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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2010年 ...

  •   2010年1月30日2时36分9秒 星期五 大雾

      又是夜深人静时,我却一点睡意都没有。
      新文《说书》又被人举报了。上月榜之前,我已经隐隐料想到,会有这一天。于是写H的时候,一直很小心斟酌用词。
      H要写得香艳不猥琐,的确是一件很困难的事,特别是还要写得贴近文章的风格,古朴有韵味,在缺少许多违禁词汇的情况下。
      当然,我可以不写。那样更容易。
      拉灯,被窝抖动了一夜,鸡叫。
      一句话搞定。
      虽然我从写耽美开始,就执着于练就H功底。刚开始时,是因为好胜、猎奇的心理。因为H是小说中,最难写也最难把握的几个部分之一。
      后来我迷上了香艳色彩浓厚的古代春宫画式的写法,并且新奇地发觉,如果能把H写好,将是文中一抹不可复制的亮色。
      耽美,不能出书。这是每一个写耽美的写手,心中不可逾越的痛。
      局限在虚幻的网络中,那小小的四方天地。不更新一年,半年,甚至三个月,便不会再有人记得你。
      哪怕那些写言情的作者,最后书打折卖不出去,十块钱买一本,送一本,每回我吃饭要垫锅底时要用上它,我还是会记得。
      写耽美的,永远只存在于读者的手口相传之中。
      就好像迷羊大神。她是真正意义上的大神,即使所有网站都将她撤下,但她的书永远都会被腐女找到。
      可惜我不是大神。
      我只是一个写文的,写耽美的,低调的老人。
      可惜,看来我还是得罪了一些人。不知道什么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得罪的。不想去探究了,只能安慰自己:欢迎身在人类社会!
      看到举报中心的信息时,虽然我已经非常克制了,还是忍不住在文下骂了一通。
      我知道这么做,会给自己带来非常不好的后果,和反映。
      但就是不想管,我只知道我想这么做。
      就好像我写文,一直都只写我想写的,不讨好读者,不随波逐流。
      读者喜欢,是幸事。不喜欢,我就留着老了自己看呗。
      在晋江的签约作者群里,我不止一次跟新来的作者说过这番话。并不是作秀,只是能感觉到一股子浮躁。
      不怪她们。如今整个社会都是如此。我也有过。看到别人的文红,留言多,点击多。我反思过,纠结过,要不要放弃自己固执的坚持,去走所有人跟我建议的路。
      编辑说,我适合写搞笑的可爱文。
      我自己也知道,写那种文,对我来说很容易。
      花间跟我说,如果我当年写完《月来月色》之后,一直坚持那种风格写到现在,我应该也红了吧?
      也只是假设。一切都没有如果,与后悔。
      但是我不后悔。我跟她说,我想尝试不同的风格,写不同的故事。
      我不想看我文章的读者,一看开头就已经能猜出ABCD四种结局,无论我中间如何折腾,都逃离不了她们的固有思考模式。于是每次看我的文,就看萌点有没有戳中她们。
      中,看,猜出结尾,中间跳过,寻找萌点的重点片段与H,完。
      不中,弃文。
      如果这样,我会觉得我很可悲……
      那样我不能称之为作者,我只是一个码字的工具而已,带着拼凑萌点的七巧板。
      我想认真写,想让读者每个字都认真看,想创新,想变革,想与众不同。
      但是,说归说,一切又谈何容易。
      为了这个虚幻又没有目标的前路,我放弃了很多——利益,名声,健康。
      最痛苦与彷徨的时候,我也没有想过要放弃。
      没有人走过的路,就自己开创出一条。做第一个,必定要付出比后来者,多得多的努力。但是别人会记得你。
      哪怕耽美不能出书。别人也会记得你。就好像迷羊大人。即使全网络都禁她,她的书,依旧腐女人手一本。
      我一直在寻找,适合我的风格。
      不是那种丢在一堆书中,没有名字,看不出谁写的可爱小白文风格。
      而是:猎奇
      这是一个很偏冷的题材形势。
      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的时候,是编辑告诉我的。
      她叫我不要一味追求猎奇。
      我不明白。因为我不是专业的,我学的是工科。我根本不懂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我文盲了,囧!
      后来我终于找到了它的解释。居然在百度都很难找到,我发现它真的很冷。
      但是我却眼睛一亮。我发觉,我一直在寻找的风格,最接近这个。
      我很兴奋,像是航行在黑暗中的汪洋大海,一霎那间,看到了明亮的灯塔。
      我几乎是一夜之间,就想出了一个故事,立即一气呵成,写了出来。
      《瓶怨》
      非常满意,写文数载,从未如此满意过自己的任何一部作品。
      编辑和读者都给予了一致的好评。
      我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读者的回帖,不用我求,不用我催。
      我曾经想过,并且一直在想,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网络中最普遍的写手。假如有一天,我老去了,再写不动。人们不再记得我,江湖中不再有我的传说,或者从未传说过有我这个人。那也没关系。我还有这些文。
      我可以时不时翻出来看看,看看我当年是怎样一种心境,什么一种思想,文笔怎样,故事多有趣……
      自在潇洒。
      可后来我发现我错了。因为我是人,所以我贪。
      因为我发现,光是我自己的文,横看竖看,都不完满。
      后来我写了一个《色情超标》。
      终于,我悟了。
      文并不是因为我而精彩,而是因为回帖的读者。
      《色情超标》那个文多么无聊透顶,即使再讽刺,也只能看过一遍,就觉得腻烦。可是每回我心情不好,最喜欢看的,都是那文。
      不为其他,只因为,他下面有比文精彩万倍的读者留言。
      人的思维和想象力,总是带有局限性。但是一百个人,一千个人,一万个人……想象力便可汇出无法想象的美好蓝图!
      于是,我爱收集读者的回帖,到了一种几近疯狂的地步。
      但是我却没有办法保存。
      这个工程太庞大了,我无法完成。这么多的章节,这么多的文章。
      一开始,我觉得没什么。因为有晋江。我在这里生根,在这里发芽,便把果实也选择留在这里。
      谁知,一场和谐,叫我彻底怕了。
      我不反对看盗文。要是我写得够吸引人,盗文还没出来前,人人都想看更新,人们自然会买我的文。写得不够优秀,可看可不看,自然会等完结再说。
      盗文的,我也从不曾说过什么。只是每回都说:记得回来给我回帖啊~~~
      我还喜欢百度或谷歌自己的文,就为看一看盗文网站里,读者是怎么评价我的。我非常不明白,她们为什么不愿来我的专栏,当面跟我说。想来,我也并不是一个不讲道理,不可理喻的作者吧?
      负分,批评,我都非常乐于听到不同的声音。
      但我只坚持写自己想写的故事,绝不剧透。
      不过我每回费尽心思找到那些留言,还是会高兴一阵。
      我不要求读者收藏我,不奢求读者写长评,后来回帖多了,我也不再苛求。
      唯独举报,是我的底线。
      我只想要一片可以自由写文,也会有人看到的净土。
      可惜我又错了。有人来的地方,从来就不能称之为:净土。
      而且我又不清者自清。偏偏我是最浑浊的那个。
      我写H。非常爱写。我喜欢通过这个推动剧情,反映人性。
      好吧,不说这么伟大,我就是自己老了想看怎么招吧?
      不行。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半夜,Q上遇见沉水。
      已经不记得她是第几个在我写文过程中遇见的耽美作者了。
      她跟我说,她应该会一直写下去。
      我笑了。并不是因为我清高自负,而是因为对我说这句话的作者太多了。
      当初,我只想找一个伴,一个一起写到老的伴。
      第一次有人告诉我,她会写到老时。我兴奋得好似打了鸡血。与之约定,文到老方休。
      结果,人未老,文已坑。鬼影都不见一个!
      再后来,又来一个。好吧,我又信……
      第三个,好吧,再信一次……
      于是,一个又一个。
      到了今晚,我遇见了沉水。
      她说出那句话时,我立马对她说:工作后再说一次;结婚后再说一次;生完孩子再说一次。三次,我便信你一生。
      无关其他,因为我们是人,我们也要生活。
      写文,特别是写耽美,只是一个遥远又不切实际的梦。
      仍在坚守,因为还有梦想。
      我对她说:无论做什么,要做到最好,都是不容易的,过程都很艰辛。每个人都选择了不同的路,有走捷径的,有走弯路,受挫后放弃的,还有人磕磕碰碰坚持下来的。往往最后成功的那个,不是曾经最好的,也不是最出色的,只是因为她留到了最后。
      这番话,与其是对她说,不如说是我说给自己听的。
      写文,是一个漫长又孤独的过程。
      我已不需要陪伴,因为有文陪伴,就很享受了,何况我还有读者。
      可是猎奇风格要在和谐的环境下生存,是多么难的一件事,我比谁都清楚。因为我对它付出的,比谁都多。
      我还没有想通这个问题,又遇到了新的瓶颈。
      花间说看我的文,给人感觉在玩弄文字,玩弄读者。她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我想起以前论坛也有人这么说过我。
      我当时以为那人这么说我,是为了掐。可是花间也这么说,我不得不深思了。
      我断然没有玩弄读者的心,也没有玩弄文字的能力。以我现阶段的水平,要驾驭好文字,都已经有些困难。
      可是如果一直让人有这种感觉,一定是文章的哪里出了问题。
      我已如愿得到了读者们仔细看文的待遇,也收到了很多留言反馈意见。我却迷惑了。
      太困,夜已近4点,脑子迟钝了,越发想不出什么。
      还是边写边思考吧,凡事都得一步步来。
      呵呵,明明过24岁生日的时候,发誓今后一定要晚上11点之前睡觉的。结果唯有上夜班时,才能做到,真是要不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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