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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 13 章 ...

  •   隔天林莺没课,挪尔里希于是没去大学,她今天可以早点进行自己的计划。

      出门的时候她穿了件皮夹克,里头是高领黑色内搭,她就这样插着牛仔裤的兜走在街上。
      挪尔里希不懂什么搭配,出门前基本上都是乱搭,前两天被万穆言看见的时候她叹气,给她搭了一套不会出错的常规搭配,而且说实话也没有什么必要,路人应该只会在意她那张脸。

      挪尔里希乖乖说谢谢,同时心里嘀咕:为什么这样更好看?搞不懂这些现代人的审美。

      一路上她走得悠闲,不少人纷纷注目,挪尔里希对此倒是觉得很新鲜。过去她被人看作祸害,连出门旅行都要乔装打扮,不过有的城镇对她很友好——她曾经救他们于水火之中,所以挪尔里希还是有机会喘息片刻的。

      像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被人看见也不用担心,说实话,感觉真的很好。

      偶尔会有人找她搭讪,要她手机号,挪尔里希一开始还有点不知所措,她直接问:“请问你要来做什么?你有事需要我帮忙?”

      对方支支吾吾的,被挪尔里希用力盯着,不管是谁脸都会涨红:“我……我就是想认识下你,和你交一个朋友。”

      挪尔里希立刻咧嘴笑,她开朗说:“交朋友呀,好啊!”

      然而要给手机号的时候她又触发了原主记忆,那是原主在要小姑娘手机号的画面,她也笑嘻嘻说:“交个朋友?”
      下一秒就是她和那个小姑娘在床上这样那样的限制级画面,惹得挪尔里希脸瞬间比对方还红,她立刻收回手机,有点警惕:“真的只是交朋友?没有别的想法?真的没有?”

      甚至连信息素都不小心散发出来一点,于是根本没有搭讪对象能得到挪尔里希的联系方式——没有谁能在她的认真注视下说违心话。

      才不止是想做朋友,这些人、这些人只是想做涩涩的事情!

      挪尔里希很生气,她擅自把搭讪这个行为和这个想法挂上勾。

      就这样一路吸引人们的视线,走着走着她来到了七道口——也就是她几天前第一次见到顾缇雅和林莺的的地方,繁华的不夜街,挪尔里希现在知道这里的名字是七道口。

      之所以叫七道口,是因为这里藏有七条小巷,分别对应七原罪,只有足够有地位的大人物才知晓其位置。
      金钱的奢靡只是为了掩盖黑色的滋生,挪尔里希再次抬头看向高耸入云的金座大厦,它仿佛吸收了人们的所有贪念。

      ——以上,是挪尔里希在网上看见的“都市传说”之一。

      她半信半疑,信是因为她觉得这种繁华地段,来来往往一定会潜藏许多肮脏交易。不信是因为她觉得这条街的名字来由太浮夸,跟那些没有职业道德的吟游诗人一样,夸大其词,扭曲事实,说到底只是为了吸引观众而已。

      而挪尔里希看到的那条博文确实有好几千人转发,一万多人点赞。

      看来不管在哪,都会有哗众取宠的人。

      挪尔里希在这条街上走来走去,看似漫无目的,其实她一直在熟悉这条街的布局,再往大一点说,她在熟悉这座城市。
      错综复杂的小巷,每一条街道,拐角后的景色。她在记,同时也有另一个目的。

      她终于停下,七道口的一条寂静岔路旁有一面道路反光镜。

      一直跟在身后的那道脚步声很轻,可是挪尔里希耳朵灵。

      她眯起眼睛,在镜子里看见身后躲在墙角里的一抹黑色。

      挪尔里希立刻收回视线,她这片区域的地图已经记得差不多了。首先跑起来!跑出对方视线范围,左拐两次,对方大概会来到她刚才站的位置。

      这里有一堵矮墙,直接翻过去!

      这具身体算是累赘,所幸挪尔里希知道自己要动用哪块肌肉,使她发挥巧劲,轻巧落在地面。

      她弯腰快步向前,她心想如果对方是自己,估计会察觉到不对,然后回到原位,但这几天来挪尔里希知道这群人一点脑子都没有,估计会直接追向她离开的方向。

      于是只需要再左拐一次!

      挪尔里希的弹跳力惊人——主要还是得掌握正确的发力姿势。她爬上墙跳下来,直接用剪刀腿绞住对方脖子,再靠近他释放些许信息素,这也是她这几天学来的一个技巧。

      很快,这个全身黑衣的男人就倒在地上,他会暂晕片刻,信息素可以保证这个beta醒来后不会轻举妄动。

      挪尔里希松口气,今天没有见血还好,之前下手有点重,虽然只是些不致命的小伤口,但容易留下痕迹,回去以后得轻手轻脚的,在万穆言没醒来前把身上沾上血的衣服都洗干净。

      如果可以挪尔里希也不想搞偷袭,奈何对方手脚不干净,自己现在又这么弱。
      唯一优势就是她的顶级alpha身份。她拥有信息素这种神奇的魔法,能让她制服这些人。

      十五分钟后,男人醒来。他只觉得全身瘫软,一点力气都使不上,因为他感觉空气里弥漫着狂风暴雨的窒息感,而刚才还在跟踪的目标正蹲在他眼前,恶狠狠地盯着自己,她甚至还咬着根烟——不、不对,那是一根棒棒糖吗?

      棒棒糖是挪尔里希刚才等男人醒来时跑去买的,她发现补充糖分有利于信息素的分泌。
      她把男人藏在路边的灌木丛里,正午,阳光倾泻在挪尔里希脸上,她笑得毫无瑕疵,甚至让人觉得暖洋洋的。

      下一秒她咔嚓咔嚓咬碎了棒棒糖,甜味弥漫,挪尔里希笑笑:

      “你好陌生人,愿雨之神保佑你不被淋湿,干燥归乡,也希望你身上会有我想要的东西。”

      。

      万穆言早晨回到家,挪尔里希正趴在沙发上睡得很死。
      她个高,手长腿长的,其实怎么躺都会多出沙发一小截。此刻她的左臂耷拉下来,落在了地毯上,空气里全是她洗过澡的浓郁香气,是柠檬味的。

      对于万穆言这种beta而言,她只能嗅到这种气味。

      她叹口气,把顺路去便利店买的洗发水和沐浴露放进浴室。
      自从挪尔里希住在这里后,万穆言的沐浴露很快见底——她觉得自己是该提醒一下小挪不要一次用掉那么多沐浴露,一天也只许洗一次澡,她都能闻出来这只干净小挪显然是过于在意清洁了。

      原主以前可没这种洁癖,一天洗一次,很正常的频率。

      万穆言冲了个澡,她出来的时候看见睡觉不老实的挪尔里希又换了个姿势,她现在是仰着躺,四肢摊开。
      挪尔里希不喜欢原主那些过于紧身的T恤背心,万穆言就去超市打折区给她买了一大堆廉价的宽松纯色T恤,要是原主估计会因为不够好看和昂贵而拒绝,挪尔里希却很乐意穿上并表示穿着舒服就行。

      本来,挪尔里希的皮肤是很苍白的,刚穿上黑色T恤的时候对比会很明显,使她看起来更瘦弱。不过万穆言敏锐地发现挪尔里希的皮肤被晒黑了一点,看来这几天她没少在外头顶着大太阳跑来跑去。

      万穆言不知道她白天的时候都在做什么。她只是知道,原主不喜欢运动,不喜欢晒太阳,不喜欢穿太简朴的衣服,不喜欢洗那么多次澡,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沉沉睡去。
      原主浅觉,万穆言是知道的。她喝醉的时候说过,她小时候在孤儿院的经历是她挥之不去的一道阴影,这导致她没办法安心睡觉,总会半夜惊醒。

      所以,万穆言不禁喃喃出声:

      “你……真的是她吗?”

      万穆言跪在地毯上,她抚开挪尔里希的发丝,仔仔细细去看她的侧脸。

      如果是同一个人的话,可能是真的脑子出了问题,或者是失忆,但性格也会变吗?
      ……万一,不是同一个人呢?

      还是原主喝醉时透露的,万穆言想起她说,自己虽是孤儿,但却莫名认为自己一定有兄弟姐妹。她说得信誓旦旦,但说完就醉倒,所以万穆言一直以为这是醉话。

      如果真的有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双胞胎……性格也不一样,记忆也不一样,这些似乎都可以解释了。
      甚至还能解释为什么原主会确信自己有姐妹,因为她曾经亲眼看见过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

      “……我到底在想什么呢。”

      万穆言突然苦笑,她站起来准备离开,把这个荒唐的念头抛之脑后。
      但是,再荒唐也扎下了根,挥散不去了。

      准备回房睡的时候门口传来了声响,像是在撞门。万穆言叹一口气,她穿上一件外套,从玄关的角落拿出一根铁棍。
      门被迅速打开,眼前空无一人。只有刚才用于砸门的铁罐咕噜噜滚落一旁,万穆言心说:又来了。

      她来到门外,一回头就看见门上被油漆泼上了无数污言秽语,她知道是谁做的,或者说,是什么导致了眼前这个情况。

      一会再睡吧。

      哪怕已经困得不行,万穆言还是打算先把门洗干净。她去卫生间拿抹布的时候又看见睡得香甜的挪尔里希,嘴里不住喃喃:

      “小挪,你知不知道,我有时真的会很恨你?”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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