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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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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鱼缸,我走进画室也是我的工作室,取了张纸在画架上固定好,开始着手调颜料。
从小我就特别喜欢调颜料的过程,那时为了充分享受调颜料过程所带来的乐趣,我经常会调远多于我所需要的颜料,为了把调好的颜料用完,有时候我要画整整一天的时间,中间连吃饭都是在画架前吃。
我没有专门学过画画,从来没有人指导过我,我太不懂那些高深的技法,几乎都是凭着自己的感觉去画,我也从来没想过要画出什么名堂,可以说我是出于本能才去画画的,画画对我来说就像呼吸一般重要,我需要画画。
一年前,我的一幅画意外地得了一个奖,此后我的多幅画作都卖出了高价,甚至有十几幅还被拿去拍卖。
说实话,我一点都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喜欢我的画。
不过对于我来说这算不上什么困惑,我从不试图过多地去揣测人心。
每当手握饱蘸颜料的画笔,自由地在纸上涂抹的时候,我的整个身心都会体验到一种巨大的放松感,我总是很容易就能完全沉浸其中,听人说这也是一种非常难得的天分。
我一向热衷于画梦中的场景,以及记忆中的画面说是记忆中的画面可能不太准确,因为我很难确定自己的记忆的真实性。
我本来是打算画一片星空的,等我将灰蓝色的底色画好后,我突然决定不画星星了,而是要以一只只死鱼眼代替之。
我为这个突然蹦出来的想法激动不已,双手都开始颤抖,只好暂时先放下画笔。
我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扑通扑通跳动的声音,为了缓和这种亢奋的状态,我一根接一根地抽烟,在画室内来回踱步,直到觉得自己又能拿起画笔接着画下去了才停下来,回到画架前。
不久之后我便又立即拿起画笔,再一次将全部身心投入到尚未完成的画作之中。
室内的光线逐渐变得黯淡,我感到背部已僵硬如一块铁板,眼睛也开始发涩,只好有些不舍地放下画笔,退后一步,缓缓伸了个懒腰,拿起旁边桌上的眼药水往眼睛里滴了几滴,仰着头做了几次扩胸运动。
我又往后退了一点,认真审视起自己刚刚画下的作品,虽然还没有完成,但我在看着它时,仍旧感到一种莫名的巨大的震撼,仿佛那不是我自己的作品,我在画的过程中的忘我程度也是之前从来没有达到过的。
我隐隐觉得这幅画可能会成为我绘画生涯的一个里程碑式的作品别人可能看不出这幅画与我之前的画有什么大的不同,但我自己知道它的意义非同一般。
它是超现实的,也是含混的,是可以从不同角度阐释的。
走出工作室,看到采苓早早发来消息说要我晚上八点去“老地方”见面。
我看了下时间,现在是六点四十,我走进洗漱间洗了把脸,从衣帽间挑了一件十分普通的白色衬衫一件黑色西装裤外加一些装饰品,穿上鞋,出门去开车。
我坐到方向盘后面,将钥匙插入点火开关一拧。
车子发出嗡嗡的电子点火声,仪表盘上的各种数字瞬间点亮,一个模拟时钟开始滴答作响,速度计下方的显示屏上滚出一串绿色的文字:下午好。
这时有东西从迷雾中走出,来到我车前,我有一种感觉,我想只能用“敬畏”一词来描述。
我可以清楚地看到他身上的零件,两条腿、两只胳膊、一张一直在笑着的笑脸。
但它身上还有别的东西,缆线、电路、钢铁、这一切组成了一个令人费解的有机体,我并没有被震撼,就像你突然发觉自己在森林里走错了方向,迎面撞上一头巨大的野兽,你只有怪诞。
除了怪诞,那东西还给人一种感觉,一种庄严,雄伟的感觉,在它身后,几百个站在一起的机器,他们的神经投影仪都连在雾中那尊神祇上,就在我车前的路面上,脸上一律带着近乎喜悦的表情,他们是这片区域的守护者。
他们平静而温和地从我车前经过,在我身后又汇聚成一个整体,不久便再次消失在雾霭之中。
等我到了主城区已经快八点了,采苓所谓说的“老地方”是她用家里给的零花钱开的一家小酒吧就在主城市中心里它始终如一块石头般安静地屹立在这个街角。
采苓说它老派,是因为无论是从菜品还是装修风格、服务等各方面来看,她都固执地坚守着十几,二十多年前定下的标准,比如说其他一些餐厅的菜品早已经更新了几十次了,而这里却始终不曾变过,不增加也不减少任何一个菜品,仿佛现在的一切都已经是最好的了。
采苓后来说她看到我的第一眼就知道我和她会成为朋友,她主动来到我身边和我说话,我也乐得奉陪,至少这样不至于显得格格不入。
后来人群散去后,采苓又拉我一起来到这家餐厅,那天采苓显然喝多了,她把她的秘密全都告诉了我,她跟我说她已经认定了我这个朋友。
不过那会我没认真,还以为她只是喝多了,没想到第二天采苓竟通过我们那个共同的朋友要到了我的联系方式,从那后,她开始频繁地喊我出来,我感觉得出她是真心和我交朋友的,而且我俩性格也相合,便也把她视为朋友了。
后来采苓说我们之间的革命友谊是从这家餐厅开始的,故而这里顺理成章地就成了我们每次见面固定的“老地方”。
我跟老板打了个招呼,这么些年了,我们已经成了老熟人,我称他品叔,我点了两个菜另加一个老鸭汤。
“不急。”我说:“她八点能到就不错了。”
品叔笑了笑,露出俩酒窝,到厨房里准备去了。
不知为何,我一向对品叔这个年纪的男人很容易产生好感,采苓不止一次说我有恋父情结。
我自己也搞不清楚是不是这样,我曾经和一个比我大二十多岁的音乐家交往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刚开始一切都很美好,可随着在一起的时间越久,对彼此的失望愈盛,最终还是分开了,直到现在我还经常怀念与他一起度过的那些美好时光。
采苓八点二十才到,她说来的路上碰上了堵车,耽搁了一会儿。
我回她说不要解释了,反正对此我都已经习惯了。
她每次都能为自己的迟到找到一个让人信服的理由,菜上来后,采苓又要了一瓶价格不菲的红酒:“亲爱的,今天必须庆祝一下。”她边给我倒酒边说。
我没好气地撇了撇嘴,每次她想喝酒时,她都说有一件非常值得庆祝的事。
我心想哪有那么多值得庆祝的事啊,不过我没说出来,我不想个人的悲观情绪影响到除自己以外的其他人,尤其是采苓,有时候我想,或许正是她的这种性格吸引着我经常与她混在一起,从她身上散发出的热情的能量正是离群索居的我所亟需的。
采苓是一个心理医生,据她说这一职业已经日薄西山,即便每个人都有心理问题,但却很少有人去咨询心理医生,她说现在的人异常的麻木,几乎所有人都沉浸于自身的病态心理无法自拔。
她常常连着好几个月都不开张,好在家里有的是钱,她也懒得转行,她说这样也挺好,她有充足的时间去寻求爱、享受爱,我很羡慕她有一颗似乎永远年轻的心和她无所畏惧的生活态度。
“亲爱的,等下你愿意陪我一起去吗?”她又突然抓住我的手问道。
“去哪里?”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去酒吧。”她看着我说:“你愿意吗?”
“如果你需要的话,当然没问题啊。”我举起酒杯,对采苓说,酒杯碰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
“那好,现在我们去嗨吧!”她说着站了起来。
走出餐厅,朝北走上不到二百米,过一个十字路口,就是她开的酒吧,我们进了“mcherron”。
刚一踏进酒吧大门,嘈杂的音乐声和扭动的身体瞬间淹没了我们,采苓一把将我拉到她身边,在我右脸上亲了一下,摇摆着身体拉着我的手钻进人群中。
我也随着音乐的节奏摆动着自己的身体,我曾经专门去学过一段时间舞蹈,我自我感觉只要自己放得开的话还是蛮有吸引力的,不过我得承认,采苓在这方面,的确比我更有天分,她一个眼神就能俘获一众人的心,而且她男女通吃。
她对我学的舞蹈嗤之以鼻,说只有心里露怯的人才需要那些招数,听她说这话时,我恨不得撕了她的嘴。
我跳了一会后,身上出了些汗,她又拉着我来到吧台前,对着旁边一个身穿防弹衣手持自动武器一脸严肃正经模样的男人说:“照看好他。”在我右脸上又亲了一下,对我喊道:“亲爱的,玩得愉快些!”刚说完便摇摆着身体钻进人群中,没影了。
我要了一杯黑啤,斜倚着高脚椅,四下巡视,试图寻找采苓的身影。
一个皮肤黝黑的小男生向我献殷勤,问能不能请我喝一杯,我笑着对他摆了摆食指,闭上眼自顾自摇摆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