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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五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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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细细回想,林诺华十四的时候我十六,那年的确是收养过一个叫罗桦的小男孩,可是罗桦并没有林诺华那么漂亮,要不然我怎么会没有认出来?
“罗桦?”我怀着迟疑的心思叫了当年那个小男孩的名字。
“其实我并不叫罗桦,当时一直有人在找我,我根本不敢使用真名,我现在叫林诺华。”林诺华温柔的笑着。
后来林诺华拉拉杂杂说了很多,说他当时如何的感激我,说他后来一直在寻找我,后来发现我竟然是他的粉丝,直到多年的沉淀,渐渐爱上了我。
他说他是故意把房子买在我家附近的,就是为了以后两人来往方便。他还说他早就发现我喜欢他了,可是等了这么多年却一直没见我主动跟他说话,于是急了,才跟公司请了三个月的假,准备要来找我,却没想到才出会场大厦的门就遇到了我。
最后,我将林诺华送到了扬名山庄外,林诺华也把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说完了,林诺华看了看车外石碑上扬名山庄四个大字,淡淡的问了我一句:“跟我交往,好吗?”
“好,反正我也单身。”纵然你是在骗我也好,玩笑也罢,大不了陪你疯一次,反正我爱你,也没求过任何回报。
那天,我跟林诺华去了他家,然后就住了下来。同居是林诺华提出来的,我却有些犹豫,如果让狗仔队发现林诺华和一个男人同居,那么他的公众形象就全毁了,更严重的甚至是再也无法在娱乐圈里混下去。
我不想因为我毁了他的一生,可是他却执意。说如果爱情结果,退出娱乐圈也罢。我以为他只是为了取信我说的一句玩笑,毕竟今天说发生的一切都让人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真的为我做到了那一步……
我最后还是同意了同居,耐不住林诺华的柔声苦求,然后在之后的两个小时内,林诺华陪我回家打包了一些私人物品,我们就正式开始了同居。
说起来,应该算是今天才正式认识吧?十三年前的不算,那感觉太过迥异。认识第一天就同居……这算是潮流?我不禁苦笑,一切都太没有真实感了。
我呆呆的坐在沙发上,看着开放式厨房里的林诺华忙进忙出不亦乐乎。林诺华也许会是个好情人,至少他会做饭做家务,至少他很温柔。
林诺华卸了装之后并没有银幕上看起来那么惊艳,不过也绝不丑,依旧清秀漂亮。五官轮廓很柔和精致,有些亦男亦女的味道,不过倒是没有什么阴柔感。
林诺华家里的电视很大,103英寸的,看起来效果特别的好。此时电视里正在播林诺华的电影,我特意放的,只是想找找那种对比,电视里的人,和厨房里的人……
“陈凡,吃饭啦。”林诺华取下身上的围裙,扬声叫我,声音里的温柔高兴怎么也无法忽视,他真的很开心吗?
“来了。”我起身去餐厅,桌上是三菜一汤,色香味俱全,我们两个人吃,多的都有了。
“尝尝我的手艺如何?”林诺华侧着身,手肘撑在桌之上,用筷子夹了一块肉片递到我嘴边,我张嘴含住,味道很好,堪比大厨。
“很好吃。”不由有些惊讶的看着林诺华。他应该是那种大忙人吧?竟然会有时间学习厨艺?我给出诚实的评价。
林诺华笑了,带着我最喜欢的温柔,我似乎是受了蛊惑一般伸手抚摸上林诺华的脸,那嘴唇的形状,格外诱人。
可是我不敢亲下去,我怕那只是一场镜花水月,我怕那只是我渴望太久而生出的完全不和实际的梦。我就是如此小心翼翼的,轻柔的抚摸着林诺华的脸颊。
林诺华闭上眼,侧了侧头,让自己的脸颊完全贴在我的手掌,还像小猫撒娇一般轻轻蹭了蹭,嘴角依旧带着温柔如水的笑意。
我到底还是忍不住凑上前去吻上了林诺华的红唇,我渴望已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