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送礼 ...

  •   荣大公子还不算吝啬,给了我一座小院子,还配了两个丫鬟,一个叫翠儿,一个叫兰兰。真是的,拜他所赐吃了顿牢饭,也拜他所赐,当一回小姐。当然,也是个大笼子里的小姐,无身自由可说,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读书。
      唉,我放下手中的书籍,叹一声无聊。书籍其实是一项奢侈品,要知道,现在的书籍都是手抄的。但是对我来说,这样的书完全不够看。毛笔字写得那么大,一页根本就没有多少个字,我耐心又不好,翻得烦,没怎么看得懂那意思,不求甚解,一本书一下就看完了。有点茫然,也不知道洛华现在怎么样了。我如今身处这个地方,是走时留,我都打不定主意。如果要走,又该如何走,真是一团浆糊,像我这样懒惰的人,哪里是思考这些个人生将来的料。
      昨天见了敖若瑾一面,丫对我摆足了架子,一句台词也没有,就是一个臭屁地眼神,外加一份自以为是的恩赐——一对金手镯。说实在的,手镯是打的很漂亮,但是我喜欢它的地方则是在于,它是金子,值钱。看,我就是这么没有情趣。所以我看到它的第一眼说的不是“好漂亮”,而是“呜啊,金子啊!”因而得来了一个大白眼。也不知道这对金手镯是荣大公子对之前的事情表示歉意以改善上下属的关系呢,还是为了拿到智力题答案而给予的奖励。
      本想拍两个马屁以求能改善我的伙食条件,不过人家只给了我一个后脑勺,也只得作罢。
      “翠儿,今天的早饭能不能弄得早一点,好饿啊!”我大呼。
      翠儿脸圆圆的,眼睛大大的,满脸的机灵:“小姐,您要是饿了可以尝尝我做的糕点,您等着啊。”
      每次听到叫我小姐我就一身鸡皮,不过我也从来不去在意这种小事情。小姑特勤快,还没等我说不,一溜烟就跑出去了。一会儿就端来了一盘子点心。其实我想说,不用了,我不喜欢吃甜食,不过看到小姑娘亮晶晶的眼神,拒绝的话就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小姐,好处吧。”
      即使我还没有吃,光是看到她的眼睛,我也不得不点头。一股清香的桂花味在唇齿间渗开,很是香甜。糕点是好糕点,只可惜,我真的不爱吃这种甜甜的东西。
      “小姐,王爷送东西来了。”兰兰兴冲冲地从外面跑回来,手里捧着一摞衣物。
      哦,对了,荣大公子如今已承袭其父爵位,应该叫做荣王了。
      我意兴阑珊地接过,懒懒翻了翻,切,都什么跟什么啊,送人东西也不说送个好的。这分明是些小厮婢女的服装嘛,也不是什么值钱的货物。
      “公子说让你梳好头就过去。”
      听听,这叫什么话,感情是他敖若瑾的小妾似是,还梳好头就过去。
      拉扯了一阵子,头上不知道摸了几曾头油,连脸上都涂了一曾又一层的粉。
      “小姐,你的眉毛真英气。”
      “小姐,你的头发真滑。”
      “小姐,你的皮肤真好。”
      “小姐……”
      “得!”我打断她:“拍马屁我也没有打赏的啊,我很穷的。”
      “小姐,”兰兰里面委屈的垂下头,双眼通红,“我说的是实话啊!”
      我立马在她的眼泪中败下阵来:“是是,你说的对,我的错,小姐的错。”
      我知道我长得怎么样,如果这现代,我这种长相还是很吃香的,英气中带着散懒,头发又之又顺,又黑又亮。不过这个时代的话,那就有点男人婆了。
      打扮完到老板那里供他评头论足了一番,人家也没有什么意见,很装模作样地挥挥手,就把我赶到方简真的洗砚别院。
      我看到方简真的时候,他在画画。我一直觉得画水墨画的人有种君子的风范,外在是风,内在是骨,风格高洁,超凡脱俗。方简真给人的直观感觉就是这样,就算我明知道此人是只狐狸,但是只要一见到他,这种感觉就油然而生。
      “飞舞姑娘觉得我这副《春晓》如何。”
      说实在,方简真说话很好听,不缓不急,从容淡定。抛开其他不论,我还是很喜欢听他说话的。
      “不错啊!”
      “如何不错?”
      我老实讪笑:“不太懂画。”
      他笑道:“既然不懂,如何说是不错呢?”
      我无奈苦笑:“首先,我好歹得卖你点面子吧,我是把你的画批得一文不值得,那你脸面上多过不去啊!”
      他抬头看我一眼,嘴角微微地翘了起来,斜斜地瞥了我一眼。看到他的眼神我就知道我最后感性一点:“更何况,用心做出的画又怎么可能不好呢?我虽不懂画技,不懂画色,但我懂得理念,只有能体现作者理念的画,才能是好画。”
      “那——它的理念又是什么呢?”
      我暗自叹气。大哥啊,我口才不是每时都那么好,闹经每时都那么溜的好不好。
      “理念啊,理念这种东西就是啊,他啊,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我绞尽脑汁地编,就跟编上课迟到的理由一样,“对,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啊。如果非要说出什么来的话,他应该是,应该感到吧。对,感到,流泪也好,高兴也好,厌恶也好,总之,就是一个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等。”
      他落下最后一笔,似笑非笑地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接着又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
      “我需要你跟我出席今天晚上孔大人的生辰宴。”
      我看了看身上的衣服,自嘲地笑笑:“你可以跟其他人介绍说我是你的下人,或者干脆根本不介绍。”
      他居然笑了一下:“我正有此意。”
      我本想砸死他,但是好歹他也算我的领导,官大一级压死人,于是也只能等YY一下而已。
      那副刚刚画完的画只是稍微装裱了一下就装进一个精美的匣子里面,看上去是打算送礼用的。
      “你这个荣王府第一谋臣的礼物就是这个?”丫你也太抠门了吧。
      “那你觉得应该送什么?”他反问。
      我两手一摊,挑了一下眉:“是你送礼又不是我送礼。
      坐着马车一路咯吱咯吱地挪,街上的景色依旧,人多了些,可惜多的都是些乞丐。我心里有些不舒服:“这些日子怎么那么多乞讨的人,难道最近哪里又有天灾?”
      方简真微笑地看着我,眼睛里面却无丝毫笑意:“又岂止是天灾那么简单?”
      我望向他,一时无语。他转过身看向街道,那一刻,他的侧影,看上去是那么的寂寞。
      穿过了好几条街,这边是贵族区,早就不见了乞丐走卒的影子。马车在一栋堂皇富丽的大门前停下,门匾上的字我只认识一个,不过就算是用猜,也能猜出是那位孔大人的府邸了。
      我才刚递上拜帖,门口那衣着华贵的公子就眼睛一亮,笑容都灿烂了几分:“原来是方先生驾到,请恕伯儒有失远迎。”
      这位贵公子笑容可掬,态度恭谦,亲迎亲送,明显看出对待方简真的态度与众不同。看来方简真面子不小,或者是荣王面子够大,连我这个随从也分到了一副次席。正居方简直后侧。之前在马车上方简真给我恶补了一下朝中知识,方知道,这位孔大人今年刚刚四十,姓孔,名博闻,出世大族,如今官拜兵部中枢院督,乃是兵部的最高指挥官了,当得上德高望重,是真正的位高权重者。自然了,也就是所有官员巴结的对象。
      我开始以为摆宴应该是几个大圆桌,一桌桌的那样,结果是我太土了。真正的贵族,他的宴会是有着森严地阶层分类的。主人坐最上首,侧席空置,如有位更尊者到,主人移侧席,主席留给位最尊这坐。介于主人是皇帝师,这里他最大,所以上首当然是他。主人之下两侧按照官阶高低,关系的远近亲疏等依次而排,搞得跟个上朝似的。
      “唉,刚才送我们进来还一直巴结你巴结得不行的那个美男是谁啊?”我做这他身后十分方便问这种小道消息,不过也不敢期望答案,纯属于无聊。
      方简真的折扇狠狠地敲了一下我扯住他衣袖的手:“你现在是我的下人,注意规矩。”
      我很想拧他一下,不,是狠狠咬他一口。这个王八蛋,痛死我了!我算是知道哪些个自以为是的公子哥为什么总爱拿把破扇子扮酷了。
      规矩个鬼啊,没看到哪里来了个新鲜的人,这帮就想苍蝇见到肉一样叮过去了,谁还留意到这里啊。
      这里的人我一个也不认识,不过看的出来,想跟方简真打交道的人不少,但真正走上了的人就不多了,能说上几句的就更少了。其实方简真没有官职,就身份而言,还没有坐在他现在这个席位的资格。那个后来到场,头戴紫金冠,腰戴龙纹饰的贵公子这赶完了一群苍蝇后,十分客气地对方简真又是施礼又是问候的。我可不觉得紫金冠和龙纹玉饰是普通的公子哥能戴的。
      主人终于出来了。孔博闻张什么样我完全不注意,我的目光,从一开始,就没有离开过他身边的那个人。
      “……”
      “”“”“”“”
      “……新夫人华又怜……”
      别人了什么我没注意到,只注意到华又怜三个字。方简真的手已经从拉,到拧,再到后来的掐,我才回过神了,甚至没有力气去瞪他,只是冲着他发傻。
      “怎么会这样?”我只不断地重复。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