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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   道上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秦征身边有一条最忠诚的狗,是老爷子留下来的。
      当初这条狗跟着老爷子在血雨腥风里闯过,能力是受到各方势力广泛认可的,出去闯荡时狗才不过十七岁,现今在刀枪剑雨里趟了十年,正正二十七岁。
      各派势力办事时,一认秦老爷子,二就是认这条狗,可以说,这条狗的面子仅次于秦老爷子之下,只要他还在秦老爷子手下一天,想动秦家的人都要再三掂量掂量。
      道上还给了这条狗一个尊称,叫他一声“七爷”。
      七爷本性陈,本名陈金泽,生逢乱世,是姨娘和老爷生的孩子,不受宠,老爷被一锅端了,姨娘也早就跑得远远的,似乎也没谁在乎一个十几岁就离家出走的男孩到底去了哪儿。
      七爷十五岁时跟着帮派混,误打误撞进了匪帮,两年后又被秦老爷子相中,带在身边一带就是十年。
      秦老爷子的爱子名叫秦征,是他众多儿女中最得他宠爱的,以后注定是要继承他的家业,因此道上人人都说,七爷是秦老爷子安排在秦征身边的一道屏障,凡是有人想在秦老爷子退位之后动秦征一根手指头,都要想想自己能否承担得起相应的后果。
      七爷的名声可以说是自己打出来的。
      十七岁刚跟秦老爷子的时候,秦老爷子让他杀人,他便眼也不眨地用瓷器碎片把那人抹了脖儿,血顺着玻璃碴子在地上汇成一小滩。
      事后七爷背地里吐了一整晚,第二天再跟秦老爷子出去时,眼神就变了。
      他真正变成了一条指哪儿咬哪儿的好狗,更准确的说,像一条被驯服的野狗,听话,但眼睛里还带着野性。
      没人知道秦老爷子给了他什么好处,道上的人只知道,从那以后,七爷所到之处,没有平定不了的,无论是人,还是地盘。
      再后来,七爷的眼神也变了,人要是被他盯上一眼,就像是被扔到刀堆儿里滚了一圈,剜心钻骨,遍体生寒。
      长达几年,他都是秦老爷子手里最得力的一条狗,只要把他放出去,他必定会叼着血淋淋的猎物回来请赏。
      直到近两年,秦老爷子突然把七爷调到了秦征身边,陪秦征接生意跑货。
      秦家的生意可以说是镖局的演变体,专门替一些有钱有权的大家族运送不方便被他人知晓的宝物,极个别的时候,运人的单子秦家也会接。
      第一次在半路上遇到了秦征带着七爷跑货的是个小家族,城南李家。
      李家掌权人犹豫了半晌,正打算给七爷问个好,却见七爷懒洋洋地垂着眼,把玩着指间的蝴蝶刀,再看一旁秦征,便明白过来,先鞠躬叫一声“少主”,再转向七爷,指间的蝴蝶刀就收起了。
      李家掌权人回到城里,想想七爷的表现,明悟了,秦老爷子这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这条最听话的狗,他给了秦征,从此以后,恶犬易主,秦家的掌权人怕不是准备退位了。
      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
      道上的所有人都知道了,秦征,变成了狗的新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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