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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二章 初出江湖(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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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阳光透过薄薄的窗纸照在我的身上,没有了闹钟,我很没人品的就在太阳爬上半山腰的时候才醒。
刚一坐起来,一阵脂粉味道就冲进了我的鼻子里,我眨巴眨巴眼睛,仰头向左上方一看,一位高梳起青丝的女孩,乌云叠簪,杏脸桃腮,欠着身,手里拿着一件红白相间的衣服,对我说:“宫主,嫣儿给您着衣。”
她虽然没有像昨天见到的莲蓉那样惊艳,不过大美女给我穿衣服,我可受不住,再怎么说我也是非良家正常少男一个,我可不想在回去现实世界之前再结下什么桃花债。
“不用不用不用了,我……我,我自己来吧。”我一把抢过她手中的衣服,背过身去。
她一阵轻笑,道:“宫主说得着是什么笑话,嫣儿伺候您多年了,怎么还像第一次您见到我一样啊。”
“啊?”
“宫主您第一次见到嫣儿的时候,就是这种反映。”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抓了抓脑袋,道:“嫣儿出去吧,我自己,会穿的。”
嫣儿轻笑着回瞥了我一眼,扭挪着细腰走到了门边,背着我,说:“宫主你就这样换吧,我要出去的话,大师兄会怪我的。”
我涨红着脸,别别扭扭的解开了扣子,然后管他衣服怎么穿一阵疯狂胡乱套,谁知到古代衣服还真难穿,折腾了我半天才算是按照正常顺序把一大堆衣服套在了身上。
我下了地,跳了几下,想让衣服不要鼓鼓囊囊的顺一点。
结果一跳,嫣儿闻声转过了身子。
瞪大眼睛看着我。
我指了指我自己,说:“怎么了么?”
她愣了愣,噗哧一声笑了出来,走了过来,说道:“宫主你怎么不会穿衣服了,还是嫣儿给你整整吧。”
于是我就只能直愣愣的站在那里,尽量保证自己眼神放空无焦距,享受煎熬的照顾。
直到衣领平整,纮带抚顺,衣摆滑下,衬衣绑紧,披纱清淼,精美的绣线白短靴套上的时候,我刚想大松一口气,嫣儿居然把我拉到镜子前面,抄起一把梳子,开始捯饬我的头发。
我暗想,如果以前的炎翔和我性格一样的话,一定受不了殷勤照顾,然后被嫣儿每天这样逼得精神崩溃,想拉一个替死鬼,于是,我就来了。
我看了看镜子。
镜子里面的人皮肤健康却略白,留海有些细碎,半遮的的眼睛深邃,但是由于太大导致看起来有点女气,眼角下颧骨上竟斜着向上有三个红色的点,沿着眼角微微上翘的弧度排开,像是镶上去的朱砂,左耳垂上挂了一个白羽为装饰的耳坠,白色衬衣,红色绸缎别致于腰间,身外披了一层红色薄纱。
我笑了笑,镜子里的人也笑了笑。
不知为何,相貌明明没有和我没有太大差别,但是头发一长,衣服一换,眼角那妩媚的三颗刺缀,单单左边的一个耳坠,弄得我整个感觉变了很多。
变得……妖媚了很多。
不过,炎小天王还是一样帅,我自我安慰道。
暗自鄙视嫣儿把我当女的捯饬了。
梳子轻通我的头发,就这样散在背上,我实在不习惯,说道:“这样,不太好吧,不方便行动诶。”我指了指头发。
“宫主果然和以前一样,不过大师兄说平常宫主爱美,这次出江湖一定心里开心的紧,才挑了这件带红的衣服。”
他怎么知道我喜欢红色……
我不懈的在心理上对抗那头飘然长发,可是最终还是不习惯,只能说:“嫣儿,把头发弄一下吧。”
“嗯,大师兄说了,宫主你一定不喜欢,所以用带子束上好了。”
她挽起我的头发,用什么东西轻绑在了后面,松松散散的,不过已经舒服很多了,我的男子气概也恢复了不少。
“刘罹很了解我么?”
“呀!”她吃惊的叫道,“大师兄和宫主您一起长大的,他是世界上最了解您的人了,这不是宫主您自己说的吗。”
“哦。是哦。”我干笑了笑,以后我干脆不说话了,说句话都是破绽。
“宫主,大师兄是为您好才会那样说的,您就不要再生气了,您昏迷的几天,大师兄可是魂不守舍的看着您呢。”
“呵呵,小蜻蜓确实对我挺好的。”
我想了想,我要出江湖了,远离大山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啊。顿时心潮澎湃的走了出去,留下嫣儿呆呆的一句:“小蜻蜓?……”
刚走出门,便看见门前一排人椅子站开,最中央的是刘罹,芫燏,莲蓉三人。
我笑了笑,刘罹把头瞥了过去。
还好刘罹没说话,他要是学着我昨天的调调,万分鄙夷得来一句:“呦喂这不是小红花么!”我就不顾仁义道德的一掌劈了他。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怨念太强,还是他应该不会说这种话,他瘪了瘪嘴。什么也没说。
莲蓉一副受不了的表情,娇柔嗔叫道:“炎宫主,你真是……太美了。”
旁边的一些弟子也附和道。
我顿时觉得有点不真实了,明明刚刚觉得自己还是有点自信的,可是被这么多人这么一拍马屁,倒觉得我就一个破烂丑八怪。
唯独芫燏清了清嗓子,说道:“宫主初出江湖,刘罹为您做好了准备,武林大会三个月后举行,在下会带着赤焰弟子前去找您。”
我指了指自己,问道:“为什么我要先去?”
莲蓉娇笑道:“宫主一直都想下山看看外面,这一路上,宫主可以四处看看,不用着急了。”
我点了点头。
芫燏拱手正经说道:“我们两护法就不跟去了,誓死守护赤焰宫的安全。”
莲蓉看着芫燏,微笑打趣道:“你还不知道咱们宫主的性格……刘罹跟着出去,衣食住行加安全,用得着咱们担心?”
我点了点头,看着刘罹手上拿着的包裹,上面还系了一把略显粗的剑,被布包裹着,看不清楚样式,只能傻傻的接过来,背在肩上。
一匹骏马提起前蹄,在空中翻踢了几下,眼睛看着我,长长的一声嘶叫。
曾经有一项研究是专门对于骏马的,每块肌肉的分布,毛色骏白,蹄型结实,眼神锐利,头骨上宽狭窄,腿的长短和身体的比例刚好,简直就是一匹不可多得的好马。
我走了过去,轻轻的抚摸。
阳光晃得我有点晕乎,总觉得以前发生过这个情景。
牵着马下了山,我身边只有刘罹一个人,按照芫燏的话来说,人少行动起来比较方便,并且刘罹比较了解我。
“这里是岭南,向北走最近的地方就是江南。”刘罹边走边说。
“嗯,奉雅望在江南吗?”
“到了人多的地方,你最好不要直呼奉雅望的名字。”
“哦。”我憋屈了。
为什么总觉得不管是什么话题,我和刘罹只要一说话,就是些没有营养的无聊段子。
到了些许平坦了的山路,尽管依然雾气缭绕,我看着也尽管嶙峋崎岖,刘罹轻身一跃,脚一蹬地,飞身跃上马背。
今天他仍旧是不改的青色衣裳,在我仰视他的角度来讲,就是只绿蜻蜓。
对于我这种不会骑马的人,这不是要了我的命么。
我咽了咽口水,看见刘罹骑着马颠儿颠儿的向前走,我一咬牙,一脚瞪着脚蹬,左腿一迈,手上轻轻一用力,垮了上去。
尽管坐在上面歪了大半节,硌的我屁股疼,不过完美的我把这段记忆删除了。
骏马比较听话,跟着前面的小蜻蜓,颠儿颠儿的也往前走。
穿过茂密的树林,潆洄的溪水,枯挂的绝壁,我们终于下了山。
到达江南的时候,已经是一周后了,我们偶尔停下来在客栈吃个饭,突然觉得,小蜻蜓一定是低等动物,所以精力旺盛,不会觉得累。
尽管我已经跟在后面快死翘翘了,但也没认输。
不就是欺负新人么你,江湖跟娱乐圈一样,NND刘罹你跟经纪人也一样。