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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在我隔壁的神经病 ...

  •   上午十点,被老板的电话吵醒。
      闭着眼睛摸出手机接通,告诉老板自己不接伦敦以外的活儿,更别提他那个要出国的弟弟。

      “总而言之,这是不可能的。”我打着呵欠回答道。

      然而电话的另一端回复道:“加钱,工资翻倍。”

      我睁开眼睛,伸出一只手掀起窗帘一道缝隙,看着窗外阴沉沉的天和一群奇装异服的不知名邻居。

      伦敦的天气没救了。

      “可我不缺钱。”我又打了个呵欠,“老板,我工作是为了看起来不那么无所事事。要知道作为格里莫广场一条街的房东小姐,钱才不是最重要的。”

      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下,就在我瑟瑟发抖准备起床,以为我的老板要想办法搞死我的时候,他终于开口了。

      “那就换个任务。”

      而我突然意识到我掉进了他的圈套。

      狗东西。

      他说。
      “因为这个任务根本就不需要出你的地盘,011。”

      *

      下午一点半去办公室打卡,我端着杯浓浓的黑咖啡哈气连天的走进这间小屋子。
      老板在隔壁阴阳怪气的骂人,门口排着队要进去的同事们脸上带着倦怠的神色。

      而我顶着一对黑眼圈,一口喝光手里的咖啡,把纸杯握成一团,准确无误的丢进办公桌旁的垃圾桶里。

      “今天天气真不错。”我不咸不淡的和一位同事打着招呼。
      “听说你在苏格兰场的那个任务被老板的大宝贝怼的不行,果然这种娇惯的公子哥可不是谁都能伺候起的。”

      眼神呆滞的警长不说话,只是瞥了我一眼后迅速背过身去。

      于是我又和另一位穿着白大褂抱着文件夹的同事聊天。
      “老板那把伞修了不知道多少次了,可我一次也没见他用过。哎,你见过吗?”

      白大褂推了推眼镜,冷笑一声。
      “你觉得呢?”

      我耸耸肩不说话。

      长队一点点缩短,下午三点前终于轮到了我。
      一般来讲,老板其实不会这么浪费其他人的时间,上次出现这样毫无意义的焦急等待还是在上次,那次老板的大宝贝突然失踪,而我的精英同事们挤满了这间破屋。

      至于我。

      我的工作地点从来不出伦敦,通常情况下还只局限于格里莫广场。

      我的同事觉得我是个凭借父母权势和遗产过活,甚至跑来混日子的不讨喜蠢货。
      这话有一半儿是错的,但还有一半儿是对的。

      在这里我要为我的老板正名,那就是,他才不是个会留废物的上司。

      论压榨,他比任何路灯挂饰都尽职尽责。

      *

      下午三点我提前下班回家,一天之内凑齐迟到早退,原因无它,今天是周日。
      难道不是本来就不该上班?

      领过任务后我回家开始着手准备自己的事情,说来也巧,没人住也收不上来房租的倒霉13号一直都是我的烦心事,反正留着空房,倒不如砸掉墙自己住。

      我住在格里莫广场11号,隔壁是没人的13号。
      你问我12号去哪了?

      我怎么知道。

      我想起来小时候我妈总跟我说的隔壁住着神经病的话。但其实13号因为数字不吉利天长日久的没人租住,别说神经病了,就连流浪狗也没有一条。
      想想真是可怜。

      周日找不来装修队,身强体健的我决定自己动手。
      此时此刻伦敦一位独居的单身女性拖着一把硕大的锤头从街道对面慢悠悠的走回家,路上遇到一个又一个租客和我打招呼,其乐融融就好像我拿把杀人的电锯也司空见惯。

      我知道他们怎么想我。

      一个放荡的神经病。

      我偷偷翻了个白眼,但面上仍是春风和煦。
      可我也是他们的房东,所以“给我放尊重点”就是他们这群正常人的必修课。

      我回到家,扛着锤子上了楼,看过当年施工图纸后觉得还是在楼上开道门比较好。毕竟房子太老,承重墙的墙根坏了那可不好。

      我走过楼梯,路过早已无人居住的空房间,最后回到自己的房间。

      我的房间布置的很简单。
      有我那一年,我妈在阳光最好的空房间给壁纸重新刷了柔和的暗粉色墙面。屋子里有一张不大的小床,一张老式雕花带抽屉的桌子,衣柜在隔壁的房间。唯一特别一点的,就是那一组三架的实木玻璃门书柜。
      里面摆满了她爱看的书。

      我给床和桌子套上两张巨大的塑料布,费劲巴拉推开沉重书柜,墙上还有经年累月的灰痕。

      这房子很老了。
      我突然想到。

      我住在靠近隔壁的这间房子里,尽管家里有书房,但我的房间里却总还是有这一组三架的老式实木玻璃门书柜。
      他们沉默的驻守在这里,从我有记忆开始,直到今天结束。

      小的时候人总是好奇,会幻想也许书柜后会有什么神秘的魔法世界。邪恶的女巫独占山头,坐拥毁天灭地的邪恶力量。而当我打开这扇门,我就是误入奇幻世界的爱丽丝,是绿野仙踪的桃乐丝。
      我会拯救无辜的百姓,和邪恶女巫之间展开一场声势浩大的正义战争。

      后来我妈偷看我日记知道了我的幻想,和我面对面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告诉我其实女巫也不都是邪恶的啦。

      可你干嘛看我日记啊喂!

      *

      追忆结束,开始凿墙。

      大锤凿墙,小锤扣缝。
      我先扣出来一个方方正正的门的形状,然后又在“门”上画了个圈圈,正中央是口红画的叉叉。
      我一锤轮过去的时候虎口震得生疼,脑子里突然非常不合时宜地想到也许自己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可我没有去做,作为老板的兢兢业业好下属,我抵抗住了一切其他事情的诱惑,坚定不移的砸墙。

      八十!八十!八十——

      诶?
      八十是什么?

      不重要。

      当我锤到第我也不知道多少下的时候,“门”有了。

      墙面轰然倒塌,尘土扬了我一脸,砖块纷纷落向对面。

      而在对面,我看到一只黑色的巨大不明生物一咕噜爬起。

      是……流浪狗吗?

      所以13号真的有流浪狗?

      我揉了揉眼睛,尘土散去后,一根小木棍抵在我胸口。

      而木棍的另一端,一个男人,英俊的黑发男人此时正一脸懵逼的看着我。

      有点警觉,有点戒备,有点愤怒,还有点惊讶。

      我手里还拎着巨大的锤子,我低头看了看抵在我胸口的木棍,又看了看这个莫名其妙的男人。

      我一锤下去能不能抡死他?

      “你是谁?”他开口了。

      ……这话难道不是该我问?

      可我还是回答了。
      “我是格里莫广场一条街的房东,住在格里莫广场11号。以及,我姓格里莫,叫伊莱文。你可以叫我格里莫小姐,或者就是伊莱文。”

      男人用一种你逗我的表情看着我。

      啊好吧,我承认。
      我妈起名的确奇奇怪怪,作为最后一个格里莫,一个以家族名字命名了一片地区的落魄家族的最后一位继承人,我的名字的确太过随便。
      要是我住在10号,是不是还应该叫“忒恩”?

      但这都不重要。

      因为现在面前的男人很明显愤怒占了上风。木棍又向前戳了戳我,他又开口问。

      “别耍花招,我最后再问你一遍,你到底是食死徒还是凤凰社!”

      我想起我妈曾经跟我说隔壁住的神经病。

      不知道他欠了多少年的租金。
      呵呵。

      所以我右手骤然抡起大锤,却在即将砸到他脑袋那一刻猛然停手。

      结实的金属表面距离他耳畔的碎发咫尺之遥,而我表情淡淡回答道。

      “我也再说最后一遍,我是格里莫广场一条街的房东。”
      我向前一步,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个颇有姿色的老男人的深灰色眼睛。

      啧啧,长得倒是还不错哦。

      “所以交钱啊!你个漏租的神经病!”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住在我隔壁的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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