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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喜欢 ...

  •   过了几分钟便上课了,那位少年也从桌上起来,所有人都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老师进门便开始上课,林冕的似乎有点不配合,他一直在分散老师注意力。
      老师皱了皱眉头,他继续在黑板写着字,一转身便看见面前的林冕,她很无奈,特别想一拳揍过去。
      程舒用笔轻轻碰了一下他,示意他安静,他立马就停了下来,这举动谁看了都觉得像对小情侣。
      程舒低下头来假装写字,林冕又不自觉的抖了抖椅子,程舒想再次用笔去碰他不料下手有点重了,林冕直接叫了出来。
      “啊”
      程舒吓了一跳,老师连忙询问:“你怎么了林冕?”,“不小心咬到舌头了”,“那我们继续上课”,她低眸不敢抬起,她知道这次是她的错,她想开口道歉却说不出。
      临置放学时她还在收拾书包时林冕已经走了出去,只能等明天了。眼见教室里的越来越空荡,直到蒋欣也走了她才踏出教室。
      她来到楼道时被一只手抓住,她回眸一看,是那个淡黄色的男孩,近看才知道他带了项链。
      林冕放开她的手,“抱歉,你走吧”,程舒听到这话才松了一口气,她抬步往前走却又被叫住:“喂,你真的不打算说些什么?”,程舒既紧张又担忧。
      她回眸鞠了个躬,轻声说到:“对不起”,她抬眸那一刻,她身后散发着光,林冕第一次觉得程舒很美,美到阳光都站在她身后。
      他沉默了,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程舒看,程舒似乎有点怕便跑了,他反应过来时程舒已经不在他视线里了。
      程舒跑到校门口,一阵风袭来,她的皮筋也被吹走了,她赶紧上去追,可皮筋却掉在了草丛里,那个草丛的草带着刺,很容易被刮伤,她轻轻碰一下都觉得疼。
      她无奈只好散着发回家,林冕路过时被草丛里的光吸引住了,他看了眼草丛,伸手去碰,还好离路面不远,他一伸手就可以拿到,他拿出来时发现是女孩的皮筋,打算扔掉时发现了上面的刻着的一个小字——“舒”
      他想,刚刚只有程舒最后离开这里,而且皮筋也没沾多少灰,他便确认这皮筋是程舒的,他差点高兴的叫出来。
      他一看,自己的手上划了道口子,血正在慢慢往下滴,他怕血把皮筋弄脏了便立马换了只手拿。
      回到家他拿出手机在草稿箱编辑,他说:“如果这是程舒的皮筋那我就存一辈子,下辈子再戴”,这大概就是林冕不会说的情话吧。
      他对程舒动心了,仅仅是用了三四天。

      2009年,3月20号,是林冕和程舒相识的一天,其实林冕始终都记得那天晚上的程舒,他知道是她。
      程舒坐在椅子上,她拿出手机,把自己的锁屏壁纸换成她偷拍的林冕。
      程舒:“什么是喜欢呢?就像现在这样”
      程舒:“人不会在同一个风景留下脚步,但却能对一见钟情的人停留在原地很久”
      程舒:“可惜我只是普通的人,不是什么千金大小姐,也不是什么首富之女,配不上那么耀眼的他”
      她闭上双眼,似乎在想林冕。过了一会儿,她把眼睛睁开,抬眼往窗外的月光望去,她看到了自己没注意过的满天星辰,似乎那些星星就映在她的眼眸,她讨厌月亮,却喜欢星星。
      讨厌月亮是因为,月亮夺走了她的光芒,却把太阳照在身后。喜欢星星是因为星星闪耀且光芒,它们自己就是发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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