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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孟娇已经三天没吃饱饭了。

      她无力地躺床上,怔怔地盯着头顶腐朽的木梁屋顶发呆,床板太硬了,硌得腰很疼。

      三天前,不小心摔一跤就莫名其妙来到这里,穿到七零年代同名同姓的女知青身上。

      第一天,睁开眼时傻了,不吃不喝,躺尸了一天。

      第二天,生产队的村医来看过她,说她的额头没事,不会影响参与农业劳动。

      什么劳动?!
      她阖上眼皮什么都不知道。

      有知青端来了一碗能养鱼的稀饭,她瞥一眼后,非常有骨气地继续闭目养神。

      第三天,终于接受了现实。
      肚子饿得慌,从床上爬起来后,翻了半天都没找到吃的,只好继续躺尸。

      傍晚,知青们都劳动回来了。

      她眼巴巴地守在餐桌前,终于等来开饭了。一大锅米粥,一盘水煮白萝卜丝,一盘发黑发粘的馒头。

      顿时怔愣住了。

      “孟知青,你的身体好点了没?”开口的是队长杨晓东,她来到百丈坳的第一天就从田地里摔倒,似乎还摔得不轻,额头起了个大包,醒来后整个人都神智不清。

      “嗯,好多了。”孟娇歪着脑袋问,“杨队长,还有吃的吗?”

      “都在这里了,快点吃吧。”边说边拿起馒头,其他知青也行动起来,大家干了一天的活,都饿坏了。

      眼见盘子里的馒头快没了,孟娇手疾眼快地拿起一个往嘴里塞。嚼两口后,不禁皱起了眉头,这馒头入口粗糙,口感发酸。

      但她已经饿得什么都顾不上了,咬着馒头在嘴里,拿碗再去打一碗稀饭,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吃完之后,就被人使唤去洗碗。

      她无奈地提着水桶,走到井旁,看到井边有个吊着麻绳的木桶。

      虽然没打过井水,好歹也看过电视,学着将木桶丢井里,再往上提绳。

      拎上来一看,是空的。
      又试了几次,还是这样,打不着水。

      正在准备刷锅的徐知青,看到孟娇提着空桶回来,沉着脸问:“孟娇,水呢?”

      “我打不上来。”孟娇一脸无辜,笑着问:“要不你去打水,我来刷锅?”

      徐冬冬真是气不打一出来。大家都是一起从s市来插队下乡的,自己每天累死累活,她倒好,舒舒服服地躺了三天,连打个水的简单活都干不了。

      脸色有点难看,瞪了她一眼,阴阳怪气地说:“孟知青,那你回床上躺着吧~”

      “哦。”孟娇一听就喜笑颜开,放下水桶,转身就一溜烟跑出了厨房。

      徐知青简直要气炸了,跟她说反话,她是真听不出,还是假听不出来?

      气鼓鼓地提着水桶去打水。

      孟娇没有进去集体宿舍,她知道每天晚上这个时候,知青们都会在激情澎湃地交流劳动心得,一本正经地诵读语录,高声抒情地唱歌等。

      她往屋外的晒坝方向走去,找到一块大石头坐下。

      农村的夜晚,静谧安详,凉风习习,草丛里的蝈蝈叫个不停。

      她蜷缩抱腿,抬头仰望星空,感觉很迷茫。

      一无空间,二无金手指,三无系统,这完全就是“三无”穿书现代人。她肩不能抗,手不能提,这日子怎么过呀?

      努力回想这本书的内容,这是本七十年代重生文,倔强女主vs沉默男主。讲的是女主重生之后,弥补前世的遗憾,打脸虐渣,最后和男主一起考上大学,相亲相爱,中途不乏有男配女配来加戏的情节。

      而孟娇,连路人甲都排不上。路人甲好歹会有一两句台词,而她一句台词都没有,是在小说里一笔带过的路人丁。

      孟娇之所以在六十万字小说里记住她,仅仅是因为跟她是同名同姓。

      目前,她只见过小说里的女配,就是刚才的徐知青。

      小说进度里女主已经重生了,准备主动追求男主。男主是个闷骚男,两人的感情戏特别精彩。

      当初就是看得津津有味,熬夜都要追小说,结果第二天走路不稳,摔倒后来到了这里。

      怎么回去她不知道。不过,她知道再这样呆下去会死的。没有手机,没有娱乐,住瓦房,蹲旱厕,吃猪食,还要下田劳动。

      关键是吃不饱,要命!

      一直发呆到被蚊子咬得受不了,再回去洗澡,没有热水,简单冲了一把冷水澡,冷嗖嗖地爬回到床上。

      闭上眼,脑子里都是吃的。

      第二天,天刚蒙亮就被同住的徐知青叫起床。

      本想装头痛,继续睡的。

      一听徐知青说起晚了没有早餐吃,她一个鲤鱼打挺就起来了。

      快速洗漱后,跑去厨房,发现大铁锅里有蒸地瓜。她眼眸一亮,地瓜好呀,绿色食品,城里就稀罕这玩意。她挑了两个长得好看的,谁让她是颜控呢。

      杨队长在一旁看到之后,轻咳了声说:“孟知青呐,这地瓜是村民送来的,数量有限,每个人只能拿一个。”

      “哦。”孟娇不情不愿地还了一个小一点的回去,再去打一碗稀饭,从底部舀起一勺,本想多捞点米粒的,这清汤寡水的,怎么捞都没用。

      饭后到生产队的晒坝上集合,三十多个知青和村民们一起确定分工,由记工员在每个人的工分表格里记录下来,工分标志着的劳动天数和应得的报酬。

      报酬是要等到年底生产队决算时才能兑现成钱。

      孟娇兴致缺缺,都不知道能不能活到年底。不过,点名的时候,在村民堆里看到男女主了。

      女主不愧是村花,胸前扎了两根麻花辫子,精神又美丽,小麦肤色也难掩她的动人气质,而男主是个温文尔雅的高瘦帅哥。

      两人看起来很登对,也很养眼。

      之前在小说里就特别喜欢他们,现在看到真人还有点小激动。

      孟娇领了镰刀和草帽,就跟着女主苏瑶一起去割草。

      跟着女主混,总会有好处吧。原著里的女主可谓是个年代文里的美食博主,她看书时半夜都被馋哭。

      走了差不多一公里田梗泥路到了所在的田地,她的脚底板都是泥巴,感觉鞋子越来越重,找了块石头蹭了蹭。

      徐冬冬看着孟娇磨磨唧唧的样子就来气,朝她大声喊道:“孟娇,你还不过来干活!”

      孟娇抬起头来,心里暗骂一句:要你管,要你管,女配就是女配,你等着被女主收拾吧。

      “来了。”还是乖乖过去,谁让她是路人丁呢,不装乖,怎么死都不知道。

      苏瑶的前世就是被徐冬冬挑拨离间,以至于跟陆源心生隔阂,被徐冬冬乘虚而入嫁给了陆源,这辈子绝对不允许这种事发生,正想着入神。

      蓦地,身边蹲来一抹身影。

      看起来十八岁左右,发型很新奇,扎起高马尾再编成了麻花辫,露出光洁的额头,脸蛋是少见的白净,像和田玉一样光洁无暇,有一双水汪汪的荔枝眼,可爱又灵动,鼻子挺巧,唇部饱满,水润嘟嘟的。

      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

      此时,孟娇正狗腿地冲苏瑶笑了笑,“瑶姐姐,你好。我叫孟娇,可以叫我娇娇,我几天前刚下乡插队到这里,以后多多关照啊。”

      苏瑶对孟娇毫无印象,前世也毫无交集。不过,这女孩看起来挺讨喜的,她浅浅一笑,“你好,娇娇。”

      “苏姐姐,你长得好看又温柔,我觉得你特别的亲切。我没有姐姐,小时候就特别想要一个姐姐,要不我认你做我的姐姐吧,以后你有什么用到我的地方尽管开口,妹妹我随叫随到。”

      孟娇声情并茂,简直快要拍胸口以示忠心。

      如果能抱女主大腿就好了。姐姐,带我飞呀。

      苏瑶疑狐地看了她一眼,嘴角保持微笑,语气带着一丝疏离,淡淡地说:“咱们一个生产队,都是兄弟姐妹,大家都会互相帮助的。”

      看来这大腿不好抱呀,女主的警惕性很高。算了,急不来,迟早能抱着的。

      孟娇笑得很甜,“瑶姐姐,那我以后有空可以到你家找你玩吗?”

      苏瑶呼吸一滞,脸上的笑快挂不住了,这姑娘的脸皮够厚的。重生一回,年龄上算起来都能当她奶奶了,扯了一下嘴角,“好,村民知青一家亲,欢迎你过来玩。”

      “那就这么说定了,瑶姐姐你真好。”孟娇笑说道。

      “呵呵……”苏瑶僵笑了笑,不再说话,弯腰忙乎起来。

      孟娇见目的达成,心里美滋滋的,也抓起一束杂草来割。

      烈阳高照,不一会就热得出了一身汗。腰也酸,腿脚也麻,想偷懒都不行。

      好不容易熬到了午休,听到喊开饭了。

      她赶紧冲过去瞧瞧,中午吃米饭了,终于能吃上米饭了,只是这米饭里参夹着小米,他们叫“二米饭”。

      孟娇拿了碗双手递过去,看着生产队的吴婶打饭,吞咽了一口水,笑嘻嘻地说:“吴婶,你把米饭压一压,给我打满一点呗。”

      吴婶抬头睨了她一眼,没有照做。每个人的米饭都一样的,哪能给她多吃,打好了之后把米饭递过去。

      孟娇接过后,还是礼貌地说:“谢谢吴婶。”

      她端着碗,找了个树荫底下坐下,这里有个小山丘,坐上面可凉快。

      对上大家投过来的奇怪眼神,她不以为然,冲他们扯嘴笑了笑,拿起筷子,埋头苦吃。

      现在肚子饿了,吃什么都香。没有下饭菜,都能吃出清甜的米香味。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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