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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五 ...
> 五
> 回到学校已经下午两三点了,同寝室的兄弟都回来了。“阿莫,风尘仆仆的,泡妞泡到黄土高坡去啦?!”我一进门,老黑就嚷了起来。很快,大家又是翻衣领,又是嗅衬衫,“让我们猜猜这次你泡了个什么妞!”因为我从来不讲自己的事情,这班无聊分子便总是想瞅着机会给我挖掘点事情来。我干脆把外套丢给他们:“随你们去找吧,大侦探们。我没有去鬼混,只是和一个学弟去苏州玩了一趟。”“靠!阿莫,你不用这么刺激吧,来“同”的吗?”宿舍里最憨厚的大熊这次反映倒是非常灵敏。当时学校里很多人都看过《蓝宇》,加上女生当中很流行日本耽美漫画,所以不用说,多多少少大家对“同志”都有一定的了解。“哈哈,不要乱讲啊!我要真是同的,还不早把你大熊迷死了?你还能是处男?!”“哇!我真的好仰慕你哦,请你和我交往吧。阿莫!”年纪最小的鸭子立刻装出一副无限着迷样。“哈哈哈-------”寝室里一片哄然大笑。这些兄弟如果知道我真的和男生谈过恋爱,真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 正在我们笑闹的时候,听到有人敲房间门,打开一看,原来是丁颖。“对不起,请问莫如絮------”他话还没有说完,看到我,很高兴的笑了。我请他进来,许是看见房里很多人,他有些害羞的摇了摇头,就站在门口问我是不是还没有吃饭,我说“是的”,他就邀请我跟他一起去他家吃晚饭。本来我觉得这样不好,但他说他已经和家里打好招呼了,并说他奶奶还特意炖了鸡汤,这样一来,我倒不好意思再拒绝了。我发现,丁颖身上有一种很特别的东西,总让我不忍拒绝他的安排,甚至还很享受于这种安排。我想,应该是他言行举止间的诚恳吧。
> 丁颖家离学校并不太远,他带我在几条小巷里左穿右穿,很快就到了。他家住的地方并不好,看的出来,住在这里的,都是一些这个城市里最最普通的民众。路过一个街口,我看到有一个小花店,就拉住他,我说我想买点花,总不能空手去你家吧。他笑了,“那是我妈妈的花店,”说着,就拉着我进去了。
> “妈,我回来了,你怎么还没有休息?”他一进门就嚷嚷,我看见一个束着发髻的中年女子正蹲在一片花海中忙着什么,“我还要忙一会儿,你先回去吧,爷爷奶奶在家里。”她抬头看到了我,就连忙站起来了,“哦,你是颖颖的同学吧!欢迎你来咱们家玩。”她可能想和我握手,但是因为戴着手套,显得很忙乱。我见状,赶紧微微欠身,连声说着“阿姨好!阿姨好!”这样一来,她就不用和我握手了。“好!颖颖还不快带你同学去家里玩,我这里太乱了。”说着,就把我们“赶”了出来。
> “你妈妈挺年轻的啊,和你长的真像。” 我笑着对丁颖说到。
> “是啊!我俩走出去,还有人说是姐弟呢。”
> “我不买东西去真的不要紧啊?!很没礼貌的吧!”
> “真的没关系,我发誓。”
> 但我还是觉得不好,于是就在路边水果摊上买了一些香蕉。因为我想,他奶奶应该咬不动苹果的吧。
> 到了他家里,他爷爷奶奶很热情的迎接了我们。过了一会儿,他爸爸妈妈也回来了。他家里虽然很简朴,家具也都是很老式的,但是很干净,摆放也很到位。尤其是他的奶奶让我很吃惊,他奶奶很有活力,也非常健谈,和我交谈时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和丁颖说话时,又是当地话了,转得很快。而且他奶奶炖得鸡汤实在是好喝,清清淡淡的,一点都不觉得油腻。见我很喜欢,他一家人都显得非常高兴。
> 吃完饭,我们又一起分享了我带来的香蕉。他爷爷还拿来自己的“墨宝”给我欣赏,虽然水准并不高,但是那种很自然,毫不做作的感觉,使我感到非常的舒服。因为第二天学校要正式开课,我和丁颖看看时间不早,还是回校了。
> 路上,我对丁颖说道:“小子,你真幸福啊!”其实,我想说的是,难怪他会整天一脸阳光灿烂,因为他实在有一个让人羡慕、嫉妒的温馨的家。
> “因为有鸡汤喝吗?以后你也可以经常来我家喝鸡汤啊!”他的回答很是“无厘头”,接着他故意凑到我耳边很小声地说到:“我家里人都好喜欢你,我奶奶还夸你温文有礼、风度翩翩,是个美男子呢。哈哈哈-------”。
> 此后的周末,我还真的经常去他家喝鸡汤。有时候没去,丁颖他奶奶总会给我打个电话问长问短,然后丁颖也会拎个保温瓶给我把鸡汤带来。托我的福,宿舍里五个家伙也得到了很大的滋补,每次我去丁颖家,他们总会非常大声的、以整条走廊都能听见的分贝跟我打招呼:“阿莫,又去丈母娘家喝鸡汤啊?!”
> 他们在背后说到丁颖也总是说“阿莫他老婆”,我知道这只是毫无恶意的玩笑。但是偶尔,我也会想,如果我和丁颖真的发生什么,又会是什么样子呢?不过这也仅仅是偶尔。
>
> 六
> 和丁颖熟悉以后,有一次,我对他说我很佩服他的镇定,因为一开始他把我当成女人,后来文学社招生面试时知道我是个男人后,却没有翻倒。丁颖听我这么一说,倒笑了:“我早就知道你是个男人了!那天在宣传栏前说了那些话以后,就有人指着你告诉我了。你当时低着个头走路,一幅沉思者的样子,可酷了。”这么一来,倒是我被蒙了。他看我不说话,就笑着对我说:“不过我现在也没有进文学社,因为你辞职了。”
> 当时我没有注意这句话,但是很久以后,我想这或许就是他的初次告白吧。
> 我们学校在十一月底的时候,有一个学生艺术节,主要就是一些歌舞、小品赛,然后统筹起来搞一场综合演出。因为丁颖的嗓子很特别,有时候哼哼歌,也觉得很好听。于是,我就怂恿丁颖也去报名玩玩,然而我没有想到,今年却被丁颖抢了风头,他的得分高出任何一个人很多。虽然他“哆睐咪”都分不清,但却把张信哲的一曲《白月光》演绎的很到位,
> “白月光,心里某个地方,那么亮,却那么冰凉;
> 每个人,都有一段悲伤,想隐藏,却欲盖弥彰-------”
> 当时我在台下听了,也觉得非常感人,是沁入心脾的一种感动和忧伤,甚至于想到了自己的过去,于是,我忙连敲自己脑袋,乱想什么呢?!唉!
> 他拿了一等奖,一下子倒也“出名”了,本来他长的就很秀气,咖啡色的碎发配着奶白的皮肤,还真有点韩日美少年的架子。这下子,走在路上,更有女生朝他飞媚眼了,甚至有外系的女生打听着宿舍,给他邮情书。
> 后来,他问我那天去看了没有,我当然不会告诉他我的感动,反而很拽的对他说,我才没那个兴趣去看这种幼稚的演出呢。他听后,神色中有些失望,但很快又高兴的说,这下可以用奖金请我随心所欲吃麦当劳了。
> 吃完麦当劳,我刚回到宿舍,老黑他们几个就很神秘的围了过来:“阿莫,你老婆谈恋爱了吧!”
> “没有啊!”我觉得很奇怪。刚刚我还和丁颖一起,但是并没有听他说有喜欢的女生啊!他只说情书太多,郁闷死了,而我也知道,他这个人根本藏不住事情的。
> “哎呀,阿莫,他要真没跟你说,那就说明了他很爱那个女生。”宿舍里唯一的外系生,哲学系的小刚很肯定的说道。
> “为什么? ”
> “理由很简单啊!他告诉了你,你就会要求他介绍认识他女朋友,你阿莫不是鼎鼎有名的情场杀手吗?说不定倒时抢了他女朋友呗!”
> “喂,我有这么恐怖吗?再说了,你们怎么就这么肯定丁颖谈恋爱了?”
> “那个自然是有证据的咯。看”,老黑说着递过了他的摄像头手机,这厮在那年代有了那么一台机,一天到晚拿着乱拍。里面有一张照片,虽然模糊,但我还是很肯定那就是丁颖,他正凑在一个女生的脸颊上,我完全能想象他们在干什么。
> 突然我觉得很生气,尽管老黑说还有一些照片,但突然我连看得勇气都没有了。不过表面上,我还要装作很高兴的样子:“这小子真是瘦田无人耕,耕来有人争啊。这下好啊,他终于开窍了,哈哈------”但其实,我很难过,我这个人越是心情郁闷就越是喜欢口是心非。我想是因为丁颖没有告诉我这件事情的原因吧,因为这样也就说明了他根本就没有拿我当过好朋友。
> 星期六一大早,丁颖找我去他家吃饭,于是我口气恶劣的回绝了。他笑嘻嘻的问我:“怎么?不开心啊!是不是某个女生拒绝你了。”
> 他这么一说,更是把我的怒气激起来了,“会有我追不到的女生?!你是不是害怕我抢你女朋友啊,所以谈恋爱也不告诉我?”
> “你怎么了?!我哪里有女朋友?”
> “老黑他们都看到了。”
> “看到什么了?”
> “看到你和一个女生KISS啊!”
> “我哪有过。”
> “好,你等着。”我说着,我把老黑从床上拎了起来。
> “是啊,我和小刚都有看到啊!周三那天傍晚你在小树林和一个女生卿卿我我的。”老黑说着把手机递了过来,“喏,我们还偷拍了几张照片呢,你不会介意的吧!”
> “就是啊!谈恋爱又不是坏事。不过你和阿莫玩的这么好,是不该瞒着兄弟的。”小刚他们都醒了,凑了过来。
> 丁颖瞪着那几张照片,突然大笑了起来,“我说呢,你们搞错啦!阿莫,你记得十一我们去苏州玩那天我在火车站迟到了吧?”
> “是啊!”我点点头。
> “就是咯。那天那个女生过马路差点被撞,崴了脚,我看到了就送她去医院咯。这次我不是参加歌咏比赛了嘛,这下她知道我们是校友,就找到我了。仅此而已。”
> “你就不要装了嘛。仅此而已你会亲她?”老黑撇撇嘴。
> “我哪里有亲她啊!这照片上也没有我亲她啊。”丁颖着急得辩解着。
> 那也是,从照片上这个姿势看来的确很含糊。
> “好啦好啦!我们是把你当兄弟,才这么问你的。好歹我们是你的学长,怕你被人耍嘛。”大熊赶紧打圆场。
> “是啦,以后有事我一定会找你们商量的,谢谢哦。阿莫,你起来啦,我爸从北京刚出差回来,带了鸭。”
> “我靠!阿莫,你好口福啊!”老黑他们嫉妒的大叫了起来。
>
> 七
> 星期天晚上,我和丁颖从他家里出来。蓦然发觉,风吹在脸上已经很刺骨了。我俩衣服都穿的比较单薄,丁颖更是冷的瑟瑟发抖。好在我还套了件大风衣,因为丁颖个子比我矮很多,他便调皮的往我风衣里钻。其实是在闹着玩,但渐渐我们发现了行人中有许多人朝我们侧目。这下子,搞得我俩都不好意思了。丁颖也不闹了,乖乖的走在我边上。我却觉得很生气,就故意拉住了丁颖的手,他们想看就让他们好好看个够吧!
> 路过一个小区广场时,因为天冷已经没有什么人了,丁颖把手从我手心抽了出来,说:“阿莫,我想休息一会儿。”
> “好啊!”说着,我俩就沿着花墩坐了下来。
> 丁颖打开食盒,贼贼的对我笑着说:“我们把烤鸭吃了吧,不给老黑他们了。”
> “好啊!”我觉得这样很有意思,挺像小时候偷吃糖的感觉。
> “阿莫,昨天你真的很生气啊?”他边吃边问我。
> “是啊!我拿你当好兄弟,你谈朋友了这么好的事情都不告诉我,我当然生气啦!”我逗着他。
> “我没有,你相信我。我也不知道老黑他们怎么会拍到那么暧昧的姿势的。那个女生她是说对我有好感,所以把我约到小林子里,可是我立刻就拒绝了。”他急急的辩解着。
> “靠!你真浪费。那女生看起来满漂亮的,你就和她叙叙嘛!”
> “我才不要,其实我有喜欢的人了。不过你别打听,打听我也不告诉你。”他的眼睛笑得很狡黠。
> “随便你啦!你不要告诉我是暗恋啊?!”我只当他开玩笑。
> 他点点头,“就是差不多啦!其实我和她关系满好的,但我想,她不会接受我的啦。”
> “这么没信心!”我摇摇头,继续吃着东西,“你不告诉她怎么就知道一定会被拒绝呢!”
> “肯定会的啦。你不懂,不过,我只要看着她就很开心的,所以她知不知道都没有关系。”他喃喃的说着。
> “你不会说真的吧。”我差点噎到。
> “骗你的啦,哈哈”他微笑的看着我,“阿莫,看你满嘴的油。”说着,就拿出纸巾替我擦嘴角。顿时,我觉得心里头痒痒的。
> 其实,我本来就喜欢男生,尤其是丁颖这种清秀型的,此刻,这么近的看着他,更觉得备受诱惑,一股欲望冲上脑门。于是,我想也没想,就吻上了他的唇。和以往任何一个接吻对象的感觉都不一样,没有任何技巧性的挑逗,他只是微微张着嘴,却让我更畅快的流连在他的唇齿间。许久许久,唇齿间是鲜美的味道,鼻息间是淡淡的花香味。直到远处有辆车开过,车灯正好射向我们这边,我才慌忙将他放开。此时,我发现,他的眼睛一直瞪得圆圆的。我想我完蛋了,这下子丁颖肯定要和我闹翻的,说不定他还会告诉老黑他们,那我要彻底歇菜了。
> 但是,丁颖只是一直静静的瞪着我,看他的表情,我心里更是暗叫不好。完蛋了,这小子该不会想不开要自杀了吧!
> 不过,过了一阵,他却微微笑了,我想他肯定是发神经了,因为他竟然凑过来在我脸颊上亲了一口。哇!这到底是什么啊!
> “阿莫,走啦,再不回去,宿舍要关门了。而且,我们好歹也要给老黑他们尝点烤鸭味啊。”他笑着收拾起东西,拉着我要走。
> 路上,我仍觉得有些尴尬,故意咳嗽了两声,“对不起!”
> “什么?”他抬起头看着我,突然很郑重的问我:“阿莫,你喜欢我吗?”
> “啥?!”轮到我傻眼了。
> “如果你喜欢我,哪怕是一点点,那么你就不用道歉。”他很认真的对我说到。
> “啊!你头发好香,用什么洗发水? ”我沉默了一阵,故意避开话题。因为,我不可以说我不喜欢他也不能说我喜欢他。
> 但显然,丁颖把这句话当成了我婉转的表示喜欢他。他的脸红了下,看看周围没人,又踮起脚在我腮边轻轻的吻了一下。他说:“真的很香吗?我也觉得是哦!”接着,他低着头,很小声的说到:“阿莫,我真的好喜欢好喜欢你。从我第一次看见你起,就觉得你好特别好特别,老想亲近你。”
> “那我今天亲你了,你是不是很高兴啊?”我有点残酷的笑着问道。
> “嗯”,他害羞的点点头。
> 我本来想说“被男人亲还高兴,你真是变态”之类的话,但终于还是没有说出口,“走吧”,叹口气,我拉起他的手,感觉到他的手心都是汗。
> 回到宿舍,因为丁颖的寝室在七楼,我的寝室在四楼,看他爬的上气不接下气,我每次都会让他到我们寝先休息一会儿。他因为和老黑他们混得熟了,渐渐也就不害羞了。
> 一到寝室,老黑他们就跳下床,嚷着要吃好吃的,好在我俩并没有把那只烤鸭吃多少。一向很温吞的四眼和鸭子,这次也完全是狼吞虎咽,大家都很开心可以吃到食堂外的美味。幸好他们这么馋,要不现在准能注意到丁颖看我的眼神中的热情和一点点的羞涩。于是,我连忙悄悄对丁颖说:“拜托!不要这样赤裸裸的看着我。”他脸又一红,忙拿起外套,边穿边说着:“老黑,我走了。”就逃也似的奔了出去。
> “这小子怎么了?今天不粘着你了。”老黑嘟囔着。
> “就是,脸那么红,发烧啦?”大熊瞪着个大眼,一脸茫然。
> “呵呵”,鸭子则笑得一脸诡异,“你们该不会真的------啊?”
> “吃你的东西吧”,我没好气的骂道:“真他妈的一头大象都堵不住你的嘴,小毛孩哪来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思想。”
> 可是,我心里却的确乱的很,从心底,我知道我也是喜欢丁颖的,否则,仅仅是兄弟,我根本就不可能和他玩的这么好,而且,我也应该承认,每次去丁颖家,和丁颖在一起睡觉的时候,我都会心猿意马;但是,想到丁颖善良的家人,我又会拼命的压抑自己的想法,因为我难以想象,如果我和丁颖在一起了,会给他的家人多么大的打击;丁颖呢,他是我见过最单纯的人,我根本不忍心伤害他,更怕某天毁坏他的纯真,哪怕一点点,都不愿意。唉!烦躁啊!真不知道向来自私的自己如今怎么变得这么好心、这么会替别人着想了。
>
> 八
> 这之后,不管我愿不愿意,我和丁颖的关系发展都在突飞猛进中。因为我们是同系的,课程安排都差不多,自习课凑到一起的时候,我们就会一起去大教室学习。其实,大家都清楚,大教室说是自习室,更多的是情侣约会的地方。一对对的情侣,凑在一起看书,而体会的恐怕不仅仅是知识了。
> 我和丁颖也成了其中的一对,不过,比较特殊。好在我们同系,我又是他的学长,丁颖也时常会装着请教我问题,我们的亲密关系才没有引起别人的好奇。时间一长,很多人都以为丁颖和我是亲戚关系。不过我俩也从不在学校里亲热,一般就是周末去他家里的时候,在他卧室,我才敢亲亲他,但也仅此而已,每当我想有更进一步的举动的时候,丁颖总会找借口拒绝。我知道他不是故意要拒绝我,他只是有一种对未曾经历的事情的恐惧。所以,我也总是劝告自己要忍耐,不管怎样,今天投入的少一点,以后的痛苦就会少一些。
> 于是,我们就这样柏拉图似的交往着。
> 很快,要放寒假了。我也要回老家看看爷爷奶奶。
> 要走的时候,丁颖和老黑他们都到火车站来送我,老黑他们嘻嘻哈哈的,还一个劲的叮嘱我带好吃的,但丁颖的神情就很忧伤,他一直红着眼圈、低头咬着嘴唇,看得我有一种拥他入怀带他一起走的冲动,不过,总归是冲动,我也只能亲昵地拍拍他肩膀,以此来安慰他。
> 后来列车员催着要开车了,我就和老黑他们一一拥抱作别,和丁颖拥抱的时候,我真的没有想到,他会哭了出来,还边哭边吻着我的脖子。我顿时脑子一片茫然,又不忍推开他,只有很无措的傻站着。好在开车铃响了,于是我慌忙踏上了火车。列车开动了,我看到丁颖一直抽泣着朝我挥着手。
> 等到再也看不见丁颖的时候,我回头往车厢走时,才觉得那个年轻的女列车员看我的目光有点怪,我不由很尴尬的对她笑笑,说道:“嘿,我弟弟!”“哦!”那个女孩子也觉得有点尴尬的笑了。
> 到了广州,顿时有一种独有的温暖笼罩了我,很快,我就融入了这个生养了我近二十年的大城市,每个人都忙碌着,大家都不会太顾及你,但是也不会完全遗忘你,这样子很好,每个人在这里都可以彻底的为自己而活。
> 奶奶依旧很唠叨,爷爷依旧整天下棋读报。我父亲在东莞办了一个厂,很少回广州,我就一个人住在他的房子里,母亲一直在海南,她是不会回这个家了,尽管有时候,她仍会打个电话过来。偶尔看看爷爷奶奶,他们似乎也都习惯了没有父母存在的样子,我渐渐也习惯了,甚至有一种这个家从来就没有父母存在过的错觉,仿佛我一直都是这么生活过来的!
> 生活在琐碎中度过,偶尔泡泡酒吧,碰上一两个谈的投缘的,男孩或女孩,又是销魂的一夜。我又回到了从前那个愈阴暗愈快活的自己。
> 只是从来都是寂寞,没有丁颖的微笑,世界就好像突然没有了声音。尤其是每次早上醒来,看到身边躺着陌生的伙伴,总觉得心口窒息。
> 奶奶总劝着让我去看看父亲,我却不愿意的回绝了,因为父亲早已经不是那个当年的父亲了,母亲也是,我的心空空的!只有丁颖,偶尔会像小鹿一样在我心中雀跃着,使我感受到一些心脏的力量。
> 丁颖也经常给我打来电话,但说来说去也无非是什么天有多冷,保重身体之类,絮絮叨叨,可是我听着也不觉烦躁,反而有种久违的温暖。
> 过年那几天,家里一片欢腾,什么亲戚朋友都来了,父亲也来了,母亲也发来了问候的电子邮件,可我却高兴不起来,越是热闹我越想逃避,同时加倍的思念起了丁颖。于是,给他打电话,他在电话里也是带着哭腔,说很想很想我,说家里来了很多表兄弟,但没有一个相处的愉快,反而更觉得孤单了。于是,我只有哄着他:“乖!如果你和你那些表兄弟相处得愉快,我会吃醋哦!”但心里也的确觉得开心很多。
> 我想我真的离不开丁颖了,我想和他永远在一起。这是我在整个无聊的冬季想的最多的问题,我想我快要发疯了!思念中我也不再喜欢出去猎艳了,因为我发现,除了丁颖,我亲吻谁都觉得索然无味。
> 终于我控制不住自己,刚过完初六,我就迫不及待的踏上了北上的火车,初七那天,丁颖在火车站接我。他穿着蓝白相间的羽绒服,很温暖的样子,笑得有点害羞,阳光洒在身上,我觉得全身上下都是温暖的。
> 我们并肩走在大街上,我依在他耳边,小声的说着:“真的很想你,做梦都是你发丝的香味”,他依旧只是有些害羞的微笑着,我的心就一直欢快的哼着许巍的那首歌:让我怎么说,我不知道,太多的语言,消失在胸口,头顶的蓝天,沉默高远。有你在身边,让我感到安详!
>
> 九
> 回到丁颖家,他家里人自是很热情的欢迎了我,只是也不无关心的问我为什么这么早就返校,于是我说我想看看能不能打份工,提前一点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好为毕业做准备。于是,他家长都极力的夸赞我懂事,并一个劲地教育丁颖要向我学习。丁颖虽默不作声,但却对我笑得很促狭。
> 因为学校还没有开学,我就顺理成章的住在了丁颖家。当晚,我俩又睡到了一起,和以前一样,尽管我会亲亲他,但从来都不会有更进一步的举动,但是,这次当我亲吻丁颖的时候,他却解开了我的睡衣扣子,我一惊,按住了他的手,“ 你做什么?”
> 他脸一红,轻轻的依到我胸前,“我想试试”,他喃喃着。
> “可是,你不是一直都拒绝这个的吗?”我很纳闷。、
> 他甜甜的笑了,眼睛一下子闪出狡黠的光:“呵呵,那是因为以前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做啊!可是这个寒假我可是很用功的钻研了哦。”说着,就亲吻起了我的胸膛。
> 此刻,他这个举动,无疑是在往我的□□上浇油,我抚摸着他,“颖颖,你想清楚了,可不要后悔。”天知道每次我都控制的有多么辛苦啊!
> 他没有回答我,只是抬起了头看着我,我从他的眼中看出一种坚定。
> 于是,我一下子翻身将他压到了身下。
> ――――――――――
> 整个过程,我知道他其实很痛,但是却至始至终都没有说不。我很感动于他这份痴情,于是也尽量的克制自己温柔一些,但是事后,当他靠在我胸口,还是发现他的眼睛湿润了,我不无内疚的轻抚着他的发丝,渐渐的,他就在我怀里睡着了。
> 当第二天早上被一阵“呜呜”声吵醒,却发现丁颖正趴在枕头上压着声音低低的哭,本来早上起床我都会懵懂好一阵子,这下子更是被他哭得莫名其妙。
> “怎么了?颖颖。”我半睁着眼睛问他。
> “阿莫。”他喊了我一句,又哽咽了。
> 情况真的很不对劲哦!我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 “唉呀,阿莫。”丁颖一声尖叫把整个人都埋进了被窝,也不哭了。这是怎么了吗?突然觉得身上好冷,天!我没穿衣服,我怎么会没有穿衣服呢?我记得自己是很讨厌裸睡的呀。难怪丁颖要乱叫了!
> 于是,慌忙套上乱七八糟的睡衣,套了一半,我就彻底清醒了。我当然记起了昨晚的事情,可是,他为什么要哭呢?我是真的想不明白了。难道,他后悔给了我吗?
> “颖颖,你是不是后悔了?”我死命的把丁颖从被窝里拽出来。
> 他愣愣的看着我,眼圈红红的,一副懵懂无辜的样子,看得我又忍不住想亲他了。于是,搂住他纤细的腰,我狠狠地亲吻上他,有一种想要揉碎他的冲动,使我疯狂了起来,啃噬着他的唇齿,他顿时轻呼着:“痛!”,呼痛的声音使我稍稍松开他,却见他的嘴唇益发光彩夺目了起来。
> “轻点好吗?还很痛呢!”当我蠢蠢欲动要进入他的时候,他轻皱起了眉,在进入的瞬间,我甚至听到他倒抽了一口冷气。我不由心疼的拥紧了他,再也不敢乱动。过了一会儿,他可能也是感觉到了我的僵硬,于是,轻轻的对我说:“其实,也不是很痛啦。”我才敢动了起来,但依旧是温柔的,与昨天的狂暴不同,我觉得今天,我才真真正正是怀着一腔的爱意来面对这美丽纯洁的躯体,甚至有一种膜拜在里面。
> 事后,我拥着丁颖躺在床上,忽然想起他早上好像在哭,就问他:“你早上好像在哭哦?!”
> 他怔了怔,蓦地脸又飞起了一抹朝霞,却只低头不语。我不依不饶,他被我逼急了,终于呐呐的开口,说出的答案却差点让我晕死。
> 他说:“因为之前我都是学着做攻的,可是稀里糊涂,却做了小受,所以越想越生气,就-----”说着,又将头埋到了枕头里。
> “你在哪里听来的,什么攻受的?乱七八糟!”
> “真的耶,我学的很辛苦呢!”他被我一说,倒来劲了,爬起来从被子最里面的夹层里掏出几本书来,我一看,更是晕死,原来是同人漫画!这小子原来就是从这里学来的啊!
> “看书没用的,要实践才行哪!我会做的可比你这几本书上的多很多哦,要不要试试?”我坏笑着说道。
> “我不跟你说了,死色狼。”他微微撅起了小嘴。
> “哈哈哈,”我大笑着轻琢了一下他的粉颊,“你现在不生气了吗?”
> “木已成舟,我生气有什么用。其实,今天感觉还蛮好的,就是昨天痛死了。”他笑笑,很主动地搂住我:“只要是你,做什么我都无所谓。”
> 就他这一句很温心的话,害得我又好想做了。他感觉到我的欲望又起来了,慌忙跳出被窝,“我要去洗澡了,你再睡会啊!”看着他慌乱的样子,我心情大好,更是狂肆的大笑起来。我发现令他慌乱的手足无措是我最近刚添的一大嗜好!
>
> 十
> 因为之前我对丁颖的父母说我是想打份工才提前返校的,现在也不好食言,于是就和丁颖一起到麦当劳找了份钟点工的差事。可是却真的苦了我,我本来就是一个心高气傲的人,看到那些顾客一个个默默唧唧、挑挑剔剔的,我就很想发火,更别说做到阳光般的微笑了!所以我的人际关系就不会很好,倒是丁颖整天蹦蹦跳跳,和谁都相处的很好。看到他和别人说说笑笑,我心里又是不爽,更是一天到晚绷着脸。店长估计是看我像个暴力份子,怕我揍他,所以虽然我整天臭着张脸,但仍没辞我,只是把我调着去清理厕所,这下子我更是不乐意了。
> 虽然不乐意,但还是要坚持,因为我知道丁颖很想利用这次打工的机会挣点钱买部手机,当时学校里使用手机的人还是比较少的,他的父母是肯定不会想到给他买部手机的,而他本来也不是追潮流的人,只是为了能够和我更方便联系才有了这个想法。其实,我完全可以送他一部手机,但是我心里也很清楚,如果真这样做了,他反而会不高兴。所以,我还是决定坚持下去,用自己挣来的钱来达成丁颖的心愿。
> 知道了我忍耐的原因后,丁颖甚是感动,我们下班后,一般都会是将近半夜了,天气很冷,但好在一般街上人也不多,于是我就可以在回家的路上肆无忌惮的拥着他,两个人的体温在寒风中融合在一起,也就不那么冷了,而且因着心中的爱恋,反而倍觉温暖,虽然我们经常累的回到家连鞋子都不想脱了,但还是满身满心都是欢快的。
> 打了近个把月的工,到快开学时,我俩挣的钱加起来也有了千把块,于是就买了一部比较便宜的MOTO190机。
> 有了手机以后,开学了,我俩有什么事情就不用跑上跑下那么麻烦了。有时候,上上课无聊了,也会发个短信给他,什么想你了之类的。其实我应该承认,很多时候我都是仅仅为了逗他开心,但发的次数多了,渐渐的真想假想我也分不清了,总是会莫名其妙的想这小子现在在干什么呢?
> 尽管我对爱情依旧充满了怀疑,但我却丝毫不怀疑,我是真的爱上了丁颖,沉醉于他纯净如阳光般的微笑中,不可自拔。
> 又一个周五到了,放学后,这家伙不仅没有像以前那样早早粘着我,反而消失的无影无踪似的,我发短信给他也没回。于是,我干脆躺在床上生闷气,这时,老黑跑了进来,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对我说:“阿莫,我在篮球场看到你老婆了,真厉害,竟然是我们系篮球队的后卫呢!哈哈哈。”也难怪老黑会大笑不止了,就丁颖那一米七的个子,要打后卫,也不知是谁出的馊主意!想到这里,我就跳下床,打算去看看他是怎么打后卫的。
> “喂,你干嘛去啊?”老黑在后面大叫。
> “我去球场看看去。”
> “你不是有洁癖,打死也不进球场的吗?啧啧,一听到丁颖的事就不一样了。”老黑在后面嘟嚷着,我也懒得去理他,只顾朝篮球场奔去。
> 等我挤进人群里看清楚球场上的状况后,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会轮到丁颖上场了,赛事挂的是全校系与系之间比赛的牌子,组织者是篮协,但参加者都是一二年级的学生、看比赛的也多是一二年级的学生,间或就是几个向老黑那种存心看笑话的高年级学生了。这也难怪,三年级的要忙着拿学分、考等级,四年级的忙着找工作,谁也没心思搞这些活动呀。就看几个“类儿童”在球场上蹦来蹦去,丁颖打的还可以,身手还是蛮敏捷的,其实更适合打中锋。但可能学中文的男孩子多少都要书生气一些,尽管看得出来,都很努力,但他们的比分一直落后于对手电子工程系,我看丁颖好像也很着急,鼻尖上都冒满了汗珠,在夕阳的映衬下,闪着昏黄的光泽,突然就觉得很性感。
> 中场休息时间到了,我看到丁颖急急得跑向一个带袖标的女生,那个女生以前我见过,应该是篮协的秘书之类的,他们似乎很着急的在谈着什么,我也没注意,就走过去想和丁颖打声招呼,近了才发现他很大声的嚷着:“我不打了,你说了只让我顶一个上半场的。我还有事呢!”那个女生就一直说着好话,大概是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原来那个打后卫的现在还没有来,如果丁颖不顶下去,那这场球赛就只能现在作罢了云云,说的甚是无助。于是,我走过去,笑着对那个女生说:“他不愿意顶,那就我顶上吧!反正我也是中文系的呀!”丁颖听到我说话,转过头,一见我,就愣住了:“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啊?”
> 看他愣愣的反应,我觉得甚是有趣,就故意凑到他耳边,对他说道:“因为我等你等太久了,所以只好跑过来找你咯。”
> “啊?对不起哦,我们班长她------”,丁颖急急解释,那女孩也是他们班的班长。
> “唉呀,没事啦!我刚才都听到你们的对话了。”我连忙安慰着急的他,知道他是急着不想让我误会,一下子就觉得心情挺好的。
> 其实,我还是蛮喜欢打篮球的,既然阿文的事情都过去了,我也不想苦苦折磨自己了。于是,我笑着解下丁颖胳膊上的绶带,系到了自己胳膊上。他们采取的是街头篮球赛的形式,没有统一的服装,用不同颜色的腕带来区别队别。
> “莫学长,你?”女孩用充满怀疑的眼神看着我。我知道,她一定也是听到了关于我的传闻,阿莫我有超级洁癖,见到体育场上那些灰尘就晕。
> 于是,对她笑笑:“放心吧!”我就招招手跳进了篮球场。
> 运了几个球,我发现,三年没有打篮球,但如今打起来,我还是很快找到了感觉。
>
> 十一
> 那次球赛,因为有了我的参予,最后我们系终于忸败为胜。这让我和丁颖都着实兴奋了一阵,也让老黑他们大吃了一惊。
> 某日中午,闲着无事,我和丁颖正懒懒的趴在床上打纸牌,然后宿舍里那些家伙聊着又聊到篮球的事情,纷纷指责我不讲义气,说如果我早些显露打篮球的天赋,我们中文99级也就不会连着两年都被电子工程那些厮压的死死得了。四眼更是语不惊人不罢休的大叹一声:“爱情的力量啊!”
> “呦,四眼说什么呢?”老黑随口说到。
> “说你笨不要不承认啊!要不是那天颖颖被杀的那么死,咱阿莫会出手吗?你要是能有颖颖这么漂亮,阿莫早就帮咱们拿校际冠军啦!”四眼说的慢条斯理,话却是听着让人觉得怪别扭。
> “我说四眼,你这话我怎么听着就有点变味呀?”我用戏谑的口吻对四眼说,一般我用这种态度说话,就说明我是真的非常的生气了,丁颖深知我这一点,急忙拉住了我。
> “本来就是啊!你和丁颖黏糊成这样,兄弟心里都清楚,就别装了。”四眼一副不怕死得样子。
> “我说四眼,你少说点行不?”老黑赶紧出来打圆场,“咱阿莫是个重义气的人,你小子别说的这么乱七八糟啊。”
> “哈哈,”我拍拍丁颖的手,“看来兄弟们都挺想见咱俩凑一对,那咱就成全他们呗。”说着,我就吻上了丁颖。一开始,他有些挣扎,但我抱得紧,渐渐的他也不动了,反而有些忘我的将我搂的更紧。
> 一吻结束,丁颖早已是气喘吁吁,我又轻琢了一下他的小嘴,才将他放开。然后,挑衅的看着老黑他们,就见他们几个都瞪大了眼睛,傻在那了。
> 但五秒钟过后,在我正准备发表点什么演说的时候,他们爆发出了一阵欢呼声,一个个疯了一般的在床上乱跳乱叫,“哇!哇!哇!!”
> 这下子轮到我傻了,“喂,你们干什么啊?”
> “阿莫,我们期盼这一天好久啦!”老黑很兴奋的窜到我床前。
> “说什么啊?”我还没于搞懂状况,而丁颖,他醒悟后,就一直缩在我背后玩牌,估计又是害羞了。
> “我们早就猜到你和颖颖有点暧昧。”四眼慢条斯理的补充着,“以你阿莫的个性,生命里怎么可以那么长时间没有爱人。”他还故意把“那么长”三个字拖的老长,还好丁颖不是醋坛子,要不我准得死惨!
> “就是,小子,这下被你捡到便宜了!”大熊推了我一把,“要好好珍惜啊!那么可爱的人,怎么就被你整上了呢?唉!”
> “就是,你要是敢对颖颖像对以前那些女朋友一样,哥们第一个不饶你啊!”老黑一激动,脸更黑了。
> 看他们一个个七嘴八舌说的好似义愤填膺般,我心里超郁闷,也不知道谁才是和他们共处三年的好兄弟呢!
> “老黑,你们不讨厌我们这种关系吗?”一直没有说话的丁颖从我背后探出头来,怯怯的问道。
> “讨厌?为什么要讨厌? ”老黑朗声笑起来,“小家伙想太多了。”
> “如果阿莫能因为你而不再游戏人间,我们做兄弟的都要感谢你啦!”小刚说话向来很容易让人感动。
> “就是,以前我看阿莫一天一个女朋友的换,真怕他得艾滋!弄得哥们也提心吊胆。不过现在好啦,只是颖颖你一定要管好他才行!”四眼这家伙就是这样,老喜欢一鸣惊人。
> 不过,虽然他们说的话不是很动听,但是知道了他们对这种事情的态度后,我还是很感动!其实我知道以前他们都挺为我担心的,就怕哪天我被某个“爱人”砍死,但今天,亲耳听到他们对我说:“只要你是真心的谈恋爱,哥们都支持你!”我心底顿时暖暖的。
>
> 十二
> 因为知道了老黑他们并不在意这种事情,我和丁颖之间的关系在他们面前也就不再刻意隐瞒了。有时也会在老黑他们面前亲亲脸颊之类,但丁颖总是含蓄的,所以也就只能做到这一步了。
> 可能太过放松“警惕”,加上我俩整天粘在一起,时间一长还是被人看出了一些端倪。这么一来,倒害得老黑失恋了。据闻,他女朋友因为无法容忍自己男朋友和一个喜欢男人的男人同吃同住而向老黑下通牒,要么搬出这个宿舍,要么分手。用老黑自己的话来说,“兄弟是手足,老婆是衣服”,抱着这种思想,他“骄傲的”蹬了那个女孩子,可是,骄傲够了,老黑就陷入了情感的低迷期,整天躺在床上哼哼唧唧唱情歌。
> 我和丁颖都觉得很对不起他,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安慰才好,一瞬间,我俩都感到了痛苦和迷茫,未来怎么办?像老黑女朋友那样的人,比比皆是。
> 倒是老黑看出我俩之间的不对劲,反过来又劝我们了。什么“找到一个自己真心喜欢的人不容易,找到一份两情相悦的爱情更是不容易”,什么“那个女孩是不爱我,她要爱我,我干什么她都会接受的,所以分手是我的幸运”等等,说了一大把,倒好像是他害了我们似的,弄得我和丁颖心里都酸酸的,觉得挺过意不去。
> 好在老黑失恋的痛苦并没有持续多久,他又活蹦乱跳的到处晃,开始有了新的梦中情人。
> 但是这件事情的发生,依旧影响了我和丁颖,以前我们都觉得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但现在,我们都深切的体会到了爱情的复杂性,它绝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要牵涉的方方面面太多了,有社会、有家人、有朋友-------
> 我们都不知道将来如何面对这些方方面面的压力,所以我们痛苦着、迷茫着,却也比以前爱的更疯狂,这种疯狂里无疑有一份绝望在里面,只是我们都不想承认。
> 丁颖的眸子中不再有以往快活的神情,虽然他还是经常扬着阳光般温暖的笑容,只是我看的出来,他的笑并没有达眼底,在他的眼中经常笼着忧郁的光芒。
> 这是我生命里最为阴郁的一段日子,一方面随着大三的结束,我不可避免的要开始考虑未来,我不知道走过大四,我和丁颖会不会像那么多的校园情侣一样终究是以分开为结局;另一方面,如果我们坚持住了,可是又该如何面对彼此的父母呢?走出学校这个象牙塔,我们又该如何面对这个社会的目光呢?我知道,我们都渴望正大光明的爱着,但根本看不到阳光!那种感觉就像初春的早上走在雾蒙蒙的乡间小路上,冷,并不刺骨,但已经让手脚冰凉;脚下踩着路,但看不到前方,或许下一步就是一个坑,会摔得遍体鳞伤。
> 放暑假的时候,我没有回广州,而是留在了这里。胡乱报了两个考证班,以此为借口就租了间窗户可以看见长江的小单房住下了。丁颖的父母知道后,便让丁颖住过来陪我。02年的夏天真是热,我租的那个房子不仅没有空调,中午的时候,阳光还会从窗户直接射到我的床上,天花板上的大风扇就一直呼呼旋转着,扬起一屋的灰尘。
> 就是这么的一个小房间,却成了我们的伊甸园。不用顾忌什么,我们可以尽情相拥的躺在床上一整天,任阳光射在身上,江中冒着水汽,我们的皮肤也笼着一层蒸汽。炎热,让我们感到几近昏厥,但也是这种昏昏沉沉的日子,让我们没有顾虑,甚至忘记羞耻。求索或者给予,一切都很坦然。
> 这是一种糜烂的生活,像一曲重摇滚,仿佛好像将一辈子的渴望都释放了出来。
> 我知道丁颖心中充满了和我同样的忧虑,但他比我更不愿承认现实的残酷。每次耳鬓厮磨中,他总会喃喃的说:“阿莫,我们永远在一起,好吗?”或者是,“阿莫,我一辈子都跟着你,好不好?”
> 每次我都坚定的说,“当然!”
> 只是,嘴上虽然回答的坚决,心里却没有这么的底气。
> 他每次听到我这么的回答,都会笑得很开心。我知道他也是因为心底的不安,可是,丁颖啊丁颖,就算你把你一生都给我,可是我怕自己承担不起,更怕会毁了你!
> 每天傍晚,我们就抱着篮球去周围一个小职校的篮球场上打篮球,在那个破旧的有些荒凉气息的学校里,我们挥洒着汗水,仿佛青春就这样在夜色里张牙舞爪。
> 等到夜色完全笼罩了这个城市,我们就手拉着手穿过那一条条小巷,这是我们一天当中最安谧的时刻,静静的,就这样走着。丁颖曾感叹,如果一辈子就这样牵着手走下去该有多好啊!
> 所以,后来开学以后,我们虽然搬回了宿舍住,但这个小房子还是没有舍得退掉。周末的时候,我们就一起过来住上一天,依旧是像以前那样,躺在床上看江景,只是不去职校打篮球了,因为开学的关系,那个学校又恢复了往日的生机,也就失去了我们想要得宁静!倒是在街边一个小吃店发现那里的鸭血粉丝超级好吃,于是晚餐也就一般在那解决,所以我们还是会在夜晚手牵手穿过那一条条小巷,体味安详!
>
> 十三
> 我一直都没有料到丁颖竟然会那么勇敢的在他的父母面前挑明我们的关系,这让我大吃一惊。因为即使如我这般自在的人,都没有那个勇气来对父母坦诚自己不同一般的恋情。
> “十一”国庆节到了,9月30日晚,放完学后,我和丁颖去他家吃饭,他告诉我今天会是一个很重要的日子。到了他家,才知道原来今天是他的生日。我一向认为自己是一个很细心的人,然而却恰恰疏忽了最基本的东西,一时不觉窘的慌。
> 许是看出我的心思,丁颖的奶奶微笑着告诉我:“我们家过生日和别人不大一样,等会你可不要见笑。这也算是穷人的发明吧!”
> 到吃饭的时候,我发现家中一切如往常,饭菜依旧,只是丁颖面前比我们多了一碗糖水鸡蛋,然后就是多了两瓶啤酒。
> “来,今天颖颖过二十岁生日,按往日老规矩,我们每人要先为颖颖干一杯。”他爸爸将注满了啤酒的杯子放到每个人面前,“阿莫,你能喝点的吧?”
> “哦,是,还行,请给我一杯吧。”我点点头。
> “能喝才是男子汉,哪像颖颖,一点酒都碰不了。”他爸爸仿佛很失望一般的轻叹一口气,却惹来大家一片哄笑。
> 再看身边的丁颖,沉默不语,秀眉拧到了一起。我知道这家伙不爱吃甜食,一定在为那碗糖水鸡蛋犯愁。
> “快吃呀,颖颖。”他奶奶轻声劝着。
> “哦!”丁颖无奈的端起碗,一口气将鸡蛋连汤带水咽了下去,看他表情,好象要逼着他咽下了一百只鸡蛋一样难受。大家更是被他的样子逗的大笑起来。
> 见我也在笑,他娇嗔的瞪了我一眼,顿时让我失了心跳,如果不是还有一丝理智,我想我会忍不住扑上去的。
> “好了,现在我们每人要开始送祝福了,颖颖一定要全部收下了。”他爷爷站了起来,“阿莫,你也要好好准备啊!”
> “是!”我有些紧张。
> “那我先说了,爷爷祝颖颖在二十岁的这一年里快快乐乐的成长为一个青年。”
> 接下来,丁颖的奶奶、爸爸、妈妈都给了祝福的话语,无非是学业有成,健康成长之类的,丁颖也很客气的答谢,好象这就是他收到的生日礼物吧。
> 终于轮到我了,细想一翻,我说:“颖颖,祝你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
> “谢谢”,他对我莞尔,“我也是这么希望的,而且,一定会。”
> 他的手在桌子底下按上了我的大腿,并加重力道压了一下,我完全理解了他这个动作中包含的决心。
> “按惯例,丁颖你也要总结一下你过去的这一年哦。”爷爷的口吻非常严肃。
> “当然”,丁颖站了起来,“我感谢上苍,让我度过了一个非常幸福的十九岁。这一年,我相信我遇到了一个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和家人完全不同的重要的人,体味了一种从未体味过的情感,这让我觉得幸福。尽管这种幸福里有忧伤,有痛苦,也曾有过挣扎和彷徨。不过,还好,尽管忧伤或者痛苦依旧会伴着这份幸福延续下去,在今天和将来。但是,至少我的心是勇敢的了,不会再挣扎和彷徨,只会更坚强的来承受这份幸福!”他说完这些话,拿起我那盛满啤酒的杯子一饮而尽。
> 我们都被镇住了,楞在那里。
> “儿子,你长大了耶!”丁颖的妈妈鼓起了掌,“尽管我并不了解你在说什么!”
> “妈妈,我是想告诉你们,”他顿了顿,“我有了爱人,我想和他共度一生。”
> “丁颖”,我慌忙出声制止。他是不知道如果说出来了会有多么严重的后果吗?
> “阿莫,你不要阻止我。这是早晚的事!” 我从他的眼中看到了难以相信的决心和坚持。
> 罢了,他说的没错,一切迟早都会发生的。
> 我没有再制止,丁颖很清楚的吐出了那句或许是万劫不复的话语:“我想和莫学长在一起,是一辈子都不离不弃的那种。”
>
> 十四
> “胡闹”,果不其然,一阵沉默之后,丁颖的爷爷率先爆出一声大吼。
> “爸!”丁颖的妈妈及时制止了爷爷可能有的暴行。她语气平静的对我们说道:“我早就有怀疑。可是,没想到你会告诉我真的。这下,我想逃避都无法逃避了。”
> “对不起,阿姨!”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好,她的口气听起来是那么无奈和悲伤。
> “阿莫,不是你的错!”她苦笑着摇摇头,脸色苍白。
> 大家都不说话了,就这样陷入难堪的局面。我有些手足无措,但丁颖他的手一直压在我的大腿上,很重的力道,在这个力道里,我深切的体会了他的决心,也让我渐渐冷静下来。是的,早晚要面对的,逃避不了的!
> “我看,阿莫你和颖颖先回学校吧!”他的爸爸对我们说道,“这件事情,我们实在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我想我们都需要冷静思考一下。”
> 他的声音很平和,但是我知道,这种平和里是隐藏了很大的怒气的。他在用一个男人应有的自制力控制着情绪。
> “那好吧!”我们默默的走出了家门。
> 在关门的时候,我听到丁颖的奶奶在问:“你怎么还让他们在一起!”
> “可是,就算我们制止,制止的了吗?”丁颖父亲的声音里不无着颓丧和无奈的味道。
> 在路上,我们都沉默着,还有些闷热的晚风吹拂着我们,一瞬间,我们都怀疑了,不知道刚才所做的到底是对是错。
> 我们没有回学校,而是回到了小屋。江面已经被黑幕笼罩,只有偶尔的导航灯在闪耀。
> 就这样在黑幕中,我们温柔的相拥在一起,静静的、很安详,这样听着彼此的心跳,感受彼此带来的勇气。
> 该来的总归会来的。
> “我不想再逃避”,我搂着丁颖喃喃道,“曾经因为逃避,我在黑暗中生活了那么久,因为害怕伤害所以逃避爱,结果却发现原来只是一个笑话。”这些话,像是在说给他听也像是说给自己听一般!
> “阿莫,尽管我听不太懂你说的这些话,可是,我确定我是爱你的,所以,我一定要和你在一起。”他轻轻的吻过我的唇,“我不管别人怎么看,谁都不能阻止我的决心。所以,你也一定不能放弃。”
> “我一定不会。”给自己加油也给对方打气,我深深的吻上了他。
> 是的,我一定不会放弃!我要和丁颖用同样的决心,来迎接未知的命运。
> 谢谢你,宝贝!是你的温柔多情融化了我心底的坚冰;谢谢你,爱人!是你的坚持和勇敢给我带来了同样的勇气。我一定会陪着你走这条荆棘遍布的情感之路,永远不离不弃!
>
>
> 十五
> 过了两天,他的父母来到了我们的小屋。我和丁颖坐在了他们的面前,我们的手紧紧的握在一起,看到我们这样,他们轻叹了一口气。
> “那个”,他爸爸终于开口了,“我看杂志上说,男孩子在青春期都会有一些同性间的亲密行为,可是,这并不代表什么吧!”
> 他故意说的很轻松。
> “可是,爸爸。我们不是这样的。”丁颖很清楚的告诉父亲,“从我第一眼看到阿莫的时候,我就感觉仿佛在前辈子相识似的,那种感觉很奇怪,我说不清楚,但就是觉得好象这辈子我就应该找到他,和他在一起。”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他的父亲,丝毫没有闪避。
> “但是,这就一定是爱吗?”丁颖的母亲说的有些激动,“你不会说,你们是前世注定要在一起的吧?这个理由太没有说服力了!”
> “是的。我也不相信这个理由。”我开口了。
> “阿莫!”丁颖看着我,充满不解。
> 我拍拍他的手,说:“可是,阿姨。在没有认识丁颖之前,我一直沉沦在过去的痛苦中,不可自拔,想忘记又偏偏痛的刻骨铭心。直到丁颖出现,他就像一道阳光一样照亮了我的生活,用他的善良和体贴让我知道了什么是温暖。当然,这里面也包括你们全家人的善良!然后,他又用他的坚持和勇气让我了悟了什么是爱,什么是真正的不可失去的。我想,我的生命里真的是不可没有他,没有他,我也许就会如得不到阳光照射的花朵一样,再次委靡困顿,甚至夭折!”
> 我看看丁颖,微笑着,继续说到:“以前我总不相信爱情,总认为爱情没有永远,但现在,我已经感觉到了,丁颖给我的,就是天长地久的爱情。是他把我拉出了怀疑的沼泽地,让我懂得什么是信任!所以,真的,我不能失去他!”
> “妈妈,您一向是开明的。您也明白我不是胡闹的孩子,我是深思熟屡后才会做决定的人!”丁颖转向他的父亲,“爸爸,所以,请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是真的想和阿莫在一起。如果这有什么伤害了你们,请你们一定原谅。”
> “可是,丁颖你又爱阿莫什么呢?刚才阿莫可是说了很多他的感受哦!”丁颖父母亲的脸色都有一定的缓和。
> “当然,我知道刚才那个的确是不算什么理由。我想告诉爸爸妈妈的是,起先我的确是被这种奇怪的感觉吸引才会想和阿莫亲近的,后来,相处久了,我发现阿莫他真的很好,虽然他看起来冷冷的,但实际上很会照顾人,为人很宽容,又淡泊,处事也很冷静。可能这些都是我渴望能够做到的吧,所以,在我眼里,他就变得非常迷人”,他看看我,“最关键的是,他能够为了我忍受在麦当劳洗了一个月厕所。”
> “好吧!”丁颖的父亲叹了口气,“如果你们要坚持在一起,我们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不管你们说的多么好听,我们始终对你们的感情保持怀疑。”
> “是的,青春期时候的感情是狂热的,但也是最不成熟、最不理智的。我们都是过来人,都经历过这些,所以,如果你们能证明给我们看你们的感情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相信我们会理解并支持的。”丁颖的母亲微笑的看着我们。
> “怎么证明?”我们都征住了。
> “呵呵!”丁颖的父亲站了起来,走到窗前,“这风景满不错的嘛!”
> “爸爸!”丁颖有些着急的喊了一声父亲。
> “好!其实我们来之前已经料到了你们这种态度。”他转身对我们笑笑,“我和你妈妈,还有爷爷奶奶思考过了,觉得也许只有这个方法才是最好的方法了!”
> “什么方法?”
> “就是,从现在开始,你们分开一段时间。当然,以一生为限,这段分开的时间是很短暂的。”他盯着我们,“阿莫不是快毕业了吗?写毕业论文应该很费时间吧。我希望你们从现在开始可以分开,阿莫可以好好的想想未来;而颖颖,你也可以冷静的、理智的思考一下自己的感情。”
> “可是,这个时间是多长?”丁颖问他父亲。
> “我想,是三年。三年以后的‘十一’,如果你们对彼此都还有情,都还坚信自己的感情,好,至少我和你妈妈绝不会再阻止你们在一起。”他看着我们,很意味深长的说道:“我们都不希望你们因为年轻的冲动而在以后生活在无限的争吵、追悔当中。”
> 看我们都不言语,他母亲说道:“我可以向你们保证,这么做,绝不是要拆散你们,只是希望你们的感情真的如你们自己所言,经的起一切考验。阿莫,你也可以绝对放心,我不会说利用这段时间把丁颖藏起来,因为我们都知道,人关的住,心是关不住的。”
> “我们再想想。”我和丁颖异口同声。
>
>
> 后记:曾经我一直认为爱情不仅脆弱,而且充满了虚伪和不定性,也许在你激情四溢的对心爱的人说“我爱你”的时候,它的确在你的心中出现了。但是,不会是永远,因为你永远不会是激情四溢的,当它经历平凡经历无奈,慢慢一切都会烟消云散,乃至你会怀疑当初的爱情是否是真爱,在这种怀疑里,无形中也就否定了爱情。
> 但是现在,我完全改变了这种看法。世界上,的确有千千万万的人终其一生寻找爱情却未曾真正得到!可我却是幸运的,我幸运的遇到了一个执著的爱人,他的执著也成就了我的坚持。使我终于明白:只要勇敢的迎接爱的来临,我们也就在无形坚守了爱情。
>
> 我和丁颖没有等到“三年后的‘十一’”,我们将这份约定提前了三个月执行。因为,在这近三年的岁月中,我们谁也没有忘记谁,爱着的还是对方。
> 大四实习以后,我一直遵循着诺言,没有找过丁颖。他主动来找我,我也避开了,我用Email告诉丁颖,如果我们希望未来能够相守,能够得到他父母的祝福,那么现在我们必须隐忍。渐渐,他亦明白了我的苦心,也不来找我了,同时,却更加发奋的读书,在我快毕业的时候,我很高兴的看到他的英语过了国家四级,这对一个中文系的学生来说,无疑是个神话。看到公告的时候,我偷偷的流泪了,如果我们还在一起,我想他是做不到的,同时,我感伤的意识到,自己曾经浪费了最好的一段时光!
> 毕业以后,我回到了广州,和丁颖的联系也仅止于Email或信件,偶尔也用短信,那是在我们遇到难过、尴尬,需要依靠的时候才会用上的。这是我们的约定,这个中间也只会谈一些工作、学习之类的事情!我相信,我们的表现完全符合了丁颖父母的期望,以及我们对他们的承诺!
> 后来,我和老黑、四眼在电脑城整了一家出售软件和电脑零件的店,因为以我的性格,实在不适合做教书育人的楷模,又适应不了勾心斗角的职场。正好他俩想来南方发展,想来想去,就三人合着做生意。其实开头真是糟糕透了,因为我们仨都不是专业人士,对电脑的了解完全源自打游戏的经验,然后就是几本介绍游戏软件的书,结果就是进的软件没人买,客人要的零件我们对不上号,很快亏的一塌糊涂。
> 好在,我还有个有点钱的父亲,虽然我不好意思找他去要钱,但知道我的窘境,他也不好意思坐视不管。于是,拿了父亲的一些钱,又在他的帮助下,我们开始转行做手机生意,其实卖的就是水货,具体进货渠道连我也不清楚,但这个生意很好做,尤其是当时摄像头手机一时风靡,我们从中狠狠赚了一笔。
> 因为生意太忙,渐渐我是连提笔的力气都没有,更不要说给丁颖发Email了,往往等到想起来,打开邮箱,又是满满的一堆:“阿莫,你好吗?我想广州的天气还是很暖和吧,但是我这里却已经进入了真正的冬季,不过阳光洒在身上,依旧很暖和------”;“‘莫学长’:很忙吗?今天放假了,想和你聊聊天。刚才我在阳台上看书,耳朵里就听着许巍的《时光漫步》,这是你最喜欢的音乐吧,忘了告诉你,我刚买的,用的是稿费哦------”;“莫莫:为什么不给我回信呢?是不是很忙啊?我想一定是的,因为前两天老黑给我发短信了,他说你们的生意现在做的很好而且赚了很多钱,我想这真是太好了!可是,一定要注意身体哦,还有,千万不要因为忙而忘了我------”每每读到这些溢满生活气息的文字,我都不竟莞尔,生活的疲累也顿时消失无踪。
> 时间就这样在不知不觉中流逝,我们的店也已经开了两家,因为忙不过来,加上毕业后鸭子和大熊在工作岗位上都差强人意,于是,干脆全都来到了广州,大伙一起做生意。因为有学生时代的感情,以及近些年在社会上艰辛的打拼,无疑,到这里来以后,我们五人是更加珍惜彼此间的感情了,而我对他们,也一向是自己赚少点,也要薪水给高些,这样相处起来就更是融洽。毕业两年了,仿佛还一直像读书时候那么快乐!我们都笑言,如果不是少了小刚,我们的店就可以改名叫“405宿舍”了!(我们住了四年的寝室编号)
> 而小刚,他是留在了大学里继续读研究生,因为他是我们寝室唯一的外系生,平时多少对他的了解都不像对老黑几个那么知根知底。不过,我们都认为这厮虽然有上海人特有的狡猾但也很讲原则,况且,我走时,他很认真的向我保证一定会帮我好好“看着”丁颖。所以,基本上,我认为他还是个好人!
> 我没有想到丁颖会在七月一日出现在我面前,因为我一直认为他的父母亲不会那么顺利的放他来找我,其实我也根本没想过“十月一日”的诺言会顺利的实现。
> 丁颖来之前,我一点预兆都没有,就在他来的前一天,他还在短信中喋喋不休的烦恼:有两所中学都给他发了信函,一所是私立高中,薪水比较高;一所是国家重点中学,薪水不高,但是整个人文环境很好。看的出来,他很犹豫。我也没好意思在这个时刻提“十一”的事情,两年中,我们没有谈过私自感情问题,如果贸然提起,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开口。
> 第二天中午,我正趴在店里很无奈的想着又该到交税日期了,要数据的时候,却发现怎么也找不到老黑他们,打电话到四眼管的分店,这厮也不在,就剩鸭子看店门,从这个弱智儿身上我是不可能知道上个月的营业额到底多少的,他们真是不知道不及时交税的后果吗?
> 就在我苦恼的半眯着眼睛琢磨事儿的时候,一个人影站到了我面前。
> “你好,请问你需要------”我愣在了那里,是丁颖?!不可能吧。一定是天气太热,热的我出幻觉了。
> 可是,那个人影正在对我笑呢,笑得一脸灿烂!胸前还挂着那部我俩在麦当劳打工一起买的MOTO190。
> 不可能是幻觉了,但还是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 “颖颖?”我试探的问道,站了起来。
> “怎么?不相信你的眼睛吗?”他依旧对我微笑着,一抹粉红飞上秀脸,立时和身上的粉红短袖衬衫相应成片,他点起脚尖,轻轻的在我脸上一吻。
> 是他耶!“你怎么一点都没长高?!”我轻笑起来,将他紧拥入怀,“不过我你还是喜欢你矮点!”
> “是啊!这样就不会有女生喜欢我了。”他仿似不愿意的在我怀里嘟囔。
> “关门关门,”刚进门的大熊嚷了起来,“这么亲密,要怎么做生意嘛!”
> 然后,听到钢拉门“刷”一下拉到了底。
> “浑蛋!”我气得跳了起来。这几个臭小子,从外面把钢拉门拉下来了,他们是不知道一个人要抬起这扇生锈的滑门有多费力吗?
> 然后,就是我和丁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门拉了个小道,狼狈的爬了出来。就看见,哥几位正冲我乐的欢呢!其中还有小刚。
> 晚上一起去吃饭,喝多了酒,小刚就抱着我哭:“阿莫,你真是好命啊!”他把鼻涕眼泪全抹到我身上,“你说,这么好一个人,怎么就被你得到了呢?你说你说,我拿里就比你差了吗?呜呜呜------”听的我汗~.~.~
> 回到家里,我们躺在床上,丁颖轻轻的把头靠在我胸前,“阿莫,我来了你怎么好象一点都不高兴?”
> “没有啊!或许是太久没在一起,有点不好意思了,呵呵”,其实我心里一直在琢磨小刚的那几句话。
> “你有心事,不要瞒我好不好?”他的声调、神情都没变,却听的我头皮一麻,有点寒。
> “那个,那个小刚他今天说的,你都听到了吧”,我低低的说道,“不是我乱想啊,实在是他说那些话吧,啊,那个------”
> “你不要吞吞吐吐了,我知道你想什么了。他是个好人!”丁颖的语调依旧是温柔平静的,听着却有股斩钉截铁的味道。
> 见我沉默不语,他主动吻上了我,“阿莫,我只属于你。”
> 就是这煽情的话,逼得我装不了酷。
> 就在我很激情的时候,他说:“所以,我希望你以后也只属于我。”
> “保证”,如果我现在不说这话,那我还真是傻了还差不多。
>
> 第二天早上
> “你爸妈怎么舍得放你走的?”躺在床上,我打趣着问丁颖。
> “为什么不?妈妈说,她现在丢一个儿子出去,以后可是有了两个儿子,可划算着呢。她很精的。”丁颖冲我眨眨眼,“而且,这里的两个中学都抢着要我,这么好的机会我怎么舍得放过?”
> “什么?”我愣住了,“你是说,那两所中学都是在广州的吗?”
> “是啊!”他笑了,“看你小样,投简历的时候我就看着地儿投的。”
> “你这小子,两年不见,真长大了啊!”我没好气的说道,“你怎么就不跟我商量商量。”
> “我想给你个惊喜嘛!”他嘟起了小嘴,让我偷得香吻一个。
> 就在我们渐渐激情澎湃的时候,“嘭嘭”的砸门声把我们吓得什么都没了,就听到大熊的大嗓门:“兄弟,快起床啦。该去老黑那接小刚啦!”
> 我发誓:一定要多挣些钱,然后赶快将大熊赶走,不然这厮老以房租太贵赖在我家里可不行。
>
> 在火车站
> 小刚很忧郁的笑着对我们一一告别,每个人都热泪盈眶的样子,我也是,因为亲爱的小刚同学回到上海后将要去德国留学。他将到“每一个哲人真正的故乡,去挖掘真理”(引自他自己的叙述)。
> “来来,小刚,你这行李太大,我送你过安检,我很热情的一手拎住小刚的箱子一手拉住他胳膊,压低了声音“你小子到底什么意思?”
> “什么什么意思?”他瞪瞪我,推推大眼睛,一脸不解。
> “颖颖啊!”我气的咬牙切齿。
> “噢!”他恍然大悟似的点点头,“昨天我故意说那些话考验你的,看来你是真的很在意他啊!”
> “小子,你别装蒜,”我也一脸皮笑肉不笑,“呵呵。”
> “是啦是啦,阿拉喜欢他。”他耸耸肩,“不过他不喜欢我,再说,你是我兄弟,我也不能跟你争。”
> “那你有没有对他,那个什么,啊!”我依然不依不饶。
> “你有完没完?”小刚从我手上死命拽过行李箱,“阿拉没你那么复杂。”他边朝进站口走去,边很大声的冲我喊,“阿拉还是处男呢!”
> 然后,“哗”,听到N多行李落地声,我们几个赶紧蹲下去绑鞋带的绑鞋带、看手表的看手表、找东西的找东西。我讪笑着对傻了的检票员说:“其实,他基本上还是个好同志!”
> “他疯了吗?”回家的路上,鸭子傻傻的问道。
> “是被阿莫逼疯的吧。”四眼狡猾的笑着。
> “莫莫,”丁颖柔声叫住我。
> “啊?”我故意装傻。
> “你下次再这么捉弄人,我就去学德语。”他微笑的看着我,“你不要忘了,我半年就能英语过四级,可是很有语言天分的哦!”
> “啊,是。嘿嘿------”虽然现在是七月,我却觉得超寒。
> 不过,丁颖,我肯定不会让你有借口去学德语的。
> 笑笑,我走快几步,拉住了丁颖的手,轻哼出声:“让我怎么说,我不知道,太多的语言,消失在胸口,头顶的蓝天,沉默高远。有你在身边,让我感到安详!”
> “阿莫!”
> “又怎么了?”
> “你------”他低头看着我们相握的手。
> “管那么多,你不要用学德语威胁我啊!”我在他耳边轻笑,“我打算就这样牵着你的手去见我爸妈。”
> “真服了你们了,卿卿我我不要在大街上啊!”老黑扭头对我们喊道,“存心气死我们这些单身汉吗?”
> “也是”,我放开丁颖的手,“俄国作家高尔基说过,爱情放在大街上就不是爱情了,是放荡!”(注:原话、原作者都是我胡扯的,不过是有个俄国作家说过类似的话)
> “死阿莫!”所有人都做愤怒状。
> “得,别这样,伙计们。”我赶紧转移话题,“我决定了,回去把铺子卖了,整天卖水货卖的我提心吊胆。现在我有家室了,可不能让老婆担心!”
> 我看到丁颖冲我笑笑,这次他是真的笑得很开心。
> “老板,我们怎么办?”四眼故做可怜状,“兄弟们还要跟你混饭吃呢!”
> “放心”,我拍拍四眼的肩膀,“我已经打算好了,开家咖啡店,名字也想好了,就叫‘405宿舍’ 。”
> “哇!太好啦!”大家都欢呼了起来。
> “等等,”丁颖叫住我。
> “什么事?”我回头。
> “你把店卖了之前,得给我弄部好点的手机吧。”他看了看自己手里的那部190。
> “行,没问题。就怕你舍不得扔掉这部。”
> “谁说我要仍这部,这部你用。”他娇嗔的瞪着我。
> 唉!没办法!!“行,我用!”我无奈中,不过仍然很快乐。
> 在阳光温暖的春天,走在这城市的人群中,在不知不觉的一瞬间,又想起你---
> 等等!
> 啊?又怎么了?
> 我在想,你还能想起谁?你能想起人不都在这吗?
> 小刚啊!
> 把他留在心底好了,不用唱。
> 哦!在阳光温暖的春天,走在这城市的人群中,在不知不觉的一瞬间,又想起你---
> 那个,好像现在也不是春天吧。
> 唉呀,我真的很想唱歌啊!不用咬文嚼字吧!
> 真笨,你应该说,只要有我在你身边,你的世界就永远是春天。
> 天!我到底爱上了一个天使还是魔鬼?!
>
> 安圣香
完全贴完,OK!虽然或许没有人喜欢,甚至无人会看,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小猪写给自己看,在心底为自己创造了一个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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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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