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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CHAPTER 11.2 ...

  •   因为下午时发生那样惊天动地的事,学生会到夜里八点也未能散伙,一大堆善后的事要做,童韶华实在受不了办公室窒闷的气氛和那一个接一个打来的电话,烦躁地说要出去透气。
      刚挂下电话的段亦轩只点了下头,继续低头填写报告,什么也没说。
      童韶华有些于心不忍,丢下一句“我等会儿就回来”,然后在段亦轩回应以前溜之大吉。
      待到女孩的脚步声再也听不见,段亦轩才抬起头来,沙发上童韶华的挎包也不见了,他其实心知肚明她不打算再回来了。

      夜里清冷的空气让走出大楼的童韶华打了个哆嗦,一个人走在林间小道,反胃感终于冲破忍耐的极限,女孩捂着嘴冲进林子里,在某棵树下大呕特呕起来。
      只要一想到下午时惊心动魄的画面,她就控制不住胃里翻江倒海。跳楼自杀这么不体面的事,其实她早在高中时代就经历过。那是自己的同桌,她上高中时交到的第一个朋友。当那个纤弱的身体从高处坠下时,走在楼梯间的她只感到眼前唰地荡过一团黑色,甚至还没反应过来那是什么,接着就听到那可怕的闷响。
      那声音沉闷又轻脆,难以形容,但只要你听过一次,便不难想象那种全身所有骨头裹着肉碎在地上的感觉。
      好端端的一个女孩子,就这样成为了一具死尸,还是特别恐怖的那种,美其名曰为爱殉情,照她看简直蠢得难以言喻!就这样成为一个永恒的污点,将身边爱她的人都伤个半死。
      想到这里,童韶华用力闭了闭眼,引以为傲的意志力帮她驱赶着过去的阴霾。她想到了总是替她接过烂摊子的段亦轩,心情便好了许多。亦轩,你现在一定在心头骂我不负责任吧,但这次我真的不是临阵脱逃,童韶华扶着树干抬头回望学生会大楼那扇明亮的窗户,原谅我啦,我知道你最好了……
      其实回想起来很不可思议,当初竞选学生会会长一职时,他们曾视对方为最棘手的敌人,当时的校报上还有一段文字采访,当被问到对段亦轩的印象时,她假惺惺地说什么很欣赏他啊,高手过招才有意思啊之类的,她也看了段亦轩的采访,也无非是觉得她是个不错的竞争对手这般的面子话。那时她就在心里不屑地呸了一声。管你说的真的假的,我才不欣赏你呢。不仅如此,每天晚上都要诅咒段亦轩十遍才能安心入睡。为了赢得竞选她甚至不惜拉拢严璟琥。在严大公子的大力支持下,终得以微弱优势击败段亦轩,荣登上集英商学院最高的宝座。为了以示自己的风度,她还大方地推荐段亦轩为副会长,其实是个人都看得出那根本是炫耀加示威,却没想到段亦轩那家伙居然答应下来,害她哑巴吃黄连。
      集英商学院的学生会会长一向是一正两副,这一副已经被段亦轩恬不知耻地偷走了,她仿佛已能感受到背后那双虎视眈眈随时准备篡权夺位的眼睛,为了守住自己好不容易打下的江山,她费尽唇舌才说服严璟琥勉为其难地做了那另一副。
      现在想来,她有多么小人,段亦轩就有多么君子。其实在这个时常风云突变晴转骤雨的皇家商学院,她能够安枕无忧地当了这三年会长,至少有三分之二的功劳来自勤劳工蜂段亦轩同学。
      麻烦的人他去面对,吃力不讨好的事他去处理。永远为她唱着黑脸的段亦轩,虽然很少微笑,有时候也很可恶,但总归是温柔的吧……
      一股冷风吹来,吐意又起的童韶华刚要埋下头,就听见背后一个揶揄的声音:
      “哪个漂亮女鬼躲在树林里等着本公子垂青哪?”
      童韶华赶紧拾掇拾掇嘴角和耳鬓的乱发,恢复其会长姿态转过身来,面对月光下高挑俊逸的严大公子:“严璟琥,你个不管事的家伙,你还好意思来见我?”
      “说到不管事,你还真没那个立场来指责我。”严璟琥交抱双臂,回首望向楼上唯一还亮着的窗户,“电话都快被打爆了,段兄真是辛苦。”
      童韶华眨眨眼:“你去学生会了?”这家伙良心发现了?
      严璟琥笑笑不置可否。难得他大发慈悲过去问段亦轩有没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却被段亦轩一句“你帮不上忙”正眼也不看一下就打发出来。那时段亦轩起身去倒水,办公桌上又一个电话打进来,严璟琥顺手就接了,对着电话那头自称常青藤周刊的某某某说道:“再打电话来我保证不出二十四小时就让常青藤周刊成为过去。”
      挂断电话的严璟琥邀功般看向段亦轩,后者板着个脸指了指大门。
      就这样他被赶了出来。只是走到门前时听见背后段亦轩貌似不经地说了一句:“去楼下陪陪韶华吧,她看起来不是很好。”
      有时候,严璟琥觉得自己其实蛮羡慕童韶华和段亦轩这对冤家对头的。童韶华靠在树干上顺气,严璟琥问:“今天下午到底是怎么回事?”
      脑袋里又浮现出摇摇欲坠的苗可,童韶华脸色一白,叉,居然还没吐干净啊!虽然极度不愿在严璟琥面前丢丑的,但身体已经不能听从大脑的支配,嗷一声干脆利落地吐了出来。
      抬起头,电光火石间,严璟琥已然位于离她五米多远的远方。
      “混蛋……你什么时候跑到那边去的……”童韶华扶着树干,虚脱又气愤。
      严璟琥望望那块被吐得稀里哗啦的草坪,又瞅瞅抱着肚子喘气的女孩,脱下自己的制服外套递过去:“要吗?”
      童韶华赶紧要接过来。
      严璟琥忽然把手一扬。
      “严璟琥!”童韶华如蒙大辱。
      “别着急,”严璟琥的目光落在她衣领某个细微之处,口吻正经,“先把衬衫上的口水揩干净。”
      童韶华瞠目结舌。你那制服又不是阿玛尼的你穷讲究个P啊!!

      因为忙了一天童韶华还没吃饭,于是以学生会会长的身份命令严璟琥请她吃一顿,再于是严璟琥将她带到了万斋的小木屋。
      “我对你真的太失望了严璟琥,”童韶华摇头不止,“你怎么可以对同僚如此小气?”
      “那不然要对谁小气。”
      她听清楚了,这句话的末尾是个句号不是问号。
      万斋在屋里老早就听到爱国的声音,狗儿没有叫,但是扯得狗链哐当作响,他就知道来的是熟人。
      拉开门,见俊美的公子哥笑容可掬玉树临风位于门前,万斋气血攻心地摔上门。
      然后听见门外严璟琥泰然自若对旁边的人说:“他这房子有后门,我们从那边进一样的。”
      万斋猛一下拉开门:“你大爷的!你怎么知道我屋子有后门的?!”

      童韶华见万斋端着热腾腾的炒河粉出来,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老爹你居然会做饭啊?”
      “大惊小怪,”万斋还没来得及自夸几句,严璟琥已接过话茬,“这是长期单身的男人的必修课吧。”
      万斋笑着拉开座位在桌子那头坐下,上下打量严璟琥:“严公子,你熟透了啊。想当年你跑我这儿抒情伤怀的时候,可没少大惊小怪啊。”
      “所以现在也见怪不怪了。”严璟琥靠在椅背上,咂咂嘴,“这椅子多少年来还是一样不舒服。”
      万斋在心中毒舌,摔死你丫的。
      童韶华在那儿直呼好吃,一盘河粉两三分钟就进了会长大人的尊肚:“对了,怎么没见那个ABC?”
      “今天放他走得早。”万斋吐一口烟圈。
      童韶华不信:“不会他根本没来吧?你要是都摆不平他,那我们集英可真丢脸了,任凭一个转学生来去自如把本小姐的话当耳边风不成?”
      “就那小子,有什么摆不平的。”万斋冷哼,一手搭在椅背上,“早料到那小子不会老老实实过来,大爷我是早有准备啊。”然后侧身从身后的抽屉里抓出一副手套,“他躲在男厕所里还不是一样被爱国揪出来。”
      童韶华膜拜。居然把拉布拉多放进教学楼?!难怪那天下午她撞见一群男生惊声尖叫着从洗手间里冲出来。
      树林里很安静,三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不可避免地谈到下午的话题。童韶华因为有河粉下肚又有人陪伴,也便不觉得像方才那般难受了。
      “说起来,”波波头的女孩若有所思托着腮帮,“我还以为她想见的人是暗恋的人呢,结果没想到是那个天才。”
      “哪个天才?”严璟琥问。
      童韶华白他一眼:“夏君阳呗。”
      严璟琥哦一声挑了挑眉:“为什么想见她?”
      童韶华才发觉这个问题她也没想过,她一直站在楼下,对于天台上发生的事并不清楚,于是求助地转向当时位于现场的万斋。
      万斋抽着烟,不禁回想起下午时教室里的情景,对于见过太多心理疾患病例的他来说,苗可这样的案例不见得有多特殊。越是自卑就越是对自己的反面怀着憧憬,成为那个天才的朋友,是她所能想到的最便捷的摆脱生存困境的方式。然而过分的自卑让她成日只耽于空想,对苗可而言,并不是自己无法鼓起勇气去面对对方,而是对方一而再再而三的漠视自己。这种偏执积蓄到一定的程度,终于因为某个导火索爆发。
      今日她的性命是被夏君阳救下来了,但那也只是建立在仰仗对方的光环生存下去的执念之上,并不是长久的办法……
      “难道是因为想要依靠那个天才?”
      思绪被严璟琥半含讽刺的一句话打断,万斋将烟屁股摁熄在DIY的铁皮烟灰缸里:“身为天才,在外人看来必然是强大的存在吧。”
      “那个夏君阳么。”严璟琥扁着嘴,摇摇头,“不过如此而已。”
      “切,说得好像你多了解人家似的。”童韶华打了个嗝。
      严璟琥眼睛一亮,被这么一说,才意识到不知不觉间他和那个传闻中的冰山天才已经碰面多次了。虽说是以冷漠孤傲著称的天才,但看在他眼里不过是初级的伪装。他不相信一个冷漠到底的人会在半路就沉浸入电影剧情,更不相信一个冷漠到底的人会劝人放弃轻生的念头。冷漠。呵呵,那应该只是她的保护色吧。
      “对了,璟琥!”童韶华忽然挺直腰板,两眼放光,“你不是号称这世界上没有你搞不定的女生么?”
      严璟琥笑得很客气:“我什么时候这么号称过?”
      万斋忍俊不禁。严璟琥这家伙就是那种哪怕跑去深山老林里隐居个一年,也会每天话题不断的新闻体质。那些传闻无中生有的程度已经让人搞不清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其实人们眼中的严璟琥,至少有七成,都是媒体制造出来的。比如他回答说要把骨灰放在人造卫星上,隔天就会有“花花公子欲打造同名人造卫星”的匪夷所思的新闻,再比如严璟琥在机场被记者围追堵截时随便答了一句“比起朋克我更喜欢爵士”,到了发稿时就变成了“话题王子大放厥词称朋克是下等人的玩意儿”这样极致的抹黑。万斋知道严璟琥这二十二年来只上过一次综艺节目,为的还是要澄清他并没有以“综艺界的人都是一群蠢货”为由拒绝那每日接踵而至的通告。在这种安能辨我是雄雌的混乱情况下,还能有一票美眉组成庞大的粉丝团,坚定不移地相信他的(本来也不乍得)的人品,不得不说是“颜文化”创造的奇迹,以貌取人的最高境界。
      童韶华显然和大部分好事者一样,并不在乎真相是什么:“哎呀,总之在大家眼里你就是散发着这种气场啦,我说老爹,我们不如赌赌看严大少爷能不能搞定夏君阳?时限一个月如何?你何时出手?”
      “我懒得出手。”严璟琥起身,提过外套勾在背上,“因为我搞定的速度会让你们都来不及眨眼。”然后留下一个标志的严倾城之笑踱出门去。
      童韶华注视那扇门荡了半晌:“……我真受不了他自以为是的样子。”
      万斋情真意切地伸出手和她握了握。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0章 CHAPTER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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