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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淇阳 ...

  •   太阳女神驾着金车穿过天穹,见大地上一片寂静,感到寂寞,便抟土为人,抟了一千个人类,那是人类最初的祖先....人类的祖先在大地上繁衍生息,大地上人类越来越多,需要走得更远才能获取食物。

      然人类赤足行走于大地上,走得多了,脚掌变形,足弓消失,再不能跑远,追不上猎物....太阳女神造履,赠予大地上的人类保护双足。

      人类以石斧石刀绳索砍伐林木,良久才能砍下一株树,向太阳女神请求,女神啊,能不能让吾等更轻松的获取木材?
      太阳女神在刀刃上变出一派齿,自此人类以齿刀伐木,所耗时间不足原本的一半。

      人类捕捉野兽,但野兽敏锐,稍有风吹草地便跑远,人类只能看着野兽远去,饥肠辘辘,向太阳女神请求....太阳女神造弓,赐予大地上的人类,并告诫人类,捕猎当有度,只可秋冬捕猎,其余时间要令野兽繁衍生息,只可为生存所需而捕猎....自此人类能以弓远程猎杀野兽充饥,但只在秋冬狩猎,春夏只猎杀一部分公兽保护母兽。

      人类修建水渠,却不知需要如何准备....太阳女神让人类模仿太阳金车造车,用车运输更多东西,又传授人类数学,以数学计算如何修建水渠,准备多少食物。

      人类见太阳女神与万灵交流,也想与万灵交流,向太阳女神请求学习万灵的语言....太阳女神应允了人类的请求,但大地上的人类始终学不会万灵的预言,只偶尔有一两个能无师自通一部分万灵语言,同鸟类交流。

      老的人类死去,新的人类发现自己不记得过去的人与事,哀伤不已....太阳女神将字赠予了人类,众神弗然。

      人类问太阳女神,您赠予吾等那么多,吾等当如何回报您?

      太阳女神说,汝等能给予吾的,吾都不缺。

      人类说,您不缺,不代表吾等可以不回报,请您向吾等索要您没有的东西,吾等必定为您达成。

      太阳女神思考良久,说,众神亦会有消亡之日,吾不愿消亡。

      人类说,吾等的生命比诸神更短暂,但吾等会薪火相传,万世不绝。

      人类遂向太阳女神承诺,不论大地上的人类更迭多少世代,都将永远祭祀太阳女神,若有一日忘却约定,太阳女神当降下灾祸,令大地干裂如龟纹,草木枯死。

      ——节选自《风神》太阳女神篇。

      夜色下,篝火边。

      “拂晓怎么会离开部落这么远?”

      “这个人,在集时,与长麋同时向一女求欢,女拒绝了他,选择了长麋,他杀了长麋,这是错的,吾等不原谅,要他杀人偿命,他的部落也接受,但他跑了,吾负责取他的头回去。”拂晓一边缝着一块兽皮一边道:“他太能跑了,吾追了十七个日出才追上。”

      献哦了声。“这样啊,难怪汝会杀他,确实该死。”

      自己杀人是为了吃,但这几日走来,她能看出,拂晓的狩猎技能非常强大,根本不需要杀人吃肉。

      不过死者死得也不冤。

      不同的部落会不时在约定俗成的地点举行集会,献没参加过任何一次——部落每次去参加集会只带大人,不带稚童——但没吃猪肉也见过猪跑。

      母沇与屏翳每次回来都会跟她分享集时的事,她对这种集里的规矩也有所了解。

      不论不同部落间有什么过节,在集时都不能杀人,但可以打架,因为集也是求欢的场合,雄性会通过打架来证明自己的身体很健康,从而获取雌性青睐——献觉得智慧生物这一点比鸟类差多了,鸟类可以通过绚丽的羽毛来证明自己的健康,智慧生物还得打一架,麻烦又费时。

      但不论打架结果如何,最终的选择权都在雌性手里——献不确定有没有雄性试图用强,但能去参加集的人都是各自部落武力最强大的存在,雄性与雌性打起来,很难说谁会被揍得满地找牙。

      这个死者的情况显然是女选择了长麋,他打不过女,便将长麋杀了。

      “好了。”拂晓咬断线。“来,献将脚伸出来,试试合不合脚。”

      献看着拂晓手里的兽皮。

      这是拂晓大前日特别猎的狼皮,这两日拂晓只要有空都在处理这张狼皮,但一直不明白拂晓在做什么,问拂晓也只说惊喜。

      经过数日的处理,原本的兽皮形状已变得与拂晓脚上的兽皮一模一样。

      “这是包脚的?”

      “对,吾管它叫履,是吾自己造的,光着脚走路很容易受伤,老了后脚还会变得很冷,包上兽皮就不一样了。”拂晓脱掉履给献看自己的脚。

      拂晓的脚底有一层厚厚的茧子,有茧子不是问题,献自己的脚底板都有一层茧子,拂晓的脚特别之处在于它的变形程度很浅。

      大部分大人的脚都会变形,年岁越大,变形越厉害,足弓弧度完全消失,脚底呈一条直线。

      当一个人的脚底变形成直线时,也意味着很难再跑得快,无法再跑得快意味着很难再追上猎物,与牙没了一样——死期将近。

      献摸了摸拂晓的脚底板,足弓弧度很明显。

      献拿过履。

      履的上方有一个口子,献将脚伸了进去,再学着拂晓平时穿履的模样将袋口的绳子系上。

      “很合脚。”献一边说一边站起来走了两步,穿着履走路与没穿履走路的感受完全不同,非常舒适,没有踩到石子时的痛,也没踩到泥土时的湿润。

      “合脚就好,虽然这皮处理得很糙,用不了多久,但能穿就行,等回部落再给汝做一双更好的。”拂晓道。“现在有履了,从明天起,汝就要自己走路了,汝不飞的时候,除非汝走不动,不然吾不会再背汝。”

      “好。”献一口应下。

      她本来也不想一天到晚被背着,是拂晓不肯,她才在不飞的时候让拂晓背着。

      激动的走个不停的献继续道:“拂晓汝真厉害,不仅会更好的清洁牙,还会造履。”

      “那是自然,吾可是最聪明的拂晓。”

      献眼眸亮晶晶的看着拂晓。“那拂晓汝还会造什么?”

      “吾还会造弓,也不能说造弓,是改良了弓,吾改良的弓能射得更远,齿刀也是,吾改良的齿斧在伐木时比以前的齿刀更好用....”

      小家伙亮晶晶的眼神太令人飘飘欲仙,拂晓情不自禁吹嘘起自己的事迹。

      整个部落里,她烧得陶最好,她认识的动植物、矿物最多,她会一百多种语言,她的歌声最好听....总之,淇阳的拂晓是最棒的,整个淇水流域所有部落都知道。

      献讶异的看着拂晓。“汝还会鸟的语言?”

      拂晓点头。“对啊,吾能与鸟沟通,鸟儿们会告诉吾,那里有更多的果子,而吾会将自己捕到的动物分一部分给它们。”

      “可汝怎么会与鸟儿沟通?吾有翅膀吾都没法与鸟儿沟通。”

      拂晓想了想,道:“吾也不是一开始就会与鸟儿沟通的,吾养过一只鸟,养的时候吾想着能不能教它说话,但它不会说人的话,吾最后像创造歌曲一样教它用不同的音调表达意思,最后,吾与它就能交流了。”

      献好奇的问:“那只鸟在哪里?”

      “它在四个春天前去南方过冬,再没回来,大概是被别的猛禽吃了。但它的子孙都和它学了语言,因此吾仍可与鸟说话。”

      献好奇的问:“好厉害,吾可以学吗?”

      “可以呀,但吾不知道汝能不能学会,吾教过很多人,但不知为何,大家怎么学都无法学会。”

      “先试试,说不定吾能学会。”

      之后的十五天里,献很努力的与拂晓学习鸟语,但学习语言大概真的需要天赋,而她没这个天赋,因此到走到拂晓的部落所在时,献仍旧听不懂拂晓发出的叽叽咕咕声,不仅听不懂,连叽叽咕咕声的音调差异也听不出来——很久以后献才知道,自己是个音盲。

      到最后时,献还没死心,拂晓却痛苦得绝望了。

      汝学不会没关系,但汝的音调就不能对一次吗?

      错也就算了,为什么同一个地方,每次的调都不同?

      拂晓生平第一次如此痛恨自己对音调的敏感,不论别人唱歌奏曲,只要有一个地方不协调,她都会不受控制的留意到。

      献也感觉出了拂晓的痛苦,只能遗憾表示:算了,吾不学了。

      拂晓长舒了一口气。

      淇阳部位于淇水之南的一片台地上,与献出身的部落一样,部落聚居地周围,土地湿润松软的地方种植着粮食作物,土地不那么湿润松软的地方则种着果树。

      往山坡上爬的时候,拂晓一边爬一边摘果子充饥,吃完后,会选一块土地松软的地方将果核埋下去。

      走走停停,走得很慢,但仍旧累。

      爬山就没有不累的。

      还没爬到聚落里,在半道上便遇到了一群摘果子的稚童。

      见拂晓回来,稚童们惊喜不已,一部分迎了上来,一部分跑回去报信。

      “女拂晓回来了,女拂晓回来了....”

      献看了看稚童,再往回看了看,也没爬太高。

      看起来,淇阳的环境比她出身的部落好很多,她出身的部落不仅在山上,还非常高。

      将部落安的这么高自然不是人们吃饱了找罪受,而是为了躲避水患。

      大河的下游并无固定河道,而是在下游的广阔平原上毫无规律的漫流,不愿哪天睡觉时发现部落被淹了的人人们只能将屋舍修建在高处。

      献的部落不仅在大河下游还靠海,在漫流的大河与海浸的双重夹击下,部落选址海拔稍微低点,说不定哪天就喂了鱼。

      不过,大河漫流与海浸双重夹击虽然糟心,却也不是全无好处,因为靠海,可以捕鱼充饥,也可以从晒得滚烫的礁石上刮盐——也可以用柴火煮海水获取盐,但砍柴需要耗费的时间太多,除非礁石上刮下的盐不够吃,不然不会专门挤出人手去砍柴。

      从海滨一路过来,献见到的大部分部落,生活与自己部落差异不大,皆捕鱼、打猎、采集、种植为生,除了没有礁石,获取盐困难。

      不知淇阳又是如何。

      看得出来拂晓在部落里很有威望,听到她平安回来,部落里留守的老人、幼童、伤员都跑了出来,热情拥抱献,为献的平安归来而开心。

      与同族挨个拥抱后,拂晓提起风干缩水的人头。“这是凶手的头颅。”

      众人再度欢呼。

      同族被杀死,在这个时代是很严重的仇。

      一个部落少则数十人,多则三百人,人手这么少,不论哪个部落,死了谁都会心疼。

      狩猎采集时发生意外或病死了,部落也只能认了,但被其它部落杀了,就很难接受。

      若是在食物匮乏时争夺食物而死,且两个部落平时换亲很频繁,也能在食物匮乏的季节过去后捏着鼻子坐下来谈谈,看能不能和平调解掉仇恨,但非生存因素的杀人,必须以血还血。

      放下头颅,拂晓又抱起献向众人示意。“这是献,吾在追杀时遇到的野人,她帮助了吾,吾要她做吾的女。”

      献对所有人露出一个微笑。

      虽然女童笑得很可爱,但众人没欢呼,表情甚至有点怪异。

      部落必须定期从其它部落获取血液,不然时间久了,生育的畸形幼崽会越来越多,因此每一个延续时间足够长的部落都有吸收外来者的传统。

      但是,正常的吸收外来者都是吸收已长成的大人,谁吸收外来者是吸收幼崽?

      汝以为将幼崽养到能自己狩猎采集是很容易的事吗?

      幼崽夭折率又那么高,稍不留神,付出的成本就打了水漂。

      最后还是一名年纪最大的老妪道:“接纳外来者入部落这么大的事需要所有人同意,等晚上大家回来一起议吧。”

      拂晓道:“也好。”

      太阳还是正当午,离日落还有很长时间,拂晓先带着献去休息与吃东西。

      淇阳部不大,不算未成年的幼崽,拢共一百九十三人。

      用木栅栏围起来的区域里立着三十二座半地穴房屋、四座畜栏与一座陶窑,房屋住人,畜栏里养着豚、羊、鹿等牲畜,陶窑暂时闲置。

      房屋畜栏的空地也没闲着,挖掘了大量窖穴用以储存采集的禁果粮食与农田里收割的粮食。

      拂晓一边走一边向献介绍每座房屋里住着的都是谁。

      献讶异的发现拂晓能说出每个人的名字,包括幼崽。

      能叫出每个大人的名字没什么,一个部落拢共那么点大人,一个人只要在部落里出生、长大,那么成年时必定能喊出每个大人的名字,但连幼崽的称呼也能喊出来就有点离谱了。

      幼崽是没有名字的,一方面是幼崽夭折率,大人懒得每个幼崽都起名,另一方面则是按照大部分部落的传统,幼崽成年后可以用捕的第一头猎物做名字,这样别人一听汝的名字就知道汝厉不厉害。

      当然,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人多了什么品种都有。

      拂晓的名字就很明显没遵守传统。

      在发现拂晓的族人起名风格符合主流后献好奇的问出自己的疑惑。

      “吾长大第一次捕猎时猎到了一头麋,但麋这个名字太常见了,十个人至少四个叫麋,吾不喜欢。便给自己起名为拂晓,因为吾是拂晓时分出生的,而且没人叫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是独一无二的,吾喜欢。说来汝的名字是怎么回事?汝的幼崽,按理汝的名字应该是一二三四这种吧?”

      “母沇死前对所有人说,她将吾献给了天、海、地,天、海、地会庇护吾,从那以后,吾便叫献了。”

      闲聊中俩人走到部落最中间的只有一株老橡树的空地上,空地上有若干陶器,有的陶器下方皆有腿,下方有火在烧,有的没腿,直接用盖子盖着,置于燃烧篝火中。

      拂晓拿起碗和骨片做成的勺子舀了肉汤,舀满一碗递给献,然后再舀了一碗。

      肉汤里加了调味的草、根茎、浆果,吃起来滋味鲜美,腥味也少很多。

      献呼噜呼噜几口喝光一半肉汤,再拿树枝做的箸夹碗里的肉块吃。

      “是麋肉。”

      拂晓点头。“吾等这里水草凤梅,多麋,吃得大部分肉都是麋肉。”

      献道:“河流向东的大平原上,麋群比这里更多。”

      大河下游的大平原上遍布沼泽、森林,可谓遍地是麋,馋得献不行,遗憾的是她年幼力弱,猎不到麋。

      拂晓不解。“汝如何知道往东有更多麋?”

      “大河一直向东流,流入了大海,吾出生的地方就在它入海的地方。”

      拂晓想像不了海洋,但这不妨碍她理解那是很遥远的地方,遥远得她不仅没见过,也没听过。“那么遥远,汝怎么走到这里的?忘了,汝会飞,去远方对汝很容易。”

      “也很累,飞一会就没力了。”

      “多吃肉,多吃肉有力。”拂晓拿起勺子给献舀了一大勺肉。

      献大口大口的吃着肉,一点都没浪费。

      接纳一个幼童加入部落有多扯淡,她是明白的,虽然拂晓很喜欢自己,但自己多半留不下来,趁着还没走,多吃点肉。

      这一顿肉吃完了,下一顿肉还不知道在哪。

      拂晓又问:“若每天给汝吃肉吃到饱,汝能飞多远?”

      献想了想,不确定的回答:“不知道。”

      “没计算过?”

      “不是,是吾最近渡过的三个春秋很少吃肉。”

      “那三个春秋前呢?也没吃肉吃到饱?”

      “吾一直长不大,吃得还比别的崽多,屏翳活着的最后几个春秋,大家就不许吾随便吃肉,屏翳虽然给吾分肉,但大部分时候吾都是肉和果子混着吃,果子多,肉少。不飞还好,飞起来,一会就没力了,所以吾很少飞。而在那之前,吾的翅膀还很小,很多时候都飞不起来,能飞的时候也飞得很困难。”

      她的翅膀长到现在这么大也是最近几年的事,而这也是屏翳改变主意不准备带她一起死的原因。

      “那就试试吃肉吃到饱,汝能飞多远。”

      献疑惑。

      拂晓道:“汝若能飞得再远一点,吾就能说服所有人同意接纳汝。”

      献更疑惑。

      日落后,部落里外出狩猎采集的人或带着猎物或空手归来,因着肉保存不了几天就会腐烂,部落将所有的肉都烹饪庆贺献平安归来。

      喝着肉汤的人们很快得知拂晓想让一个外来的幼崽做她之女的事。

      众人:“....”

      诚然,成年后的女若不生育会受到隐形的歧视,与拂晓一样大的女,早就生了一到三个崽,而献一个都没有。

      若拂晓是没有生育能力,或是生育了但都夭折了,那也就罢了,前者是人倒霉,后者也是人倒霉,但人倒霉也还有劳动能力。

      反正部落里,每一个女都是所有崽的母,有责任抚养每一个崽;每一个崽都是所有母的崽,有责任在每一个母老了后照顾母——前提是母能活到暮年。

      拂晓却是不一样的风景。

      这家伙不是生了却夭折,或是生不出,她是将每一个向她求换的男人都打跑了,拒绝跟任何一个男人生崽。

      这种挑衅传统的做法,即便献很强大,没沦为部落鄙视链底层,也不免受到影响。

      部落里人们的地位划分——所有人吃的食物一样,但受到的尊敬不同——简单粗暴,老母最高,老人其次,母与获取食物非常多的人再次,女与成男又其次,幼崽最末。

      拂晓做为狩猎采集时获取食物最多的人,地位位于第三与第四之间。

      知道汝想改变,但汝也不必用这种方式改变吧,生个崽是会要汝命吗?

      大部分一边喝着肉汤一边看着站在空地中间发言的拂晓,一脸吾就看着汝看汝还能搞什么幺蛾子的表情。

      “献。”拂晓对献招了招手。

      献立刻起身,背后出现一对青色羽翼,整个人飞了起来。

      “噗....”

      有人喷出嘴里的肉汤肉块。

      “咳....”

      有人被肉块噎得鼻涕眼泪直流。

      “怪物....”

      有人吓得尖叫。

      拂晓不悦:“怪物汝个屁,吾等与天吴,吾等头生四角,天吴生有六臂,天吴是怪物吗?吾等是怪物吗?献只是长得和吾等不一样,吾等无翼,她有翼,哪怪物了?”

      被吓得惊慌失措的闻言立时被说服。“是这样。”

      捡吐地上肉块继续吃的捡肉块,捶胸口的捶胸口,一番兵荒马乱后,人群总算恢复正常。

      “献会飞,眼睛看得很远,”拂晓道。“她可以在空中看地,看得更远,也能看到更多猎物所在,让吾等可以提前围堵猎物。”

      狩猎最难的从来都不是打赢猎物,手持工具的两脚兽在任何野兽面前都是无敌的,最难的从来都是找到猎物,追上猎物。

      但还是有人提出异议:“鸟儿越大飞得越远,她这么小,能飞多远?”

      一针见血的问题,所幸拂晓早有腹稿。“鸟儿也会长大,或许时间会长一些,但我可以多猎一些猎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第三章淇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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