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个知识,财产继承制
私有制下财产继承在不同时代是不同的,第一阶段是儿女都能继承,大概率是按人头一人一份(分多分少取决于家长爱你几分,但一定有一份)。
第二阶段是舅甥继承制,外甥,可能还有外甥女继承财产,一人一份。
第三阶段,儿女继承财产,也可能女儿不再分,只是儿子继承,一个儿子一份——女儿有嫁妆?平民百姓嫁女是没嫁妆的,有嫁妆的是大户,但你确定那嫁妆是给女儿的?而不是两个家族借彩礼与嫁妆之名进行资源互换?类比的话,大概就是现代社会,两家公司联姻时互相交换股份。远古点的版本就是,西周,姬姜联姻,姜姓要怎么相信,自己跟着姬姓一起造反,失败了就会全族被商纣王当人祭,成功后姬姓不会过河拆桥?最好的办法自然是,联姻的时候互换资源,我的利益有一部分是你的,我倒霉,你也会受到损失,而我的女儿在你的家族中拥有实权(予有乱臣十人中邑姜被姬发和姜子牙等功臣放在一起,西周也没人发表反对意见,说明邑姜有实权),而我女儿会不会被废,取决于我在不在(总不能取决于丈夫的爱),那么,当你过河拆桥,而我悲剧时,我的女儿必定会为了不死亡而奋起反抗,这个时候,联姻时互换给她的资源将是她的捅向你的利刃,你就算不死也得大出血。
总结,沉没成本会让你在想过河拆桥时三思——这也是周朝时的一大特色,和亲的公主对故国比对儿子还有感情,秦穆公的妻子伯姬为了让他放了晋惠公,不惜用太子的命威胁他,要么放人,要么我带着你的太子一起死。
第三阶段是妻生的大儿子继承七成财产,妻生的次子三子等儿子,以及妾和外室生的儿子,一起分剩下的三成——当然,因为妻和妾的出身不同,如果亲妈有钱,可以再分到一份,比兄弟的财产多。但前提是你妈不是西汉窦太后那种,窦太后因为大儿子是汉景帝,小儿子是梁王,于是把自己积累了一辈子的财产都给了不是皇帝也不是诸侯王的馆陶公主,而不是公平的儿子女儿一人一份——这个阶段,大儿子的财产是有保障的,余子们就,还是西汉,有个诸侯王强取豪夺了无数财富,富可敌国,但他有三十多个儿子,在世子分成七成后,剩下的三十几个儿子一起分,分的时候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努力多分一点,于是,有儿子分到的财产少得可怜,生活穷困。
第四阶段,大概是儿子们最幸福的阶段,现代社会强制一夫一妻,一般就一个儿子,可以继承十成(一定概率还能继承卖姐姐的彩礼),赚翻了。
以上是主流,因为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时间和空间尺度大了,就算是财产继承制也会被人玩出花。
比如盎撒,盎撒因为继承了罗马人的合伙人婚姻制度,子女数量太少,因此儿女都有继承权,但王储继承大头,其它孩子分小头,甚至啥都继承不到,被送去出家(虽然出家后也可以生私生子,但私生子没继承权,就算你有儿有女,你的财产继承人也是你的侄子侄女)。
而另一方面,女儿虽然有继承权,但女儿继承财产后,只要她嫁人,财产就改姓了,因此盎撒人将女儿的后代称之为半血。
但最骚的当属日本。
日本战国时有个名人,叫直江兼续,这人各种buff叠满了,文能安邦定国,武能攻城拔寨,还会著作医书,农业知识很强,还会搞火器研究,简直全才,但这些不是最特立独行的。
最特立独行的是,他和他的妻子是一夫一妻,结发近四十年,没有纳妾。
而他和他妻子的婚姻是源于主君的赐婚。
兼续出身中下层武士家庭,但他脑子很好,同时是史书盖章的貌美如花,而战国时代两百年屎山代码,各地贵族谁跟谁都是亲戚。
兼续父亲的主君的妻子将五岁的兼续推荐给了更高一层的主君,最终,五岁的兼续成为了大贵族养子上杉景胜的家臣。
在大贵族死后,两个养子争夺家督之位,直江家主追随上杉景胜,殿后时战死,为了确保直江家对自己的支持,上杉景胜令兼续娶了年长兼续数岁的直江家主夫人,成为新的直江家主。
我:啊,还能这样?不是,你这样做,为你战死的直江家主真的不会气死吗?
然后,百度家主夫人,发现,家主夫人是前前代家主的女儿,前夫哥和兼续都是入赘。
这是铁打的家主夫人,流水的家主啊。
其它国家都是,没儿子才让女婿继承家业,日本别具一格,别说没儿子,有儿子都有一半概率是女婿继承家业。
儿子能答应?
能,因为这些贵族是真没节操,女婿继位后,收养小舅子(或小舅子的儿子)当养子或女婿,这样,儿子这一脉也有继承权——他们是一点都不忌讳近亲,以日本古代权臣藤原道长为例,这位道长成为权臣后,强迫天皇娶自己女儿,天皇已经有了皇后,不肯换人,但最终,胳膊拧不过大腿,道长搞出了一帝两后的骚操作,但一帝两后局面没维持太久,原配皇后没几个月就难产嘎了,看记载,应该不是单纯的倒霉难产。天皇一号大概得太憋屈,没几年也嘎了,儿子年幼,继位的是堂弟天皇二号,也是道长的外甥。道长对天皇二号复刻了前面的操作,虽然你已经娶妻,但那不重要,你还是得娶我和我妻子的二女儿,天皇二号不答应,非得立原配,让道长的二女儿做妃,然后,立后之日,也是二女儿进宫之日,群臣都去参加二女儿的仪式。然后,没几年,不听话的天皇二号被迫退位,填皇一号和大女儿的长子天皇三号继位,然后,道长让自己的亲外孙娶了自己和妻子生的三女儿,但大女儿和三女儿可是同父同母的姐妹。
这种继承制度是怎么诞生的?
应该和日本的家族形态有关,日本的嫡长子继承制并未真正稳固,前期是,家族里谁的官大,谁就是嫡,官小就是庶。一言以蔽之,你很牛,你是嫡,但你死后,你侄子比你儿子官大,那你侄子就是嫡,你儿子是庶支,而更后来,婿养子来了,因此嫡长子继承制从未占据过绝对优势。
于是,它们的家族更接近现代的公司,想当老大,你得有带着股东们吃肉的能力,然后才是血缘要求。
而血缘是可以通过其它方式弥补,也就是先上车再买票,虽然你和这个家族没血缘,但你可以和家主女儿结婚——不过能不能和家主女儿,得看你的才能,如果你足够的才能,那人也不会选你,毕竟选女婿图的就是儿子能否成材,个人无法选择,但女婿是否有才,个人可以选择——这样,财产就还留在家族里。
而这条继承规则,将军与强大的大名更是进一步将之巩固,将军和实力强大的大名非常喜欢把自己的儿子过继给其它大名做婿养子。历史上最离谱的一个将军,儿子女儿生了五十多个,根本养不起。将军就把女儿嫁给各地大名,虽然娶将军女儿的开销很大,但在正常联姻范围,但他还把几十个儿子过继给各地大名(其中有一部分大名是他女婿,儿子给姐姐当儿子了)。
这种过继狂人,日本历史上有好几个,而过继出去的儿子,存活率略低,但略低也有活下来的,往往很强。
在大名利益集团内部分支有意留个口子来日继承家业,而更高的上位者也想留个口子让自己儿子继承别人家业的情况下,婿养子制度在日本成为了合情合理合法的事物。
这种制度发展到极致就是日本据说有四分之一的男性跟养父(往往也是岳父)姓(不知道真的假的,如果是真的,只能说,世界大了,啥都能看到)。
不过家主的女儿们,感觉悲剧也没好多少,生娃工具,人形子宫的角色,没有实权,对婚事也完全没有决定权,遇到直江兼续这种合得来的配偶概率,万中无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