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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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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无数个人曾对我说过同一句话:“你做梦吧。”但我仍然觉得——
我没有做梦。
我只是个梦想家。
第一个对我说这句话的人,是我小学时候的音乐老师。
不得不承认,她的的确确有几分姿色——因为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她的容貌——我总是清晰地记得漂亮女人的样子。她的那间音乐教室向阳,每次上她的课都是艳阳天,阳光潇洒地倾泻在她年轻而娇美的脸庞上。用我那个时候的话来形容她的话,那就是:像个天使一样。
也许那个时候我还是很喜欢她的,至少不讨厌她,也可以这么说,我还有点儿小小地羡慕她。是因为我还是个小女孩儿的缘故吧,还不懂什么叫做嫉妒,思想也没那么复杂。于是,在她的课堂上,都有一个屁颠儿屁颠儿的嘴巴咧成特大号嗓门儿也开到最高的女孩子。没错,就是我。
我三年级的一个夏天,市里举办了一个合唱比赛。那个时候学校还没把学习看得比现在重要——我的意思是,高中课程更紧张了,于是我们一群小屁孩儿也乐呵呵地积极参加这方面的事儿。那个音乐老师就在接下来几天弄了个类似于现在的“超女”的海选比赛。我当然也去报了名,要知道,我是多么热爱唱歌——又是多么喜欢那个老师。甚至那个时候,别人问我长大想做什么的时候,我没有激情澎湃像一般小孩儿想都不想就回答说“科学家或者医生”,而是比较没有骨气地说:“音乐老师……”
理由很单纯:就是音乐老师一般都很漂亮。
我去“面试”之前,很认真很严肃地翻箱倒柜找出一条小公主裙,让妈妈梳了个最漂亮的辫子。长长的队伍一点点缩短,从音乐教室出来的人有兴高采烈的,也有垂头丧气的。即使我很认真地准备了,但仍属于后者。
那个音乐老师打量了我一下,然后问:“什么名字?歌名儿?”我挨个报了:“阮徐徐,唱的是《春天在哪里》!”
她皱了皱眉,说:“那唱吧。”
于是我用我那格外高亢且格外慷慨的声音,唱了这首歌。“春天在哪里啊春……”还没唱几句呢,她就说:“行了行了,打住。”她又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声音慵懒而厌恶:“就你这大嗓门儿,还想唱歌?你做梦吧你!行了行了,快出去,还有人排队呢……”
我想我现在还有点庆幸,因为我只是形容她“像个天使”,而不是“是个天使”。我当时暗暗诅咒她:死了没人烧钱,生孩子没□□——要知道,这是我最狠毒的诅咒。
然后我就兴高采烈地进去,垂头丧气地回家了。我妈开门就看见一个苦大仇深的我,丢下句:“哎呀这倒霉孩子,干嘛摆出个‘苦瓜脸’让老娘看!老娘就知道,就你这长相,还想参加合唱,做梦吧你!”就去做饭了。我还在嘀咕:再丑也是您老人家生的啊。没错,我妈就是第二个这样说的人。
我想她是因为在做饭,正炒着苦瓜呢,所以给我愁眉苦脸的样子取名叫“苦瓜脸”。这不,我把在客厅吃麻花,他瞟我一眼接着说:“明明是‘麻花脸’!”
可不是吗。我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五官被拧巴在一起,俩鼻涕挂着,嘴巴也扭成了一个令人诧异的角度——我的天,这不就是一麻花吗。
之后就没人给我说过“你做梦”了——也许有,只是我忘了罢。
有第一个、第二个,就当然还有第三个。第三位,就在刚刚说的。
不过才过了洗一次澡的时间,我一边拿着毛巾擦头,一边甩甩长的头发,试图让头发看上去不是湿漉漉的。我趿拉着拖鞋慢悠悠地从浴室走出来。闭着眼儿很熟练的拐俩弯,就到达我的卧室。刚刚准备倒床上,就看见一男的——准确点儿来说是我爸。不过他现在似乎并不想承认这个事实,你看看他那样子,面红耳赤地伫立在卧室中央,身体跟着空气微微在颤抖。像一傻乎乎待在北风中颤颤巍巍的树。
“你他妈说说这是怎么回事,自己学习不好就算了,还有心思搞这些莫名其妙的玩意儿?!”我不明白他在说什么。不过他的手指正指着地上散乱的几十张CD,似乎在提醒我,那些CD就是所谓的“莫名其妙的玩意儿”
“你还梦着要唱歌呢?!你妈的做梦去吧!!”
“哈。”我是真的发自内心的笑,不是冷笑,也不是生气,而是有点开心地笑,“什么叫‘你他娘’?是我的娘还是他的娘啊,咱得先把这话说清楚了,要是他的娘您找他去——虽然他是谁我也不知道。如果是我的娘的话,她在楼下的广场跟一群老太太扭秧歌。再说了,您生气也不能张口就来脏话呀,您好歹也有张大学文凭,怎么看上去像个在菜市场为了一根黄瓜是卖两块还是两块五的菜贩子啊。”
“继续啊,老子看你怎么说。哼……”他才是在冷笑。
“最后,这些不是什么莫名其妙的玩意儿。我平时也没心思‘搞’它们。关于成绩的事儿我洗澡前和您‘谈论’过了,您还有什么请教的吗……”
“滚。”
“前滚翻还是怎么着……”
“滚!!”他说着就抄起墙角的鸡毛掸子,预备着朝我挥来。
“好的您先歇会儿。”我踮着脚从衣柜上拿下一个旅行箱,还是顾朗送的。我慢条斯理地挑了几件四季的衣服,从地上捡起所有CD,装进箱子里。然后装了钱包,在装之前不忘检查有没有带银行卡。还有什么呢?照片。对,照片。打开我的私密抽屉,拿出一本不算厚的相册。好了,这个家,应该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吧。我跟我爸每天一小吵,一星期一大吵。用我妈的话来说:“你们幸好没把房子掀了!”
我想我爸应该是到更年期了,而我妈,应该也快到了。我妈压根儿不关心我,每天按时起床、做饭、上班、扭秧歌……她就喜欢这样的生活,有固定的格式,安稳的工作,不多不少的钱正好够她支配这个家庭的开销。我的女儿,她也似乎只把我当作她的存折,就放在那儿,没事儿就行了,只要每天看着,知道有我的存在,就行。
还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吗?我想还有很多。不过我带不走,也不会带走。我内心其实不讨厌那个家。如果我爸说出一句挽留我的话,或者一句小得连他自己也听不见的道歉,我都会留下。然而,在他养精储力半小时之后,他淡漠地对我说了一句话,我想我永生难忘。
“走吧。别回来了。”
你怎么能那么讨厌我?我至少是你的女儿。你怎么能那么冷静?还叫我别回来。你不知道我其实,还是很爱你的,你怎么能叫我离开?你为什么不能跟我好好谈谈呢,难道我们之间除了吵架就没有别的方式可以交流吗?
你不爱我吗?
“嗯。”我背对着他,好不容易才发出这个声音。我想我的面部一定纠结到极点了。我强忍住内心的哀恸,想大声地哭,却听见自己笑得很放肆。
于是我拖着巨大的行李箱。来到街上。
刚刚路过妈妈扭秧歌的广场,霓虹灯闪烁,火树银花,像在嘲笑我。
我没了归所。像是街道边熟睡的乞丐。哦不,我想我糟糕透了,我连他们都不如。
他说的每一句话——甚至是每一个字、每一个停顿,都在我身上割一道伤口。直到我遍体鳞伤,千疮百孔。
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