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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这就是生活 不得不说 ...

  •   不得不说,墨七央小姐一直是我心中的榜样,她跟苏乔的妖孽程度不相上下。

      墨七央打开衣橱,仔细考虑挑选了几件搭配。“叶参参,帮我一个忙。”

      “嗯?”

      “陪我去一个聚会,十分钟后我到楼下接你。”她三两下弄了一下妆,画上细细的黑色眼线,喜欢涂上唇膏然后自然地微笑。习惯地把乌黑的长发盘上去,露出光洁的额头。

      “又是聚会?你不是说,以后坚决不参加吗?”

      “听着,我说不参加,是陌生人的聚会!事情是这样,我妈的表姐从国外刚回来,于是全家人打算搞个家庭聚会,大姨大妈大叔大爷都来,就我一个女孩子,坐在那里多幽怨,所以我要你来陪我。”

      你看七央小姐多欢乐,去哪儿都让人陪,而且每次都找我当坚实的后盾。

      十分钟后,墨七央的自行车准时到达苏乔家楼下。

      我们坐着车,乘着风,一路欣赏沿街风景,风雨无阻地来到了传说中的堂皇酒店。

      卧槽的那个金光闪闪,周围全是宽敞的大地,还有喷泉和花丛,那个貌似在蹲马桶的雕像是怎么一回事?

      走进酒店,服务员带着我们去了一间包房。

      我装很淡定,心里在想着什么都不会从我脸上表现出来。那副画好像很贵的样子,这地毯质地好好,门框边是镀金的吗,就连服务员的制服似乎是纯棉的。

      我们终于停在一间包房的门口,服务员轻轻推开门,当所有目光落在我们身上,原本喧闹的声音戛然而止。

      “妈,我来了。”

      当时的情况,是那样的安静,是那样的不自然。

      你看我我看你,可墨七央的“妈”却迟迟未回应。

      我打量了一遍在座的各位长辈们,从他们的表情上看,说明了一个问题:不明情况。

      ……

      最终,过了许久,我们被盛情招待了。

      原因很狗血,那就是墨小姐变漂亮了,真心闪亮到连亲妈都认不出。

      我坐在墨七央身边,面对着众多的亲戚,于是被问了很多愚蠢的问题——

      你是七央的朋友吗?不,我是来追债的。

      你怎么长这么挫?最近长青春痘了,要是你也长,肯定没我长得好看。

      你今年芳龄了?要比你晚三十年才死,你猜啊!

      这不光问了我好多问题,墨七央也同样被问了。当她被问到有没有男朋友的时候,七央手中的叉子差点儿要戳瞎了我,她镇静地回答道:“还没。”

      墨七央的表姨大拍手掌,“那真是太对了,正巧,我认识了个挺好的男孩子,相貌不差,连你妈都觉得特适合你!”

      噗!

      “噢,我失态了,不好意思。”我捂着嘴巴,赶紧想找个地洞钻下去,“你们继续聊着,我先去下洗手间,处理一下,呵呵……”

      墨七央死不让我丢下她就走,我同情地说:“祝你好运!”然后用力拍了拍她的肩膀。

      在众目睽睽之下,我跌跌撞撞地走出包房。后来我才得知,包房里,其实有洗手间的。

      囧之又囧的我,在厕所门口撞到了一个男人,而且是一个长得好看的男人。他好心地提醒我,“小姐,这里是男洗手间!”

      我了个去,今儿出门绝对是个错误。早知道把我折的幸运星带出来,一不爽踩一个,那种踩扁的感觉,啊,真爽!

      法克,跑题了……

      “恩,1230房,我知道了。”那个男人刚挂断电话,抬起头,我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

      他说话的语气让人觉得好温柔,比起苏大爷那种精神病,我承认,一朵朵粉色的小花在我脑海中飘来飘去。

      1230房,这不是我们的包房么?

      ……

      我立马冲进厕所,把这个消息通报给墨七央小姐,也想顺便调查一下这位帅哥的来头。

      我:有大帅哥出没,我们的包房。

      她:什么?

      我:等一下你就能见到了,先不跟你说,我这就回来!

      她:等等,先别回来!

      我:为什么?

      她:如果我这边发生了什么情况,你好在外面支援我。卧槽,你嘴真灵验,真来了一帅哥诶,我得去应付他了,回见!

      表姨见到他一进来,赶紧向墨七央介绍,“七央,这就是我们跟你说的,他叫文凛,各方面都不错,你们认识一下吧,都认识一下!”

      这种事情到了如今,难道就没有办法躲过去么?

      “你好,文凛先生,我叫墨七央。听说您是一位小说出版公司的主编,果然厉害,很高兴认识您。”七央眼带笑意,面对陌生人一点儿也不生怯。

      “你夸奖了,墨小姐,很高兴认识你。”

      墨七央双手接过文凛的名片,“你竟然是花樱文化的,超有名的,我有一个朋友经常买花樱文化的出版物,如果让她知道你就是主编,估计马上疯了!”

      “我只是主编,我想最主要你朋友还是喜欢某个作者吧。”文凛说着,手机正巧有人打了进来,他接起来,“我现在不想说这些,你的稿子已经警告过许多遍了,就这样。”

      文凛一副狗一样的领导的模样,真心牛逼!

      墨七央瞄准了这个好机会,“你要是忙的,就去吧,我送你出去门口。”她挎上手提包,走到文凛身边。

      “没事的,我今天暂时没什么事情要忙,还有许多时间。”

      “要不,咱们出去喝一杯,我对你们编辑平时的工作很好奇。”她眨眨眼。

      文凛收到墨七央眼神的暗示,“好啊!”

      文凛一身深黑色西装,从小作者一直混到主编的地位,给了他成熟的感觉,还有那让人难以抵抗的笑容,没有人不马上陷入了难以自拔。他们对大家说了声再见,墨七央和他并着肩走,高跟鞋在地上落下一个个清脆的响声,双手随着身体自由摇摆,他们距离很近,走在一起,各种高深莫测得令人不禁去猜想。

      大姨大妈大叔大爷仿佛跟不上年轻人的节奏。“这俩孩子怎么突然就走了?”

      刚走到门口,墨七央立刻扶着旁边的石狮子,无比感激地对文凛说:“谢谢。”

      文凛不地的看着她。

      他站在七央前面,背对着她,“你找了借口出来,为什么?”

      “我对这种事情没有兴趣。”说道,七央又立刻改口,“不好意思啊,我的意思不是针对你。”

      文凛的嘴角泛起一丝微笑,“没事,我自己也这么想的。多一个人在身边,真的没有太多精力去关心。”

      “你是主编,忙也是理所当然的,不过一个人管那么多作者,你是怎么做到的?”

      墨七央和文凛说着说着,开始聊起心里话。

      “我虽然是主编,但是我手下有专门管理作者们的编辑,我们都有不同的工作,各司其职。”文凛边说,堂皇酒店进进出出的人很多,于是他们打算离开。

      路过一间图书馆,一张华丽的花樱文化海报贴在玻璃窗前。他们对着海报站了一会儿,墨七央走进图书馆,文凛跟随其后。

      文凛的出现引来不少骚动,小女生呆呆的盯着他,又害羞得不敢直接看他。

      “糟糕!”

      她完全把叶参参给遗忘了。

      ……

      我苦逼地蹲在厕所的一个角落,傻傻地等待着七央的回音,看着手机,一遍又一遍,始终没有回复。

      有新消息!

      她:那个,我有事先走了,我怕你找不到回去的路,我已经告诉苏乔让他来接你。一个劲爆的消息,那个帅哥,叫文凛,他是花樱文化的主编哦!

      主编!

      他是主编!

      尼玛,我坚决要做写手有木有!

      苏大爷让我在门口等他,不一会儿,一辆灰白色的车停在我眼前。

      “上车。”苏大爷喊了我一声。

      ……

      寒冷的冬天匆匆过去了,春天即将到来之时,万物复苏,就连属于我的春天,也慢慢发芽了。

      这种天气,偶尔下雨,我窝在家里看着日历数日子。

      如今三月,日子居然已经过两个多月了。

      这两个多月我也有好几次见过文凛,并且,我感觉,文凛特合我胃口!

      于是,我就把花樱文化当目标。在家的日子,每天都坐在电脑前,对着空白的文档,傻逼似的,凭空臆想一些狗屁人物,设定他们的背景,然后让他们一问一答,一答一问,一问一答……

      这,就是写手的生活。

      旁人都认为我活得很无聊,可你无法理解一天下来俺们这些小写手收获的一万几千字的成就感。

      一天码字结束后,我都会使劲儿捶胸,激动的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赶脚就像老子今天终于干了一件大事儿的样子。

      我学会了:This-is-life.

      新手免不了坑坑洼洼,自然的,我想到了文凛,花樱文化的主编,也许他能帮我。

      墨七央二话不说帮我约了文凛见面。

      一想到明天要跟文凛单独见面,近距离说话,近距离触摸,这种柔软的少女心思就被苏大爷狠狠地鄙视了。

      哼,鄙视吧!妒忌吧!等我的春天里和我的王子手牵手漫步之时,你还是一条单身的猥琐抠脚大汉!

      约会就在明天中午,欢迎围观,有种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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