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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又遇调戏 ...

  •   马不停蹄的连赶了两天的路,换了一辆普通的小型马车(原来的貌似有点太招摇),多少有点心疼,原来那个很宽敞舒服的说。放慢了脚步开始了我游山玩水,走走停停,一步三磨叽的千里寻夫之旅。

      并不太担心会有人来寻,有木头在我的行踪也保密不了太久。只是秦子轩毕竟还在千里之外,总会有些控制不到的地方,我现在只要好好的享受我的自由之行就好了。

      易容咱不会,有点小遗憾,古代江湖里的一大秘籍呀,可惜没机会接触到。但是乔装改扮咱还是能无师自通的,换上之前自己设计的白底带浅青色花纹的男装,用精巧别致的银冠束起头发,再配上一把水墨山水的折扇,一个眉目清朗、风神如玉翩翩小公子横空出世了。我的身材本就没发育完全,这样倒腾一下,冒充一个十三、四岁的富家公子哥还是有八分像的。环儿嘛,就算穿上男装也学不来男人的言行举止,也就算了,带个丫环、随从出来游山玩水的公子还是常见的,就让她维持原样了。

      木头就难办了,问来问去,好说歹说都是一幅臭脸(原本还指望他会两手易容之术呢)。似乎对我手上的伤还是耿耿于怀,别误会,不是心疼我,是因为那伤是假的。匕首是我从地摊上淘来的小玩意儿,刀柄上有个暗槽可以放入假血,按动机关假血就会顺着刀刃留下来。当时木头是被我突然的举动惊到了,才被蒙骗了过去。发现真相以后,深受打击,可惜已经上了贼船后悔莫及,到了现在还在闹别扭。最后只是勉强改变了一下发型,对我的变装效果虽然诸多不满,但被我一句路上行走方便就给打发了。既然已经出了那个四方院子,我当然要活出个真我的风采,不然还忙乎个屁呀。

      这个时代交通不发达对我来说实在是天大的好事,这一路最好能走上个一年半载的再到边疆,我本着每到一处就游遍一处,宁走曲线不走直线的宗旨一路向北行去。木头已经彻底明白自己上当了,但不管怎么说我的大目标还是向北的,他是敢怒不敢言,即使闹点小别扭我也全当看不到了,本人的自动屏蔽功能还是很强劲的。环儿自然是高兴得要命,这丫头毕竟是第一次出远门,对什么都感兴趣,对我更是完全盲从,对我的所有决定无条件支持。一路上,我们俩人叽叽喳喳好不热闹,对比的木头那张臭脸更黑更臭。

      要说着古代游,最经典的必游之地,自然首推酒楼,而且还得是最大最好的酒楼。

      所以一进了城镇,我就直奔目的地,全镇最大的菊仙楼。也不管是不是吃饭的点,就舞着折扇大摇大摆的进了门。还没迈脚就有人迎了上来:“客官里面请,是吃饭还是住店?我们这的菊花酒可是青水镇里的一绝,客官可要来两壶尝尝?”

      “吃饭,若吃的好了再考虑住店。”咱现在可是有钱人,当然气势十足。(之前秦子轩给自己的钱袋还在呢,再说,还有细软呢!)

      “我们这儿的饭菜可是最有特色的,保准公子尝了赞不绝口。”小二点头哈腰的把我们迎上了二楼。

      到底是镇里最好的酒楼,看上去别有一番滋味。装饰的清雅大方,景致典雅之余毫无艳俗之气,倒是个好地方。

      选了个靠窗视野好的桌子坐好,第一次下古代馆子,点菜咱可没经验。直接吩咐小二随意上几个招牌菜,再来壶好酒,然后招呼环儿、木头一起坐下。

      环儿是极听话的,一坐下就兴奋的左右乱看。木头别扭了半天才在我威胁的目光下坐了。还是这样好,我看看两边,一个帅哥一个美女,围簇左右好不得意呀。

      还没到吃饭的正点,酒楼里的客人并不多,酒菜很快就上来了。怪不得叫菊仙楼,原来跟这个菊字有关,几个招牌菜都与菊花有关。有的是形状像菊花,有的是颜色像菊花,有的是用菊花做盘饰,还有一盘干脆用菊花花瓣配成的凉拌菜,看上去色彩鲜艳,味道清香。唯独这菊花酒与菊花没半点关系,本来还奇怪这菊花也能入酒,上来才知道只是酒的颜色是清澈的亮黄色,才借了这菊花的名字。

      卖相好,味道也着实不错。我大吃大喝毫无顾忌,其余两人却一个比一个吃的规矩,木头明明是个武将,吃起饭来比我还像个公子爷。塞了个半饱之后,我便放慢了速度,来这里当然不是只为了吃饭,我抿着小酒四下里观望,这里可算是传说中的事故高发地,千万别让我失望啊。

      酒壶快见了底,终于有人舍得演戏给我看了。

      若说这酒楼里,哪个戏码是经典到滥的?没错,就是调戏妇女,还是典型的流氓公子调戏良家苦命卖唱女。这经典的也必然是俗套的呀!这被调戏的长的是又美丽又娇柔,抱着琵琶真个是凄凄楚楚、我见由怜,小脸上泪光点点演技极佳(拜托,人家那不是演技好不好),忍不住赞声好。可是那调戏的长的却实在是有碍詹观、影响效果,而且调戏的手段毫无形象可言,即俗又烂。看得我是大皱眉头。

      不行,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强烈要求换演员。还是换小爷我来吧,让你看看什么才叫调戏良家妇女。

      “木头,我要听小曲,”我指着被调戏的演员:“你去把那个卖唱的小姑娘叫过来,其他碍事的闲杂人等自行处理了。”

      有个高级保镖就是好,很多事都不用自己动手了。我笑眯眯的看着木头三两下就打发了原男主角,把惊魂未定的女主角带到了我面前,十五、六岁的样子,相貌身姿颇有几分动人之处。

      “奴家谢公子解围之恩。”声音轻灵委婉,盈盈的俯身行礼。

      “先别急着谢呀,姑娘又怎知我和刚才的人不是一样的?”我笑眯眯的打量她,目光颇为放肆。

      她略一惊,飞快的抬眼看了我一下,又俯身道:“公子说笑了,公子丰神如玉、气质出众又怎会与那凡夫俗人混搅,公子是想听曲子吗?”

      有意思,这卖唱女子到有些不凡之处,先拍马屁,再转移话题,果然是在外混生活的,有些个八面玲珑的架势。

      “是啊,唱个拿手的来听听罢。”我并不急着逗她,慢慢来。

      她又行了个礼,才在我面前的位子上坐下,调了调琵琶的弦子。玉手一拨,一串清脆的音符从指尖滑了出来,红唇微启,凄凄婉婉的唱了起来。

      她的歌声和她的人一样,凄婉哀怨,悲悲切切。一曲唱罢,环儿的眼里泪花都浮出来了我叹了口气:“美则美矣,只是太悲了些。唱首欢快些的来听听。”她略想了想,又唱了一曲。只是调子平和了些,仍带着一丝淡淡的哀愁,毫无欢快之意。

      我挥了挥手打断她,“我是要那种很轻快喜悦,或者调皮些的曲子,你可会唱。”

      她迟疑的摇了摇头,面色有些为难:“奴家会的只是些普通的小调,全为讨口饭吃,未曾学过公子所说的那种。”

      “我可不是故意为难你,只是这唱歌听曲,本就是图个乐子。这唱曲儿嘛,即能快乐他人,也可快乐自己,人生本就苦短,又何必总唱些哀怨苦愁的东西,自找苦闷。若是被生活所苦,更该对酒当歌,自找所乐才是。”

      “公子……,公子所言奴家……,奴家是个苦命人,在酒楼卖唱为的是讨个生活,学得都是些伤春悲秋的东西,也只为博人同情好讨口饭吃罢了……”她说的有些动容,声音也有些许不稳。

      “姑娘不必介意,你若不会,我便唱首给你听听可好。”我笑道。

      “什么?……”不止她,环儿和木头都有些诧异,吃惊的望着我。

      我又怎会去介意这些世俗眼光,什么合不合礼数的,一切全凭自己高兴。直接从卖唱女手中拿过她的琵琶。“借姑娘乐器用一下可好。”

      我并不会弹这玩艺,以前同宿舍有个弹吉他的好手,受她的影响,带弦子的乐器咱也都能糊弄两下。琵琶虽然不会,但我也没指望弹出调子来,能拨出音来打个拍子就行了。

      我试着弹了两个音,清了清嗓子,然后看向环儿,眼光暧昧的冲她眨眨眼,开口唱道:

       嗨! 对面的姑娘看过来
      看过来,看过来
      这里的表演很精彩
      请你不要假装不理不睬

      环儿的脸红了,惊喜地看着我。我转向旁边的木头,冲他瞪瞪了眼,继续唱:
       寂寞男子的悲哀
      说出来谁明白
      求求你抛个媚眼过来
      哄哄我逗我乐开怀,嗨!我笑嘻嘻的冲木头挑眉毛,看着他的脸黑了又红。最后转向卖唱女,眼光温柔挑逗,

      对面的姑娘也看过来
      看过来,看过来
      请你不要被我的样子吓坏
      其实我也很可爱
      我上看下看左看右看
      原来每个人都不简单
      我想了又想我猜了又猜
      姑娘们的心事还真奇怪
      哎,真奇怪的

      歌还没唱完,对面的俩姑娘都已是满面通红,眼光如丝。看看,咱这才是高水准的调戏勒,左左右右全调戏个遍。见我唱完,卖唱女咬着嘴唇喃喃道:“公子这曲子……,这曲子确是有趣的紧,奴家从未听过,原来世上还有这般奇异好听的曲子。”我见她脸颊绯红,满面娇羞很有几分风情,心下更是得意。

      “先别急着评价,刚才那个只是逗趣罢了,下面这首才是我要唱给你听的。”我冲她挤挤眼,拨出几个浑厚些的音调打着拍子,故意把自己的声音压的厚重宽阔些,扬声开唱。我这身体倒也有副好嗓子,比我上一世也不相上下。想起以前我最常做的休闲放松活动就是唱歌,没钱时在房顶上撕吼一通,有人出钱时就去KTV胡闹一番,而我每次必唱的绝对是这首《笑红尘》。

      刚唱到‘目空一切就好’,“好……好奇特的曲子,词虽浅白,却朗朗上口寓意深远,公子果非凡人,当真是……”

      凡人?我还神仙勒。连忙打断她:“这歌虽好,我却不会弹配乐,姑娘若能配上曲谱,以姑娘的嗓子,唱起来必定更为动听。姑娘如能将这首歌配乐完整,四处传唱,也是美事一桩,便不枉我这番努力表演了。他日里,若是在别处也能听到这歌,小爷我定会想起今日里与姑娘在此相遇,以歌交心的情景。”

      “配乐吗?这倒不难,听公子所唱的旋律并不复杂难记。”她似乎一点也没听出我话里的暧昧情意,一门心思都在这首歌上。

      “不必谢我,你只要能将这些歌多多传唱,便算是回报你我这以歌相知的情意了。”我仍不忘挤眉弄眼的调戏两句。看咱多敬业呀,誓将调戏进行到底。那些个什么“你就从了我吧”的纯属低等调戏,还是咱这情意绵绵型的才属高雅情调之流呀,想到这禁不住心中暗爽。

      这会儿,我的兴致也被燎起来了。起身抄起桌上的酒壶,一口干完了剩下的小半瓶,踩着桌子翻上了窗户,酒楼的窗户又大又宽,一屁股坐在窗沿上到也宽敞舒服。半靠着窗户,我翘着腿,晃着脚下的凳子,一幅渺视天下的表情,提高了声音,扬声开唱。  一曲唱罢,满座皆惊。(某黑莓:哪有满座,又不是吃饭的点儿,全楼上下也没几桌客人。扣肉:要你废话,木头,拖出去狠打)

      我,一个看似十三、四岁的白衣翩翩美少年,坐在酒楼二层的窗框上(一怪:在酒楼不坐凳子坐窗户),浑身洒满夕阳的金色光辉,在风中飘舞满头的青丝(二怪:头发四散飞扬表情狰狞),怀里抱着一把琵琶(三怪:明明是个男人不抱女人却抱个女人的乐器),放声高歌,歌声肆意飞扬(四怪:唱的还是不适合男人只适合女人的词儿)。这一幕,何等洒脱,何等恣意,何等耀眼(纯属女主个人想象,实际情况只有何等癫狂),让所有人过目难忘,在这个小小的清水镇里留下了我童格拉的第一个江湖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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