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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服牛 ...

  •   麋鹿之王,有着璀璨的金色皮毛,其名日,每日拉着太阳金车,载着太阳女神驶过天际,驱散黑夜。

      ——节选自《风神》太阳女神篇。

      农田里,无夷在树皮上疯狂的刻画着,耳畔鞭子的响声与哀嚎声不绝于耳。

      无夷忍无可忍的对挥鞭的男人道:“汝能不能小声点?吵到吾了。”

      挥鞭男人恼怒道:“汝不要太过分,吾等是来督促臣妾做活的,汝在做什么?”

      无夷看了眼农田里遍体鳞伤的臣(男奴)妾(女奴)以及数具累死的尸体。“你再这么打,这些臣妾就要死光了。”

      男人无奈道:“吾也不想,但这些懒鬼,不用鞭子使劲抽,就会变着法偷懒。”

      臣妾这种生物可以让他们省很多事,很多过于琐碎劳累的事,都可以让臣妾做,而付出的只是一点让臣妾在春夏秋时不至于饿死的食物,但千好万好,只一点不好。

      每个臣妾都是天生懒鬼。

      不拿鞭子督促,臣妾就不会勤快干活,懒得要死。

      无夷看了眼累死的臣妾尸体,眼神中透着一言难尽,这还叫懒鬼?

      无夷想了想,觉得这确实是懒鬼。

      完成的劳动量还是不够,不能让她过上更优渥的生活,若能让她过上优渥的生活,那她只能说:若那样的生活需要让臣妾比现在痛苦十万倍,吾也是愿意的,但是——

      无夷道:“他们已经不可能更勤快了,再打就打死了,他们若在在冬季之前死了,不划算。”

      男人道:“吾明白,但不打,打得轻点,这些懒鬼就会偷懒。”

      他也很无奈啊。

      无奈的男人看向悠闲的无夷。“汝别闲着,吾打了这么久,该汝了。”

      无夷示意自己手里的树皮。“吾在算月相规律,算出来了,可以增加粮食产量。”

      男人嗤道:“汝算了这么久,可算出什么东西?”

      无夷答:“刚刚算完。”

      男人愣住。

      无夷整理起成堆的树皮。

      “吾将一个春秋的轮回划分为二十四与二十五个月,每月十五日,以月相变化定位气候,可以在稻最喜欢的时间种植,让它长得更好,以增加粮食收成。”

      毕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人,无夷的研究在族里不是秘密,男人很快听明白了,但有个疑惑:“一个春秋二十四与二十五个月?这如何划分的?”

      无夷答:“吾将数分为单数与双数,一是单数,二是双数,三是单数,四是双数,单数春秋有二十四个月,双数春秋有二十五个月。”

      男人回以一脸有听没懂的表情。

      “听不懂没关系,汝只要知道,它能增加粮食收获量。”

      男人想了想,点头,然后问:“那你算的这个,叫什么?”

      无夷想了想,回答:“历。”

      历,意为一个一个的,与这种需要一个一个数的东西很相衬。

      虽然算出了历,很想马上回去与族人分享,但无夷毕竟有任务在身,只能监督奴隶干活到日落才起身回聚落。

      走的时候,无夷与族人一同将累死奴隶的尸体放到牛背上,这可都是肉,浪费可耻。

      累死的奴隶可以乘牛,双脚被绳子捆着只能小步走的活奴隶却不行,只能慢慢跟在牛后往回走。

      容纳着六七百人与六七百臣妾生活的聚落是无夷族群部落中最大的一支,远远便能看到聚落群,但与往日不同,无夷隐约听到嘈杂的声音。

      无夷皱眉。

      族人问:“怎么了?”

      无夷答:“吾似乎听到喊杀声,风中还有血腥味,比平日的血腥味浓郁。”

      虽然做饭也会流血,但血腥味不会这么浓。

      族人皱眉,却没怀疑,无夷是她的母亲与一名鲛人孕育,有一半鲛人血统的无夷视力虽然不如常人,但听觉与嗅觉格外敏锐:“那些该死的懒鬼,不肯老实干活也就罢了,还隔三差五的暴/乱,该死。”

      无夷从皮鞘里拔出一柄铁剑。“汝等看着这些臣妾,防止他们也加入其中,吾回去看看。”

      族人并未反对,点头应是,无夷虽然年轻,但实际活了五十多个春秋,战斗技能非常熟练,是众人武力最强的,她一个人去支援聚落足矣。

      无夷用鞭子拍打牛,让牛跑得更快。

      离得更近后,无夷看到了燃烧的火焰,造反的臣妾不仅残暴的在聚落到处杀人,还放了火。

      无夷冲入聚落,见到一个臣妾杀一个,救下慌乱逃窜的老人与幼崽。

      或赤手或持木器的臣妾完全不是手持铁器的主人对手,臣妾很难伤到持铁器的大人,铁器却可以轻松切开臣妾的身体,聚落中的混乱很快在杀戮中落幕。

      混乱结束后是清算,聚落里至少一半的臣妾参与了此次暴/乱,大部分在镇压中被部落的大人杀死,只少数被俘与投降。

      为了惩罚残暴的臣妾,也为了威慑剩下的臣妾,被俘与投降的二十一名臣妾在翌日旭日升起时,被带到聚落中心的空地上,在近千人的围观下放入石臼中,由聚落中力气大的族人拿着长柄石杵一点一点捣碎成泥。

      “臣妾损失三百二十一名。”部落长老一脸肉疼。“一半的臣妾,多耽误活,这些臣妾真是的,活着不好吗?”

      无夷悲伤补充:“幼崽损失三百一十一名,大人损失十一名。”

      造反的臣妾大概没想过能逃出去,造反时都没怎么往外跑,也清楚自己打不过部落里或手持铁器或终日饱食的大人,因此目标明确:杀死聚落里的幼崽。

      都不止杀,大部分幼崽的尸体上有残缺,从伤口和骨头上的印子来看,是人的牙印。

      从被抓为臣妾起就没再吃过肉,只以野菜野果野草与少量粮食果腹的臣妾在临死前饱食了一顿久违的甘美肉食。

      无夷不得不承认,这次造反的臣妾们,打到了部落痛处。

      虽然这年头幼崽夭折率很高,死个把幼崽对部落不痛不痒,但一天死三百多名幼崽,非常痛。

      部落的铁器是有数的,而铁器的数量决定能控制臣妾的数量,臣妾的数量决定能养活的人口数量。

      为了避免人口增长到臣妾供养不起,部落最早的时候明确规定,只有部落女人生得崽才是族人,其余皆臣妾,无夷便是在彼时出生,但随着时间流逝,部落人口仍旧增长到臣妾开始供养不起,部落的规矩又做了进一步补充:只有同族男性与女性生的崽才是族人,其余皆臣妾。

      在这样的规矩下,部落人口增长缓慢,平时臣妾造反都是冲着大人去的,倒也不影响什么,只要幼崽的基数还在,损失的人口会很快恢复,但这一次,臣妾不讲武德,将目标放在幼崽上....部落至少一代人的时间里缓不过来。

      臣妾可以再抓,但幼崽的损失统计成功让所有人一起陷入悲痛中。

      无夷继续道:“这次的事,有一就会有二,不得不防。总不能花一代人的时间恢复,恢复后,又发生这次的事。”

      众人不自觉点头。

      “无夷有什么想法?”

      无夷道:“允许臣妾成为主人。”

      众人愣住,旋即一片反对。

      “这怎么行?臣妾成为主人,那些繁琐沉重的活,谁来做?”

      “臣妾乃牲畜,让牲畜与吾等坐一起,岂非羞辱吾等?”

      “不可,臣妾的数量有限,主人多了,养不起。”

      无夷道:“并非所有臣妾都可以成为主人,臣妾想成为主人,必须为主人立下很大的功,比如为主人抓来百十臣妾。”

      反对声滞了一息,最终一名长老问:“那很难,吾等可以抓来无尽的臣妾是有铁,臣妾没有。”

      无夷点头。“所以能成为主人的臣妾必定是臣妾中的佼佼者,十百中或有一,如此厉害的人,成为吾等一员,利大于弊。汝等若实在难受,亦可对其漠视,反正那人原是臣妾,一日为臣妾,便永远有臣妾的烙印,只要给那人该有的衣食待遇,汝等对其态度漠视轻慢,也不会妨碍什么。”

      毕竟付出那么多得到了主人的衣食待遇,就为了别人对自己漠视轻慢的态度而放弃,脑子有病得治。

      这样的人,就算不满,也不会认为是体系的错,只会认为是自己的错,更加维护部落的体系,也更加努力,对部落百利而无一害。

      很快有人提出异议:“大部分臣妾抓不到百十臣妾,还是会造反。”

      无夷想了想,补充道:“抓不到足够的臣妾,但非常努力干活,或在其它臣妾暴/乱时帮助主人者,虽不能成为主人,但可以如主人一般用鞭子鞭打其它臣妾。如此,虽不能杜绝臣妾暴/乱,但可尽量减少损失。”

      臣妾努努力,也可以(名义上)拥有臣妾,并且能将奖励制度落实到位,足以让大部分臣妾选择努力,而不是造反。

      最重要的是,幼崽死太多,靠自己生养又太慢,部落在这段时间必须通过其它方式补充人口。

      无夷没说出口的,其他人也想到了,这条提议最终投票通过。

      敲定了如何渡过人口不足的方案,第二个问题被搬了出来。

      迁徙。

      想要臣妾可以拿着铁器去其它部落抓取,但臣妾毕竟不是石头缝里钻出来的,其它部落生养人口也需要时间。而这个时代部落对抗风险的能力本就差,再被抓走大部分大人做臣妾....部落的未来毫无悬念。

      这也使得同样是迁徙,其它部落迁徙是循环迁徙,只有人口饱和了才会分流远迁,无夷的部落不论人口是否饱和,都是从不回头的迁徙。也没法回头,之前土地上的其它部落都灭亡了,抓不到臣妾。

      损失三百多臣妾,必须抓新的臣妾,但本地已经没有别的部落了,最多一些数人一二十人的小群体,这些小群体都是各个部落逃脱的幸存者,人少,且专往大森林里跑,抓的难度太高。

      迁徙的方向没什么争议。

      继续向北。

      南方?
      他们就是从南方来的,南方如今什么情况,没人比他们更清楚。

      更南方,那倒是有人,不仅有人,还很多人,但也有一个超大型的稻作部落,他们早期时与那个部落打过,谁都没赢。如今倒是打得过了,但距离太远,沿途又少见人烟,还不如向北迁徙划算。

      向北迁徙,也不能盲目迁徙,必须向有人且人多的地方迁徙,可北方太广袤了。

      部落首领向无夷看去:“无夷,汝自北方归来,可知北方哪个方向部落多?”

      无夷沉默须臾,开口道:“北方有一大河,大河下游只有沿海山脉一带人多,其余皆大沼泽与咸土,人口要到大河中游才稠密起来,但最稠密的区域是大河上游,那里气候更温暖湿润,却湿润得恰当好处。”

      部落大大小小的分支加起来,人口近两千,这么多人向北方迁徙,快不起来,再加上走一段距离生活几年,走走停停,到的时候,拂晓当不在人世。
      *
      “阿嚏!”

      “拂晓身体不适?”献紧张的看向拂晓。

      可别生病,这年头生病,不论是什么病,死亡率都居高不下。

      拂晓揉了揉鼻子。“鼻孔突然有点痒,并非生病。”

      献仔细打量了下,气色非常好,确实不像生病。

      女蛇问:“拂晓,吾等还要走等多久?”

      拂晓答:“一直向北,几时看到牛,几时停。”

      “若一直看不到牛呢?”

      “不可能,无夷便来自南方,也就是吾等眼中的北方,一直向北,必能看到牛。”拂晓道。“部落人手太少,车只能在冬季用,其它季节会陷,若能获牛,可省许多力,部落才有延续下去的机会。”

      淇阳可还没真正缓过气。

      女蛇闻言没再说什么,一行人继续跟着拂晓南行。

      渴了寻找干净水源,没有干净水源便想办法煮水,煮水的条件都没有,那没办法,喝果酒,果酒喝完了,那就只能考虑生水。

      若是能遇到部落,则是难得的美事,不仅有干净水源,还有熟食,若是认识的部落,那就更好了。

      拂晓研究出果酒的酿造后便将之传播了出去,大家是熟人,送我点果酒做路上的饮水呗。

      比起水,食物反倒是最容易解决的,七个猎手加一个会飞的幼崽,很容易找到猎物。

      行至第七日时,拂晓打猎时遇到一头陷入沼泽的麋,但与平日见到的麋不同,这头麋的皮毛是金色的。

      “真的有金色皮毛的麋。”

      拂晓大为惊奇,犹豫片刻,用绳子套中金麋,将其从沼泽中拉了出来。

      拉的时候发现都是麋,但这只麋体重比寻常麋更惊人。

      拂晓稍加思考便觉正常。

      这头麋在麋群中怕不是与献在人群中一样,大写的异类,能活到长大,就必定远胜同类的强大,否则如何能活到成年?

      将麋拉上来后,拂晓发现麋身上有熊的爪印,显然,这只麋是被熊追到沼泽里的。

      拂晓给麋简单处理了下伤口,旋即道:“伤口有泥,很容易坏掉,汝同吾走吧,吾给汝拿药。”

      金色麋很聪慧,在拂晓拉着它拉时,顺从的跟着。

      在原地守着食水与药的献讶异的看到拂晓带回来一头金色麋,真眼熟。

      “是它,汝怎么找到它的?”

      “偶遇的,觉得喜欢,便想救日,草药予吾。”

      “日?”

      献一边疑惑一边从几个盛满干草药的柳条筐里取出一个递给拂晓,拂晓从陶罐中取出晒干的草药嚼碎涂抹在金色麋的伤口上。

      “吾给它起的名字,你不觉得它的皮毛很像正午时的日吗?”

      献赞同点头,确实很像,都金灿灿的。

      伤口需要抹药不止一次,因而日并未离开,之后一直与队伍同行。

      虽然作为伤麋不能驮重物,但日的存在还是方便了队伍。

      虽是稚童,也有体重,但不知为何,献的体重比同大小的幼崽要轻很多——虽然献自己解释过,这是因为她的骨头是像竹子一样中空的,但没人信,这年头谁还没啃过几根人骨?人骨的结构与竹子截然不同。

      尽管不明缘由,但体重轻在此时是一个优势,可以让日驮着,又不担心它无法承受,大大增加了赶路速度。

      速度加快后,队伍也越来越南。

      越往南,天吴部落越多,夫诸越来越少见。

      献道:“说起来,吾从日落的海边行至此,一路所见,多见天吴,夫诸很少,夫诸如此少,又如何会在大河中上游的肥沃土地生活?”

      部落之间尽量控制争斗,不杀人,但不代表完全没冲突。

      一个部落生活的那片土地肥沃程度也往往代表着这个部落的实力。

      拂晓道:“有个传说,但不一定是真的。”

      “什么传说?”

      “传说夫诸的祖先来自一个有很多水的地方,但离开那里的祖先是天吴,一路向西迁徙,在西边生活时,一位大母诞下了头生四角的夫诸,夫诸沿着先祖的道路往回走,于是有了吾等。”

      献想了想,道:“西边有夫诸,迁徙的天吴与之换亲,生出了夫诸?就像植与母象,母象是天吴,而植是夫诸。”

      从容貌来看,植与母象绝对是亲生的,但两个人物种也是明明白白的。

      “吾以前也是如此认为的,但如今,吾觉得,有第二种可能。”拂晓看着献。

      献愣了下,好一会才反应过来。“天吴在没有夫诸的环境中生下了夫诸,便如吾母生下吾。”

      虽然她不知道母沇和哪个男人生的自己,但她可以确定对方没有羽翼。

      羽翼标志太显眼了,若沿海那边有第二个长翼的人,不可能没人听说过。

      拂晓点头,笑道:“若是这种,那这片土地上的过去一定很有意思。”

      走到四十余日后,再也看不到夫诸,日的伤口也完全好了,却未离开,仍旧跟着队伍。

      走到百日后,队伍再没见到认识的部落。

      第百一十六日时,仍旧没找到无夷的部落,却见到了与无夷所乘之牛一样的牛,但是野生的。

      牛的力气有多大,拂晓已经通过无夷所乘之牛了解过,因而面对野生牛,并未贸然上去抓,而是花了三天时间做抓捕的准备工作:不致命的陷阱、绳索。

      做抓捕准备时也观察了三天野牛的生活,了解野牛吃什么喝什么,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

      做足准备,拂晓乘着日,抓着绳套冲向野牛群。

      绳索套在野牛脖子上,野牛奋力挣扎,拂晓紧握绳索,即便绳索将手掌磨破也不松手。

      发现无法挣脱的野牛倏然冲向拂晓与日。

      日载着拂晓掉头就跑。

      虽然野牛的速度不如麋,但耐力胜过麋,且麋载着拂晓,野牛却什么都没载,两者距离不断拉近,绳索不再束缚野牛的脖颈,但愤怒的野牛并未放过拂晓,而是继续冲向拂晓,头上的角蓄势待发。

      见此,拂晓拍了拍日,让日停下。

      日虽疑惑,还是停了下来,拂晓抓着绳索从麋的背上跳下,向野牛奔去。

      野牛愣了下,不解这只两脚兽的举止,但很快更加兴奋的冲向拂晓。

      在即将撞在一起时,拂晓纵身一跳,在空中翻了个跟头,双手在野牛头上拍了下借力,跳到了野牛背后。

      野牛懵了下,紧急刹车,在地面踩出深深的足痕,旋即转向,再次撞向拂晓。

      拂晓抬手抓住野牛的牛角,与野牛角力起来。

      女蛇大吃一惊:“她在做什么?”

      献回忆了下。“好像是在角抵,野牛群里的野牛有时也会打架,打架方式就是角对角的抵着比气力,但那是野牛,她不怕死吗?”

      说到最后献也愤怒了。

      太疯了。

      女蛇闻言放下心。“原来如此,那没事。”

      “那也是野牛,力大无比。”

      女蛇摆了摆手。“汝是幼崽,对大人的气力了解太少,尤其是大人中的厉害大人。且放心,拂晓不会有事的。”若连头野牛的力气都搞不定,那拂晓也太对不起一日三顿每顿两碗肉。

      献放不下心,双眸紧紧的盯着献。

      献与野牛的角力持续了一顿饭的时间,以野牛力竭告终。

      献这才松了口气。

      拂晓牵着绳索将野牛带回,将绳索交给女蛇。“看好它。”

      女蛇问:“汝感觉怎样?”

      拂晓答:“手臂用力过度,很麻,没知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第十三章服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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