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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浪漫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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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
彼时,我刚刚大一,年华流逝至于我似乎还略显遥远~
发现燕炀,就在理所应当之中。
9月,初秋的凉意已经一点一点地爬上裸露的胳膊,我拎着一大袋水果,在女生17号公寓楼下,看见了抱着吉他“引吭高歌”的燕炀!
我承认自己对帅哥一向没有免疫力,我也承认自己是一个传统十足的俗女人,20年来固执的认为就应该找比自己高的男人。于是175的我将很多男人阻于门外。燕炀的身高是186!我很满意!
青涩的岁月,喜欢一个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冒傻气。为了理想的186帅哥,我强迫自己神出鬼没于燕炀出现的任何地点:球场,宿舍楼下,校外小饭馆,甚至于....男生浴室门口!我那近乎于考大学似的努力也没有白费,虽然不曾与他交流只言片语,我对他的了解也未见得少!
他喜欢穿橙色T-恤踢球;只喝矿泉水;从不踢前锋;踢完球拽下衣服就擦汗;每个周一马哲课总坐在623阶梯教室倒数第七排第四个座,而且每次都是一本书,一个笔记本,一支白雪圆珠笔;很多个黄昏,在女生楼下的歌唱乐队中,他只充当伴奏,轻轻地似不经意的拨动着六弦的红棉吉他。只有一次,仅一次他开口唱出了声,那首歌还是在我们认识后我才知道了歌名----《爱浪漫的人》
就在他难得的开口演唱后的第四天,我在操场边正式邂逅了燕炀,踢完球的他刚刚把T-恤从身上拽下来就像忽然注意到我的存在似的,径直向我走来,得承认20年来我的心从未像那一刻一样不堪负荷。他紧紧地抱住我,说着:“嘿!等很久了吧?”我茫然的回答着:“没事,也就一会!”我不晓得是不是上帝有感于我日夜的努力,赏赐我此刻的温存,我也不想去追究他为何忽然拥抱我。我只想静静的享受,将头埋在他赤裸的胸口。就在我忘了自己姓什么的时候,头上传来一个低低的声音:“宝贝儿,你裙子的拉链开了!”我就像是五雷轰顶一般立刻僵直!他轻轻地笑,“别怕,跟我来!”我低头被他揽着走,可以感觉出我的脸一定是红色的,而且是很红很红的那种!
在他的遮挡下,我飞快地整理好衣服。他看着我说,“丫头,下次可要小心啦!”转身离去!我用残存的一点点勇气和仅剩的自尊说:“我挺喜欢你的!”我知道,若是那天我没有在他面前出丑也许打死我我也决不会这么说,人在万念俱灰的时候,就会衍生出类似就义般的无畏!
从那之后,一切似乎都显得水到渠成,相知相爱,然后同居!
燕炀算是半个纨绔子弟~住着父母置办的三居室,开着很多大学生都望尘莫及的三菱帕杰罗。有时候我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看上了这些才爱他的~当初昼伏夜出跟踪他的单纯感情在我们同居的第一晚,消失殆尽!他是难得的好情人,可是人就是这么奇怪,当你所拥有的东西与你想象的不差分毫的时候,你反而想要从中找出一点瑕疵安慰自己!安慰自己能长久的拥有!
其实若是注定要失去的情人,就算你再不喜欢,也还是会失去~注定要弄丢的东西,就算是一块满是瑕疵的破砖头,该丢还是会丢!
热恋的岁月这样的念头始终折磨着我,一边是不安,一边是诱惑,任是谁都会在这中间游弋徘徊,却心甘情愿!我不敢问燕炀我们的未来,是真的不敢~他也从不说起!也许是真的不想说吧~
直到今天我才恍惚明白,我们都是爱浪漫的人,只有瞬间的领悟,却要用它去驱散一生的哀愁,真的,真的,有点强人所难了!
燕炀
彼时,我刚刚大三,年华流逝之于我来说,已经渐渐露出了端倪!
我是一个公式化的男人,什么事情一旦习惯,就很难再做什么改变,我喜欢橙色T-恤,因为我喜欢荷兰队,我喜欢矿泉水,因为我习惯了无味的生活,我讨厌前锋,因为我不想一眼望去全是对手,623阶梯教室倒数第七排第四个座位正好可以看见路边的书报亭,因为我习惯下马哲课去买一份当天的《体坛周报》。
在我难得开口唱歌的第四天,如果不是遇见林夕,我想这一天跟以往或以后的任何一个踢完球的黄昏没有什么不同!我拽下T-恤,看见一个女生站在场边,裙子很漂亮,身材也不错,我对女人有着天生的好感!所以我决不允许一个女人在一大堆男人面前丢人!本着帮忙也可以顺手占便宜的原则,我走过去狠狠地抱住她!呵呵,她在我怀里很乖,没有挣扎,没有反抗!如果她是我的情人,那么她的身高我很满意!
拉着她快步移动到一个“阴暗背风的角落”看着她需要我的庇护,我油然而生一种满足感,那让我觉得自己对与她还是很重要的!就在我转过身,苦思冥想下一步如何跟这个傻丫头套近乎的时候,她却意外地说出了我都不敢相信的话:“我挺喜欢你的!”这句话省去了我很多麻烦!如果她是我的情人,那么她的善解人意我很满意!
之后的事情顺理成章,相知相爱,然后同居!
她是一个标准的小女人,杀入我生活的第一天就把我的房间搞了个天翻地覆,我戏称她为---日本鬼子!因为不喜欢收拾房间,我的东西少之又少,能精简的都被我精简了。“鬼子”的到来,让我第一次发现三居室也没有多大!
她将我的起居照顾的稳妥有致,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一个好情人,当我发现被打的一团乱的不只是我的房间,还有我的生活时,我有些无法忍受,每每到了爆发的边缘,她总能恰到好处的做出一大桌美味来弥补我,让我不禁感叹:上帝给我的肋骨,也许就是她了!
一边是难得寻着的女人,算是下得了厨房,出得了厅堂!一边是自己必须改变的诸多习惯!我想哈姆雷特一样不断的问:“共生还是独居?这是个问题!”面对这些,谁都会踌躇不定!难以果断的倾向哪一边!
我不敢提及以后将来,身为一个男人,我平生第一次对责任产生了恐惧!幸而她也没有问起!也许也是不想问吧!
事到如今,我才发现自己是一个很自私的人,她并没有错,只是我不能容忍任何人改变我,哪怕是要共度一生的伴侣!
爱浪漫的人,也许就是孤绝骄傲的另一种诠释!只是当时我没有发现!真的没有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