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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玉米熟了 ...

  •   既然有了名字,那就要让大家都知道,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星星镇的牌子在大家的见证下,挂在了寨子的大门上。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对他们并没有什么影响。

      日子一天天过去,天气逐渐变了冷,将近一百亩的玉米也快速拔高,抽穗,结出玉米穗。

      不知道是种子的原因还是土地的原因,叶知秋他们用间苗多出来的玉米苗种出来的几十亩玉米居然大部分都长的很好。

      李莫闲能明显感觉到寨子变得格外忙碌,除了学校的人之外,其他的人每天天刚亮就开始忙碌,一直到天黑才有时间休息。

      连之前划分给她种地的二十个人只要她不提前说,他们也是要跟着寨子一起行动的。

      这一天上完课,李莫闲看着鼓鼓囊囊的玉米穗,自言自语的说:“这嫩玉米可以吃了啊。”

      吃煮玉米,一定要趁玉米还嫩的时候吃,前后不过十天的时间,在这里时间应该更短一些。

      吃的早了,玉米粒全是水,吃的晚了,玉米粒一老,不仅没什么玉米味道,口感也大幅度下滑。

      趁着这时候,李莫闲快速的摘了几个玉米,扒开,果然,里面的玉米粒正是合适的时候。

      当然,这玉米也不是她一个人的玉米,她还要通知一下叶知夏她在哪块摘玉米了,收割的时候这块算她的。

      “能吃了?我看它还没变颜色啊。”在大自然中,大部分植物果实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变颜色,这也是叶知夏他们在外采集果实的主要标准。

      因为有些果实在没有彻底成熟的时候吃,轻者只是口感不好,严重的甚至会中毒。

      “这时候适合整个煮着吃,等到以后,就不适合这么吃了,只有这几天的时间,机不可失啊。”

      放在穿越之前,李莫闲还能多掰几穗放冰箱里冷冻着,吃的时候再拿出来,现在没冰箱,只能赶紧吃。

      “真的好吃吗?要是真的好吃,带上我呗。”

      叶知夏也挑了一块地,从里面摘下来三个,没多摘,主要是担心味道不好这时候浪费。

      用大锅在李莫闲的小厨房里煮了十几分钟,玉米的香味慢慢飘散出来,叶知夏时不时的问问好了没。

      这次只有她们两个吃,叶知秋带着人又去狩猎了,富贵和平安两人不知道跑哪去了。

      玉米刚从锅里捞出来,因为太烫,李莫闲在一头扎上筷子,这样就可以拿着吃。

      一口啃下去,李莫闲发出感叹,真的好久没吃了,真的好吃。

      叶知夏这会儿顾不上感叹,寨子里以前也收集到过一小部分玉米,不过那时候玉米的叶子已经彻底枯黄,里面的玉米粒也是颗颗分明,硬邦邦的,跟她手里的完全不一样。

      李莫闲才刚吃到一半的时候,叶知夏已经吃完一个,趁着这空隙说:“你说的没错,真好吃啊,吃这方面,还得是你。”

      没一会儿功夫,她掰的三个玉米全部被她吃完,舒服的坐在凳子上,还有些跃跃欲试。

      “明天我们还吃玉米吧……哎,不行不行,不能吃太多,这些玉米可以换很多东西呢。”

      她在寨子里管着后勤,自然知道每年冬天都是寨子里最难熬的时候,哪怕是土饼,大部分时候大家都是一天只吃一顿。

      必要的时候,还会屯积一批营养块,因为营养块的价格相对来说比较便宜,还一样管饱,不是实在不够,他们也不会用这种方法。

      今年如果把这些玉米全都收了换成物资,那他们这个冬天过的会很滋润。

      “我请你,明天我多掰点,反正那么多,我一个人也吃不完,我打算用这些玉米跟寨子里的人换点东西。”

      她有三十亩的玉米,玉米亩产大概在一千斤左右,土壤肥沃的地方甚至能达到将近两千斤,一亩地,就够她吃一年的,剩下的都可以用来交换。

      这也是她当初选择种玉米的原因,产量大,成熟时间短。

      “你想换什么呀?”
      “我看到有人会木工,想让他帮忙做个沙发,衣柜什么的。”

      不是她矫情,来这之后,她的体重大幅度下滑,身上就没几两肉,坐在硬板凳上或者是在硬床上时间久了,硌的疼。

      镇里是没有这种东西的,这种东西,他们也不好买到,更不好运回来,李莫闲只能找人帮忙做,还有衣柜书桌什么的,都需要自己备。

      “哦,那你记得明天还吃玉米啊,我明天来给你带点东西。”说完,叶知夏匆匆忙忙的离开,也不知道去干什么。

      ……
      “家主,收到一袋玉米,小姐吩咐让您这几天就吃了,说是这时候吃正合适。”

      管家把按照方法煮好的玉米放在桌子上,然后退后几步,整个房间都被玉米的清香填满。

      “这玉米小了很多。”
      “小姐说这是新品种。”

      中年人哼了一声:“新品种,他们能找到什么新品种,恐怕是还没长大成熟就被他们摘下来逞口腹之欲。”

      不用尝,光是闻这气味,中年人就知道这东西应该好吃,这样想来更气。

      可摘都摘下来了,也不可能再安回去让它继续长大,还是不能浪费。

      “夫人和少爷那里送去了吗?”
      “送了,都送了,玉米多,小姐又让尽快吃完,就都送的多了一些。”

      “嗯。”说完,中年人放下手里的工作开始尝这玉米,不得不承认,确实好吃,谁也想不到,这玉米没长大没成熟之前居然这么好吃。

      只是可惜了,再长长,能得到更多粮食的。

      ……
      李莫闲连着吃了几天的玉米,差点没吃吐,她短时间内真的不想再吃煮玉米了,无奈叶知夏就是吃不够,每次吃都像是第一次一样。

      那天之后,叶知夏来她家,给她带了几块皮子,李莫闲也不知道是什么皮,只知道特别的顺滑,也特别柔软,每一块都很大。

      听叶知夏说,这是他们打猎打的,是兔子,肉卖出去了,皮子她留下了,不过一直没想到用来做什么。

      既然李莫闲要做沙发,那就拿来给她做沙发嘛。

      听说这是兔毛,李莫闲又把皮子拿出来,确认了一下大小,这么大的兔子,要是繁衍起来,恐怕附近都要被吃秃了吧。

      “这……太贵重了,你就吃几个玉米。”李莫闲想象不到,这得吃多少玉米才能换回来呀。

      “这种毛不值钱的,兔子这种动物比较温和,很容易抓住的,大多数的流浪人团伙都靠卖这个为生,卖的人多了,自然就不值钱了。”

      即使这样,李莫闲还是觉得这东西特别好,尤其是对她来说正合适,当即表示,叶知夏以后的玉米都由她买单。

      这也是后来她们连着好几天都吃玉米的主要原因。

      有了皮子,李莫闲根据叶知夏的指引,找到镇里做木工最好的人,让帮忙打家具,工资就是成熟的玉米。

      这玉米不管是自己吃还是去交易所卖出去,都合适。

      “哎,你弟他们什么时候能回来呀?”
      “怎么了,想他了?”

      这段时间两人天天在一起吃饭,也渐渐熟络起来,现在都能开这样的玩笑话。

      “谁想他了,他要是回来,就能把狩猎队带回来,狩猎队的人扛玉米正好。”

      这玉米眼看着就快要收获了,镇里人手不够,采集队也在外面,镇里剩下的大多是老弱病残,掰玉米可以,把玉米运回去就困难。

      “玉米收了,磨成面,咱们吃玉米面饼子,喝大碴粥。”

      说到吃,叶知夏立刻说:“算算时间,他们大概也就是这几天就能回来,回来之后还要去五大城采购物资,到时候让他们把玉米带去卖了。”

      这是每年的必备流程,叶知夏一清二楚。
      果然不出她所料,三天之后叶知秋就带着众人回来了,不过这次相对上次惨烈一些。

      因为快要过冬了,动物们也要准备过冬,食肉动物要赶紧给自己贴膘,这时候他们就会频繁出来打猎。

      狩猎队基本上只狩猎食草动物,但是食草动物也在食肉动物的狩猎名单上,他们在狩猎的时候,不小心被食肉动物盯上,五死十二伤才勉强逃脱,也正是因为这样,这次的收获格外的少。

      狩猎队的伤亡和不多的收获让镇子蒙上了一层阴影,要知道,秋季的狩猎是镇子囤积过冬物资的重要来源。

      现在这个来源出了大问题,所有人都担心今年冬季还能不能扛过去。

      “没事,咱们还有玉米,玉米现在也成熟了,收获之后,哪怕只吃玉米,咱们也能扛过这个冬季。”

      叶知夏听李莫闲跟她说过玉米的产量,她算了一下,每人一天只吃一顿的话,这将近一百亩的玉米是完全够大家度过冬季的。

      “玉米成熟了?”这可以算是叶知秋这段时间听到的唯一一个好消息,至于说靠吃玉米度过冬季,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一来是他担心玉米的产量,二来是大家天天吃玉米,未免太奢侈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玉米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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