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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12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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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子上发生的事儿总是传得飞快。
不出一天功夫,沈岭要成亲的消息,就像一阵狂风似的刮遍镇上的每个角落。
沈家办喜事,在大部分人看来,那就是天方夜谭。
以往也不是没人想过与沈家结亲、招沈岭为婿的事儿,然而有此想法的人,往往才一提出来,就会看到媒人倍感可惜的表情,跟着还要叹上长长的一声气。
这些媒人大多都会先说:
“沈家祖上也算是阔过,现在的日子却过成这样,实在是太可惜了……”
然后又说:
“……是,小沈郎君的确生了一副万人难及的好模样,人也仗义,可论起成家过日子,家底儿、家中人是如何相处,那才是首先该考虑的;
至于什么模样好、人仗义这些虚的东西,又不能当饭吃,难道你愿意让家里的女儿嫁进这样的人家,过堵心的苦日子?”
“……天哪,你还真不知道?沈家一穷二白不说,沈岭那个爹,有倒好像不如没有似的——”
“他小的时候没了阿娘,他爹不拿他当回事儿,还嫌他是个累赘,几次三番把他扔在外头不闻不问。
后来有一次,他爹因为吃醉了酒,没留神灯烛,等别人发现的时候,他家房子都已经烧的只剩下点儿地基了!
亏着他阿姐心善,就算嫁人了也坚持把他带在身边养着,才没让他小小年纪就夭折了去,所以沈岭一直到现在,都是和他阿姐、姐夫一起生活。”
“……不不不,这些其实也算不得什么,男儿成家立业,便真到了要成亲的时候,怎么着也能盖出一间房子来;
但要命的就是这沈家大娘,自打她前些年小产过以后,身子骨一直就不好,四季里得生三季大病,每次都能要去半条命,他们家中的积蓄几乎都换了药给沈家大娘吃。”
“还有那沈老爹,自打这些年上了年纪,也不再像年轻时候那样到处跑了,动不动就回来住着,不光什么也不干,没事儿总添乱,吆五喝六的让这姐弟两个伺候他,还逼着沈岭把他欠下的酒钱全给添上。”
“……你仔细想想,要是新媳妇进门,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伺候病弱的阿姐上,时不时还得和那么一个公爹生活在一起,这日子过得还能舒心了吗?”
一般像这样一番苦口婆心的话劝下来,女方家里就算再有什么心思,这会儿也全都没了。
他们说到底不过是寻常百姓,没那个实力收拾这么大一个烂摊子,之后也只好跟着唏嘘一声,此事绝口不提。
没想到如今,沈家竟然这么突然的办起亲事来了!
倒是不知,那敢与沈岭成亲的,究竟是哪家的女郎?
“听说是个从外地来的商女,家里与沈家有些故交,专门来投奔沈家的。”
“……那商女手里是真的有钱,与沈岭的亲事一定,她就让身边人到镇上去赁了一套大宅子,预备成亲以后住着,还专门到绥远城去置办了不少好家具回来。她自己这几日就暂住在承华宫里,只等着成亲那天从承华宫出门子。”
与沈家只有一墙之隔的王阿婆,趁着出来买菜的功夫,顺便把自己知道的事儿竹筒倒豆子似的全给大伙讲出来:
“你们道这里面有个什么缘故?
这话是沈家妹子和我说的,她说那孩子家里早先和沈家祖上是故交,两家原本就商议着将来给底下的孩子凑一桩亲事,后来是因为沈家败落了,沈老爹又三天两头的不见影儿、不拿事儿,这一层关系才断了。
如今那孩子家里遭了事,举目无亲的,这才听了家中忠仆的指引,一路千难万险的找过来。她进城找到到沈家去的时候都快半夜了——
我家老头子起夜出去正看着,隐约还听到他们说什么亲事,立马就回来和我说,我出去跟着一看,诶呦呦!”
王阿婆激动的把两只手一合,“那小娘子长得实在是太俊了!就跟那画儿上的神仙似的!”
其他人一听这话,有羡慕的,在一旁不住地感慨,“沈家这也算是祖宗保佑,从天上掉下来一个这么好的媳妇给他!哎、我家怎么就没有个这样的故交呢……”
……
这桩喜事突如其来,就连兰执、卢虎他们几个对其中的隐情也不是特别清楚,纷纷趁着手上没有差事的空档,再次来找沈岭。
“沈岭!”
兰执从后面追上正要往队主家中请假的沈岭,胳膊一伸,大剌剌搭住他的肩膀,“这事儿真的是真的吗?”
虽然他们早在第一时间就已经听沈岭说过此事,也答应这两日好好替他操持一番,到结亲那天当他的傧相,可他们还是按捺不住好奇,想多从沈岭嘴里听听具体的经过。
“哎,对了,你先别去皮家了,”兰执突然想起来一件事,“皮家现在应该只有他儿子皮邱在,知道是你有事儿,他肯定要难为你。”
沈岭问:“皮保贵呢?”
皮保贵这个队主当得极其轻松,基本上除了需要他出来装装面子的日子,其它时候就窝在府里花天酒地,乍一听到他不在府中,沈岭倒还有些诧异。
兰执答:“他去绥远城了。我刚过来的时候,听一个衙差说,从洛阳来了几个骑都尉,拿的是兵部签的文书,不知是要来咱们镇上干什么。府衙里现在正收拾空院子给他们当住处呢,县令也急三火四的派了皮保贵去绥远城接人,这一来一回,估计皮保贵最快也要等晚上才能回来。”
沈岭听到这话,点点头。
话是这么说,不过皮家还是要去一趟的,他先把自己的来意与皮家管事说明,确保即使皮保贵今天晚上赶不回来,隔天也能有人替他转达。
沈岭今天休沐,却一直都没闲着,从皮家出来,马不停蹄的就要去成衣店去量尺寸。
他成亲的日子急,衣服来不及做,只能先找些合适的成衣,最后按照他的尺寸稍加修改。
他在量尺寸的时候,兰执几个等在帘子外面,闲不住,就又隔着帘子和他说话。
“哎……你说你、你怎么突然就成亲了呢?”
卢虎跟在兰执后头也叹一声,“等你成了亲,我们这些兄弟是不是就不能像以前那样,和你想聚就聚了……”
卢豹来来回回看摆在桌子上由沈岭继续挑选的喜服,一迭声的朝帘子里问,“沈阿兄,和你成亲的那位小娘子姓什么啊?哪里人士?你们两个到底是怎么说成亲这事儿的?”
现在镇子上对沈岭是如何有了媳妇的事儿,传得是有模有样,光是听那些说辞,竟像是比沈岭本人还要了解。
他们几个都是打小就与沈岭玩在一块的,清楚沈岭的脾气,也知道沈家的难处,因而实在是想不出来,究竟是什么样的小娘子,能这么快就定下与沈岭成亲。
“我说卢二啊。”
不过还没等沈岭开口,兰执忽然拖长了声音,引得卢豹满是狐疑的回头。
就见兰执自己独占一条长凳,翘起一条腿搭在上面,他原本正将目光落在那些喜服的刺绣上,听到这话,一脸嫌弃的抬起头,看着卢豹,“你这问法,就连府衙里的户曹都不会这么问,我要是沈岭,我就不告诉你。”
“那还能怎么问?”卢豹想不通。
兰执清了清嗓子,还特地把支在长凳上的那条腿放下来,坐直了身子,煞有介事地道,“这里面可是有学问的,你得这么说——”
沈岭在里面听着外面几人的对话,思绪慢慢飘远。
她说自己名唤王琅,一直住在富庶的琅琊。
她家中是商户,当初来武承镇,也是因为她父亲要到附近去做一笔生意,顺路在附近考察一番。
她同他说,只因家中生意越做越大,到后来竟引来了族中觊觎,她父亲被族人暗害,自此下落不明;那些人担心事情败露,还要对她下手,幸得家中忠仆掩护,她才能侥幸逃脱。
她不甘心家业就此落在旁人之手,立誓要代父夺回来。然而以她一人之力,又难以与他们抗衡,只能迂回图之。
想到这里,沈岭有些惆怅的想:
如果不是她家中突逢巨变,她是怎么也不会再出现在武承镇这种边陲小镇的吧。
其实他自己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会答应她。
只是觉得,像她那般美好的女子,不该遭遇那等飞来横祸。
她的家业被些狼心狗肺的东西抢了,她一人之力微薄,需要一个帮手,那他就帮她完成心愿。
她需要一个掩人耳目的身份,借成亲当掩护,那他就配合她。
至于这些因由,也不必对旁人说,他只要自己心里清楚,他认她这个朋友,朋友有难,他自然要全力相助!
“……沈岭!沈岭啊!”
兰执又在帘子外面鬼叫,“你是高兴得聋了吗?什么都听不见了吗?”
沈岭回过神,又见给他量尺寸的店老板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伸手指了指帘子外头,还专门加大了点儿音量,放慢了些语速,看起来,就像是在帮助像他这种因为即将成亲而欢喜傻了的新郎官,理解话里的意思。
店老板对他重复,“尺寸已经量好了,外面那几位郎君是在问你,什么时候出去?”
沈岭下意识看向店老板用来记录尺寸的簿子,“这么快就量好了?”
“小沈郎君,”店老板看起来更加无奈了,“早就量好了,你还是快出去看看要改哪一套吧。”
在成衣的基础上重新改尺寸,虽然简单,但也耗时,等到最后全都定下来,也过去了小半天。
出来时已是午后,几个人随便找了一处小食摊,要了几样东西。
吃饭的时候,沈岭将他们想知道的事,拣了几句简单的说了。
“原来她竟然是当年那个妹子……”
卢虎震惊的连眼睛都睁大了一圈,虽然当年那件事距离现在已经过去许久,他也差不多忘记了那个小女郎的模样,但那件事却始终记在心里。
如果不是那个小女郎专程追去县衙,当面证实他们的清白,使县令改了主意,让他们协助府衙捉拿拐子,他们后来也抓不到那群可恶的拐子,让镇上重归平静。
“天哪,那可是乌骓马啊……”
兰执在最初感慨过造化弄人以后,又把重点落在了这一大份资产上面,“沈岭,你上辈子究竟做了多少好事儿,如今才能等到这么好的媳妇!你现在又有宅子又有马,也算是镇子上的富户了,哪天等皮保贵蹬了腿儿,他那个位置,保准儿得你来坐!”
“我支持沈阿兄当队主!”卢豹跟着道,“沈阿兄的为人,我们都是知道的,跟着沈阿兄混,肯定有好果子吃!”
沈岭抬手就给了卢豹一个栗暴,“好果子吃?那话是这么用的吗?”
之后又正色道,“你们都听好了啊,宅子和马那都是人家的,我只是沾了点儿光,你们嘴里都给我有个把门儿的,别出去给老子胡说。”
“知道、知道,”兰执端起面汤碗,和沈岭端着的那碗碰了碰,“新郎官,等成亲以后,可别忘了我们这群兄弟啊。”
“少放屁。”沈岭拿面汤碗撞回去。
两只粗瓷碗“砰”的一下撞在一起,面汤与面汤溅到一起,倒是溅出了浊酒的架势。
兰执端着手里的面汤碗,神色突然变得极其复杂,嘴角还抽搐两下,只觉得眼眶发酸。
“真他娘的怪!”
他笑骂一声,“你只是要成亲了,又不是再也不出来了,老子为什么突然这么想哭?”
……
小食摊上推碗换碗,承华宫里又是另一番景象。
置办的东西都已经收进了新赁的宅子,如今那边的事宜是云青和沈家大娘在一起操持。
云竹捧着一身新改好的喜服进来,面上虽带着喜色,更多的却是笼着的一层忧色。
“怎么了?”虞欢见状,问。
“这些对公主来说,太寒酸了。”
“不过是权宜而已,”虞欢将喜服拿过来,展开,露出上面绣着的一小片鸳鸯,她以指腹在上面轻抚几下,“这绣的不是也很好看吗。”
云竹还是觉得难过,她回想起这一路的艰险,还有离宫时,宫中那地狱一般的情形,只觉得从前的种种如梦。
“公主本该嫁给一位盖世英雄的——”
大燕的琅琊公主,曾以巾帼之身,品评天下之士。
若招驸马,自是当世豪杰,又岂是那等乡野凡夫所能及?
然而虞欢却不以为意,只看着针脚虽粗,但同样用心的绣纹,记忆里跟着浮起一幕,是当初沈岭在平息京中叛乱,获封高位后,踩着一路明刀暗箭,仍谈笑自若的样子。
“焉知他不是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