懂事一些,不要再轻易信人,也不要再任性了。”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机械性点头。

      他说:“好了,那你走吧,从那边下山,沿着河走就是公路,搭车回城的脑子,想必你还有吧?”

      好吧再怎么侮辱我的智商我都认了,“那你呢?”我问。

      他说:“我还要找个东西,刚才不小心丢在这附近了,一直没能找到。”

      我讨好他:“找什么东西啊?我帮你找。”

      景深看了我一眼,就用几乎是命令的语气说:“你赶紧走,这里不是让你发挥浪漫细胞的地方!”

      我:……

      以往看电影的时候,我总是恨极了那些拖后腿的女主,明明男主让她走,她却哭着喊着死活不走,到头来害得两人一起悲剧,我恨极了那些磨叽的女人,可这样相似的情景发生在我身上,我却双脚如灌了铅般,如何都走不开一步。

      我又怎能忍心丢他在这,一个人偷生?

      大雨中,我和他争执起来,到最后他已然怒了,他气急败坏地朝我吼:“你还想怎么样!我没见过你这种女人!”

      “我就是这样的女人!”我也怒了,一腔火气直冲脑门,:“那你索性让我死在这啊,你来救我做什么?”

      “你是不是真要我把你敲晕了扔进河里去才肯听话?!”

      “行啊,你敲啊!”我两手叉腰,当仁不让,论吵架,他怎么可能吵得过我。

      “你……”

      景深扬起一手,估计是要拍我的脑袋,我也从没见过他这么生气的样子,但他到底是没拍下来,我俩吵着吵着已出了树荫遮蔽的范围,大雨毫不吝啬地浇在我们两人头上,我抹了把脸,清醒了些,也意识到自己确实过分了,见他还愣着,我就推了他一把,我说:“你敲啊?怎么不动啊?”

      景深瞪着我,那样子像是要把我给吃了,但还是没有选择敲晕我。

      其实,我们都是一样的人。

      我笑了,顺杆子往下爬,拍拍他肩膀,说:“好了好了,你也别气,我乖乖呆着,绝不给你添乱还不成么……”

      ——砰!

      ——砰砰砰砰!!

      几声巨大的,接连的,近在咫尺的枪响,在我话音刚落之时,刺穿了这个世界。

      我只记得自己被一股大力扑倒在地上,然后我双手瞬间被浸满了热乎粘稠的液体,它们不要本钱地从他的背上、肩上、腰上、一切我所能触摸到的地方拼命地流出来,那一股股喷薄而出的炙热,连大雨都冲刷不去它们的颜色。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了?

      那些红色粘稠的液体模糊了我的眼,雨水,血水,泥水,泪水,各种各样的液体混在我的眼里,我看不清这个世界。

      隐约中,我只感觉到压在我身上的他,又重新站了起来,他站在那里,他如顶天立地的英雄,我听到嘶吼声,碰撞声,枪械声,血与肉崩裂的闷响声,景深,他在这个混乱的世界里,他竟然不肯倒下。

      而我看不清这个世界,看不清这片森林,看不清山上的雨山下的河,看不清雨中的流年,我站在夏末最后一场雨中,头痛欲裂,那些鲜红淋漓的液体,它们终于冲开我记忆最后一道枷锁。

      景深,原来……是你。

      景深,原来是你!!!!

      原来是你……

      我跪在树下,泣不成声。

      那一年夏末,最后一场雨,下过了时间的界线,永远地落在我的生命里。

      漫山遍野,淡红色的液体安静流淌,汇在大雨冲刷成的溪河里,最后渗入泥土,慢慢不见,连叹息都没有。

      漫山遍野的青草夹杂泥土,是一股潮湿而浓烈的味道,在那一个黄昏,一直奇怪地占据着我的嗅觉,它们是如此浓烈,浓烈到让我甚至闻不到满目红色液体的气味,我只能痴枉地舔着指尖那些转瞬又被雨水冲走的血液,没有味道,也许我的味觉也失了神,我跪在树下,跪在那个蜷缩倒下的身体旁,像一只悲哀的独角兽。

      夏末的雨,彻骨的冷。

      我紧紧攥着景深的手,削瘦嶙峋的骨节,缠在一起,像至死也不甘的连理树,他的手冷得像冰,这双曾经温柔抚我头发,曾经为我带过无数好吃的,曾经白皙修长,在一屉屉中药香里……让我魂牵梦萦了多少年的手啊……

      景深,景深,我一遍遍喊着他的名字,他的眼皮轻轻抖动,他尚有呼吸,他甚至想把手指从我手中抽开,而我只能木讷而固执地,把他的手臂抱在胸口——尽管,那手臂上一道道翻卷又裂开的、那一夜在网吧为了救我而留下的伤痕,它们怵目惊心地对着我嘶喊:夏洛,你配不上这个男人。

      那些伤口,就像撕在我身上一样疼,如果可以,我宁愿不要过去,不要那段不堪的岁月,青春青春,青而为春,夏至成伤,命运中的我们,兜兜转转,漂泊多年,竟绕回最初的角落。

      可我们已失去了记忆,失去了爱情,失去了生命,我们寻回的不再是珍贵,不再是期待,不再是圆满。

      也许,只懂得了残忍,以及长大。

      雨声在耳边,如遥远时光中的潮水翻卷,在大海与人世的尽头,曾有我爱你的年华绵长如传说,可是它们再也回不来了,就如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景深,若是你知道我已经想起来所有,你会不会更加厌恶我?

      景深,我看到你倔强阖上的眉目,它们曾经是一扇门,上面有古朴沉静的雕花,门中有悠悠燃烧的烛火,它们曾在我无数个怔忡的梦中,亮起生的光芒,如佛祖座前的长明灯,那光芒温柔而慈悲——可是我却没能抓住,也再也没有机会来抓住了,景深,你无数次的好意,被我的自以为是,残忍地拒之门外。

      不过那一切都不重要了,景深现在还活着,这是让我最为庆幸的事,那些狂乱的子弹没能打到他身体的要害处,也许是老天终归有眼,他在那般危机的关头,也依旧能护着我,还能避开要害处,如果没有我,他或许能毫发无伤躲开这一劫。

      我,他的劫数,终归是因为我,他和八年前的那个少年一模一样,岁月在他的脸上刻下了更多的坚强与包容,而他的灵魂未变,那么多年,他还是他,只有我变了。

      脑海中的过往片段肆意嘲笑着我的软弱与无知,对此我只能苦笑,当年我是怎样热忱与迷恋着这个男人呵,他与他的药香,曾是我生命的全部,可如今过眼云烟,一切只剩下狼狈。

      老天有眼,命运弄人。

      警察到最后也没有来。

      只有祝欢事先叫的几个兄弟急急忙忙赶到,但陈书俊和高望他们早已在那一阵乱枪狂射后,跑得没了影。

      祝欢从他兄弟手里抢了把雨伞塞给我,又扒了件干爽的外套让我换上,我望见他目光中的焦虑,却只能低低地应了声:“谢谢,我不用。”

      “姐……”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景深,欲言又止。

      景深只躺了没一会儿,又强撑着站起来了,他全身都是淡红色的,雨水冲刷过的血迹,他依然倔强地倚树而立,与八年前的影子重叠,但八年后的他站在树下,不再看我,他只问祝欢说:“警察还没来?”

      虚弱到喘息的声音,如风中摇曳的烛火,他每说一个字,我心里都会不由得狠狠痛一分。

      “警察?别提了,那几个王八蛋的后台大着呢,走吧,我兄弟开车过来了,就在下面,先去医院,你们俩小命还在就好,别的事回去再计较。”

      景深叹了一口气,也许这个结果,他早就想到了,只有我,天真得跟个傻子一样。

      “我手机也坏了。”祝欢一边叫人把景深搀扶下山,一边摇头抱怨,拎出他半只被踩得破烂的手机,说:“本来这里面有我窃听来的内容,这下完了,那些王八蛋后台大,估计连立案都不会给我们立。”

      “啊?!”我急了,连忙说:“这就不管了?我也是证人啊,这绑架杀人持枪的,警察和法律都不管他们么?”

      祝欢和景深同时用看脑残一样的目光看着我。

      我不解:“那你的伤,景深的伤,都白受了?”都……为了我……?说到景深两个字,我心里又狠狠地痛了一下。

      “回去再议。”祝欢说。

      几人上了一辆面包车,车子一路开进市区,景深坐在后座,脸色惨白,浑身是血,肩上臂上扎着的布条,早已被血水浸透,我几乎难以去想到底有多少发子弹,打进了他的身体。

      就算不是致命要害,那也是生生的血肉啊!若不是我当时固执,若不是我拖累他,他也不会伤成这样,如今他心里,该有多厌恶我?

      我抬眼偷偷瞧他,他双唇紧闭,湿漉漉的发丝贴在两颊上,还有几缕垂在眼前,随着车子的震荡无力摇摆,我想帮他理开,刚伸出手,就见他眼睛一睁,直直望着我,我顿时吓得缩回手去。

      我这一辈子,都没见过他这样冰冷没有温度的目光。

      像是有最后一点温暖的光芒,也在我生命中熄灭了。

      “对不起……”我只能闷闷地对他说,声音却小得连我自己也听不见。

      车子停在路边,我看了看窗外,这地方我还挺熟,路边那家招牌鲜艳的酒吧,名叫神话,是祝欢驻唱过一年的地方,也是我常常来蹭酒喝的地方,而隔三条马路,就有一家挺大的区级医院,景深这伤势,如果再不就医,恐怕失血过多都会没命。

      祝欢坐在前排,忽然想到什么似的,转过来说:“景深你的枪伤,去正规医院……会有麻烦吧?”

      “那去我的诊所吧!”开车的那位哥们连忙说,“小诊所,警察也查不过来,去正规医院就怕他们又找你灭口,这年头,借医疗事故杀人的可多了……”

      我本来还想打趣这哥们,他的诊所是专治不孕不育症的,也亏他好意思说,只是听到他说最后一句话时,我的心情瞬间跌落到低谷。

      医疗事故。

      杀人。

      仿佛有一盆冰水当头泼下,我四肢冰凉,如坠冰窖,那样不堪的过去,而我得幸活下来,却仇将恩报,还把景深伤成这样,他心里的伤口,恐怕比身上的更深。

      我这样的人,还有什么资格与他在一起,还有什么资格求他原谅?

      “随便。”——我只听到他低声地与祝欢他们聊天,他说:“去诊所吧,我也是医生,自己能处理的。”

      祝欢估计是见他没什么事,就也高昂了兴致,放大声音在那拍着身边哥们的肩膀,笑说:“他还是宾夕法尼亚大学的高材生哦,你不是想学医么,拜他为师吧,哈哈哈。”

      “喂,阿欢你不是还自诩哈佛毕业生吗?那天你还拿毕业证给我瞧来着……”开车的哥们一脸不服气。

      祝欢闻言大笑起来,他们再说什么,我听不清了,我脸颊一侧靠在车窗上,红绿灯在街角闪烁如雾气,车子刚要开动,我盯着那雾茫茫的光影,也不知哪根筋搭错了,我说:“我要下车。”

      “姐你想干啥?等会我送你回家啊。”祝欢说。

      而景深只是看了我一眼,又顾自合目养神,这更让我郁闷懊恼,我说:“我没事,你们去诊所吧,我就想一个人走走,或者去喝一杯。”

      说完我就打开车门,往那家名叫神话的酒吧走去,这个时候,我不需要安慰不需要休息,我只想喝个烂醉,忘了所有,如果麻木可以减轻痛楚。

      祝欢说:“姐,那我陪你!”

      “不用了。”我开门就下去,连伞都顾不上拿,也许我骨子里就是个懦弱的人,见不得他受伤,更见不得他痛苦,每当我无能为力时,唯一能做的,就是逃避,我疯了一样,想从他身边逃开。

      “夏洛,你还是这么不知自爱。”

      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响起,祝欢不会这样说,语声中那种陌生的冰冷,独独属于景深的,又或者,只是我幻觉的——当我回头看时,面包车已越过红绿灯,消失在雨雾茫茫的车流大海中。

      是,我不知自爱,他到最后,还是恨我耻我的,我想着那个声音,站在十字路口中央,憋了一路的眼泪,终于扑簌簌地落下来,决堤,心痛到无法自持。

      我在酒吧找了个角落坐下来,几年不来,这里的招待都换了新的,大概是看我面色不善,又浑身血渍,也没有一个人敢上来搭讪,我一个人喝着度数最高的白兰地,浑浑噩噩就到了天黑。

      昏暗的灯光中一个穿着破烂西装,形似乞丐的男人坐到了我的对面,我看了他一眼,并不反感,只是心想居然还能在这碰到比我更落魄潦倒的人。

      “嘿,哥们,你也失恋啦?”我向他打招呼,心里升起一股奇异的感觉。

      也许,同是天涯沦落人。

      “不,我失业了。”他说,说着,摘下他缺了半只角的墨镜。

      如是以往,我必是一口酒喷出来,这……这这这个人,竟然不是别人,就是时下失踪的,因官司缠身公司破产人人喊打的让景深找了许久的,今、良、义!

      可见江湖何处不相逢,但如今我早没了那份心性,只是无力地笑笑,说:“原来是长生大师。”

      冒牌货今良义的脸上,早已不复往日的红光满面,连带那些赘肉,都跟打了瘦肉精似的,只剩一层层垂坠下来的皮,挂在两颊上,除了丑,还是丑。

      不过,我又何尝不丑呢?我一边灌酒,一边笑,笑了又哭,哭了又笑,今良义也是,大概受到我情绪的感染,几杯酒下肚,也开始笑,又笑又哭,像个疯子,又像个孩子。

      总之,就是我们两个傻子对坐,又干杯,最后成了相互吐槽。

      今良义的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回来了,而我也终于明白他当年能忽悠到这么多善男信女的根本原因,就是凭着这一张嘴。

      “我老婆跟县委书记跑了,儿子矿难死了,我被下岗了,你说,你说我要怎么活下去?”

      今良义的故事说到最后,一杯酒扣在桌子上,那些透明的液体从桌上落到地上,也从他的眼中落到脸上,我从来没想过,当舞台的灯光暗去,当华丽的浓妆卸了,这样一个苍老的男人,居然也会当众落泪。

      我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看来我们都一样。”

      今良义哈哈笑了,说:“说说你的故事吧,老哥我算命是瞎扯,但至少是个绝好的聆听者。”

      那一夜,糜烂的雾雨光影中,我喝完最后一瓶酒,对他讲了我曾经的故事。

      我曾经爱过一个少年,他叫景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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