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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绯色 ...

  •   菁州,本是个不起眼的南方小镇,三年前却因一家叫胭脂斋的小店忽然繁华起来。胭脂斋,不是卖胭脂的,是卖糖果。不要问糖果店为什么起名叫胭脂。事实上凡是和胭脂有关的事物都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各种口味的糖果,做成相应水果的形状、颜色,一颗颗晶莹的像水晶。什么?你们没见过水晶?那就去看胭脂斋的糖果吧。胭脂斋的糖果不但好看,口味也甜而不腻。不止小孩子,连大人都爱不释口。胭脂斋出名,不仅仅因为糖果好吃,还因为这些好吃的糖果每天都限量出售。每天每种口味只卖1000颗,每个人每种口味最多只能买10颗,无论你多出多少钱都不多卖。当然,总有些外地人不讲规矩,因为买不到糖而打架闹事。也不看看,一帮大人为了糖果打架,能看吗?可胭脂斋的伙计们看似和蔼可亲,和可都身怀绝技,闹事的人,除了被打的五颜六色,还会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再也买不到胭脂斋的糖果。所以一时之间,拥有一颗胭脂斋的糖果,成为达官贵人身份的象征,更是所有小孩子们的美梦。

      菁州的中心有一个小静湖,湖心有座胭脂岛,岛上有个胭脂庄,胭脂庄的主人当然就是胭脂斋的老板。绯瑟,胭脂庄的主人,年仅二十一的他在三年前忽然出现在菁州,买下了湖心岛,命名为胭脂,然后开了闻名全国的胭脂斋。你千万别误会这个绯瑟是什么青年才俊。整个胭脂斋,绯瑟除了参与创建时的命名和糖果的创意,之后的经营管理都是胭脂庄的管家,绯弘,一手操办的。而说起绯瑟,菁州的男人都摇头,女人都掩面。掩面做什么?当然是哭啊!话说这个绯瑟,明明是名男子,却长着一张祸国殃民的脸。当然,在这个南方的小城,祸国是不可能,可是殃民却难免。尤其那一双大大的桃花眼,迷倒镇上上至70岁老奶奶下至3岁女童一片。可这个绯瑟四处留情却是个风流种子,不接受任何一个少女的芳心,害的无数少女为他伤心断肠。胭脂庄里还住着一个薛神医。传闻,这薛神医原是大内宫廷里的御医,不知为何会出现在胭脂庄,成了绯瑟的私人医生。话说天不怕地不怕的绯瑟最怕的就是这薛神医。为什么?因为这薛神医的至理名言是,你不听话,我用药膳虐死你!其实薛神医的恶魔形象只存在在绯瑟的心中,在菁州人的眼里,薛神医可是天神下凡,活菩萨转世。因为薛神医每月都会到镇子上义诊三天,不但不收钱还医术高明,三年中,菁州城里别说病人,连只病猫病狗都没有。

      草长莺飞二月天,在温暖的南方,百花陆陆续续的开始绽放,胭脂岛上也陆陆续续的开出红色的野花。被关在家里一个冬天的绯瑟,终于获得了薛神医的特赦,准许白天去镇子上。不过,天黑前必须回来。毕竟还是二月的天,夜里还是很凉的。这个绯瑟吸引众多美眉的另一点就是体弱,让女人们母性大发。
      一路哼着小曲,磕着瓜子,绯瑟晃悠悠的走过胭脂斋。胭脂斋的门口正排着长队。
      “小三儿,我们家生意还这么好啊。”
      “是,少爷。”跟在绯瑟身后一个身材魁梧的男人回答道。这么一个大男人被叫做小三儿,也不觉得难为情?
      “生意总这么好怎么行呢?……我们开分店吧!”绯瑟星星眼。
      “这个您和弘管家商量。”绯三知道,弘叔又要忙了。
      又走了会,“小三儿,我渴。”扔掉已经空了的瓜子袋,绯瑟可怜巴巴的看着绯三。
      “您吃太多瓜子了,少爷。”绯三无奈,要是让薛先生知道,肯定又要骂了。绯瑟不能吃太过油腻或口味重的东西。
      “那是因为在家,薛老头都不让我吃。”绯瑟狡辩。
      “……”绯三无语。
      找了家茶楼,要了壶上好的龙井和几样招牌糕点。绯瑟坐在临窗的位置,一边喝茶,一边看着窗外枝头冒出的花骨朵。
      “小三儿,新鲜水果什么时候上市啊?”
      “要等到5月,少爷。”
      “好想吃香蕉哦好想吃芒果哦好想吃荔枝哦……”
      “……”为什么和少爷在一起总是这么无语。
      “小三儿,我们开家店卖水果干好不好?”
      “水果干?”是什么,没听过。
      “啊,你们不知道水果干?”绯瑟的眼睛又变成星星状,商机啊商机,“就是把水果晒成干,可是长久保存,那样,每个季节都有水果吃了!”
      “少爷回去和弘管家商量下吧。”好吧 ,不得不承认,其实少爷也不是一无是处。
      “哇,小三儿,我要变有钱人了!”
      “……”少爷,您本来就是有钱人。

      不知不觉就夕阳西下了,风中已有了凉意。小三拿出一件披风,披在绯瑟身上,“少爷,天晚了,回家吧。”
      “唉,怎么天黑的这么快啊。”绯瑟大大的桃花眼中满是失望。不过薛神医的话不可不听。绯瑟心不甘情不愿的跟着绯三走下茶楼。
      “哟,绯少爷这么早就走了,是赶着去万花楼吧。”店小二看两人从楼上下来忙招呼着,“也是,今天可是选花魁的日子,绯少爷怎么能错过。”小二拍着马屁。菁州城谁人不知这风流绯少最喜欢看美女。
      原来今天选花魁啊!要不是被那老头禁足,我堂堂风流绯少怎么会不知道这个消息。腹诽完的绯瑟转着大大的桃花眼,想脱身之法。

      “小三儿~”第一招,装可怜。
      “少爷,天不早了,快走吧。”无视那惹人怜爱充满祈求的小脸,冰山脸绯三无情的催促。
      耷拉着脑袋,以龟速慢慢前行的绯瑟,忽然惨叫一声,然后捂着肚子蹲在地上,“呜呜,小三,我肚子好痛!”第二招,装病。
      “少爷!你怎么了!”一个箭步赶上前,扶起蹲在地上的绯瑟,绯三冰山般的脸上难得的露出紧张神色。
      “呜,我好像吃坏肚子了。”
      “……”绯三再次无语,扶着绯瑟回去茶馆,往屋后的茅厕去。

      半个时辰之后,茶馆后院的茅厕。
      “小三儿,你还在吗?”
      “我在,少爷”
      啊啊啊,这个木头,怎么还守在外面啊,不嫌臭吗。呜,脚都要蹲麻了。
      又过了半个时辰……
      “小三儿……”绯瑟的声音已经有气无力。
      “是,少爷。”
      “你,进来,扶下我。”
      “……是,少爷。”
      蹲的腿软脚软的绯瑟被扶出来后就赖在地上不肯动了,绯三无奈,只好把他打横抱起来,用披风包裹好,准备展开轻功飞回岛上。
      这时绯三忽然觉得颈后一痛,暗叫一声糟糕,便失去了知觉。
      因为绯三的晕倒而摔在地上的绯瑟,收起手上的银针,一手按着酸麻的双腿,一手揉着摔疼的屁股,一瘸一拐的向万花楼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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