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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个预收求收藏呀《狼女与结巴王爷》。
一句话简介:王爷是我的口粮!
端王沈煜颜如宋玉,拥有天人之姿,性格却少言寡语清心寡欲,是城中闺阁女子倾慕不得的天山雪莲。
一日他被仇家暗算,身负重伤逃到一座荒山野岭,命若悬丝之际被一狼女所救。
第一日狼女叼着一只新鲜的活鸡回来,刚松口鸡就跑了。
第二日叼着一条晕过去的鱼,贴心的放在他嘴边。
见他不吃,第三日又叼着一团草回来给他,眼中还带着些许怜悯??
……
他想告诉她那些东西自己吃不了,不用再费心思,但一想到自己口齿不利的隐疾,便默默闭嘴,阖眼不看她。狼女只会嗷呜嗷呜叫,最终独自离去。
直到一日,狼女眼放红光、猛扑上来咬住他的脖子,这时沈煜才发现,她似乎把自己当做了备用口粮……
后面察觉仇家寻来,他撑着重伤逃跑,回到王府养伤时第一件事便是让人去找那狼女,可寻了好久都没找到。
直到有一日他在万花楼看到熟悉的眼睛,震碎了太师椅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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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锦一开始是无名无姓的,是沈煜给她起了名——阿锦。
断文识字后她偷偷查了典籍。
“别来锦字终难偶。”
原来锦是犹锦书、情书的意思。
(诗句源自于宋代柳永,《曲玉管·陇首云飞》)
于是便跑去跟沈煜说自己要和他一个姓。
沈煜,沈锦。
在她心里,世上没有比这两个名字更甜的情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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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剧场。
下午学堂放课休息期间,阿锦端着一碗刚送来的冰镇冷元子,喜滋滋的往外走去,谁知刚踏出门槛,瓷碗便被飞速闪过的人影扣翻在地。
沈煜赶到学堂时便见阿锦蹲在树下哭的双眼通红,且一把扑进他怀里,抽泣着大声告状。
“坏蛋!阿锦的碗……碗……被扣翻了!元子阿锦一口都没吃上!”
沈煜抬眼去看,只看到满地狼藉,以及两位被打的鼻青脸肿的捣蛋鬼。
二:
一日阿锦从学堂回来,饭也不吃,啃着毛笔眉头紧蹙,一副甚是为难的模样。
沈煜看向她边儿上的侍卫。
身兼两职帮她提书包的侍卫:“夫子布置作业,让家长听写三字经前几句。”
第二日阿锦胸有成竹的给夫子交上,却没注意到夫子渐渐变黑的脸。
那纸上赫然写着叠句:人人之之初,性本本本善。
“阿锦同学,你是患有口吃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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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初相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